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面前,是在雨中而显得朦胧的烛光,占据了一角的馄饨摊吸引着每一个过客的目光。在那里,唯一的一个客人,一个红披风的年轻人的碗里还有大半的馄饨,热腾腾的散发着香味儿。这样的场景足以感染每一个游子,于是新来的这位路人便也走过来,一抬伞,露出一副略带疲惫的倦容。 杜老头本不想做这单生意了,因为他还着急回家,他家里只有一位腿脚不便的发妻和还天真烂漫的女儿,他并不能放心,可是突然对上这样一张脸,他只捏紧了手里的抹布。 “好香啊,老伯,能麻烦您给我也来一碗吗?”年轻人也就是周怀瑾吸了吸鼻子道。 在他养病生涯中,馄饨这种油腻过大的食物并不能出现在他的食谱中,不过他见过院里的小厮吃过。那是个圆头圆脑,笑起来有俩小酒窝的少年,半大的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得多饿的快,便学了一嘴甜言蜜语去讨好掌勺的厨娘,希求在闲暇的时候能有些东西填一填肚子,有时是一两块糕点,也可能是主子剩下的饭菜,好多可能只动了一口,有的甚至一口也没碰,这都是在厨房里的人才有的特权,他们享有这些饭菜的支配权。而周怀瑾撞见那次,就是这个小伙子蹲在门槛前大口扒着馄饨的样子。 那馄饨每个有半个拳头那么大,薄薄的皮,裹着深褐色的肉丸,在飘着葱丝的清汤里浮沉,蒸腾着乳白色的水汽。 从此,他对这种热气腾腾的食物有了很深的印象,是那位厨娘还带着腻子的肥大手掌,是沾上烟灰和调味的脏了的布围裙,是被揉的七零八落乱糟糟的头发,还有呼噜噜的吸汤声,被烫后的哎呦哎呦和被笑着指了下出现一个红印的额头。 在这样一个有些冷的雨夜,曾经尘封的记忆瞬间鲜活了起来,他对馄饨这种食物的好奇心也跟着放大,在这样安静又冷清的夜里,勾起了腹中的馋虫。 然而还没等杜老头开口,原本的那位食客突然冲外大声道:“夜里这么冷,对面的那位朋友不来碗馄饨吗?” 雨还在下,却没了之前的惬意。 周怀瑾收伞的手停在半空,他犹豫的眨眨眼,抬头向对面望去,只看见一片青朦朦的夜色。 不对,是有人的,雪白的刀刃划破雨幕。 人未先至,杀气已到。 根据自己看过的话本,多半可能是来寻仇的。 周怀瑾眨眨眼,看向唯一坐着的,这里最像江湖人的红披风。 对方也冲他眨眨眼,拈着那两根眉毛一样的胡子。他的长相很讨喜,笑起来格外的好看,只让人觉得这个年轻人朝气蓬勃的。 来人开口:“陆小凤,你不要多管闲事!” 陆小凤还是笑嘻嘻的,他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我也不想——谁叫每次都是麻烦先找上的我呢?”
周怀瑾第一次直面这样的冲突,他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 来人本想也警告他一番,对于他身上漂亮的衣服和腰间那柄华丽的宝剑,很是嗤笑,也并没放在心上,但然后他就对上了那双好奇的眼睛。 他的话哽在喉头。 很奇怪,他见过很多人,有美人,也有不那么漂亮的人,但再不会有谁的脸能让他忘记今天所看到的一切。而他也想不起来从前见过的那些女人男人的模样。 除了他的仇人,这是一件必须决出生死的大事。 所以很快他也不在意这个了,因为比容貌更吸引他的是到了眼前的刀光。 明明在场有四个人,其中一个还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高手,爱管闲事的大侠,但他们谁也没有再开口说一句话。 因为这是他们两个人的事,彼此都默契的不想有第三个人插手。 江湖事,江湖了,自己的仇,自己报。这就是规矩。没有人想打破这个规矩。或许有,但他们很快也会为此付出代价。不守规矩,总是要受到惩罚的。 陆小凤碰了一鼻子灰,然而他确实不是自找麻烦的人,于是他选择尊重对方的选择,转头看向还站在那里的周怀瑾说:“看样子你今天运气不好,吃不着馄饨了。” 因为做馄饨的人也抽出了刀,带走一阵风。 周怀瑾目不转睛的看着发生在他眼前的这场厮杀,简洁、利落,又充满杀机和暴力。他又看向那位叫陆小凤奇怪的客人,发现他居然又吃起了馄饨。 陆小凤当然要吃馄饨,他为这碗馄饨花光了他身上最后的钱,明天开始他又是那个穷光蛋的陆小鸡,所以他当然要很珍惜这份馄饨。因为这样像样的饭菜明天未必就能再吃到了。 然而他也不是圣人,对别人的目光做不到熟视无睹,于是他放下筷子,迎着这份蕴含着不可思议的目光看了回去。 周怀瑾没想到他会这样做,两个人平静地注视,只见对面那人擦擦嘴,目光将自己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露出一个略带狡猾的笑来,“虽然馄饨吃不成,但我还知道一家酒楼的饭菜很好吃,而现在它应该还开着门。” 周怀瑾没有朋友,但他觉得眼前这个人应该会有很多朋友,因为他足够机灵可爱,连带着一点小心思的笑都不让人讨厌。他突然很想和这人交朋友,这样说不定日子会有趣的很多,而他就想体验一下这种陌生的快活。 “我叫周怀瑾。” 他捻着伞,静静的站在那儿,像是身处在什么高朋满座、流水宴席上似的。他的背很直,让陆小凤想起了自己的一个剑客朋友。然而他的气质却和那位冷冰冰的剑客差得太远,于是他又一下子想到了自己刚蹭过饭的另一位友人。 