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一家人其乐融融,烹茶聊天,安谧无比,但有些人却没那么舒坦了。 郑飞鸿两兄妹刚走到自家门口,就看见他娘连带着几件衣服物件一起,被扔了出来,跟他们刚才的遭遇可以说几乎是一模一样。 那扔人的护卫一抬头,看见他们两,直接大笑了起来,“刚好,你们一家人都齐了,警告你们,这是曹家的屋子,你们这些罪犯家人,少来污了地方,最好给老子滚得远远的,不然有你们好看。” 那凶神恶煞的模样,吓得郑明珠直往郑飞鸿身后躲去。 郑惠从地上爬起来,一骨溜走到自己儿子面前,哭丧着一张脸,“鸿儿,你回来了……” “你怎么才回来啊,你知不知道,你爹被衙门抓走了,他们说他要被流放到北边去,几千里外啊,还有咱们的屋子也要被收回去,不给住了,你说这可怎么办啊?” 郑飞鸿看了她一眼,没说话,再转头看看从外面已经上锁的院子,和地上几件灰扑扑的衣服。 他踱着步子,慢慢走到院子墙角根,靠着墙壁滑坐了下来。 郑惠看他的样子,急了,匆匆几步,跟着他走了过来,蹲下身子,拉着他的衣袖,“鸿儿,你别不说话啊,咱们现在要怎么办啊,家没了,你爹他那么大年龄了,可不能流放去北方啊,要冻死人的啊,你是咱们家最聪明的,你要想办法救救你爹啊?” 郑飞鸿的身体被她拉扯的东倒西歪,可坐在地上的人,却始终没有抬起头来。 郑明珠看着母亲和大哥疯疯癫癫的样子,心里很害怕,可她却更不敢离开太远,只好也走到墙边,靠坐了下来,墙壁挡着多少给人几分安全感。 “鸿儿,你想想办法啊……” 郑惠的嗓音一直在耳边转个不停,终于,郑飞鸿忍不了了,一把推用力开他,红着眼睛,低声怒吼道,“想办法想办法,我怎么想办法,他这是杀人啊,你以为过家家吗,曹家那么厉害,二爷都照样要死,他被判个流放,已经是法外开恩了好不好,你让我怎么办,现在拿把菜刀去劫狱吗?” 郑惠摔倒在地上,半仰着身子,目光盯着骤然发飙的儿子,不知所措,竟连起来都忘了。 郑明珠瞄见这边的骚乱,却并没有过来扶起她,而是双手抱膝,把自己缩得更严实了。 郑飞鸿继续对着郑惠低喝道,“我告诉你,我没本事救他,以后也不想再听到你提起他,你要是有本事救他,就自己去,别拉上我,我还不想死。” 郑惠手臂撑住地面,挣扎着坐了起来,眼泪直流,“可那是你爹啊,我们难道要眼睁睁看着他受苦吗吗?” “你要是舍不得,可以陪他一起去流放。”郑飞鸿的声音极度冰冷。 郑惠看了他一眼,又若有所思地看了看郑明珠,被这样的目光一盯,郑明珠身体不自觉一哆嗦,然后立马福至心灵般,大声拒绝道,“我不去,我才不会陪你去北边,听说那边人野蛮会吃人肉的,冬天冷的耳朵会冻掉下来,娘你想去,就自己一个人去。”
第114章 龙虾 郑惠愣了一下,显然没有想到会被两个儿女如此坚定的拒绝,再看向他们的目光便不自觉带上了几丝祈求。 郑明珠直接低下头,下巴枕在膝盖上,垂眸看着自己的双脚发呆。 郑飞鸿抬了抬眼皮,看着她慢慢说道,“他这辈子已经结束了,但我和明珠还年轻,还有未来,你要还当我是你儿子,就莫再把那个戴罪之人跟我扯上任何关系,不然你就是在故意坑害我。” 声音很轻,只有她们三人能听见。 郑惠却感觉一把重锤敲击在心里,这是她最亲的孩子和最爱的丈夫啊,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她生了那么多孩子,但唯有对这两个,是真心喜爱的,当成眼珠子在疼的,那是因为她知道他们是财哥的骨肉,而非梁枫那个废物的血脉。 她和郑玉财的孩子,当然是最最优秀的,应该享受最好的一切,而事实上,这么多年,他们也的确一直都让她很满意骄傲,可老天怎么没告诉他,他们父子有一天会走上这样势不两立,有你没我的道路? 到底是他们都变了,还是她之前所有的认知全是错的…… 良久的安静。 夕阳渐渐下沉,直至被暮色完全吞噬,绚丽的晚霞变成灰褐色,条条缕缕地布置在西边的天空。 他们三人一直靠墙坐着,来来往往的有不少熟人和邻居,却没有谁主动停下来,多问一句。 梁枫最近过得异常充实,因为云清的肚子越来越大,各种孕期症状也随之而来,腰酸背痛是基操,关键是抽筋抽的非常厉害,半夜睡得好好的,突然猛地一抖,然后小可怜就痛得说不出话来。 抽筋这种事,偶尔来一回都让人受不了,更何况天天来,有时候还一晚好几次,太辛苦了,想睡个安稳觉都难,他恨不能以身替过。 梁枫每次爬起来边给云清按摩揉腿,边在心里暗暗发誓,这是最后一次,以后一定做好防护措施,千万不能再让云清怀孕了。 梁枫虽然是个大老爷们,但对于抽筋也算有一定了解,毕竟青少年时期经历过,某段时间个子突然拔高,就会出现这种症状,骨骼发育,需要补钙。 而孕夫抽筋,自然就是婴儿把他身体里的钙质吸收走了,这个年代没有钙片,也没有补钙口服液,梁枫只能琢磨食补。 各种排骨汤,鲫鱼汤,炖蛋,每天盯着云清至少一餐喝两碗,从早到晚,如此单调的食谱,持续一段时间之后,就连身为吃货的云清都有些受不了。 今儿个跟梁枫犟了好久,都没把第二碗解决掉。 