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她略带忐忑的表情,白露和艾瑞儿都笑了,无论是安妮,还是露易丝夫人,都很努力的在她们这个回访志愿者面前表现出相处和谐亲密的画面。 她们真心想成为彼此的家人。 于是……在那张回访评价表上,艾瑞儿郑重打上满分。 艾瑞儿和白露走后。 露易丝夫人坐在轮椅上目送她们离去,树叶沙沙作响,她轻声道:“呀,起风了,今年的冬天来得很早啊。” 安妮小声问:“妈妈冷吗?” 说着,就要推轮椅进屋。 “我的意思是……”露易丝夫人看着女儿担忧的小脸,笑意加深,眼角的细纹越发明显,“该给你买几件冬衣了。” 她有女儿了,今年的冬天就不能像往年那样随意过了。 需要提前订购足够多的炭火和木柴。要找相熟的猎户留下最好的鹿皮给女儿做靴子,康斯城冬天多雪,靴筒要做得高高的,才不会漏雪进去…… 还要多备些肉食和蛋蔬,一旦雪天来临,郊区进城的道路结冰,食材就不好购买了。安妮太瘦,须要多进补。 丈夫去世那么多年,露易丝夫人头一回觉得,冬天也没有那么难捱了。 安妮伏在妈妈身上,露出纯真的笑容,她没理由不笑,露易丝夫人一出现,她兵荒马乱流浪的童年就结束了。 而她的未来,才刚刚开始。 艾瑞儿走在街上,也在笑。 她想起刚才把安妮拉到一边说悄悄话时,女孩脸上洋溢着的幸福,她对她说:“我以前一见到火柴就害怕,但现在不了,妈妈每天晚上都会用火柴帮我把壁炉点起来,夜里屋子都是暖乎乎的,我以前从没这么舒服的睡着过。” 此后,关于火柴的回忆,就不再是毒打、饥饿、路上行人的呵斥与白眼……而是一个个温暖安宁的夜晚。还有妈妈轻哼的哄睡歌谣与温热怀抱。 露易丝夫人会是一个极好的妈妈。 …… 康斯城郊区的风景是远近闻名的秀丽,四季都有不同的看点,每年都有不少画家、作家、艺术家……慕名而来采风,罗宾森小姐也是慕名者之一。 她的新小说《预言者》是一部女性成长类小说,里面有很多关于场景的描写,为此她这段时间跑了不少有名的景点,只为给文字多增加一些代入感。 这一片郊区是大块大块的农田,一垄垄田地像方块格一样整齐排列,看得十分赏心悦目,但真正有心去欣赏的人却不多,农民们赶着在雪天来临前收割最后一批蔬菜,大半高价卖出去,换来钱币置办过冬的棉衣,小半留下做腌菜,慢慢吃,冬天就不用花钱买菜了。 罗宾森小姐虽然身上多少带些阳春白雪的味道,但并不是个娇柔的性格。 观望片刻,见一位看上去十分瘦弱的农民婶婶忙得满头大汗、粗气直喘的样子,便忍不住上前搭了一把手。 “妮儿,今儿可辛苦了,快来喝碗水。”把最后一颗大白菜放进背筐里,农民婶婶感激又心疼地递来一碗水。 农民婶婶是从外地嫁过来的,口音偏软,罗宾森小姐很喜欢她的腔调。她自己父母早逝,从小在住宿学校里长大,听着这声妮儿,便觉得格外亲切。 “哎……就来,”罗宾森小姐乖乖应道,也学来对方一副糯软腔调。 “婶子,这一季的收成算好吗?” 这一闲下来,就忍不住唠嗑。 农民婶婶端着水碗笑了笑,扳着手指给她算着:“这几天一共收了五麻袋土豆,二十来筐白菜,十几筐萝卜,还有一些冬小麦……这个时节蔬菜价格比以往高,除去自留的那些,大概能赚三四个银币,差不多够过一个冬天了。” 罗宾森小姐怔愣:“这些就够了吗?” 她虽然一个人在外独自生活了很多年,但还真没怎么吃过生活的苦。 