他曾经在火焰中燃烧殆尽,连同他的理想也一同灰飞烟灭,变成一堆金色的尘埃。 后来又从名为复仇的废墟中死灰复燃。 多么荒诞的一场闹剧。 杰森捏紧了手心,疼痛唤回了他的理智。 但是在他成为法外者之后,已经逐渐可以控制自己的愤怒了,为什么现在还会是这样? 手臂上飘起的黑色烟雾忽然幻化成一个骷髅,嘴巴裂开,像是在嘲笑他的狼狈。 杰森另一只手伸过去,直接捏散了那片烟雾,他的眼神冰冷,心想,你越是要我堕落,越是要夺走我的理智,我就越要反抗,越要清醒。 “明天我们去外面的餐馆吃吧?”里德低着头,大概是才搬来没多久,床头的灯是好多年前的,他还没来得及换灯泡,昏黄的灯光浅浅地打在他脸上,轮廓线条被模糊,嘴角扬起的弧度暧昧而温和。 镊子小心地夹出扎在手心的碎片,另一只手托在下面,每解决完一块伤口治愈魔术就发动,细长的伤口很快就愈合如初。 在这种时候,终于能在他身上窥得见一些比杰森年长几岁的成熟与稳重。 “为什么?”杰森回过神来问。 “不为什么,明天是万圣夜呀,”里德笑了笑,手却很稳,将夹出来的碎片一块块放在纸巾上,“想和你去看游行活动。” 杰森淡淡地说,“在哥谭什么活动最后都会变成灾难。” “蝙蝠侠昨天才把从阿卡姆疯人院跑出来的那几个搞爆破的罪犯关回去,不会这么快的。”里德将最后一片夹了出来,痛感还残留在神经末梢上,伤口已经愈合不见了。他确认了没有任何残留,慢吞吞地收拾残局,将碎片都打包丢进了垃圾桶中。 “你很关注蝙蝠侠?”杰森问。 “那个义警?还好吧,不怎么关注,倒是哥谭的报社,他们简直是蝙蝠侠的狂热粉,无论蝙蝠侠做点什么事都会被写成报道,”里德笑笑说,“更何况现在蝙蝠侠还是哥谭的象征,我是说在网络上——就连蝙蝠灯都变成网红打卡处,想不关注他都难。” “那你觉得......他怎么样?”杰森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问,或许是这个夜晚格外安静,他被心中的孤独与恐惧折磨得痛不欲生,又或许是因为魔术师看起来很想安慰他,但是绝口不提刚才发生的事情,而他自己也......不想让他离开。 如同溺水之人终于抱住了最后一根浮木。 “现在难道是午夜茶话会时间吗,男孩?”里德揶揄着,递给他一瓶解药3.0,自己则拿起了一杯温水。 他们两人碰了一下杯子,魔术师慢条斯理地说,“蝙蝠侠是什么样的人,嗯,我想想,我没见过他,只能靠传闻和报道......我离开哥谭的时候才7岁,那时蝙蝠侠只是个都市传说,他是小孩的噩梦,有孩子不听话就会被大人说‘蝙蝠人要抓你来吃掉了!’” 说到这里他轻笑了几声,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但是那情绪很短暂,只是在某一个瞬间,一些记忆片段从大脑深处闪了出来,“要说一个人能坚持二十多年在这座城市里,像个吞噬黑暗的怪物,为自己的理想而战,这绝对是一件非常非常帅气的事情。” “我的母亲很喜欢蝙蝠侠,可能是因为她被蝙蝠侠救过,她说——”里德的眉间微微拧起,复述起回忆中的声音,“‘从他选择带上面具的那一刻起,他的命运就已经被注定了,施暴者与弱者都会畏惧他,想要将他拉下神坛,但又会忍不住怀疑心中所信,罪犯就可以随意掠取他人性命吗?渺小的人永远都只能被不公死死压住吗?’所以你看,黑暗骑士改变了哥谭。” 他温柔的眼睛注视着杰森,“也许有一天蝙蝠侠会消失,阿卡姆那群精神病又跑了出来,世界上依然到处是黑暗是不公,但是永远会有人站出来,就像蝙蝠侠一样,成为骑士,不是吗?” 杰森下意识反驳,“谁会像他一样——” “别否认了,男孩。”里德狡黠地望着他,像是看透了他一切的隐藏,“谁都会是英雄,谁都会是黑暗骑士。” 他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杰森的心口,“重点是这个,在为什么样的信念而跳动。” “救助弱小也好,拯救世界也罢,惩恶扬善也好,私刑除恶也罢,无外乎都是选择在这世界上留下痕迹的某种坚持。” 他搂住杰森的肩膀,两人亲密地贴在了一起,这似乎是这个夜晚,他终于要说出口的安慰,“你想做什么,你要做什么,都是你自己的事,无愧于心就好了。” “睡吧,男孩,茶话会结束了,不然蝙蝠人会来抓你哦。”他把人按在床上,一把拉上了被子,伸手将灯关上了。 眼前一片黑暗,连窗帘缝里投进来的月光也非常遥远而黯淡。 杰森忽然感觉到额头上被一个温暖的存在触碰了。 魔术师身上浅淡的檀香若即若离,他的嗓音轻柔,“今夜不会有噩梦了。” “我保证。”
第17章 “我不是故意的,抱歉。”里德说。
