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追她?”宿舍的人问我。 “没有。” “但是我们全看见了。” “可我不喜欢她。” “那你喜欢谁?” 我喜欢羽冰,就像太阳:每次早上我坐在座位上看见她早自习笨手笨脚地迟到,就像看日出一样,我永远坐在最后面,我永远放得开眼界目不转睛地去看到她。 如果你肯放弃一些老的眼光,于是你得到的就是青春的绚丽与多彩,只不过青春还是会还你与颜色,用牵绊来证明它的调皮与不羁。 傍晚最后一节课羽冰的同桌要和我换位置,我坐在她的旁边给她讲起了故事。 “你有梦想吗?” “有啊,有。” “什么?” “我的梦想是不只给你讲故事。” “你还要给别的女生讲故事?” 她眼眸瞧着我,我笑了,她却装作生气。 我说:“我想给全世界的人讲故事,特别是那些悲痛欲绝的人,活着的人需要一些故事,因为他们的路还很长,他们还要在天冷的时候加衣服,饿的时候去做饭。” 她说:“这有什么?” 我说:“这都是很麻烦的事。” 她说:“嗯……活着确实麻烦。”她很同意我,她故意把嘴唇撅得很高,装作蛮可爱的样子。 “你会不会魔方?”她问我。 我摇头:“我不会。” 她在转,在转一面,她很仔细地四处打量那个魔方,不过就是一个点它落不到地方。我也看不懂,于是对她说:“嗯,其实缺一个也有美好的。” 她是个笨女孩而我不得不承认,有时候我真的感觉我们在一块连孩子都养不起,学习一个比一个差,但我想永远守在她的身旁,肯定她,去逗她开心。 回宿舍的时候舍友笑了。 我问:“怎么了?” 他说:“脱下校服看你背后。” 我脱下来了,一看背后有两个大大的英文字母,是圆珠笔落的大写的“SB”。 “我去!”我的脸色突然不好看了:“是谁画的?!” 他乐了:“是曲单凌写的,自习课她坐到了你背后。” “我去!!”声音穿过了门板。 曲单凌就是那个女混混,我愤怒到了极致,我真的想把吐沫星子飙她一脸,让她做人不要那么贱。 晚自习我请了假,我留在宿舍洗衣服,想把这个“SB”洗掉,我烦心了好久,看着那盆凉水。 人活着就是麻烦叠着麻烦,抱怨什么的已不能生动表达什么,都是浮云,可是我们还年轻,一切不肯这么过去。 我把校服扔到地上,回宿舍躺一会去了,我想要静静。 在宿舍我抠起了鼻子,结果抠出血来了,没办法,又跑到水房洗鼻子,看见了躺在地上的衣服,捡起来想放回宿舍,可是嫌臭,不得已,衣服还是洗了,我的手指冻得发疼,我用嘴去亲它。
此时我还想亲一个人,曲单凌,染上口红,给她留下一截吻痕。 “你知道她哥多厉害?” “小学时候拿过奥赛?” “你别逗了。”他们都笑了。 我是蛮逗的,从小我就是个逗逼,很少有人喜欢我,我不懂学习好的人在孤傲什么,我也不懂学习差的人拽个什么。 直到有一天,我和一个从不学习的人一块打水,他突然问我:“学习到底是怎么学的,才能学好?” 不要问,既然跟在别人后面,就永远不要问这种问题,当你想创业的时候你才需要这些。
第3章 羽病珏 第三话: 别的无法告知,我只能说:“人的一生总该追逐什么梦想,但学习它不会是什么梦想。” “你真的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春夏秋冬不过是一种规律,春来花开,秋来叶落,不过也有针叶林,他们的叶子就不黄不落,说不定还可以进行光合作用。 人的一生还是要创造很多,如果你特别喜欢拷贝,那么最适合你的工作还是老师。 很奇怪,我这个人很喜欢逆境,迎风的时候我会笑,顺风的时候却恰巧哭了。 我怕逆境,但是我习惯了,我的人际很差,堕落使我更能体会到自己。 我不爱交流,我喜欢一个人蹲在手机里看笑话,笑话中潜藏哲理,你对人性也开始知点观面,当你被出卖的时候你一定会感同身受到一个笑话,于是第一反应就变成了开心。 曲单凌建了一个班群,那天我退了群,我不想和一群俗咖在一起,日后我成名了,我的□□也价值不菲,到时你自然还会加我。 我在手机上复制粘贴了一些笑话,我还要写给羽冰晴,原因是,她是我人生阴霾的一处晴天,我还是会给她祝上一首情歌:“天窗雨,洗问帘,常落水,得修檐,刚巧颜晕起落前,寥寥乡音娶梦洁。”梦洁是谁?梦洁是梦到的一个很单纯的人。 之后我和她的闲言闲语没有停过,我不会生气,在学校,都是别人生我的气,我不如一个混混,讨厌我的人太多了,就连我自己也讨厌我自己,可是我知道,她喜欢我,她就是喜欢一个别人不去喜欢的人。 我表现得像一个绅士,向着全世界脱帽鞠躬,我行礼:“至少在反对的时候可以听我一句。”我喜欢向世界宣战,战则三年,不堪回首,痛也一生,良目无辉。 曲单凌就很恨我,她是个坏女生,很高,一米七五,虽然精瘦,但是喜欢捏人,从上面往下捏,被她捏过的女生有很多,她的脾气暴躁,就像被拴着链子的家狗一样。 我从不理会她,我很倔,倔得像狼,我还没有咬过谁,不过我认为我的低吼至少可以吓退敌人。 我的□□就叫“狼绝鸣”,我无奈躺在床上看着自己的□□,有时候感觉那不像自己的□□,因为在上面没有一个人可以聊天。 