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隽嗤笑一声,意有所指,“敝帚自珍。” 陶宁雨感觉越隽其实是有些瞧不上农民这个职业的,之前也是,好像她的土地很不值一提一样。但是陶宁雨不这么想,也从不为自己种地而自卑。粮食一直是生存的最重要的资源,她所处的时代历史中还有重农抑商的传统呢,农业明明是一切的基础。 越隽家境好,不知农民的辛苦,只因自己享受了荣华富贵便有了优越感,自然瞧不起那些为了谋生而辛辛苦苦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辛苦人民。 “怎么?不服气?”越隽轻飘飘地看她一眼。 陶宁雨犹豫了一下,知道自己不应顶嘴,但还是道:“农本就为天下之本。” 越隽看着她的脸,陶宁雨并未抬头,只低垂着眉眼为他洗手,纤长的睫毛倔强地挺翘着,在脸颊上打下一片阴影。“所以那些孩子们就该一辈子都活在地里?大字不识一个?永远秉持着所谓脚踏实地的观念,每个后代都被困在这个乡村?” 陶宁雨惊讶地抬起头来,越隽说这番话她是没有想到的,她以为越隽只是单纯的瞧不起农民,就像那些普通的贵族阶级瞧不上工薪阶级,没想到…… “公子……”她拧着眉低低叫了一声,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 越隽的手已经擦拭完毕,他轻巧地收回手。陶宁雨回过神来,站起身,却见越隽忽然低头问道:“那是什么?” 陶宁雨低头一看,是白闲的手帕。她在房中换衣服时手帕掉了出来,匆忙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就拿起来塞进了兜里。 刚刚起身有些匆忙,再加上可能匆忙间本身放得也比较浅,这条手帕就轻飘飘地自己掉了出来。 陶宁雨连忙把手帕捡了起来,胡乱叠了一下放进兜里,又压了几下,生怕它再次掉出来。 “那是小雨的手帕。”她答道。 “你的?”越隽忽然眼神锐利地看向她,“我倒不知小雨的生活阔绰到用一丝几金的天山丝做成的手帕。” 陶宁雨手一抖,她从未听说过什么天山丝,但是从越隽的话中隐隐听出了些意味。 她看了看越隽的眼神,有种莫名的心虚。她在心里暗骂白闲太奢侈,好端端地用这么名贵的布料做手帕干嘛。 “拿来。”越隽道,声音不轻不重。 陶宁雨默默拿出了那手帕,伸到半空忽然又停住了。越隽看她,陶宁雨道:“这手帕我擦过鼻子……” “放桌上。” 雪白的帕子柔柔地搭在桌上,仔细一看果然长得精致。帕子隐隐发着光亮,处处散发出“我不便宜”的信号。 “白?”越隽一眼就瞧见了手帕下方一个龙飞凤舞的题字,眉毛一挑,“我倒是不知,小雨什么时候改姓白了?” “说吧。”越隽手指在桌上敲了几下,眼神有些不耐,“这个姓白的男人是谁?” 陶宁雨看了越隽一眼,莫名有种捉奸的感觉。她斟酌了一下,道:“他,他是小雨的一位友人。今早小雨有些要事要同他相商,这帕子便是途中他给予小雨的。” 越隽两手放在桌上,他摩挲了一下大拇指,眼神不善,“所以你耽误了本公子用膳的时间就是因为在跟他厮混?” 陶宁雨默默扣紧了自己的手指,心道怎么更像捉奸了。