电话那头的女人深呼吸了几次,防止自己把脏话说出来,“...一天给你打了二十个电话都没人接,我以为你死在哥谭了。” 里德很心虚,他把自己责任编辑艾米的电话拉黑之后就忘记拉回来了,还是看到电脑上的新邮件时才想起来的。 “我最近有点忙。”忙着救人,“但是会按时交稿的。” “我当然相信你的速度,只是有点担心你,”艾米迟疑了一下,压低了声音,“我听说,小丑想干一票大的,我怕你在哥谭出事,要不还是......先来大都会待几天吧?” “小丑?”里德想了一下,他不是还在阿卡姆疯人院里被关的死死的吗,“你听谁说的?” “你也知道小丑有很多崇拜者吧?我前几天在酒吧里听见到,他们说小丑和外面的人有接应。” 每次提到小丑这个单词时,人们总是不自觉压低了声音,仿佛他才是那个不可言说的you know who。 “知道了,我会注意的,”里德顿了顿,补充说,“我家在哥谭的郊区,离城里很远,不用担心我。” “总之千万千万要小心,我就指着你活了。” 里德挂了电话,继续在沙发上翻书看,注意力却并不在书上面。 他知道小丑,或者说全世界几乎都认识小丑。他虽然只是哥谭的一个罪犯,但是他制造的混乱和屠杀足够让所有人惊惧。小丑利用自己超越常人难以捉摸的高智商玩弄着哥谭里的所有人,他会在玩腻一场屠杀之后自愿被蝙蝠侠抓回阿卡姆,直到他下一次的心血来潮,他再次从疯人院里出来,制造一场震惊世界的残忍悲剧。 哥谭没有死刑真的很可惜。他想,那为什么不把阿卡姆造得坚固一点呢? 至少别再是一炸就开,一乱就空的状况了。 如果可以,等哪次路过阿卡姆,偷偷给他们加个魔术阵吧,把里面那些要逃出来的家伙全送进阿卡姆疯人院的鬼打墙中。 门外传来摩托车的轰鸣声,过了一会儿,红头罩开门走了进来。 “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早?”里德问。 今天早上也不知道杰森要去忙什么,吃了早饭眼睛一眨人就不见了踪影。 杰森摘下红头罩,随手理了理乱糟糟的头发,他身上又是沾了许多其他人的血迹,看起来很糟糕。 但是杰森今天的心情还挺好的。他回到哥谭也有两个月了,前一段时间不过是些小打小闹,今天终于正式和企鹅人杠上了,起了一点小冲突,把企鹅人打了个半身不遂,直接送进了医院中。而他自己也顺理成章地接手了冰山俱乐部。 一切都很棒,他没受伤,也没杀人,老蝙蝠不会因为这个原因找上门和他打架,还有了个能赚钱的地方,手头一下子就富裕了起来。 他将手下们提议要庆祝的日子推迟了几天,特地这么早赶回来就是为了—— “你不是说......要出去吃饭吗?” “哦,哦对。”里德愣愣地点头,又看了眼挂在墙上的时钟,现在才下午四点多,倒也没必要这么早回来吧? 杰森眯起眼睛,狐疑地问,“难道你反悔了?” 他怎么这么积极,昨天不还是一脸的不情愿吗? 里德没把自己的疑惑露在脸上,打个哈哈敷衍过去,“没有的事,你先去洗澡,换好衣服我们就出发,我定了一家口碑很好的法餐馆。” 杰森表情总算好看了一点,手上提着自己的红头罩,大摇大摆地往浴室走去了。 这小孩怎么......感觉变了个样? 今天是彩票中奖了吗这么开心? 还好餐馆是昨天就定好了的,他挑了一家在网上评价非常高的五星级饭店,本来再过两个小时,如果杰森还没有回来,他就准备打电话取消掉了。 幸好他下手比较慢,不然以杰森今天的幼稚程度,他很有可能看到男孩羞愤地甩门离开,或者在家以沉默的态度开始自闭。 里德被自己的想象吓得一抖,感觉自己搓掉了三斤鸡皮疙瘩。 等到半个小时后,杰森换了一套休闲西装出来,外面是深灰色的戗驳领西装外套,单粒扣松垮垮地扣着,里面是一件浅色T恤,同色西装裤直而长,包裹着他腿部流畅的线条,显得他格外挺拔,甚至还破天荒地在脖子上挂了一条银色的项链,整个人又酷又潮,是可以直接上《Vogue》杂志封面的模样。 黑色的头发还有点潮湿,软软地垂下来,深绿色的眼睛在碎发后面直直地望过来,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笑容。 “今天穿的和往常区别真大。”里德从衣架上拿下自己的西装外套,一边套上一边说。 毕竟以往他见到的杰森,永远都是是紧身衣、T恤衫和皮夹克外套,加上一条作战裤,是户外节目那一种的,今天就直接换成花花公子频道了。 “去吃法餐当然要穿的正式一点了。”杰森说。 虽然他平时不爱穿西装打扮的这么衣冠楚楚,但毕竟是接受过韦恩家教育的男孩,衣品审美还是在线的。 . 里德开车跟着导航走,杰森坐在副驾驶,眼睛扫视着外面的环境。 “有没有发现这里又有了点人气?”杰森突然开口说。 这条街在以前都死气沉沉的,永远笼罩着一层迷雾,仿佛还处在上世纪工业时代的哥谭中,不管白天还是黑夜,街上连个人影都没有。但是在里德将那个魔术阵解决掉之后,雾气散去了,虽然天气依旧是阴沉沉的,不过这是哥谭的常态罢了,人们意识到这里不再会有吞人的雾气和总是转不出来的街角之后,慢慢地又开始接触周围的环境了。 里德从后视镜里看到一对相互扶持着的老人在路边的小道上散步。 “过一段时间会更热闹的。”里德说,人毕竟是群居动物,永远都在害怕孤独。 这里离市中心也就三十几分钟的路程,只是因为这块地区闹鬼,大家都不乐意来这边,连大马路也没修,人烟稀少,久而久之就成为了一个独立的小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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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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