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神盾局遭受了自成立以来最为重大的一次挫折,当那场见鬼的战争终于结束,她接受了斯蒂夫的求婚。 她当然会嫁给他,他是最优选择,她没有理由说不。 “……你会后悔的,佩姬,”听到了这个消息,霍华德对她说。 ——与此同时,在已逝的光阴里,有一个老人也在说着同样的话:“你会后悔的,佩姬,我不会祝福你,因为你一定会后悔。” 那时候的她是如何回答的呢? “不会比嫁给你更后悔。”她告诉霍华德。 “哈!也许吧,这我不否认。”那花花公子摸了摸他的小胡子——十年了,他们认识十年了,“不过你真的觉得嫁给斯蒂夫是个好选择?我不是说他很差劲,我们都知道他是个好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甚至完美无缺,他还是我们的朋友。但嫁给他?天哪!你当真确定要和块盾牌睡一辈子?” 佩姬长吸一口气,她感觉受到了侮辱。 “我们在一起很久了,”她冷冰冰回答,“我觉得他比你强,特别是在床上,如果你当真想要知道的话。” 她没看霍华德的表情,话一讲完就转身离开——十年之前或者十年之后,她的回答还是一样的,她愿赌服输。 婚礼的前一天,她和斯蒂夫去阿灵顿看她父亲。那位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老兵就安眠于石碑之下,沉睡在整个世界的凄风冷雨之中。忽然之间她很想知道父亲会怎么说。 她挽紧斯蒂夫的手臂,斯蒂夫叹息着把他的大衣解下来披在她头。 ——生命就是一座充满了岔路的大迷宫,在结果到来之前,你永远也无法知道什么样的选择才是正确的,你唯有愿赌服输。 他会为我骄傲,佩姬想,父亲一定会为我骄傲。 她结婚了。 在婚礼结束的当晚他们离开了美国本土,斯塔克非常大方的将他的私人飞机借给他的朋友们(“现在你们留下一个倒霉鬼孤家寡人啦,真不公平,我也要去结婚。”他说。)飞机载他们跨越重洋,多年之后再度回到欧洲大陆,回到他们曾经并肩战斗过的地方。 那大概是佩姬一生中最为快活的光阴,他们去了英国,和MI6的几位先生女士共进晚餐;他们穿过重建于废墟之上的伦敦城,试图寻找那间曾经一起庆祝过圣诞节的小酒馆,只可惜一无所获;他们还去了法国,在巴黎的蓝天下,佩姬和西蒙娜?德?波伏娃一起喝下午茶。
“您是女性之光,卡特女士,”波伏娃说,“自身发光,而不靠反射男性的光辉,您是这样的女性。” “谢谢,我是您的忠实读者。”她微笑,“那时我就有预感,我们会成为朋友。” 她们全程用法语交流,那是母亲的语言,佩姬想,妈妈,你也会为我骄傲吗? 那是多么完美、多么完美的日子啊,她的生活远离阴霾,只有阳光,甚至连斯蒂夫都鲜少提及那个名字。只有一次,那是在旅程的最后,他们钻在巴黎的古董店里寻找伴手礼。他们给霍华德买了一副古董墨镜,给尼克?弗瑞买了一支和他完全不相配的夸张的包金手杖,他们几乎给所有的朋友都买了礼物,佩姬自始至终咯咯直笑,觉得自己重新变成了一个小女孩儿。她的好心情一直维持到斯蒂夫从柜台上拿起那个漂亮的工艺摆件,那是两只依偎在一起的鹿和背景茂密的森林,瓷釉白如新雪。“这个可以等巴基结婚的时候送给他,”斯蒂夫说,他的手指爱怜地抚摸着光滑的鹿角,脸上带着那样温柔、那样温柔的微笑。 在那个瞬间,佩姬忽然生出一股巨大的、漆黑的冲动,她差一点就要对他说:“别傻了,巴恩斯不会结婚的。”她差一点就要告诉他一切——也许她真该告诉他一切,她将享受他脸上的表情,然后把接下来的命运全都交给上帝来决定。 可是,那是男人的上帝啊,她苦笑,上帝给予女人的命运是炉灶和产床,祂才不会照看她。 佩姬掏出钱包,冷静地开始数钞票付账——冷静一如她打开那些黑色封皮的任务报告之时。 没错,上帝从来不会照看她。就在从法国回来的第二个礼拜,某天清晨,她忽然感觉下腹一阵刀割般的剧痛,有什么湿热的液体正顺着大腿汩汩流下。“斯蒂夫!”她想要尖叫,声音却哽在了喉管里,细弱犹如悲鸣。千万年来蚀刻于遗传因子里的知识已然告诉她发生了什么,她不是从没有见过血的温柔淑女,她的梦里有哭嚎的亡灵,她的手上从不干净,但那并不是这样的血! “斯蒂夫——”她再次呼叫,然后才想起他昨夜在神盾局加班,他根本没有回家。 血一直在流,她昏了过去。 再度醒来的时候,佩姬眼前只见一片雪白,鼻端都是消毒水的味道。她艰难地挪动头,没有找到斯蒂夫,却看到了他。 她不知道他怎么会在这里——哦,不,当然了,他当然会在这里。巴恩斯穿着一件纯黑的丝绸衬衣,在他手边,床头的柜子上摆放着一支小小的花瓶,花瓶里插着朵纯白的玫瑰花。 呵,他是来参加葬礼的吗?她的孩子的葬礼,连名字也不会有的小宝贝的葬礼。 “你醒了?”他看到了她,把身子凑近了一点,“斯蒂夫在外面和人说话,我去叫他进来。” 不知为什么她竟摇了摇头,她艰难地张开口,她看着他的绿眼睛一个字一个字对他说:“是你把死神带来的吗?Winter Soldier?” 他脸上的表情好像被人打了一枪。 “……我去叫斯蒂夫进来。”他站起身,出门去。 佩姬长长呼出一口气,闭上眼,只觉天旋地转。在一片支离破碎的混沌中她能看见他们俩,她能看见他拥抱着心碎的斯蒂夫,分担他的失去,抚慰他的伤痛,他们两人便可自成世界。十年了,她已经34岁了,霍华德的鬓角甚至已能看到根根银丝,可他们依旧还是一副青春模样,光阴残酷地掠夺了所有人,只放过了他们两个。 