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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惬意的样子,让高长松默默抚上胸口,实在是太可爱了! 真想立刻拍下来! 可惜宁静的酣睡没持续多久,大圣十分警惕,一点儿风吹草动就能唤醒他,高长松向前走一步,他半只眼睛就睁开了。 另一只眼被毛压着。 大圣眼神多好啊,看见高长松,那张宁静的、沾染着睡意的脸立刻鲜活起来,他伸伸胳膊,精神百倍地招呼高长松,嗓音因亢奋而显出尖锐之色。 “十二郎,你怎得来了?” 十几年过去,他们已成了很好的朋友,孙悟空将自己的朋友、兄弟罩在麾下,仗义非常。 高长松提起高椟,晃了晃说:“带了些宫廷里的果子,还带了好酒。” 孙悟空的眼睛更亮了。 “好好好,咱们哥俩好好把酒言欢。” * 高十二郎是一名君子。 同高长松相处的人都这么说。 他的脾气好,行事又端方,倘若与他起了冲突,也不会暴怒,而是条分缕析,诉说利弊。 对处不来人也有底线,道不同不相与谋。 与他相处,总有如沐春风之感。 孙悟空却不知这些评价,他对高长松的态度,既像是对一名朋友,又像是对花果山上的猴子猴孙,总是想多护着他一些,多教教他。 他与猴子猴孙特别像,看向自己的眼神既仰慕,又托付了全部的信任。 就连关切都是全方位的。 高长松展开茵席,将边角掖进孙悟空身下,孙悟空说:“你忙这些做什么,俺老孙趴这么久,都快跟土地长在一块了。” “这不成,地上总有些尘土,大圣的毛这么漂亮,怎能蒙尘呢?” 孙悟空不想他忙,可他乐意,有帮大圣梳毛的机会,高长松乐在其中。 各色吃食与葡萄酒在茵席上一字摆开,孙悟空好酒,端起浅口碗将酒水一饮而己。 高长松看他吃,内心浮现诡异的满足感。 金色的猴脑袋在阳光下直晃荡,在气流的吹拂下,猴毛一会儿向左一会儿向右,真想伸手顺一顺。 高长松连忙甩头,把他的痴汉念头甩了出去,随后跟孙悟空通风报信: “唐王请高僧玄奘主持七七四十九日水陆法会。” 孙悟空听这话,也没悟出些什么,他爱玉露团的滋味,一口一个。 高长松还是忍不住剧透了,玄奘都来了,怎么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他缓慢道:“玄奘有西行之志,水陆法会上观音菩萨现身赐他锦襕袈裟……” 此话一出,孙悟空酒也不喝了,点心也不吃了,扭头死死盯住高长松,眼神锐利得能把人戳一窟窿。 “你的意思是!” 高长松想到孙悟空过的苦日子,内心涌起一股巨大的酸涩,他热泪盈眶道:“大圣,西行在即啊!” 五百年,终于熬出头了! 喜悦如铺天盖地的巨浪,冲击孙悟空,要不是他还被压着,肯定要上天入地蹿一番,用金箍棒把天捅出个窟窿。 可惜,佛祖还禁锢着他,情绪只能在胸怀中激荡,找不到发泄的出口。 他的瞳孔真在震颤,猴爪子死死扣住高长松的手腕道:“当真?!” 高长松给扣得龇牙咧嘴,心说:不愧是大圣,这爪子真有劲啊! “这还有假?若不是得了确切的消息,我也不会跟大圣您说。”高长松又说,“就是那和尚是人族,没有上天遁地之能,从长安走到两界山,起码要一月有余,大圣怕是要等些时日。” 孙悟空一阵朗笑:“俺老孙都等了五百年,不过百日,又有什么等不得的?” 他眼神却不那么说,一会儿看看天,一会儿看看地,恨不得下一秒就从山里跳出来。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勉强冷静,问高长松:“你可知那和尚性情如何?” 他们可要一起进行八十一难呢,如果性格不合,难免发生矛盾,此外,孙悟空还有另一重担忧。 他怕和尚的意志不够坚定,走一半就怕苦怕累不肯走了。 这可不成,他老孙能不能逃出窘境,护猴子猴孙一世周全,全寄托在对方身上。 这就触及高长松的知识盲区了。 按照西游记剧情,唐僧跟孙悟空,肯定是很不合的。 谁叫原著中的唐僧又胆小、又爱碎碎念,还总是错怪孙悟空呢。 他的意志吧,也不是特别坚定,比如说在女儿国时,差点就真动了凡心。 但唐三葬是唐僧吗? 未必如此。 他的铁血作风与硬核头衔给高长松留下了深刻印象。 高长松不敢传递错误情报,只跟孙悟空说:“看着是个好的,具体我也不晓得。” 这模糊的形容,让孙大圣不大满意,他难得说:“十二郎你行走世间,若有门路就帮俺老孙打听打听,看未来的师父是怎样人。” 高长松立刻应下:“得嘞!” …… 从孙悟空那回来,高长松身上又多出一重差事。 这也成为他近期最乐意忙的事儿。 别说,哪怕是他,也对陈玄奘的经历好奇呢! 在信息不流通的古代,最快的打听方式,就是找玄奘的熟人,高长松在犄角旮旯里扒拉许久,只找到一位半生不熟的。 * 青鸟的翅膀划过西番哈密国的天,若有所感似的,草原上的牛羊抬起头,似追逐那抹青绿色的身影。 多年间,“青鸟邮件,使命必达”已成为一句口号,响彻三大洲。 只需付出一定灵石,远在东胜神洲的商贾,便能在十日内收到家乡的来信。 