第37章 “小雨并非在厮混。”陶宁雨斟酌道,心道越隽怎么用词的,这怎么能叫厮混呢,“小雨只是在与他商量一些要事,这才不小心耽误了时间。” “哦?什么要事,说来听听?”越隽眼望着桌面,漫不经心道。 “就是一些商业合作罢了。小雨把家里的作物卖给白公子,他再经由家里的渠道销售出去。”陶宁雨含糊道。 越隽转着手里的杯子,不置一词,也不知道在想什么。陶宁雨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公子,那位白公子好像认识你。我对他说起你的名讳时,他看起来很惊讶。” 陶宁雨有些犹豫道:“公子……我是不是不该提起你的名字啊?” 越隽的注意力顺利地被转移了,他转过脸来,面上有些疑惑,“姓白?我好像并不认识姓白的人。” 他垂眸想了想,又忽然道:“提,为什么不提?本公子很见不得人吗?” 陶宁雨:这是在发什么神经? “公子英俊非凡,理应名扬天下。只是小雨担心这样是否会泄露了公子的行踪。” 越隽斜了她一眼,“若是我真的怕这个,那你现在担心又有什么用呢?” 陶宁雨有些尴尬地讪笑一声,心里暗道这样好像是有些马后炮了。 折腾了这么久,越隽总算是收起了那副莫名其妙的样子,有些正常起来了。他终于舍得拿起自己那金贵的筷子,开始用起午膳。 陶宁雨立在一边,松了一口气,然后,一不小心,肚子叫了一声。 越隽动作顿了一下,道:“什么声音?” 陶宁雨连忙摇头,“没事!” 越隽夹了一口菜,细嚼慢咽,咽下去之后才慢条斯理道:“先去用膳吧。给你一刻钟时间。” “是!谢谢公子!”陶宁雨应了一声,转身离开了。 越隽看了她略显急促的背影一眼,勾勾唇角,吃了几口饭又觉得味同嚼蜡起来,便捻起几块制作精巧的糕点慢悠悠地吃着。 一刻钟不到,陶宁雨便又急匆匆地赶来了。她在越隽身旁站定时,呼吸还不平稳,发丝也略有一些凌乱,许是被风吹的。 越隽几乎是兴致盎然地盯着陶宁雨的脸,她的眼睛像是某种鸟兽,机灵又有些忐忑,不知道会迎来什么,因此显得相当有生命力。 越隽有些厌恶这种生命力,但又忍不住向往着。他心里好像有两种声音在叫唤,一种叫嚣着摧毁,一种惊叹着生命的坚韧美丽。他觉得又烦躁又有趣。 “低头。”他轻轻道。 陶宁雨不明所以,但还是微微低下了头,越隽轻轻捻起陶宁雨一小撮粘在额角的发丝,又轻轻松了手 看着它落回自己该有的位置。 陶宁雨只感觉越隽伸出了手,却不知道他干了什么。她依稀感觉头上有股轻风拂过,抬眼时越隽已经收回了手,只听见他道:“好了。抬头吧。” 陶宁雨刚直起身子抬起头,越隽又自然地伸出了自己的手,她只好又弯下腰,替他把手擦了。 小厮进来把剩菜残羹收走了。越隽起身,道:“把鱼食带上。” 鱼塘里的荷花正是开放的时候,正所谓“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越府的鱼塘虽然达不到“无穷”的程度,但是地盘也称不上很小。金色的鱼儿潜游水中,穿梭遮掩在荷叶荷花之下,偶尔触碰到根茎,惊起了停在荷叶上栖息的蜻蜓。 越隽拿了一把鱼食撒入水中,顿时引来了一大片的鱼儿争相夺食,水波涌动,花叶轻颤,蜻蜓被吓得低飞起来,换了一处栖息。 没看多久越隽便回去了。陶宁雨刚为他更衣完出门,越隽正闭了眼准备午休,忽然又想起她所说的白姓男子,便唤了暗一出来。 越隽双手交叉着搭在被子上,微微拧着眉道:“我可曾认识什么白姓的人么?” “白姓?暗一只知道富商白家。”暗一犹豫地道。 越隽想了想,转头道:“跟她交往密切的白姓男子,莫非就是这个白家的人?” 虽然陶宁雨已经每日都待在越隽身边了,暗一还是尽职尽责地在越隽看不到的地方时刻关注着她。 闻言暗一便道:“是。是白家旁支的一位公子。” 越隽点点头,“约摸是哪里见过么?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暗一敛眉,“许是那位白公子偶然见过公子,公子不曾注意。” “说的也是。”