最早的时候有父母留下来的遗产支撑着,后来她早早暴露出在文字上的天赋,其实没有写《南希夫人》之前,她已经用别的笔名在报刊上投稿很久了,光是稿费就足以支撑她平时的开支。 长这么大,她摔过最重的跟头,还是在初恋这件事上。 但对方也不是什么坏人,只是门不当户不对,最后勉强也算是和平分手。 农民婶婶又笑了:“我们乡下人冬天大多都在家里窝冬,不怎么干活,也吃不了多少粮食,柴火都是在山上捡的,也不用花钱买,就是家里老人孩子置办冬衣要花些钱,偶尔再买一些肉给家里打打牙祭,旁的也没什么了。” 罗宾森小姐抿唇,当初为了《南希夫人》最初的情节设定,她专门找关系跑了一趟战区,她是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别人难以想象的穷苦的,但她没有想到……在康斯城,在格林帝国的首都,郊区的农民竟也没能过得太好。 她突然觉得,自己笔下的人物和故事还是不太接地气。 决定了,下本书的主角就写农民! 喝完水,农民婶婶也歇好了,她向同村的邻居借了辆牛车,挥别罗宾森小姐,把一筐筐码好的大白菜运回家。 罗宾森小姐便慢慢从田埂换到回城的小路上,这里离城内不远,她就没有租马车,想再看看沿途的风景。 走着走着,忽然身后一阵马蹄声响,她急忙往旁避让,不多时,有人骑马从她身旁掠过,光从背影上看,就知道肯定是一位骄奢的富家子弟,乡间多土路,马匹飞掠而过,那富家子弟也不知道减速,激起一片飞扬的尘土。
被尘土尾气浇了一头一脸的罗宾森小姐:“……呸呸呸!” 贵族子弟什么的,果然最讨厌了。 想起刚才辛苦劳作还很穷苦的农民婶婶,罗宾森小姐心里越发不平起来。 正愤懑间,就见前方画风突变,土路两旁的菜地里突然冒出七八名蒙面的大汉,团团围上去,生生把正在骑马的贵族少年拦了下来,他们的目的很明确,直白不造作,大吼道:“抢劫!” 罗宾森小姐:“……” 就说做人要低调,不能太张扬,你看嘛,这报应不就来了吗? 她正准备趁着那群劫匪还没注意到她,赶紧悄悄换条路走,目光一瞥,却发现那不知所措到快要被拉扯下马的贵族少年的脸,怎么看怎么眼熟。 脚步一顿。 咦?这不是那天那个冤种读者吗? 罗宾森小姐对凯斯·米勒的印象深刻极了,毕竟她在那么多城市办了那么多场读者签售会,也只有这一个在她面前抱着桌子腿鬼哭狼嚎,想忘记都难。 这样一来,她这脚就有点迈不开了,毕竟……那两千五百本书的尾款好像还没付清呢! 狠狠纠结了两秒钟,罗宾森小姐咬咬牙,还是决定提起裙子赶紧跑路,钱可以再赚,但小命只有一条。 再说,这群劫匪是求财的。 既然求财,那想来也不会想要背上命案,凯斯·米勒小命应该没问题。 而就是这么一迟疑的功夫,她余光里瞥见劫匪中某一人悄悄从背后掏出一把匕首,仿佛准备伺机而动。 罗宾森小姐:“!!!” 她记得,艾瑞儿说过,凯斯·米勒的血管和别人不同,一旦伤口流血便很难止住,稍有不慎就容易失血而亡。 凯斯此刻的心情很糟糕。 他今天是出来收租子的,他们米勒家族在康斯城郊区这一带有很大一片田地,最近两年,有几家农户联合起来当老赖,撒泼打滚不肯交地租钱。 为了锻炼儿子,老米勒先生特意把这件事留给凯斯来办,这对凯斯而言并不难,他是从小就是个纨绔,别的不会,应对几个无赖混混还是很在行的。 带着一群高壮的打手往那一站,半天的功夫,钱一分不少的要了回来,眼看事情都处理的差不多了,只剩一点收尾工作,他嫌憋闷,就把事情都交给随从,自己骑马出来遛哒放放风。 