此外,青鸟们还拓展了业务,与生产小报的书商、发型邸报的衙门达成良好合作,定时定点投送。 当然,此举也影响了街上小童与泼皮无赖的生意,他们间爆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直到现在,弹弓打青鸟的行为都屡见不鲜。 青鹭是高长松的专属信使,十几年前就为他提供服务,她的原型比鹰还要大,既不畏惧东海的风浪,也不担心拦路的妖魔。 她飞入乌斯藏的天空,这是青鹭顶顶熟悉的国度,她知道,高十二郎的家乡就在乌斯藏一不起眼的村落。 今天的信,不是带到高老庄的,她要去村落旁的城镇。以青鹭的眼光来看,古格实在不是个繁华的小镇,太多地方比他大、比他热闹了。 高长松委托她去金沙江旁的寺庙,将信送到和尚手里。青鹭在金沙江旁盘桓数次,才找到小小一间庙。 甭说与大相国寺比,大凡有点名声的寺庙,都比金沙寺气派,这里甚至没有山门。 青鹭却不敢轻视,她能感觉到,小小的金沙寺蕴藏着丰富的能量,佛光几乎凝成实体,金灿灿的刺伤她的眼。 她当即化作俏丽的少女,蹬蹬蹬爬上台阶。 院门口永远有小沙弥扫地,听见动静,刚抬头就见女郎明晃晃撞入眼眶。 他倒吸一口冷气,眼睛都被撞疼了,心中不停念“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青鹭才不管他,乘胜追击道:“小师傅,你认得净尘法师吗?我给他送信来了。” “净尘师父是我们这的住持。”小沙弥憋出这句话来,“女施主稍等,我进去通报一声。” “哎。”青鹭高兴极了,“就是说高长松高十二郎送信来了。” 小沙弥的表情立刻就变了,高长松这一姓名让他肃然起敬,惊喜与严肃两种情绪在眼中交替。 乌斯藏人的衣食住行总有一块跟高长松搭边,他的产业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 此外,他又在唐混得风生水起,给乌斯藏人争光。 小沙弥立刻判定,高十二郎出面,一定有大事,于是他丢下扫帚,急匆匆转身,只留给青鹭一个背影。 他略带喘息的话语融化在风中:“女施主且等等,我立马通报主持师父!” 都来不及找人将青鹭迎进去。 * 净尘比小沙弥淡定多了。 当他踱步至青鹭面前时,阅遍天下美色的青鸟眼前一亮。 年轻时,净尘的形象完美切合妙僧无花,十几年过去了,岁月并为在他脸上留下多少痕迹,只将他打磨得更成熟、更有味道。 青鹭差点就两眼冒红星了,好在她牢记自身职责,先将信件递给净尘。 净尘也觉这信来得蹊跷。 他了解高长松,若真发生不得了的大事,对方肯定归宁,亲自找他。 展开信,一目十行地看完,净尘胸口提着的那股气蓦地松了下来。 他甚至有闲心琢磨,为何高长松要送这样一封信,他又为什么要了解陈玄奘了。 这些光靠想是想不出来的,净尘只是玩味了一会儿,对青鹭说:“还请施主在这小住两日,待我将信写完交关于你。” 青鹭连连摆手:“不打紧,不打紧,你写上一旬都没关系。” 那样,她不仅有空休息,还有时间旅游。 净尘与她商量好后,就带着那封信,回到自己的斋舍。 诚然,他跟陈玄奘有交集,但那交集并不是很多,绝大多数的高僧,都有类似的交集。 “陈玄奘是个怎样的人?”这题超纲了! 可什么都不写,又不成。 净尘推开斋舍的门,盘腿坐在蒲团上,他用一根细绳扎紧宽大的袖口,磨墨挥笔。 他给高长松回了一封信,题目是“我眼中的陈玄奘”。
第213章 一旬后,高长松收到了净尘的命题作文。 青鹭化作人形,灵巧依旧,一会儿在高长松肩膀后探头探脑,一会儿又蹲坐在案几旁,让人幻视一只叽叽喳喳的鸟儿,围绕信封打圈。 “十二郎,你那友人可真好看啊。” 还不住感叹。 “我还第一次见到如此俊俏的和尚呢!” 光头这发型,实在挑战颜值。 高长松点头,英雄所见略同:“他年轻时更俊俏。” 说到这,高长松想起一件趣事,他认为净尘像善良版的妙僧无花,二者的经历也有相似之处。 “十年前,净尘去车迟国讲经,被那国公主一眼看中,哭着闹着要他还俗做驸马。” “然后呢,然后呢!”青鹭兴奋极了。 高长松摇头道:“没什么然后,他要留作驸马,哪能成为金沙寺的住持?找机会逃出车迟国罢了。” 这只证明净尘的外表令人一见倾心。 他的字就像他的人,俊逸出尘。 从厚厚一沓信纸中便可看出他与陈玄奘关系匪浅,高长松想:我还真问对人了! 随即一字一句看过去。 命题作文“我眼中的陈玄奘”被他写得声情并茂。 “十二郎亲启: 一年不见,远在长安城的你还好吗?修行是否有进益?又有什么新的发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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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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