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自一人的生活很无聊,丹尼尔。我从火场逃离之后非常虚弱,比刚刚糟糕得多,我只能游走在社会边缘,偶尔捕猎一些落单的家伙,更多的时候是动物。 “喝动物血液,我管它叫‘生存’。但是,当你对一切都意兴阑珊的时候,你甚至连动物的血液都不想喝个饱。想想吧,一个新鲜人血才能滋润的吸血鬼,却靠少许动物血液克制最基本的饥饿,这甚至都不叫'生存',这叫'续命'。 “我在这里待着,哪儿也没去,我知道他终将回来。如今他确实这么做了。 “为什么是你?你是新奥尔良第一个听众,丹尼尔,你很幸运。 “现在,作为交换,为了避免世人对我的误会,我需要你记下我的故事,你可以和路易的故事先后出版,两个视角,文学嘛......”莱斯特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道,“你的磁带还有吧?” 丹尼尔觉得自己落进了某个古怪的圈套。 这是个奇妙的夜晚。他先是莫名其妙采访了一只吸血鬼,又莫名其妙地被另一只咬得濒死,而现在他自己也是吸血鬼了!他甚至还没适应这种转变,莱斯特的长篇大论就弄得他发晕,而最后的结论是,他居然要再来一个访谈? “我们可以开始了吗?” “等等!”丹尼尔简直手忙脚乱,莱斯特好整以暇地看着他整理设备,有意无意地拨弄着发黄的蕾丝袖。如果他们注意一下时间,就会知道天已经亮了,但显然这两只吸血鬼的心思并不放在计时上头。 “好了,开始吧!” “我是吸血鬼莱斯特......” ...... 当夜幕再一次降临时,丹尼尔抱着一背包的磁带离开了这栋破房子。 他的心情糟透了。 莱斯特作为他的制造者,并没有给他足够的关心,也不需要他当他的伴。 当采访完成时,莱斯特这样说:“我确信我们,我和路易,能知道的一切知识都在你的磁带里了,它们是你最好的导师,丹尼尔,你可以给你自己找个伴儿。噢,记住,别找巴黎来的。” 然而,当丹尼尔想到了莱斯特的伴,那个喜欢放火的吸血鬼路易时,他又庆幸起来——能够避免被卷入这两只吸血鬼互相折磨的血泪史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他嘟囔着,踩紧了油门。 ...... 莱斯特送走了丹尼尔,人血温热鲜香的美味似乎还在唇齿间萦绕,就像极其肚饿的人吃了一顿美味佳肴一般愉快。 在经历了几十年枯萎虚弱的苟延残喘后,他的皮肤重新变得饱满光滑,他的金发重新泛起了光泽。 他低头看向手腕,那几个血窟窿已经愈合。 他下意识地想起了第一个吮吸他血液的,那个有着美丽的丝缎般的黑发的美男子,一双湿漉漉的绿色眼眸总是让他想起雨夜里青翠的苔藓。
路易,路易,他的爱,他的骨血。当他回到了新奥尔良,他便瞬间又神采奕奕了。 他是为了夜色之美而泣的吸血鬼,在他永生不朽的生命里,那些痛苦和背叛只是一小段无足轻重的插曲。 他还有无数个年头去追求那个忧郁的情人,他还有大把的光阴可以浪费。 毕竟,我是吸血鬼。莱斯特这样想着,哼起了一段优美的小调。 TBC. ————————————————
第三章 一本旧书 崔斯坦书店是这个街区唯一的书店。 21世纪,人们逐渐习惯用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阅读,但开始抛弃纸质书。据传闻,这家书店位置偏僻,老板的财务状况并不好,还欠了一大笔债务,但没人知道这家书店为什么还未转手或者关门大吉。 也许......有人猜想,老板还有别的经济来源,而书店只是他的爱好。 所以,当这家连苍蝇也很少落脚的书店在夜晚七点迎来第一位客人时,营业员山姆还是难得地打起了一点精神。他的工作内容不多,打开店门,整理书架,偶尔收银,其余时间他想在这儿干嘛都行,这位老板信任山姆,他认定这个年轻人并不是那种嗑药约炮的小混蛋,所以,他对山姆第一也是唯一的一条工作要求是,必须有礼貌地接待每一个客人。 “能帮助您什么吗?”老实的年轻人问道。 他的客人摇摇头,朝书架方向抬了抬下巴,山姆就意会了对方的意思。 “如您需要,随时喊我就行。”他说。 客人走过一排又一排书架,政治,经济,法律,艺术,文学,然后是旧书区。 没人来旧书区,连山姆也很少来,上一次他过来可能是两星期以前了,甚至更久。 这些书籍都有些年头了,散发着那种陈旧纸张的腐败气息。它们总是缺胳膊断腿,有的掉页,有的发黄,除了还印着字,和烂草堆子也没什么区别。当人们连包装精美、油墨芬芳的塑封新书都渐渐很少购买,这些老本子就成了某种徒具情感意义的缅怀。 客人在旧书区逡巡,目光流连过每一个书脊,他认真地看过每一个名字,但一本也没有提起他翻阅的兴致。 突然,他的目光被某本书名吸引,他不可置信地愣住了,却很快撇开了眼,可是,随即,他又回过头,想伸手去拿下它。他的手碰到那本书脊骨上的花体字,那字体似乎带着能灼伤人的高温,把他的手指烫得一下子缩了回来。 