谁曾想,这也能碰到劫匪。 凯斯在心里狠狠骂了句操,面上一副娇弱贵少爷的惊慌失措样子,心里却没这么慌,他家有钱,从小到大遇到的绑匪也不少,虽然成功把他绑走的目前还不存在,但应对经验还是很充足的。 他表现出一副“小爷怕死了”的模样,弱弱说:“……没问题,没问题,你们要多少钱我都给,千万别打我。” 一边心里默默盘算着,再拖延多长时间,他那群人高马大的随从才能赶到。到时候他非揍死这帮劫匪不可。 “啊!”忽然,一位劫匪的头颅被大石头狠狠砸中,鲜血淋漓。 “谁?!”劫匪们惊慌失措。 “啊!!”又一块石头精准降临。 不知何时爬上周围一棵大树的罗宾森小姐从树上跳下来,身姿矫健的跃上马背,趁着劫匪们还没反应过来,把半个身被拉下马的凯斯又扯了回来。 重重一抽,马儿受惊狂奔。 罗宾森小姐全身都在冒汗,谢天谢地,这群绑匪业务生疏,不是什么专业人士,谢天谢地,当年去战场上取材的时候学的枪法和马术都没忘记。 这变故太突然,凯斯一脸懵,可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身后拔腿狂追的劫匪中掷来一把匕首,刀锋被磨的十分尖锐,擦着他的脸颊“哐当”落地,留下一道破皮的划痕,只差一点,便要见血。 差点毁容的凯斯:“……卧槽!” 他扭头回去看,努力想辨认出是哪个混蛋,回头一定抽他八百鞭子! “你别乱动!”罗宾森小姐吼道。 这马太烈,她有点握不住缰绳了。 凯斯这才想起去看她的脸,烈马奔驰,寒风猎猎,罗宾森小姐本就紧张至极,出了一脑门的汗,被这冷风一吹,鼻尖冻得通红,实在称不上多好看。 但凯斯看呆了。 他抚上自己砰砰乱跳的小心脏,一点都没认出来,面前的就是他几天前抱着桌子腿痛哭流涕时面对的作者大大。 感觉到罗宾森小姐有点把控不住马匹,他连忙从背后伸过手握住缰绳:“我来我来,这马最还没训好,一跑起来就刹不住,得手劲大些才能拉动。” 他此刻全然忘记了方才的危机,暗暗觉得自己这句话说的绅臼恃洸士极了。 可能是认主,这匹马在凯斯手里确实变得温顺了许多,四条腿就是比两条腿快,不多时,他们就将后面的劫匪甩掉了,身后隐约传来气急败坏的骂声。 罗宾森小姐吐了口气,紧绷到微微颤抖的手臂放松下来,她心有余悸的偷偷暗骂道:蠢货二货白痴!脑子被狗吃了的富二代!没训好的马就敢上路!
第48章 放我进去,我要考试 艾瑞儿终究是没有拗得过白露,这丫磨起人来也实在是功力深厚。 十张卷子一刷下来,白露满意了。 为了表扬和激励艾瑞儿,这天一大早,她就上街去康斯城一家远近闻名的甜品店给艾瑞儿买草莓奶油小蛋糕。 “尝尝看,好吃不?” 艾瑞儿“啊呜”一大口,认真评价:“不错,蛋糕胚绵软,奶油细腻,水果分量挺足,草莓也很新鲜,是酸甜酸甜的,难怪能在康斯城里开这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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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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