越隽放松下来,闭上了眼。这也很正常,他从前不常见人,出门也只顾自己,瞧不见旁人也是常有的事儿。“这位旁支公子人如何?” 暗一道:“应当是个不错的人,面容俊朗、性格温和、有能力有手段,还是府中的嫡长子。” 越隽眼皮动了动,不置一词。暗一犹豫了一下,继续道:“这位公子看起来对陶姑娘颇为欣赏。” 越隽睫毛颤了颤,不以为意道:“一个旁系嫡子罢了,她现在在我的地盘,是我的人。” “退下吧。” 暗一应了一声“是”,隐匿在房间中。 越隽却在床上缓缓睁开了眼,直直地盯着床顶。真可恨啊,那些拥有着健康身体的人。他缓慢地眨眨眼。肆无忌惮享受人生的权利,多么美好,多么幸福。 人在没有希望时,往往是痛苦的。但是若是希望落空,痛苦会加倍。他目前还无法确定陶宁雨是否是大师所说的机遇,但是在真相出现之前,没有人可以从他手里夺过这个机会。 就这几日来看,这个小姑娘的出现与否对他似乎没有任何影响和改变。只是他仍抱着希望,倔强地仍是把人留在身边,想着或许是观察的时间太短了。 也许是时候写信给爹娘了,让他们询问一番大师,这机遇到底出现与否,是否就是这个女子。 胡乱想着这些东西,越隽今日午休根本没有休息好,昏昏沉沉睡去了,好像刚闭上眼睛就又该起床了。他被叫醒时脸色很难看,沉着一张脸,嘴角向下耷拉着,眼里的不耐和阴郁都快要溢出来。 陶宁雨为他擦脸换衣时被他的脸色吓了一跳。倒是越隽不动声色地动了动鼻子,面色忽然好转了一些,问道:“今日挂香囊了么?还是又是什么祖传的驱虫水?味道同上次的不一样呢。” 陶宁雨边为他穿衣服,边道:“今日挂了香囊,里面装了些花瓣。” 越隽:“哦?是什么花?” 陶宁雨:“不过是些小雨随便养养的野花罢了,不值一提。小雨只是闻着味道不错,这才装了一些放入香囊。” 她说的正是佳丽。这花儿才到手没几天,开花倒是积极得很,像憋了很久似的,陶安还没怎么精心照料呢,在一个清晨措不及防地就开花了。 当时陶宁雨和陶安都惊呆了,坐在床上看着窗台愣了好一会儿,好几秒之后陶安才惊喜地叫出来,“阿姊!它开花了!好漂亮啊!” 陶宁雨愣愣地看着那朵花儿,有些傻傻道:“是啊……” 佳丽开的是浅粉紫色的花儿,花瓣沾了几滴晶莹剔透的露水,有种如梦似幻的美感。像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深闺女子;又像是翩翩起舞弄清影的美丽舞娘;还像是回眸嫣然一笑百媚生的清纯精怪。 佳丽的香味确实如系统所说,很清新迷人,不是那种浓郁逼人的香味。它的味道没有什么侵略性,更像是清晨露水或是雨后初霁,只让人想起那些微笑着的轻松时光。 陶宁雨理解了为什么人们看到花朵会变得幸福,确实很难不让人感到快乐。很奇怪,这种快乐来得如此突然又如此无私,好像让人们感到幸福是花朵的使命一样。
想到这儿,陶宁雨几乎要笑起来,若是从前的她,估计就要嘲笑自己陷入臆想了。花朵的使命自然是为了开放,为了传播花粉,怎么会是所谓的取悦人类呢?这不过是人类在自作多情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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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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