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瑞儿笑了笑:“后天怎么样?今天去买船票,让彭科管家去,他铁定能帮我们买到船票,再问问看乔娜,如果她也打算回阿里卡镇的话,就把她的票也一起买了,她最会讲故事了,只要她有在,咱们这一路都不会无聊了。” “不过我感觉她应该不会这么早回去。”以后都不回去了也不一定。 好不容易感情正渐入佳境…… 凯斯那个大傻蛋,别的不行,粘人的功力堪称世界第一。 只是这次艾瑞儿猜错了。 两日后,康斯城的码头。 艾瑞儿看着提着两个大行李箱,屁颠屁颠跟在罗宾森小姐身后傻笑着的凯斯,唏嘘道:“我还是小瞧你了。” 这不挺会谈恋爱的嘛? 瞧瞧这话说的—— “我想去看看乔娜以前生活和长大的地方,也想去乔娜父母的墓碑前祭拜一下,以示我这小辈的尊敬和诚意。” 就算他未来岳父岳母能从墓碑下面坐起来,也挑不出什么刺来了。 再去看看罗宾森小姐的面色,艾瑞儿更是对凯斯刮目相看,好家伙,第一次见到“柔情似水”这四个字具象化。 活该你能追到女朋友! 船帆拉了起来,艾瑞儿没空再去围观凯斯的狗腿模样,在甲板上和其他乘客一起用力的朝岸边的家人挥手告别。 码头上,阿吉女巫大声说:“回森林了,记得写信报平安啊!” 她喊得太用力,嗓子劈了,闷闷的咳嗽了几声,彭科管家见状,连忙一边扶着她的手臂,一边拍后背给她顺气。 白露都准备回船舱了,见到这场景,又折了回来,对艾瑞隐晦小声道:“彭科管家和阿吉外婆关系很亲近啊。” 她早有这感觉,就是不好明说。 艾瑞儿斜了她一眼,扑哧笑了:“彭科管家想当我外公很多年了啊!” 当年,要不是对阿吉女巫一见钟情,已经在生意场上小有成就的彭科管家,也不至于家产都折现,关了两家铺子,背起行囊就来尼兰公爵府自荐了。 这一晃,都十多年了。 阿吉外婆嘴上不说,但实际上早就已经习惯了彭科管家的存在。 反正就艾瑞儿看来,外婆早就心动了,只是还有点莫名的小矜持。 等着吧,新外公上位指日可待! 白露被冲击到了,所以,她以为的忠心耿耿大管家的职业操守,其实只不过是彭科管家提前透支的外公爱? 她属实被这份中年狗粮噎到了。 半晌,白露面无表情道:“要是哪一天我能回家,我肯定也要写一本小说,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论我在异界吃得那些狗粮》,绝对能爆火。” 这个世界能不能对单身狗友善点? 哼! …… 莫里森是一位被放逐的狼人。 自从因为偷偷吃了两个人类,被新上任的首领逐出领地之后,他日子过得潦倒极了,几乎没有一天是安生的。 人类王国的警官和圣骑士都在通缉和要追杀他,没有同族的合作,他根本不是那群疯子一样的圣骑士的对手,无奈之下,他只能东躲西藏的生活。 饥一顿,饱一顿,只能在丛林野地里捉些兔子、小鹿、狍子来充饥。 因为不能在人类的城镇露面,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人类了。 他,馋了。 而就在他面前不远处,一个穿布裙子,戴着红色帽子的小姑娘正背对着他在林间采|花,桀桀,好|嫩的脖颈啊! 莫里森本来是打算直接将她扑杀的,但临到头他却改变注意了,他要好好折磨这个小人类,然后在她最恐惧的时候一口吞下,那滋味肯定美味极了。 从前,莫里森只是喜欢吃人类。 但在他被逐出狼人族群之后,他就憎恨上这个物种了,凭什么!凭什么!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的不是吗? 人类本来就在狼的食谱上,他只不过顺从本性吃了两个人类而已,那些混账竟然就不顾同族之情,把他逐出来! 还说他违反了两百年前大陆各族首领一起签订的停战协议,破坏了狼人族与人族这么多年来互不侵犯的和平! 呵呵,笑话! 狼吃人,就像人吃兔子、兔子吃草一样天理自然,怎么不见那些家伙为兔子伸张?只不过是看着这几百年人类日益兴盛,所以才刻意讨好罢了! 他们才是狼人族真正的耻辱! 莫里森睁着猩红色的眼睛,小心把属于狼的那一部分形态掩去,只从外表上来看,倒像是个穷困的人类猎户。 他还没来及出声,红帽子的小姑娘就先发现他了,小姑娘名叫达茜,今年十岁,家就住在阿里卡镇上,是个人见人爱的小女孩,有礼貌又不怕生,此刻见了莫里森,发现他身上破破烂烂的,也不嫌弃,只乖乖巧巧的问好。 “先生您好,您是外面过来的吗?我以前好像都没见到过您。” “是啊,”莫里森脸上带着怪异的笑,步步逼近,“我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过来的,我已经很久没吃东西了。” 达茜同情道:“那你是不是很饿?” 莫里森兴奋:“没错!” 所以,让我吃了你好不好啊?你这么细皮嫩肉的人类小姑娘,一定很好吃的,我会很认真的把你吃干净。 “我带了一瓶葡萄酒和一大块蛋糕,妈妈让我来送给住在森林边缘的奶奶,”达茜虽然年纪小,但是个很善良很有怜悯心的女孩,她说:“我分一点点蛋糕给你吧,我和奶奶胃口都特别小,本来也吃不下这么多的蛋糕。” 莫里森不妨还有意外收获,惊喜不已,罕见的对人类多了几分耐心,急切问道:“你奶奶家住在哪里?” 一个小人类可喂不饱他。 