陆小凤便笑了,“看来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周怀瑾慢慢道,“我还没交过朋友,不过我觉得你会是个很好的朋友,即使今天吃不上这碗馄饨,我也觉得很快乐。” “但饭还是要吃的,不仅要吃饭,还要喝酒,六合楼的梨花白最好喝,但却不是谁都喝得起的。不过我猜我今天也许会有口福。” 周怀瑾也笑了,“唔,我没喝过酒,不过我愿意陪朋友去喝酒,我想我的朋友酒量应该也会很好,可以给可能喝醉的我找一处容身的地方。” “这是当然。” 刀吻过要害,血从伤口迸射,人重重的栽倒在地,大雨把这小巷分成了两个世界。雨里的厮杀已经落幕,而躲雨的人却其乐融融的约好一起喝酒。这,就是江湖。 赢的人是杜老头,然而他也受伤了,这样的伤势让他急切的想要离开这里,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养伤,他甚至不敢回家,把这些苦难伤痛带累给家人。 陆小凤说的没错,今天这碗馄饨他注定是吃不上了,因为老板开始赶客,他连陆小凤的那份馄饨都没让他吃完,陆小凤再厚脸皮也顶不住人家阴翳防备的眼神,何况他的大餐已经有了着落。 老板很快消失在雨中,留下淡淡的血迹一点点消失殆尽。 看样子纵使是来日,这口馄饨他也就未必就能尝到了。站在雨中,周怀瑾心中生出几分怅然。 空气里还有残留的血腥味儿,不远处一个人趴伏在那里,没了声息,然而就在不久之前他还站在对面,和他们说过话。周怀瑾没看清他的模样,却也猜得出他的年纪并不算老,这样一个正值壮年的人死去,总是很遗憾又很可惜的。 然而他们是正当的决斗,既决高下,也分生死。既然是死在这样一场战斗中,似乎又是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是,能活着,为什么又要去死呢? 周怀瑾并不能理解。 他只是突然感觉到自己很饿很饿,只想快点离开这失去了遮风挡雨的棚子的地方,于是他催促道:“那家酒楼再哪儿?”
第三章 六合楼的饭菜确实没有辜负陆小凤的夸耀,周怀瑾的嘴被周父养得很刁,但却觉得这里的饭菜实在是可口。 陆小凤照顾他,点了一些清淡的菜,然而他却一点也不想碰。人人都觉得病号就该吃这些,可他现在就想吃辣的,咸的,一切有滋味儿的食物。 只今他虽然感觉自己很饿,饿得能吃下一头牛,然而他的胃已经被养小了,只能一样尝一点,勉强吃了半碗饭,就开始喝酒。 梨花白很辣,不过酒都很辣。 这是他第一次喝酒,连生日宴的时候都没破例,但在这样的夜晚,他却想尝一尝。 周怀瑾才沾了沾唇,脸就红得连出一片晚霞。陆小凤本来在喝酒,却在瞥见他的脸后呛得咳住了。 或许我今晚应该找个人来暖床,这样的夜太冷了。陆小凤捏着酒杯想。那个叫珍儿的姑娘就不错,白白的脸,白白的腿,笑起来像盛了蜜似的。 不过他如今是个穷光蛋,再甜的嘴也哄不来姑娘肯陪一个酒鬼。何况眼前又有这样一个好看的人,有哪个女儿愿意自找没意思的凑过来呢?或者说,凑过来还能看见他这个落魄了的大混蛋吗? 他想着,把周怀瑾面前的酒也揽了过来。 对于酒鬼来说,这样的夜晚再美好不过了。有朋友,有酒,有美人,人生得意莫过于此,值得高歌一曲。 但对于和酒鬼相处的还有一丝清醒的人来说,这恐怕要痛苦得多,不是谁都能承受一个撒着酒疯的人大声唱着荒腔走板的歌的。然而陆小凤不仅唱,还很陶醉。作为他的朋友,也是这里唯一的听客,周怀瑾只能叹息。 幸好他们来得足够晚,晚到他们已是最后一桌客人。而他有足够有钱,有钱到本想歇业的老板双眼放光的将他们迎进来,笑容满面,服务周到。 周怀瑾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过去的,也不知道陆小凤那个酒鬼怎么把自己安置好的。他从来没有这样的累过,如同溺水一样的窒息将他紧紧的缠绕,猛地睁开眼,心脏狠狠地坠落,汗刷的一下就坠在脊背上。 头顶是绸子做的帐子,空气里有淡淡的酒酸味儿,一条白皙的手臂正横搭在他的胸膛上,拽着他的一绺头发。腿也被紧紧地箍住,腰间还硌得慌。 原来噩梦的源头在这里。 是陆小凤。 昨天不知谁先醉了过去又没了意识,明明要了两间上房,却纠纠缠缠倒在了一张床上,倒叫隔壁空了整晚。 两个大男人人挤在一个榻上,怪不得不舒服。 周怀瑾一动,陆小凤也醒了,他身上还有着昨夜的酒气,让周怀瑾回忆起那火辣辣的味道,耳朵不由自主的跟着一痛。他实在是怕了醉酒的陆小凤,他宁愿去面对十个白胡子的大夫。 陆小凤醉了一夜,醒来了却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仍是精神奕奕的。 反倒是周怀瑾自己头一次和别人在一张床上睡觉,又被压了一整晚,只觉得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酸痛的。陆小凤已经翻身下了床去系他变得皱巴巴咸菜叶子似的披风,周怀瑾还瘫在床上。 陆小凤单知道他身体可能不太好,但没想到他能破败到这种睡一觉就起不来的程度。于是他变得很紧张,想要推开窗户跳出去给他请个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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