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没有回答他。 她一张脸恢复了来时的冷漠,眼珠子像是一颗无机质的玻璃球,无悲无喜似的,好像什么东西都无法撼动她的强大。 宋子峰这人,是个傻瓜。 当初认识的时候,是因为他们乐队差一个吉他手兼主唱,正在招人,给工资那种。 于是她就去了,然后就应聘上了,开始一起演出。 乐队里的人大多都是一些富二代,因为兴趣玩在一起,可她不一样,她是真喜欢音乐,这是她贫瘠如荒漠一般的生命里唯一一点鲜艳。 宋子峰算是里面比较热情的一个,经常组织排练,其他队员告诉她,这小子家里有钱有势,跟他搞好关系,好处不会少。 她一笑了之。 有一次排练,她无意中弹了一首自己写的曲子,宋子峰像是发现什么宝藏一样惊喜地握住她的手:“晴天,这是你写的曲子吗?太好听了,你简直是个天才!有朝一日你一定能红的!” 夸完之后,那人红着脸开口:“那个,这首歌可以给我填词吗?我想试试。” 那是她第一次在众人面前笑,她点了头。 曲子录好了,可是寄出去的带子全都石沉大海。 没人会要一个名不见经传、毫无背景、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歌手。 她却不信邪,一遍遍地演出,一遍遍地寄demo带,她始终相信有个臭小子一脸无邪地称赞她的歌,说她是天才。 ——全军覆没。 她的梦想在现实面前显得那么可笑和幼稚。 身边的人劝她,其实可以跟宋子峰试一试,以这小子的家世,捧红你不是问题。 可她看着那人认真听她唱歌时一双清澈无邪的眼,觉得产生这个想法的自己简直龌龊。 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光头站在他眼前,说,他可以捧红她。 刚刚过完十七岁生日的林清,冷眼看着自己家里一堆的器材和乐谱,终于点了头。 世事艰难,她还年轻,说不定,柳暗花明。 谁知一步错,步步错。 面对着一脸狼狈求他帮忙的晴天,那傻小子一如当初那样笑得直率,如夏日最灼人的那束阳光一般炙热。 他说:“这点事,包在小爷身上。” 真是个傻瓜。 而现在,这个傻瓜,终于要因为她,死了。 可惜吗?可怜吗? 晴天想到这里,慢慢吐出一口气,站起身,从刚刚的恍惚中找回了一些冷静,抬眼看着楚笑: “我凭什么信你们?” 她的背脊单薄如纸,小小的身躯却挺得笔直,好像稍稍一折就会断掉一般。 楚笑轻轻一笑,眉眼里全是温柔缱绻。 “除了我们,你还有别的选择吗?”
第74章 被绑了 “你什么时候找到她的?”在保镖带着晴天下去之后, 路小磊终于有时间问楚笑这个他从刚刚开始就一直想问的问题了。 “一开始。”楚笑坐的四平八稳, 一副指点江山运筹帷幄的样子。 “一开始是什么时候?”路小磊不依不饶。 “大概就是阿峰向我们说出实情, 并且在路少家里住下的那时候吧。”楚笑淡淡饮下一口茶, 笑容俊逸。 “那么早开始你就找到了她?”路小磊满脸不信。 “她能拜托阿峰找的人脉,我自然也能找到, 查起来并不难。”楚笑从容回道。 “可是,你既然已经找到了人,为什么不早点说出来?”路小磊十分不解。 楚笑道:“这件事,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分风险,而且她始终不愿把手上的东西交出来,可是把人放出去, 随时都有可能被郑华阳抓回去, 倒不如神不知鬼不觉地藏在我这里,既保证了她的安全, 又不会让她手上的东西被其他人夺走。” “可是你却让宋子峰处在危险之中。”路小磊咬牙。 “我原本计划的让阿峰回姥爷那里暂避风头, 谁知小东西性子执拗起来竟然一点不听劝,多亏了路少你愿意收留和教养他, 我只好把人交给你,至于之后发生的事……”楚笑某种闪过一丝愧疚, 抬头看着路小磊。 “抱歉, 你受伤那件事,是我考虑不周全。” 楚笑这个人,平日里满嘴谎话, 可认真的时候,却又有一种让人忍不住相信的力量。 路小磊看着他:“真的吗?” 楚笑苦笑:“楚某的信誉现在在路少那里已经一文不值了吗?” 路小磊冷哼:“姑且就当你说的是真的,那么现在既然晴天已经在我们这里了,真的用她去换宋子峰吗?按照她的所作所为和郑华阳的心狠手辣程度,恐怕这姑娘回去之后只有死路一条吧?” 楚笑挑眉:“不然呢?因为不忍心看这姑娘去死,就忍心让阿峰去死吗?路少,虽然法律说人人平等,但每个人的价值在不同人的心目中本就是不同的,就像电视上每天都在播报的意外死亡,对于陌生人你只是一看了之,最多说一句可惜了,因为那个人与你毫无关系,可一旦是你的家人或朋友出现意外,你恐怕只恨自己不能代替他们受苦。” 他叹口气:“至少在楚某这里,阿峰的命,比那姑娘重要多了。” 路小磊皱眉:“我不是这意思。” 说完也觉得自己可笑,如果今天出事的是路小淼,恐怕自己嘴上说着晴天可怜,转身一样毫不留情地把这小姑娘推出去换人。 楚笑说得很对,人和人的价值,本来就是不一样的。 “……不过,路少若是想救这姑娘,倒也不是没办法。” 楚笑看着路小磊,忽然淡淡开口。 