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视线调转到打斗的三人身上,三人的打斗既不出彩,也不亮眼,还没有街头卖艺的有趣,只有绝对的高手才能看出其中的门路。 大约是,一人出招,对方已看清了招数并备好了破解之法,出招之人立即中途变招,对方再行拆解,快活王一人对两人,丝毫不落下风,凤岐与沈浪也并不显得吃力,三人暂时持平状态,就在那么个一亩三分地。 李寻欢也在看着,叹道:“若说最强,着实没有人强的过快活王了,他的境界大约已到了非人的境界。” 白飞飞道:“他的成就或许已成为许多人一生也无法逾越的巅峰,连沈浪和凤岐,都越不过去么?那个视生死若等闲、面对强敌而面不改色的沈浪,加上一手折损上官金虹、吕凤先和胡不归这样高手的凤岐,也不能么?” 李寻欢道:“一个不能,便两个,两个不能,便三个,这世上总有许多看起来不可能完成的事,就比如,一生只遇一个人……” 白飞飞默默看他一眼,便在此时,战况突变,快活王一掌挥出,沈浪与凤岐被击飞,沈浪被击出六丈才止了步,凤岐被击向相反的方向,行将撞上树干的时候脚尖一点,稳稳落了地。 快活王得意道:“我此一生,遇到过许多人,皆是我手下败将,遇到过许多新奇的招式,皆已入我囊中,黄石真经,不过如此,不争剑法,也不过如此。”
第40章 江湖 凤岐缓缓闭上了眼睛,他一直以为自己可以更强,正如李寻欢所说,这个世界遇到的所有人物都没有逼出他的极限,包括沈浪,但快活王呢?这个人似乎强大到了无法击溃的地步,这个人,将是他的极限吗?这将是他第一次失败吗? 凤岐忽然睁眼,恰恰看入李寻欢眼中,他此时才发现李寻欢竟然醒了。 李寻欢的眼睛那么平静、自信、明亮,这双眼睛,他爱极了的眼睛,如清泉一般灌溉了他,仿佛这天下忽然多了几分色彩,仿佛远方出现了七色彩虹。 凤岐笑了,一剑刺出,如一缕清风过耳,如一片白云遮目,凤岐的剑在快活王头顶绽开了千朵万朵的剑花。 与此同时,沈浪的剑如毒蛇吐信,笔直刺向快活王心口,这一剑,没有丝毫花巧,大巧不工,大象无形,仿佛凤岐的出手是为了沈浪的致命一剑作掩护。 快活王狞笑,“只能这样了吗?” 他伸手一抓,便抓住了沈浪的剑尖,脚底一错,不知怎的身形一动便避开了凤岐的攻击,他只要一掌推出,沈浪便会没命,下一个,自然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黄石传人。 便在此时,一抹寒光闪过,快活王只觉得咽喉一凉,仿佛只是被蚊子叮了一口,没有剧烈的痛感,但他的旺盛的生命却仿佛瞬间被人锁了喉。 快活王踉跄着后退两步,满眼不可置信,他双手颤抖着到喉间,用力一拽,不过寸余的小刀宛如玩具一般,从他喉咙喷出的鲜血却诉说着任何人将这件兵器看做玩具将会迎来怎样可怕的后果。 所有人都敬畏而感叹的望着他手里的小刀,也不知是谁说出了那句已成为传说的经典名句—— 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 所有人都看着小刀的时候,凤岐却去看发出小刀的人,李寻欢斜斜歪在白飞飞身上,脸色依旧苍白,气息依旧微弱,但那双眼睛,他永不会忘怀那双眼睛。 他一步跨出,忽然之间,天旋地转,他清除的感觉到,整个世界,正在崩塌。 在他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刻,眼前闪烁的依旧是那双眼睛。 凤岐似乎踏入了一片混沌地,四下无人,无景,满是白雾,白雾渐消,却是梦里的场景。 校园,他穿过走廊,迎面而来一个高大白净的男生,寸头,乳白色运动套装,手里拍着一只篮球跑近,近距离看,那张脸赫然变成了李寻欢的。 李寻欢在他跟前站定,把篮球随手一抛扔到远处,朝他伸出手来,“你终于来了,我在这里,等你了好久。” 凤岐听到自己问道:“你是谁?” 李寻欢笑容扩大了些,“阿岐,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李寻欢啊。” 凤岐道:“李寻欢,真的存在吗?你,真的存在吗?” 李寻欢主动来拉住他的手,温暖有力,真实的触感,凤岐眨了眨眼睛,仿佛刚从梦中惊醒一般,“你……是寻欢。” 李寻欢笑弯了眼睛,“我或许不是李寻欢,却愿意永远是你的寻欢,阿岐,我好高兴,你来听我的解释。” 凤岐道:“我很好奇,你所谓的真相。” 李寻欢道:“你还记得那个叫做‘多情江湖’的游戏吗?这世上总有许多的遗憾事,总有许多的有缘无分人,让有情人成眷属,是游戏制作的初衷,江湖还是那个江湖,但望有情人有个好的结果,所以游戏里,你遇到的李寻欢与林诗音会在最美好的年纪,没有阻碍,他们本该是最美好的一对,但你……我……我们破坏了游戏的规则,我身体的不见好是破坏规则的处罚,我的真情流露直接导致了我的死亡,但是我不后悔,不管结果是怎样的,我一点都不后悔。” 