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该怎么打电话和坐公交车,也是要了解的新信息。 末宸连说带比划,也没能和他们讲明白,只能等到时候再说。
但这样,也让她妈妈十欣慰,高兴地称赞她:“果然还是要念书,你看宸宸,才念二年级,可比你这个当爸爸的都要厉害。” 饭馆老板过来点餐,听到她称赞女儿上了二年级,对这么大一个孩子才读二年级感到侧目,很是莫名地看了她两眼。
末宸假装没看到,反正这是事实。 不然怎么办? 城里和农村的教育现状相差可谓是十万八千里。
最基本的一点,就好比学年制。 末宸的学校整个小学只有四个年级。四年级念完了就该考初中了。 但是在城市里,这会儿已经有五年级了。
不仅上面有五年级,城市里的孩子们在上小学之前还有学前班,学前班之前还有幼儿园。 但在农村? 学前班是什么,幼儿园又是什么? 听都没有听过。
所以在城市里,像末宸这么大的孩子,不论如何也读四年级,最少三年级了。 但她的年龄读二年级,在他们班上还是小的。
“大哥大姐,你们吃点儿什么?我们有饺子,有炒菜。” “炒菜多少钱一碗?” “素的荤的价钱不一样,都在墙上写着呢。”
几人往墙上一看,果然看到了一张红纸,上面列了一个菜单,上面都标好了价钱。 文兴越不认识字,只看得懂钱,下意识地就想讲个价。
“能不能便宜一点儿呀老板?你看我们四个人呢。” “哎哟这可不行,店里不兴讲价的,顶多送你一份儿小菜。” “少一点儿吧,我们刚从乡下来……”
末宸看着妈妈煞有其实地在那儿讲价,她当然知道城里吃饭是不能讲价的,但她看得还是很有意思。 主要是,即便是在讲价钱,她脸上也红光满面,很是兴高采烈。 因为进管子对她来说,本身就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了,至于会不会被鄙视?那才不用在乎呢!省钱才是正经。
当然最后的结果,是讲价失败了。 妈妈终于偃旗息鼓,和爸爸已经商量着点菜。 即便穷人乍富,怀里也踹了一大笔钱。但对于一个从来都没有正儿八经好好花过钱的人来说,即便做好了花钱的心里准备,真正面临花钱的场面时,也依旧肉疼。
所以最后,他们还是没有点炒菜,而是决定吃饺子。 “四个人,一斤半,全都要猪肉馅儿的!” “好嘞!四个人,一斤半的饺子,马上就上!”老板吆喝一声,就下去了。
末宸这才和他们说起,城里吃饭不会讲价的事情。 妈妈听得嘻嘻直笑,明知道自己刚才出丑了也不在意。
她果然一有钱,就不太在乎别人的看法了。要是换成以前,末宸如果明知道饭馆不兴讲价还不提前告诉她,而是任由她讲价出丑的话。不仅会生气,还会记仇记很长时间。
现在,她甚至都不觉得自己讲个价就在出丑了。 所以对末宸来说,钱真的是个好东西。 它能让妈妈幸福,能让自己和弟弟拥有一对温柔豁达的父母。
“待会儿咱们吃完饭,先不着急去看电视机,我们去卖服装的地方买衣服!” 虽然出门的时候,已经在镇上给两个孩子买了能出门见人的衣服(主要是末宸和弟弟是小孩,平常穿的都是捡的大人不要的烂衣服穿,还没有办法换洗,脏得没眼看。)
但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她马上就发现在镇上买的衣服完全不好看。 “看到刚才那个小女孩儿了没有?穿的花裙子,红皮鞋,真好看,也给宸宸买一件!”
花裙子,红皮鞋,再扎一对马尾辫,是妈妈的萌点。 前世在开了饭馆,手里有余钱了之后,妈妈的第一件事,就是托人给她买了双红皮鞋,还买了一套背带裙。
黄色,上面两排口子,裙子是双层的,上面还有一层蕾丝。在她童年时代,那条裙子可是风靡十里八村,所有女孩子,以及有女儿的女人们都来围观。 在那条裙子还没有小的穿不下之前,她可是学校里最靓的仔。
“穿皮鞋,我也要穿皮鞋。”都末霆表示自己也想要。 “你一个男孩儿穿什么皮鞋?男孩儿穿皮鞋不好看!”文兴越当即反对:“你看那个小孩,被他妈妈抱在怀里的那个,看见了么?那个鞋子才好看。”
末宸顺着她得目光看去,果然看见一个小男孩被一个身穿红色连衣裙的女人抱在怀里。 而那孩子的脚上,穿着一双白色运动鞋,十分玲珑可爱。
对此末宸深表赞同:“没错,我也觉得那个鞋子好看。”可比皮鞋好看多了。 “是吧!女孩儿穿皮鞋才好看,男孩儿不应该穿皮鞋。”对于打扮孩子的想法,文兴越自觉很有一套,可惜之前一直没钱。 “就是不知道那鞋在哪儿买的,叫什么名字。”到时候找不到可就不好了。
“这可是城里,还买不到一双鞋?肯定能找到!”都唐接话:“反正我们明天才回去,有的是时间去买东西。” “就是,城里什么没有?”
聊完了衣服,饺子也煮好了,老板端着盘子上来。往他们的桌子上连续放了五盘,却发现还没有放完。 末宸吓了一跳:“怎么这么多?不是一斤半吗?” “是呀,四个人,一人一斤半,一共六斤呀!”
