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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来的时候,城郊公园的花开得正好。 樊霄特意挑了个周末,带着游书朗去踏青。漫山遍野的花如云似霞,微风一吹,花瓣纷纷扬扬地落下,美得像一幅画。 游书朗站在花树下,仰头看着飘落的花瓣,眼睛里闪烁着惊喜的光芒。 “别动。”樊霄拿出手机,对着他按下了快门。 照片里,游书朗站在纷飞的花雨中,侧脸温润如玉,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连发梢都沾着粉色的花瓣。人比花娇,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给我看看。”游书朗凑过去,看到照片里的自己,有些不好意思,“这张拍得不好看,删了吧。” “不行。”樊霄把手机揣回兜里,一脸严肃,“这是我见过的最美的风景,谁也别想删。” 他说着,伸手折下一枝开得正好的樱花,轻轻插在游书朗的耳边,退后一步打量了一番,满意地点点头:“真好看。” 游书朗脸一红,伸手去摘:“别闹了,像什么样子。” 樊霄却抓住他的手,不让他摘,顺势将他拉进怀里,低头在他耳边笑道:“就要戴着,我的书朗戴什么都好看。” …… 转眼到了夏天,热浪席卷了整个城市。 樊霄带着游书朗去了私人海岛避暑。 阳光、沙滩、碧海蓝天,一切都热烈而奔放。 游书朗换上了宽松的沙滩裤,光着脚踩在细软的沙子里,兴奋地往海边跑去。 樊霄坐在遮阳伞下,戴着墨镜,手里拿着一杯冰镇饮料,目光却始终追随着那个在海边奔跑的身影。 玩了一会儿,游书朗跑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地跑回来,一屁股坐在樊霄身边的沙滩椅上,拿起他的饮料就灌了一大口。 “热死我了!”游书朗抱怨道,脸颊被太阳晒得红扑扑的。 樊霄看着他这副毫无防备的样子,眼底闪过一丝暗火。他放下手里的杯子,突然伸手将游书朗拉进怀里,让他跨坐在自己腿上。 “樊霄!你干嘛!”游书朗惊呼一声,下意识搂住他的脖子。周围虽然没人,但这姿势也太暧昧了。 “帮你降降温。”樊霄坏笑一声,手指顺着他的脊背滑下去,在他腰侧轻轻捏了一把。 游书朗怕痒,忍不住笑出声来,身子一软,整个人都瘫在他怀里:“别……好痒……” 樊霄看着他笑得花枝乱颤的样子,再也忍不住,低头吻住了他。 这个吻带着海风的咸湿和夏日的燥热,热烈而缠绵。樊霄的手不老实地探进他的衣摆,在他光洁的后背上点火。 游书朗被吻得浑身发软,只能紧紧抓着他的肩膀,任由他在自己唇齿间攻城略地。 良久,樊霄才松开他,看着他被吻得红肿水润的嘴唇,声音沙哑地说道:“书朗,我们回别墅吧。” 游书朗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脸红得像熟透的虾子,羞恼地锤了他一下:“流氓!” “只对你流氓。”樊霄哈哈大笑,一把将他打横抱起,大步往海边的别墅走去。 …… 秋天悄然而至,满城的梧桐树叶都变成了金黄色。 周末的午后,两人漫步在铺满落叶的街道上。脚踩在干枯的落叶上,发出“咔嚓咔嚓”的脆响,听起来格外解压。 游书朗像个孩子一样,专门挑落叶厚的地方踩,玩得不亦乐乎。 樊霄走在他身后,看着他欢快的背影,嘴角始终挂着宠溺的笑意。 一阵秋风吹过,卷起地上的落叶,也带来了几分凉意。游书朗忍不住打了个寒颤,缩了缩脖子。 樊霄立刻走上前,解下自己脖子上的羊绒围巾,温柔地围在游书朗的脖子上,还细心地打了个结。 “冷不冷?要不要回去加件衣服?”樊霄握住他的手,放进自己的大衣口袋里暖着。 游书朗摇了摇头,把手从口袋里抽出来,反握住他的手:“不冷,这样就很暖和了。” 他抬起头,看着樊霄,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他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樊霄,秋天真好啊。”游书朗感叹道,“不冷不热,还有这么美的落叶。” “嗯,秋天很好。”樊霄看着他,眼神温柔而深邃,“只要和你在一起,什么季节都很好。” …… 冬天来得猝不及防,一场大雪将整个城市变成了银装素裹的世界。 这是今年的第一场雪。 游书朗兴奋地拉着樊霄跑到阳台上,看着漫天飞舞的雪花,眼睛里满是惊喜。 “樊霄!下雪了!好大的雪!”他伸出手,去接那些冰凉的雪花。 樊霄站在他身后,从背后拥着他,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和他一起看着这场大雪。 “听说,在下雪的时候和喜欢的人一起走到白头,就能一辈子在一起。”游书朗突然想起了这个浪漫的传说,有些不好意思地小声说道。 樊霄愣了一下,随即低笑出声。他收紧手臂,将游书朗抱得更紧了些。 “傻瓜,不用走到白头。”他在游书朗耳边轻声说道,“只要你愿意,我们现在就可以白头。” 他说着,伸出手,轻轻拂去游书朗头发上的雪花,然后低下头,深深地吻住了他。 雪花落在他们的发梢、肩头,仿佛真的为他们披上了一层白色的纱衣。 在这个寒冷的冬日里,两颗心紧紧相依,温暖而坚定。 三餐四季,细水长流。