在这里我只有一个朋友,别人喜欢叫他衡痴,和我相反,他对人太好了,有点痴呆。 他确实有点呆,经常帮别人提水、做值日、打饭甚至洗袜子,于是我和他在一起常常感觉丢人,不过他至少比我强一点,就是打篮球没有人肯给我传球但是却有人给他传球。 “他投不进的。”那个人唉声叹了口气。 我火起来了:“你来给我投个看看。”我用狼的低咛告诉他。 他甩开球:“怕你?!” 衡痴推着我。 事后我对他说:“你永远要被人欺负?” 他没有说话,因为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他和我一样,在班里也是多余的。 但是多余的人在一起起码不会形单影只,我告诉自己,于是我会早早地爬起床来,在别人没醒的时候跑到篮球场上练篮球,也叫上他一起,他来防我,他防人很硬。 秘密的地方是不藏天理的,比如说心,我希望它肆虐着大地,染败了天地,我和衡痴躲在学习室,偷吃着他家带来的肉。 “如果能给他们留点剩饭吃,那我真的就是浪费粮食了,那才是国难。” 不过太辣了,感觉嗓子在冒火。 “你老家是哪里的?”我问他。 “四川的啊。” “四川的?!”我惊了:“用着不遗余力去辣?” 他说:“要不回宿舍喝点水吧?” 我摇摇头:“绝不能回去,如果我现在回去,脸红脖子粗的一定会被他们发现我偷腥了。” 他忸怩道:“但是我也……” 我指着他:“你也不能回。” 所以我就硬撑着把那些肉吃完了,在宿舍,吃肉真的像蹬蜀山路,难比上青天,因此我的脸颊被折磨得深陷下去,有些女生说我这样的脸型,长得真难看。 “我难看?” “你不难看。”衡痴说。 其实很多女生对我的第一印象竟然都是一见钟情的,这是很难得的,这也是她们自己回忆到的,她们说我蛮标志,像个不死的神话,不过我忽冷忽热的让别人很害怕。 但是有什么关系,人生本来就是苦短,取悦一个人能让自己感觉不去害怕,于是这样成了习惯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脱了去的阴霾。 甚至有女生跑到我的面前哭诉,希望我能宽慰她些许,可是又能怎样,神话还是会死,死在时间和轮回的齿印之下,即使我安慰过的女生,也会对我嗤之以鼻,这就是最后每个精彩故事的统一结局。 可我还是那样,固执,唯一己见,我不想错,错是不堪回首的伤疤。 “有时候你真的该改一改你的脾气。” 我的最好的朋友衡痴对我说的,他不是个挑刺的人,但是他说了。 “我为什么要改脾气,呵呵,难道像你一样,做个佣人我会开心?我眉目间透露着不甘,来告诉你我上辈子是个冤魂。” “可是很多喜欢你的人都厌恶你了,你到处乱惹人,你……” “我就是要惹他们。” 我揉了揉眉毛,我也害怕,害怕哪天被K。 之后我再也没有理衡痴,真的好长时间,即使是火锅也有凉的那一天。 那段时间的我凄风冷雨,常常独自望着窗外,不过一个人一样,曲单凌,听说势力不从以往,我想逗她,于是我常对着她笑,她会瞪我一眼,我也想给她写一封信,上面写满SB。 但是我不会错的,我告诉自己,我不会像那些混混一样孤独,还是有人喜欢我。 我给羽冰写了封情书,是这样写的:“瑶语花香吻嗤落,棱角观光至字末,几千言笑死分批,别别羽成天撮,题目——我要娶你。” 我一拍手,把它放到了羽冰的抽屉里,最后却自嘲:语言太过激励,被大人看到要受大过,我又把它叠到书层里。 这次我看了看周围有没有人,我特地把两个门关上,再也不会有曲单凌这样的人闯进来了,我心满意足地去吃饭了。 现在的曲单凌孤独多了,她的化妆品一个都卖不出去,没有人肯买她的面子。 “你知道她哥哥现在有多水吗?” “海水?” 宿舍的那位无奈:“不是。” 于是我问他:“你闲不闲(咸不咸)?” 他咬了下嘴唇,对我笑而不语。 我讨厌他们的卧谈会,多变没有中心,最重要的是没有忠心,国家需要的不只是人才,还需要的就是一曲孤胆与忠心,一味的聪明人说聪明话,会有很多人会为此而伤心,我是他们父母就伤心死了,真的。
第4章 余兵嚼 第四话: 如果你要去追一个人,那么最好就是先把她灌醉,醉有很多种,一种叫做痴醉,痴醉就是会傻笑会做梦。 如果你发现一个人成天傻笑,那我会分析性格告诉你,她喜欢很多人。 但我是个蠢货,向别人灌酒的时候自己却醉了,那几天我一直在傻笑,有一个女生收拾书包,抬头的时候望见我笑,她也笑了,于是问我:“你笑什么?告诉我呗。” 我说:“你看你书包里是不是有毛毛虫?” 她一下不笑了,目视着我说:“没有。” 当然没有,这个季节毛虫早就破茧成蝶了,害怕只会让你失去判断,所以我尽量不去胆怯任何人,我想,如果有鬼的话我也会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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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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