家里的下人都已经见怪不怪,反正过几天就会上演一次,老爷夫郎感情好,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小夫夫的情趣罢了。 “时间也不早了,云辰怎么还没回来?” 云清见情势不对,自己这不坚定放立场,马上又要被梁枫哄服气了,赶紧机智地转移个话题。 梁枫放下碗,无奈地摇摇头,这推脱之心溢于言表。 夏天来了,天气炎热起来,梁枫却更加严格控制云辰每天吃冰的量,今天旬休,谢墨然和赵岩干脆约他去桐溪游水去了。 江南长大的孩子,都是在河塘里滚出来的,云辰和赵岩都是会走路就会浮水了,谢墨然虽然在北方长大,但他老爹在沿海驻守过,也教过他游水,三人便带着小书童,嚣张地降暑去了。 正想着这事,一抬头就见云辰提着个鱼篓跑了进来,兴冲冲道,“老爹,我今天抓了些小恶魔回来。” “什么鬼?”梁枫被这个古怪的物品称呼,搞得莫名其妙。 他转身一看,就见鱼篓里张牙舞爪的眼熟小家伙们,眉头一挑,惊喜道,“好东西啊,许久不见了,咱们晚上就煮了吃吧!” 云辰瞪大了眼,崇拜地看着他,“老爹,你有点厉害啊,长成这样的东西,你也敢吃。” 梁枫伸手呼了他脑袋一下,“你小子不识货,这可是好东西。” 云清也饶有兴致地起身,走过来凑近看了一眼,结果却被惊得往后退了好几步,难以置信地看向梁枫,“梁枫,你……你要煮这个吃啊?” 啧,有代沟。 小龙虾可是好东西啊,在现代不知道多受欢迎,那张牙舞爪的长相,在梁枫眼里也是极为可爱的。 不过,真说起来,这就跟谁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一样,对于谁是世界上第一个尝试吃小龙虾的人,人们总会难免感到很好奇,当时怎么有胆子想到去吃这玩意的,啧…… 梁枫笑了笑道,“宝贝们,你不觉得它长得跟螃蟹异曲同工吗,螃蟹都能吃,它为什么不能?” 螃蟹在大周是名品,每年重阳节前后,赏菊吃蟹是极为风雅之事,龙虾却只有她们江南地区的河道里才出现,至今还并没有被奉上餐桌。 云辰摸着自己的小下巴,点了点头,琢磨着确实有几分道理,“都有两个大钳子,都有一层硬壳,也都生活在水里。” 少年人,有一颗勇于尝试的心。 “还是我儿子识货,你将有幸成为天下第一个尝到龙虾美味的人。”梁枫圈住他的脖颈,十分赞赏。 云清撇撇嘴,“你们两就可劲的折腾吧!” 说做就做,两父子异常兴奋得带着这群小家伙,去找了家里的厨娘,梁枫坐在一旁指挥他们处置。 嗯,就算再怎么喜欢想吃,让他自己动手那也是不可能的,就是这么懒的存在,这个字要贯穿他的一生。 这东西很好熟,处理干净,准备好大料,用最简单的油焖做法就行,没一会,麻辣鲜香的味道,就弥漫在整个院子里。 就连向来装逼成瘾的云辰,都忍不住吸了吸鼻子。 梁枫夹了一个递到他嘴边,想起什么,提醒道,“先咬一口试一下,这东西有的人吃了会起疹子。” 云辰张嘴吃下后,过好一会儿,身体也没什么反应,看来是没问题了,过敏的人终究是少数。 梁枫端着个大盆连带着几双筷子往厅里去。 刚踏上台阶,就看见云清站在门口探头探脑的,一见他过来了,又立马缩了回去,走回到椅子上坐得端端正正,像个乖巧的小学生。 等东西放在桌子上之后,云清更是忍不住的吸着鼻子,偷偷瞟了好几眼。 不过鉴于先前他对梁枫和云辰的鄙视,这会,他是怎么也不好意思主动凑过来的,脸皮太薄也很为难啊…… 云辰歪着脑袋看向自家爹亲,嘻嘻笑起来,“这个味道真不错,爹亲,你想不想试试?” 小家伙坏心眼。 云清气鼓鼓地瞪了他一眼,没说话,被自己儿子打趣什么的,太尴尬了。 梁枫自然不忍心亲亲小夫郎为难,伸手打了云辰一下,转脸就对着云清温柔哄劝道,“宝贝儿,别理这臭小子,你吃这个对身体好,跟排骨汤一样,都是帮助减缓抽筋的。” 云清觉得自己挽回了些许面子,又看云辰吃得实在香,两厢较之下,美食战胜了一切,他极为灵活地站起身,被丫鬟扶着坐到了餐桌前。 梁枫赶紧识相的喂了他一个龙虾球,入嘴之后,云清立刻被味道大大惊艳,庆幸的是,他同样也不是过敏体质,于是放肆开来,和云辰进行夺食大战,一连吃了好些不停。 见两人果然被征服,梁枫自己也边吃边道,“咱们这离甬州和温州都不算太远,等大船建好之后,得让他们多多往返沿海地区,多运海里的特产过来,有好些东西的味道,那真的是没话说,绝了。” 云辰万分捧场,“可以可以,我也想着等考过举人之后,就乘大船四处游历一番,嗯,也顺便尝尝各地的特色小吃。”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趁着年轻,自然要多出去见识见识,坐咱们自家的船出行,安全也有保障,我们还比较放心。” 云清鼓着嘴,有些向往,“我也想出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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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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