路小磊听了这话,不禁背脊一凉,感觉自己好像是一只傻乎乎的狍子,而眼前的猎人,则优哉游哉翘着二郎腿等着猎物自己掉进陷阱。 他默默咽了一口唾沫,不怕死地开口: “是……什么办法?” * 宋子峰是在一阵剧烈的头痛之中醒来的。 他昨晚喝的有点多,在KTV给路小磊唱歌的时候,已经有点搞不清楚状况了,只是还没到什么都不清楚的地步。 他看到路小磊坐在包间里心神不宁的样子,就想做点什么让对方高兴一下。 这歌他老早就想唱给他听了,这歌儿是他自己做得词,他想看那人跟平时一样夸一夸他,就单纯因为他作对了一件事。 就好像小时候作业完成得好,老师会在作业后面打一个五角星一样,很单纯地因为一件事,不因为他这个人。 可惜路小磊好像不是特别喜欢,在他唱完之后,人就不见了。 在那之后他跟人玩骰子,连输了好几杯,到最后,连对方的样子都记不起来了。 直到后面被人扶上了车,他就只记得对方手冰凉,好像某种冷血动物一样。 等到阳光照到眼皮上,睁开眼睛的时候,他才知道,槽了。 眼前的人模样好看极了,黑色发丝一缕缕缠绕在修长颈间,容貌昳丽,五官秀雅,凤眼飞扬,低眼看人的时候,有种睥睨天下的味道,可嘴角一点痣,却又让这张冷淡的脸,有了一丝性感。 这人见他醒了,冲他轻轻扬了扬尖尖的下巴,扯出一个毫无感情的笑:“小狗,醒了?” 宋子峰认得这人,在他之前被人当做过街老鼠一样追逐的时间里,有好几次见过这张漂亮的脸,每一次都险些被人一枪爆头。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样子,不出意外的五花大绑。 再往四处看看,发现他此刻处在一间教堂里,天花板是彩色的玻璃拼成的,光线照进来的时候落下五彩的斑驳痕迹,背后是牧师平常做祷告的地方,而自己被绑的地方,正是神坛前面的一把椅子上。 对方见他还一副懵懵懂懂样子,觉得有趣极了,轻轻擦拭着自己手里的格洛克,手上的鸽血石随之光芒流转,愈发衬得这一双手修长,漂亮。 “醒了就过来吃点东西吧,一会有人要来看你。” 男人说完,坐回了后面的长椅上,一双穿着军靴和黑色长裤的笔直的腿,就这么搭在前面靠椅上,他身材纤细,只是身高并不算高,在过于高大的建筑物对比下,越发显得这人有些……娇小。 宋子峰恶狠狠地看着对方,一点不领情:“季成泽,你这是什么意思?” 男人继续擦拭着手里的枪,挑眉看他,漂亮的凤眼微眯,懒洋洋的样子,像一只阳光下晒太阳的黑猫。 “没什么意思,宋小少爷到我这做客,该有的排面可不能少。” 说完指了指放在前面座椅上的东西:“喏,各种口味都有,看宋少爷你喜欢哪一样?” 宋子峰低头看了一眼长椅上的东西,瞬间气得快要从椅子上站起来。 “我问你他妈给我买狗粮是几个意思?” 说完发现自己根本站不起来,只好伸长了腿去把那摆满了一条长椅的狗粮踢翻。 季成泽好脾气地看他撒完泼,也不多话,直接从长椅上站起来,踱着步子走到宋子峰跟前,弯下腰看他。 他明显从前在军队带过,走路的样子笔挺而端庄,十分好看。 “咦?既然不喜欢狗粮,干嘛要当别人的狗呢?” 宋子峰皱眉:“谁他妈当狗了,你把嘴巴给我放干净点!” 季成泽道:“就那个……”他戴着鸽血石的食指在太阳穴轻点,冥思苦想的样子:“嗯,是叫路晓磊吧?你的上司?” 宋子峰一听到路小磊的名字,瞬间坐不住了:“你把他怎么了?他也被你们抓住了?你不准动他听见没?你要是敢动他一根头发,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的!” 季成泽听了这话,哑然失笑:“不放过我?你凭什么不放过我?嗯?凭你这一腔无处安放的孤勇?还是凭你权势熏天的家族势力?小狗,你若不姓宋,你什么都不是。” 他目光刀子一样,眯起眼看人的时候,锐利又刺人。 宋子峰听了这话,越发出离愤怒,圆眼睛瞪得比平时还大,只恨不能喷出火来把这人的得意烧得一干二净。 “你、你放屁,我告诉你,这件事我一人做事一人当,你少把我家族也扯进去,还有,不准你说他的坏话,小磊哥是天下最好的人,他的名字你根本连提都不配提!” 季成泽看他这样执拗的模样,一时有些恍惚,随即冷笑:“放心吧,你心爱的小磊哥不在我这,他嘛……” 对方恶劣一笑:“昨晚是被你表哥接走的,就在你给他深情款款唱歌的时候,我瞧走的时候楚公子的表情,估计应该是带回去好好进行了一番床上教育,此刻应该在他床上连腰都直不起来吧?” 他说话的时候喜欢拖着调子,好像唱歌剧一样的慢吞吞,带着一种奇怪的优雅。 宋子峰听了这话,终于轻轻舒了一口:“还好还好,他没有被抓就好。” 季成泽不满了:“小狗,你是没听清楚我刚刚说的话吗?你喜欢的那个人,现在在你表哥床上呢。” 宋子峰奇怪地看他一眼:“这关你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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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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