凤岐不自觉的回握了他的手,想了想,“为什么是我?你们都是知情者,唯有我一个外来人。” 李寻欢道:“你无疑是个强者,不是惩戒,只是一个别样的欢迎仪式,欢迎你加入我们这个大团队。” 凤岐道:“什么样的团队?” 白雾渐渐消散,有许多人朝他招手,多数面孔瞧着眼熟,当初省队打团战的时候多多少少有点印象,有几个还曾交手。 李寻欢道:“打快活王这一关,我们已打了好几个月,我们一致认为你可以,你果然没有让我们失望。” 凤岐想说,打快活王本是大家的功劳,但似乎,他在其中是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就是团队协作,一向单打独斗的他,也不是不向往团队的美好。 李寻欢握紧他的手,满眼期望,“阿岐,你能原谅我吗?不得已的隐瞒?我若说的足够多,世界是会崩塌的,就像你曾经看到的那样。” 凤岐笑了笑,“我想说,那时候的寻欢当真是美好,不知道你,是不是也这么美好呢?” 李寻欢也笑起来,“你若愿意,我们有足够的时间,你可以自己看,我是不是有那么美好,你愿意吗?” 凤岐道:“以你的聪明,显然早知答案,还需要问?” 李寻欢笑的更欢快了,“你能出现在这里,便已经说明了一切,那么,我们携手,一直一直走下去好么?” 凤岐道:“好。” 然后是,手上的触感顿失,五感尽失,他仿佛进入了一个黑暗的世界,他渐渐被黑暗淹没。 似乎过去了许久。 凤岐转醒,是唇上传来的濡湿触感,睁眼处,是有几分熟悉又有几分陌生的脸,一个小姑娘的脸。 小姑娘拿了一条白色手绢来给他擦拭嘴角,嬉笑一声,“爹爹你老人家可算醒啦,怎么还有人喝上半壶酒就能醉倒三天三夜呢。” 凤岐蓦然握住她的手,那条白色手绢的一角以十分拙劣的针脚以歪歪扭扭的针法绣了三朵梅花,林仙儿绣的梅花,但这个姑娘必然不是林仙儿。 小姑娘叫道:“大师兄,小师弟,快来,爹爹他老人家醒啦。” 两个身高差了半个头的半大少年快速到了跟前,高个的一脸醉意,扑鼻酒气,笑嘻嘻道:“师父,你的酒量可太差啦,喝酒上,你该叫我一声师父,不,师祖爷爷。” 个子略低的却是拘谨乖巧,小心翼翼,“大师兄,不可这样说师父,被外人听到该笑话咱们华山派没规矩了。” 凤岐眨了眨眼,华山派,似乎他只听说过一个华山派的,他试探道:“我是不是,姓岳?” 高个的哈哈大笑,摆手出门,“哪里酒醒了,我看还得再睡个三天三夜,便让爷爷我再去喝个三天三夜,哈哈。” 凤岐留意到他穿的是他送出的那双赤乌靴,所以? 小姑娘叉腰,“令狐冲,你这个没规矩的,你让谁喊你爷爷呢,讨打,小林子,去打他。” 小林子手里拿的是松风剑,他送给荆无命的松风剑,但小林子整个人比荆无命要清秀文弱一些,“可是,师姐,我打不过大师兄。” 小姑娘跳起来,“没关系,你入门的时间短嘛,我来教你,你这么聪明,肯定一学就会的。” 两人打打闹闹的出门,竟然把凤岐给抛到一边了。 凤岐站起来,找不到镜子,摸了摸脸,感觉也没什么变化,他发现这是个竹子搭成的房子,清雅舒适,远眺有青山,近处有溪水潺潺,好个风雅地。 凤岐走出门的时候,恰好有人走进院子,一抹青衣,与这竹院异常相配,这个人即瞧着眼生,又莫名几分熟悉,最熟悉的,当是那双会说话的眼睛。 那人轻笑一声,“你终于醒啦?可觉得有不舒服的地方?” 凤岐直愣愣的看着他,直愣愣的问道:“你是谁?我是说,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道:“我么,江湖无名之人,我大哥江湖上却大大的有名,他是衡山派的大人物,他叫刘正风。” 【完结】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的有些仓促,后面几章信息量巨大,有些可能一章写完的东西我给一两句话带过,不是不喜欢这篇文,我永远爱李寻欢,爱江湖,这篇文的最大败笔应该是系统了,在我的江湖世界里,系统是多余的,但并不妨碍我爱这个江湖里的人。
感谢一路陪我走过来的朋友们,谢谢陪伴,有缘再见。 且,解释一下最后一句,刘正风或许不算有名,他的最大业绩是与魔教长老曲洋创作“笑傲江湖”曲,是笑傲江湖整个事件的□□与穿线人,如果这篇文写下去,就会是笑傲江湖世界,但是,到此为止吧,再写下去,我该自厌了。 (全书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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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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