一个念头忽然钻入佩姬的脑海:再过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甚至更久,到了下个世纪,当她垂垂老矣,鸡皮鹤发,衰朽如同风中残烛,他们是不是依然会保持着今天的模样?于时间中永恒? 那一刻她醒悟到无论她能拥有他多久,终有一日她注定会失去斯蒂夫,喜乐荣华都会在她口中化为灰烬——或早或晚。 -3- 佩姬?卡特知道自己毕生都会记得这一刻,记得1960年这个深秋的夜晚。 人的一生也许真的是座岔路众多、盘结纠缠的巨大迷宫,你可能误入歧途,也可能转回起点,不走到出口不能判断正确与否;但总有某个瞬间,你会突然意识到自己正站在命运的十字路口,一旦跨过这个点,云雾般飘忽不定的未来就会瞬间塌缩成一个凝固状态,再也不可违拗,亦将无法挽回——她想,现在应该就是这样的时刻。 “……斯蒂夫不会赞成的。”佩姬几乎是下意识地说。 霍华德冷笑一声:“这话现在还有意义吗?他已经背叛了我们,他已经抛弃了你。” 佩姬想要强迫自己保持镇定,手指却颤巍巍不听使唤,钢笔从指间滑落于地,眼泪也同时夺眶而出,冲掉她脸上的脂粉。 “别这样,佩姬,”霍华德心烦意乱道,“现在不是哭的时候,我们时间有限,等搞定了这件事你大可以哭个够。” “如果我签下了我的名字,霍华德,”她告诉他,“斯蒂夫永远不会原谅我的——我们就真的完了。” “难道你现在还在心存幻想?”斯塔克愤怒地咆哮,“别自欺欺人了,佩姬,你又不是傻瓜,你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不是吗?想想看,这么多年来我们在他身上花了多少心血啊,他听到的每一句话,写下的每一个字,还有那个叫莎伦的小丫头,这点你甚至连我都瞒着!我们已经做了所有能做的一切,但它还是发生了,你又能怎么办?我们又能怎么办?” ——是啊,她又能怎么办?恍惚中佩姬想,她已竭尽全力,难道就该愿赌服输? 她的人生是怎么变成现在这副样子的呢? 没人想要那样对待巴恩斯——纵使她恨他,恨他的存在令斯蒂夫不能完美,恨他是他的弱点和先天缺陷,恨他们之间那种不名誉的热情宛如地壳下汩汩流淌的火红岩浆,随时可能喷涌而出,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毁灭所有人辛辛苦苦努力的一切——但她从来没有想要折磨他,想要让他痛苦,当然没有!对此她可以发誓。 那只是一种合作,各取所需,事实上,他们也一直合作的很好。实验进展着实令人鼓舞,他们得到了大量数据用以血清,而巴恩斯也得到了他的第二次生命。也许他们的确不该轻信皮尔斯,不该被他的夸夸其谈蒙蔽,不该给他那么多不必要的权力,那个决定实在糟糕透顶;但皮尔斯已死,他已付出了代价,整个1953年神盾局几乎都在收拾他留下来的烂摊子,他们全都付出了代价,难道不是么?是人总会犯错,唯有万能的上帝才能幸免,难道不是么? 但是没有用,对斯蒂夫而言,这些理由全都没有用。佩姬悲哀地想,他从来都活在理想的世界中,那个非白即黑的世界,他只要看到了就无法装作没看到,他苛求他人亦如苛求他自己——但是这世上只有一个斯蒂夫?罗格斯啊,并不是人人都能成为美国队长。 霍华德?斯塔克拉过一张椅子,坐在她面前。“佩姬,我们无路可退了,你知道的吧?我们要是回头,一切都完了。‘重生计划’走到现在,早就不单纯属于神盾局,就算我们现在放弃,就算我们说‘不’,那些高高在上的老家伙,他们会答应吗?才不会!与永生的希望相比,花多少钱,死多少人,对他们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知道你爱斯蒂夫,佩姬,我可怜的姑娘,我也爱他,我不是个讨人喜欢的家伙,我几乎没有朋友,你和他,你们就是我仅有的朋友,我怎么可能不爱他呢?当然,偶尔我也恨不得打碎他那口完美的牙,”霍华德苦笑,“他有时候简直让人无法忍受。” “归根到底我是个凡人。”霍华德说,“我没办法符合高贵的美国队长的标准,但他是高踞于神坛之上的英雄,英雄有一个就足够了。人类从来不是靠大义和良善占据食物链顶端的,靠的是弱肉强食、不择手段生存下去才进化到今天,这才是凡人的路,凡人靠血前进。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兔子被猎豹吃掉,它会怨恨吗?它有资格怨恨吗?同样的,如果我因此而死,也不会指望我的儿子替我报仇——我当然会有儿子的,不过生死有命,愿赌服输。” “就算我们不考虑这个,就算我签字,整个委员会统统签字给你最高授权,”佩姬提醒他,“你确定就能找到他们吗?一个巴恩斯已经够难对付了,你和我都清楚这一点,现在还要加上斯蒂夫,他熟悉神盾局的一切就像你熟悉你的咖啡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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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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