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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瑾开口,声音比之前更沉了几分。 他抬起手,落在少年发顶。 那几缕被风吹起的软发被他轻轻按下去,指腹擦过发丝,动作很轻,像在撸一只猫。 “我不会让别人伤害你。” 凌沉僵了一下。 他不习惯被人这么亲密地触碰。孤儿院长大的孩子,最懂的就是人和人之间的距离。 但这是金主爸爸。 保他小命的金主爸爸。 得习惯。 习惯习惯,就习惯了。 没准…… 霸总还会把他摁在床上翻来覆去。 不习惯也要习惯啊。 为了保命要卖身,节操要碎掉了。 他咋那么倒霉? 垂下眼,小声说了句:“谢谢大哥。” 接过叶瑾递来的笔。 手腕一动,在乙方处落笔。 少年的字写得漂亮——不是那种书法般的漂亮,是端正的、一笔一划的漂亮。像他这个人,在尘埃里长大,却开出一身灼人的好看。 命运对他苛刻,他却把自己活成了让人移不开眼的样子。 名字签完。 凌沉握着笔,忽然有点不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 即使他心智比同龄人成熟,也改变不了他现在才十八岁的事实。面对未知,还是会迷茫,会无措。 叶瑾很稳。 仿佛这合同一签,凌沉就是他的人了。 他伸手,从凌沉手里把那袋桥头排骨抽走,随手放在书桌上,态度自然得像做过一百遍:
第384章 凌沉20。。 “吃晚饭了吗?” 凌沉的目光追着那袋排骨走了一瞬,然后诚实地摇头: “没有。” ——你要请我吃饭之后才打炮吗? 叶瑾没让他失望。 那张好看的嘴说:“刚好,我也没吃。想吃什么?” 凌沉眼睛亮了一下。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都可以,我不挑食,你看着弄就行。” 叶瑾拿过桌上的平板,点了几下,递给他。 凌沉接过来一看——是一个点菜界面。八大菜系,西餐,各种菜式琳琅满目,光是看着就饿了。他正划拉着屏幕,叶瑾忽然凑过来,伸手拨弄界面。 人离得很近。 近到凌沉能感觉到他的体温,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木质香。 “八大菜系和西餐上面都分了类。”叶瑾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低低的,像在说正事,“酒水、各地特色小吃也都有。这会儿点晚饭的话,出餐要久一些。你看看明天想吃什么,现在点上。” 说话间,鼻息洒在凌沉耳侧。 耳根腾地烧起来。 凌沉偷瞄了叶瑾一眼——那张冷峻的侧颜近在咫尺,表情认真得像在安排什么重要议程。帅得肆无忌惮。 他定了定神,很上道地问:“我随便点一些。瑾哥,你有什么不吃的吗?” 叶瑾瞥他一眼,眸中浮现一点淡淡的无奈。 “你可以叫我哥。” 别叫大哥。 凌沉从善如流,满足金主爸爸的小要求:“哥,你有什么忌口?” 叶瑾想了想:“不吃胡萝卜。” 凌沉认真点头,把这个记在心里。 他随便点了两个自己爱吃的菜,把平板递回去:“我明天晚上有晚自习,赶不上你吃饭的点。” 叶瑾接过平板,垂着眼帘看屏幕,指尖在上面滑动,继续点菜。 “给你送学校去。” 语气平淡,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凌沉愣了一下。 京城的四合院离京大开车二十分钟左右——不远,但也绝对不算顺路。他看一眼叶瑾点的那些菜,密密麻麻,够好几个人吃的。 这人是打算给他送饭? 他看着叶瑾的侧脸,思绪开始飘得有点远。 叶瑾。 京圈N代,权势通天,霸道总裁,心狠手辣城府极深。长得好看,有钱,还大方——对每一个替身小情人都送车送房送资源。 可就是这样的人,也有追不到的白月光。 只能找替身来缓解相思之苦。 那白月光到底是谁啊? 能让叶瑾念念不忘这么多年。 凌沉回忆了一下那本书的内容——《总裁:追妻火葬场?直接烧,不追!》。这书从头到尾都没交代叶瑾的白月光是谁,只用“他”来代替。故事线开场就是叶瑾三十岁那年,包了个替身小情人——二十三岁的主角受,许妄。 故事的视角是许妄的。 大学刚毕业,四处碰壁找不到工作,然后接到了霸总的情人合约。主角受当然不会答应这种侮辱人格的事,但是——狗血文嘛,必定要狗血。 大雨天,许妄的爸爸从山崖上摔下去,需要高昂的医疗费。 嗯。