客人转头想走了,他已经走到了店门口,下一秒就要推门出去。 “先生,您不再看看吗?” 这可能是今天唯一的客人了,山姆试图做出挽留。 他的客人又摇了摇头。 “那么,祝您今天过得开心!” 客人的手伸到玻璃门上,他把它推出去一些,大概是十五度角。然后,这个意味着离开的动作停下来了。 山姆听到客人叹了口气。其实那声音很小,轻微得就像一片梧桐叶的落地,但是在这个安静的书店里,它显得那么清晰可闻。 客人转身回到旧书区。 他重新盯着那本书。暗红色的精装本,书名用繁复缭绕的烫金花体字印刷,厚度大概是一个指甲盖儿多一点。 他把它抽出来,似乎费了很大力气。 如果山姆的眼睛从他面前的那本畅销小说上移开,转而望向这位客人所在的区域,他就可以看到,客人本想顺势翻开那本深红色的书,但是又在即将翻开的一瞬间放弃了。 ...... 山姆麻利地用扫码仪刷过书籍的条形码,结果,他发现这一本没有入库。这意味着它是旧书。有些旧书,因为数量稀少,可能是孤本,所以他们进货时没有费这个力气去录入。 “您是在旧书区拿的吧?” “是的。” “旧书通通都是四块钱,如果您买三本,只需要十块。您想再看看吗?” 客人摇头。这是今天他第三次拒绝山姆。 山姆开始怀疑客人可能是残障人士。但是他是个彬彬有礼的年轻人,而别人是否有缺陷也与他全然无关。于是,他神色如常地拿出个纸袋子打算帮客人装好商品。 “......不用装。”客人说。 原来不是残障人士。 客人掏出一张纸币,这是张10元的纸币。他在山姆准备找钱的时候,补充了一句:“不用找了。” 好心的店员说:“您可以再挑两本的。” 他那位慷慨的客人什么也没有回答,推门走了出去。 ...... 这本书在二手市场流转过几回,然后被束之高阁,它在崔斯坦书店的年头大概是五年,除了整理书架的山姆,没有人拿起。 它的售价在它出版的年头并不算便宜,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它被遗弃在角落,成了旧书堆的一员,无人重视。直到今天,它终于重新被人珍重地裹在了风衣里,一路带回家。 现在,它被放置在一张有点年头的木头桌子上,而它的新主人用一只手扶着额头,久久出神。 良久,它才终于被拿起,轻轻翻开封面。 书籍是一种没有灵魂的死物,或者用更科学更准确的说法,叫无生命物体。它们不会说话,不会唱歌,不会走动,不会思考...... 当然,也不能理解爱。 所以,它并不会知道,它的新主人是一个有灵魂的死物。 它也不知道,这个有灵魂的死物正用一种难以名状的哀伤望着它,准确来说是它的扉页。 它的扉页上印着这样一句话: “致我亲爱的路易。” TBC. ———————————————
第四章 白色花 路易大约在一个月后拜访了那个三十年前的旧去处。 他在新奥尔良住了三十年,每隔十年就要换一个地方住,为了避免碰上认识他的人,或者被邻居发现他不老的秘密。虽然他素来独来独往,但他那俊美的容颜太容易引人注目,总有人会对他留心关注,或者,对于某些现在应该用枯骨称呼的人而言,应该是垂涎不已。 他换了三个房子,每一个都跟原来的住处相隔甚远,却一直不曾再回到这里。他总是刻意避开。 所以,他当然也从未知晓,它已经在1994年被铲平重建了,现在是一个街心公园,有工艺规整的灌木和精心修剪的草坪。 这里充满了蓬勃的生命力量,而那枯萎残破的,已经无影无踪。 得不到想要的答案,路易并不感到惊奇,甚至有点习以为常,好像本来就该是这样的结局。他有很多问题,都不曾得到想要的答案。或者,曾经拥有,后来失去了。 他在街心公园的长椅上坐下,沉默了很久。 夜风中传来轻微的叹息。 ...... 一颗皮球骨碌碌地滚到路易的脚边。 他捡起来,抬头望去。 不远处,一个金头发的女孩朝他跑来,而她那位年轻的母亲则抱歉地朝他笑笑。 “可以还给我吗,先生?” 她大概是六岁,脸蛋粉嫩,金色长发在脑后扎成球。从散落的碎发来看,她有点天然卷。 她的外貌让路易想到他曾经的女儿,或者说情人。其实两者都不恰切,路易没办法用单一的定义去限定他们之间的关系。 12岁是一个太暧昧的年纪了,既是个彻头彻尾的小孩,也即将成为女人。 在克劳迪亚是个真正的小女孩时,她确实只是他和那个金发美男子的女儿。他们教导她弹琴,送她精致的洋娃娃,一切如此简单。 但在一年一个的洋娃娃变得堆积如山时,她开始产生了更多情绪,渴望、羡慕、嫉妒、憎恨。她是个小女孩,但也不是,她实际的年纪已经足够成为很多人的祖母了。 她是他和他一起制造出来的。 路易想到那个名字,那个金发的美男子。他跟很多人叙述他们的故事,沉浸在回忆里颇为伤感,但不讲述这个故事里的时候,他很少去刻意地回想它,更不会把它诉诸于口。因为名字的主人不在他面前,而没有那些发生在他们之间的旧事作为引导时,他甚至不知道怎么叫出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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