末宸:“……” “老板……”末宸指了指自己和弟弟:“你确定我们这样的,能吃下一斤半?” 妈妈见状嚯一下就站起来了:“老板,你怕不是想讹人?我们虽然是小地方人,却也不是好欺负的!”
“没没没,没那个意思,是我听错了!” 老板娘也先忙跑了出来,问怎么回事。
解释了一同,这才说道:“抱歉抱歉哈,他不太听得懂方言,以为是一人一斤半呢。放心,我们不多收钱,只收一斤半的钱。” 说着指挥老板,把多余的几个盘子断了回去,几人这才松了一口气,坐下来吃饭。
“哎,城里真难。“ 从饭馆出来,都唐忍不住感叹:“连吃个饭都吃不顺。” 末宸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幸亏老板娘不强势,不然人家是本地人,即便听错了,硬是要讹人,他们也没办法。
“但这里是市里,市里有警察管的呀!再说,我们只是初来乍到,以后多来几次就好了。”末宸旧事重提:“如果我们在城里买了房子,就也和他们一样了。”
“这话你都说八回了,这么想当城里人?” “当然,这里有皮鞋,还有好看的花裙子。开个小饭馆就能赚钱,还不用种地。妈妈你不想?” 当然是想的。 但,买城里的房子要花多少钱?
介于这次的目的,是为了买电视机,房子暂时不在他们此行的计划之内,更不用说,就算想买,也不知道去哪里打听。 当然了,末宸也知道他们的顾忌,是怕打听到了,也有被骗的可能。 这个话题便到此为止了。
在末宸打着地图的带领下,他们找到了服装城,花了一下午时间,给全家人里里外外全部换新。 皮鞋有了,花裙子有了。
弟弟买了运动鞋背带裤,还有白色的小衬衫。 爸爸买了一套灰色的西服,穿在身上十分高兴。为此看见旁边儿童区里也有小西服的时候,很是心动地也想给都末霆买一件——老家镇上的孩子,家里有钱的,可都给儿子买西服穿。 在他们那里,穿西服,那才叫洋气。
但是,在末宸看来,小孩子穿西服是真不好看啊! 人家那些真正穿的好的有钱人,西服都是量身定做。 这里呢?他们虽然大张旗鼓兴致勃勃,但其实进的是城里最便宜的服装批发商场。
里面的服装,也就大体上过得去,女装还好,只要身材过得去,总能挑到合适的款式。 但男装就是那么个样子,对面料身材,尤其气质的要求,是相当高的。
一个农村小男孩,穿着批量生产(甚至为了多穿一段时间,一定还会买大一号甚至几号)的西装,漫山遍野地放牛风跑? 那画面简直太好看。
末宸正想反对,她妈妈已经先一步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西服是大人穿的,他一个小孩子穿什么?身量都没张开,穿上多难看?还不经事,要厚不厚要薄不薄的,还不如买那边的口袋装好看。”
口袋装? 人家有正儿八经的名字,叫卫衣。 不得不说,她妈的眼光,还真挺不错。
爸爸果然很容易就被说服了:“随你,你觉得什么好就买什么。” 妈妈这才满意,还低下头跟儿子嘱咐:“你可要记住了,以后绝对不要买西服穿,特别不好看。除非你那天结婚了,可以买一件来穿,知不知道?”
“嗯嗯嗯,知道了。” 都末霆可不挑,他刚刚得到了两个皮球,一个红色的大皮球,一个绿色的小皮球。还得到了一把塑料枪。里面灌上水,就能射出大老远,特别神气。 相比起来,衣服不衣服的,只要给他买,他就完全没有意见。
于是在文兴越女士的主导之下,他们这下下午,疯狂地为全家购置了服装。 也没有等回去,直接在商铺里换了,再出来,已经焕然一新,土鳖气质顿时消失了大半。
第 13 章
第十三章
由于提前买了东西,又不敢往住的旅馆里放,所以第二天早上,他们背着大包小包,打了个出租车去商场买电视机。 到了之后,听售货员介绍,商场里的电视机,有新款刚到,还是彩色的。
“彩色的电视机?什么是彩色电视机?” 他们还以为彩色是指电视机壳呢。
“彩色电视机,是说电视里放出来的小人儿是彩色的,给你们看看就知道了。”售货员说着带他们到放电视的地方给他们一看,果然电视里的画面,全都有颜色。
这个时代的电视,还是厚厚的一大坨,和后来又大又薄的能挂到墙上的可不一样。 但即便如此,也足够让人惊喜了,至少,彩色的电视机,可比村里那家黑白的要好得多。就是,要多花不少钱。
“要不,咱们还是买个黑白的算了?”好几大百呢,能省一点儿是一点儿。 文兴越不同意:“不,就彩色的。”
见丈夫有意义,她依然坚持:“我们专门来一趟,就是为了买电视。下回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进城呢,要买就买好的!” 见他还下不了决心,便说道:“你想啊!得钱了的就不止咱们一家。下回卖地,拿钱的就更多了。到时候大家都来买电视机,到这里一看,有彩色的。往回一买,我们新买的电视,不就又比人家落后了?”
知夫莫若妻,文兴越的这个说法,果然马上就打动了丈夫。 是的,反正钱都已经花了,要是因为抠门,一下子就又被甩到了后面,那怎么行? 于是马上决定:“好,就听你的,我们买彩电!”
扛着巨大的箱子,连同各种零件,一家人浩浩荡荡地从商场出来,叫了车帮忙,把他们送到了汽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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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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