第385章 凌沉22.。 因为钱。 主角受就这样被迫无奈地答应了霸总冷酷的合约。 ——其实凌沉觉得那合约挺人性化的。当然这话他不能说。 反正就是,叶瑾的情人从来没有超过一年的。 但主角受是例外。 那一年里,许妄不可救药地爱上了霸总。毕竟霸总条件好,对他也好。 但那时候叶瑾还没明白自己也爱上了许妄。 双向奔赴,但当事人不知道。 于是叶瑾无情地把许妄赶出家门。 主角受离开那座别墅时,鼓起勇气深情告白。 然后很卑微地问—— 【瑾哥,我走之前,只问你最后一个问题。你有没有……哪怕一点点……就那么一点点的时间,是在看我?】 霸总无情地回答—— 【许妄,看清楚你的身份。】 凌沉回忆到这里,忽然愣了一下。 等等。 那现在霸总多大? 他仔细想了想那本《总裁:追妻火葬场?直接烧,不追!》的剧情。故事开场时,叶瑾三十岁,包了二十三岁的主角受许妄。 那现在呢? 书里没写叶瑾是什么时候开始放荡不羁包情人的。反正从二十六到三十,中间有四年空档。 ——四年。 够包多少个替身? 凌沉默默算了一下,决定不想了。 反正他的经历也挺狗血的,不差这一桩。 他凑过去,趁叶瑾放下平板的空当,装作随口一问: “瑾哥,你今年多大了?” 这个问题让正值青年的霸总顿了一下。 叶瑾抬眸看他。 少年凑得很近,漂亮的眼睛里闪烁着好奇,那张充满少年气息的脸蛋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睫毛很长,眨眼时像蝴蝶翅膀。 叶瑾吐出两个字: “二十六。” “真看不出来,”凌沉真诚地说,“你看着很年轻。” ——又很不年轻。 他在心里默默补了一句。 二十六,比他大八岁多。 他读小学的时候,霸总读大学。他读初中的时候,霸总毕业。他读高中的时候,霸总开始包情人。 嗯。 一直都吃嫩草,喜好很稳定。 作为已经被包养的金丝雀,凌沉还是有点职业素养的。他没让气氛冷下来,掏出自己的手机。 那部旧手机在灯光下显出了岁月的痕迹——外壳油漆不可避免地掉了一些,边角磨得发白,屏幕上有几道细小的划痕。 但擦得很干净。 “瑾哥,加个绿汤圆吗?” 他问得自然,心里却默默祈祷:你可别翻三年前的旧账!不然我们可就快乐不起来了! 叶瑾看了一眼他的手机,没接话。 “等下。” 他转身绕到书桌后面。那排书架从地面顶到天花板,上面摆满了各种书籍和摆件,眼花缭乱。叶瑾伸手,从某个位置拿下一个小盒子。 盒子不大,银色质地,表面雕刻着繁复的花纹。不知道是什么材质,但一看就不便宜。 叶瑾指尖拨弄那个精致的卡扣。 “咔”一声轻响。 盒子打开。 里面躺着一部手机——黑色款,线条简洁,屏幕干净得像一面镜子。 凌沉愣了一下。
第386章 凌沉23.。 这是……送给他的? “用这个方便我们联系。”叶瑾把手机递过来,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还真是送给他的。 凌沉没矫情——矫情什么?合同都签了。霸总这是方便他自己,也是方便凌沉。 他接过手机,开机,同步数据。 旧手机里的东西一点点导入新手机。照片,联系人,聊天记录,备忘录。那些存了三年的东西,正在被搬进一个全新的壳子里。 叶瑾站在旁边,看着他操作。 也不催,也不说话。 就看着。 凌沉被看得有点不自在,低头专注地盯着屏幕。 数据迁移完成的那一刻,他刚想说“好了,可以加了”,手机忽然震动起来。 铃声响起。 屏幕亮起,显示着一个陌生号码。 凌沉愣了一下。 这么巧?刚换手机就来电话? “嘟嘟——” 手机还在响。 凌沉看着屏幕上那个未知号码,手指悬在接听键上方,迟迟没有按下去。 最近几天这样的电话太多了。接了也是那些话——夏太太、夏少爷、回家、谈谈。像复读机一样,翻来覆去。 他不想接。 叶瑾见他不动,眸色微微深了些。 傍晚校门口那出闹剧,田明已经一字不落地汇报过了。三名人贩子——不对,是三名自称夏家保镖的人——围着一个少年喊“少爷”,那场面,想想都知道有多荒唐。 他伸手,直接把电话挂断。 然后拉起凌沉的胳膊,带着他走到沙发边坐下。 沙发很软,软得人往下陷。 凌沉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陷进沙发里,旁边是叶瑾。 “傍晚的事我从田明那里知道了。”叶瑾开口,不徐不疾,像在陈述一件普通的公务,“夏家是上一代发家的,现在当家做主的是夏老爷子。” 凌沉愣了一下,不明白为什么要科普这个。 但叶瑾继续说下去了,声音平稳,条理清晰: “夏老爷子一共两子一女,关系不算复杂。老大就是今天来纠缠你那些保镖的雇主,他一共三个孩子,最小的那个是收养的。” 顿了顿。 “老大的妻子是地产孟家的独生女,现在是孟氏公司的掌权人。老二有两个儿子。三女嫁给了一个小地产商。” 他说完,目光落在凌沉脸上。 “你对这件事有什么想法,可以直接告诉我。” 凌沉没说话。 他低头,目光落在自己被叶瑾抓着的那只胳膊上。 男人的掌心很热,温度隔着薄薄的衣料传过来,像滚烫的烙铁。明明只是轻轻握着,却让他觉得那片皮肤都在发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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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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