第137章 双线生活 曼谷的夜,总是带着一种湿热又暧昧的气息。 霓虹灯牌在潮湿的空气里晕开五光十色的光晕,摩托车的轰鸣声和路边摊贩的叫卖声交织在一起,汇成了一首充满了生命力的交响曲。 樊霄脱掉了平日里那身严谨的高定西装,换上了一件宽松的黑色花衬衫,领口依旧习惯性地敞开两颗扣子,露出锁骨和半截性感的脖颈。 他手里提着两袋刚买的芒果糯米饭,另一只手紧紧牵着游书朗,在拥挤的夜市人群中穿梭。 “慢点走,别被挤到了。”樊霄侧过头,护着游书朗避开一个冒失的电动车,眉头微微皱了一下,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奈和宠溺。 游书朗倒是兴致勃勃,眼睛亮晶晶地盯着路边一个卖泰式烤串的摊位,那上面滋滋冒油的肉串散发着浓郁的香茅草味,勾得人馋虫直动。 “樊霄,我想吃那个!”他拽了拽樊霄的手,像个发现了新大陆的孩子。 樊霄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二话不说就拉着他挤了过去。直接用流利的泰语跟老板比划着要了十串,还特意嘱咐有几根少放辣。 拿到烤串,游书朗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被烫得直吸气,却又舍不得吐出来,腮帮子鼓鼓的,像只屯粮的小松鼠。 “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樊霄哭笑不得,抽出一张纸巾,细心地帮他擦去嘴角的油渍,“怎么样?好吃吗?” “好吃!特别入味!”游书朗用力点头,把手里的另一串递到樊霄嘴边,“你也尝尝,这个不辣的。” 樊霄看着那串还沾着游书朗口水的烤串,眼底闪过一丝笑意。他毫不犹豫地张嘴咬了一口,含糊不清地说道:“嗯,确实不错。” 两人就这样站在嘈杂脏乱的路边,毫无形象地吃着几块钱一串的烤肉,周围是熙熙攘攘的游客和本地人,空气里弥漫着香料和炭火的味道。 樊霄看着游书朗吃得满嘴流油的样子,心里忽然涌起一种前所未有的踏实感。 这种平凡的烟火气,因为身边有这个人,变得比任何山珍海味都要珍贵。 从曼谷飞回国内,樊霄和游书朗的生活节奏瞬间切换回了“战斗模式”。 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依旧保持着那种黏糊劲儿。 这天,游书朗受邀参加一个国内顶尖的学术研讨会。作为研究所的年轻骨干,他需要上台做一场关于新材料应用的主题报告。 会议现场庄严肃穆,台下坐满了业内的大佬和专家。游书朗虽然有些紧张,但一上台,那股子专业劲儿就出来了。他穿着剪裁得体的深灰色西装,戴着金丝边眼镜,站在聚光灯下,侃侃而谈,自信而从容。 樊霄就坐在台下第一排的正中间。 他没有像其他人那样正襟危坐地记笔记,而是单手支着下巴,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台上那个发光的身影。 看着游书朗在台上引经据典、从容应对提问的样子,樊霄心里充满了骄傲。 这就是他的书朗,温润如玉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坚韧而智慧的心。他不需要依附任何人,他本身就足够优秀。 茶歇的时候,几个相熟的教授走过来跟樊霄打招呼,语气里带着几分调侃:“樊总,今天怎么有空来听这种枯燥的学术报告?我还以为你只会出现在财经峰会上呢。” 樊霄淡淡一笑,目光依旧追随着不远处正在和人交流的游书朗,语气里带着掩饰不住的炫耀:“我家书朗做报告,我当然得来捧场。” 那几位教授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起来,纷纷竖起大拇指:“樊总真是好福气,游博士年轻有为,你们俩真是天作之合。” 游书朗结束报告下来时,一眼就看到了被人群围在中间的樊霄。 樊霄看到他,立刻不动声色地推开身边的人,大步走过去,自然地接过他手里的公文包,递上一瓶拧开盖子的矿泉水:“累不累?讲得真棒,我在下面听得都入迷了。” 游书朗接过水喝了一口,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真的吗?我还担心那个数据模型讲得太复杂,大家听不懂呢。” “怎么会,连我都听懂了大半,说明你讲得好。”樊霄伸手帮他整理了一下有些歪的领带,动作亲昵又自然,“晚上想吃什么?庆祝演讲成功。” “随便吃点吧,有点累了。”游书朗靠在他身上,享受着这份独属于他的支持。 樊霄揽着他的肩膀往外走,低声说道:“那就回家,我给你煮面吃。加两个荷包蛋,怎么样?” “好。”游书朗笑得眉眼弯弯。 周末,两人难得都有空,便约了薛宝添和诗力华一起聚餐。 地点选在了一家私密性极好的私房菜馆,包厢里只有他们四个人,气氛轻松而热烈。 薛宝添还是那副大大咧咧的样子,一见面就嚷嚷着要罚酒:“樊霄!你最近可是重色轻友啊!发消息回得比蜗牛还慢,是不是被书朗管得严严实实的,连手机都不敢看了?” 诗力华推了推眼镜,优雅地抿了一口茶,慢条斯理地补刀:“薛少,你这就冤枉樊总了。人家那是‘从此君王不早朝’,哪里是怕老婆,分明是乐在其中。” “哈哈哈哈!”薛宝添笑得前仰后合,指着樊霄,“力华你这话太损了!不过说真的,樊霄,你现在这副‘妻奴’样,要是让以前那些商业对手看到了,估计下巴都得惊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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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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