阿里卡镇民风淳朴,家家户户都是相交数代的近邻,达茜从小就玉雪可爱,邻居们都很喜欢她,周围的环境太安全,以至于,达茜的妈妈忘记教给女儿一件事——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 “哦,顺着这条小路往下走,第二个路口,门口有颗胡桃树的院子,就是我奶奶家了,”达茜毫无防备地说。 莫里森喘着粗气,贪婪地盯着达茜的咽喉,口水不自觉分泌出来,不行,他忍不住了,他太想一口咬下去了! 就在他准备扑上去的时候。 “嗖——” 一道锋利的箭矢穿透他的胸膛。 汩汩鲜血从利箭留下的窟窿里淌出来,一股从未有过的绝望充斥开来,他发出嗬嗬喘气声,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啊啊啊啊啊——” 达茜后知后觉的发出尖叫声,看着这副血腥的场景,摔倒在地上,被跑过来的白露捂住眼睛,紧紧搂在怀里。 “狼人!”艾瑞儿举着碧玉长弓,从阴影处走出来,面上的娇气稚色全都褪去,此刻,她不单是艾瑞儿,还是翡翠森林的主人,是护佑一方的女巫小姐。 “下次出来作恶之前,记得先打听打听,问问这片土地是谁罩的!” 她微微一笑,目光冰冷森然:“不过我想,你应该没有这个机会了。” 她再次举起碧玉长弓,这一次对准的,是莫里森的咽喉:“嗖——”
第53章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白露看着莫里森被一击穿喉、瞬间断气的惨相,缓缓转头,惊恐地看着艾瑞儿冷厉的侧颜,心里一万声尖叫。 握草! 可爱小鹿秒变巨型哥斯拉啊! 她抱着达茜一起瑟瑟发抖起来,直到这一刻,她才发现自己这条小命有多来之不易,但凡她当初被艾瑞儿揭穿灵魂异常的时候有一丁点表现不对劲,眼前倒在血泊中的狼人就是她的下场。 白露仔细回想,自己当初到底是靠什么躲过的一劫? 蠢萌?八辈子没吃饱饭般的狼吞虎咽?不过说起来,当时的她打死也没想到,那竟然真是最后一顿晚餐了,第二天她就变成了幽灵,再也没吃过饭。 现在想想,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 艾瑞儿心情很不好。 刚才还高高兴兴跟罗宾森小姐还有凯斯告别,准备回家好好休息一下,就看到有个杂碎在她的地盘上撒野。
耽误她回家睡觉! 她深呼吸两下,走到倒地的狼人身侧,弯腰把箭矢捡起来,凯斯送她的这一套弓箭,材质非常好,箭矢锋锐又不沾血,连抹除血迹的步骤都省了。 她有点嫌弃的把两支箭丢回箭袋,决定回去还是要好好洗洗,这狼人看着脏兮兮的,也不知道身上有没有病。 “看到没有!”艾瑞儿用脚尖点了点那双狼耳朵,“他差点吃了你!” 她教育达茜:“下次不认识的人不要跟他说话,外面坏人很多的!” 小女孩被吓破了胆,整个小脑袋都缩进她那红色绒布的帽子里,仿佛这能带给她安全感,抽噎着不敢说话。 艾瑞儿皱眉,很有些严肃大家长的风范,沉声问:“知道了吗?” 达茜小声结巴:“知、知道了。” 这种经历……白露同情地抱了抱达茜,这孩子铁定得落下心理阴影。 “唰唰唰——” 树叶无风而响,艾瑞儿耳朵动了动,顺着声响看过去,只见林间钻出来一只头顶有一小撮红毛的老啄木鸟。 “啄木鸟先生?您怎么在这里?” 艾瑞儿走上前去,摊开手掌,让老啄木鸟安稳落在她的掌心。 老啄木鸟用喙子指了指倒在地上一摊烂泥般的狼人:“还不是为了他。” 有树精的森林怎么可能出现失去管控的事情呢?在这位狼人走进翡翠森林没多久,杰西爷爷就发现他了。 因为不确定他是否心怀恶意,也不好随便就出手绞杀,只能先监视着,又因为杰西爷爷那边被其他事绊住脚,所以这项工作就被托付给了老啄木鸟。 艾瑞儿手指挑起老啄木鸟脖颈上挂着的一串钥匙,惊讶:“致幻石?” 致幻石,顾名思义就是引起幻觉的石头,是独属于尼兰家的御敌手段,是集结第十代女巫毕生心血的得意之作。 无论是谁,只要手握致幻石,在脑海中构思幻境,就能在两百平米以内构画出一个场域,场域中的种种幻境,皆由构画者的心意而动,有效期一小时。 而在这期间内,受到的所有伤害都是假的,但如果敌人陷入幻境,现实的世界中他就会失去抵抗的能力,暴露出种种致命的弱点,从而任人宰割。 在战争不休的岁月里,致幻石不止一次地帮助女巫小姐斩退强敌,威慑那些蠢蠢欲动的近犯者,护一方安宁。 艾瑞儿对此再熟悉不过,她四五岁的时候就开始拿致幻石当弹珠玩了。 她出生的时候,外面的世界是一片和平的歌颂声,战争的阴霾已经远去多时。致幻石也不再是御敌的底牌,而是小姑娘玩家家酒的小玩意儿。 每当听说一个有趣的故事,艾瑞儿就喜欢拿着致幻石构画出自己心目中故事里的场景。假装自己是故事里无所不能的仙女教母,拿旧床单披在身上当袍子,在幻境的世界里呼风唤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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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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