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淮尴尬得挠了挠头,道:“灵台兄,那我们走吧,打扰大夫了。” 谢衡固执得对沈怜道:“开药。”满宝红肿的伤口就在眼前,怎么就没事了。 季淮扯着谢衡的袖口,道:“别,一会儿就好了。” 沈怜皱眉,毒舌道:“大人呐,我的药是给用得上的病人的,他们是等着药救命呢。” 季淮点头,劝说道:“我一点都不疼,真的,那人还没来得急用力,你就过来了呢。你看,就快没有了。” 他知道灵台兄是关心则乱,但就只红了些,没伤筋动骨,像这大夫说的,晚点就消失了。 “嫂子!” 突然,后堂传来熟悉的少年的声音,随着脚步也越来越清晰:“我这边草药都磨好了,还有别的需要我弄的么,我一会儿想出……” 官睿掀开隔帘,一眼扫到了满宝,便立即驻足顿住,想说的话也忘得精光。 “磨好了?后院还有一框的三七,都给我磨成细细的粉末。 ”沈怜不回头得吩咐道,让他继续去做事。 这小子和他哥一样,都是让人不省心的东西,大混蛋和小混蛋。大混蛋不要命似得打仗,又不知此番何时能回来,出去大半年,虽时不时传来家书,可最近也少了许多,着实让人担忧。 小混蛋更是变着花样闹腾,虽不是像别家的浪荡子那般寻欢作乐,倒是一心想着出去打仗,前几日趁小厮没注意溜出去好几天才抓回来,沈怜怕他再偷跑,便将他带在身边使唤。 沈怜说完,发现官睿好半天没有动静。疑惑得回头,发现刚才活蹦乱跳的小混蛋偃旗息鼓,双颊露出可疑的粉团,痴痴得望着谢衡带来的那人。 “呀,沈睿,好巧,你在这里哇。” 季淮看到那日一别后的沈睿也倍感欣喜,小屁孩乖乖在家他就放心了,也不枉费自己的心思。不过有些纳闷,他怎么对一个男人叫嫂子,难道他哥是娶了个男人么。 “好、好巧。”沈睿挺直身子,摆了摆手。 季淮穿着女裳,涂着嫣红的口脂,头发用一根雕花的钗子挽起。官睿本以为他是个男子,后觉得他是位姑娘,可那日摸了他的胸又是平坦的。现在是彻底分不清他究竟是个平胸的姑娘,还是一个女装扮相的男人。 “沈睿,呵,不知道你什么时候随了我的姓。” 沈怜听见季淮说的名字,摇摇头嘟囔了一句,从柜子里挑出一个小瓷瓶,扔给谢衡,道:“拿去吧,每日涂三次。不过,他这伤涂一次也就行了。给一百两就行了。”沈怜狮子大开口。 官睿难以置信道:“嫂子?”一百两都能买小半个医馆了。 季淮被吓了一跳,这哪是要钱,这是明摆着讹人么。于是把谢衡手里的药瓶放了回去,道:“我不要了。” 谢衡失笑,捏捏季淮的手,对沈怜道:“给你一个值一百两的消息。” 沈怜来了几分兴趣,道:“说来听听,要是不值,再加钱。” “官越胜了,两日后便回京复命。”谢衡轻飘飘扔下一句话,说罢趁着沈怜怔住的功夫,又取回了小瓷瓶。 官睿听到消息后,眼神亮了亮,一块石头落了地,激动得转圈圈,笑道:“嫂子,大哥要回来了。我就说大哥一定平安,哈哈,太好了。” 冷面的沈怜也勾起嘴角,轻声笑道:“是啊,终于回来了。” 谢衡在一旁,小心翼翼捧起季淮的手腕,轻轻将瓶子中的脂膏涂在伤口上,后吹了吹。 官睿也凑了过来瞧看,本以为季淮是受了很严重的伤,但看见只不过是一小圈红印,也就放心了。看谢衡这仔细的模样,还真以为是出了什么大事呢。 谢衡见了官睿凑近,瞬间有些不快,还没有忘记接满宝那日,看见的他在摸满宝胸口的那一幕。 便将季淮的袖口往下放了放,小气得不叫官睿看到。亲昵得挽着季淮,低声道:“满宝,我们走吧。” 季淮乐得点点头,遭不住这毒舌大夫的挑剔,听着沈睿貌似马上也要去忙,便对他道:“小睿睿,我住在南巷的陆府,你可以到那找我玩。” 官睿本想现在就答应与他去玩,不过看见谢衡的脸色,便收了嘴,道:“好的,那你可别走哇,我一定去找你。” 走到外面时。 季淮发现谢衡依旧是闷闷不乐的样子,也猜出他的心思,怕是吃了别家巷子里的老醋,笑道:“灵台兄,我只当沈睿是小孩子的哦,就是个贪玩小屁孩。我喜欢的才不是他那种类型的,是……” 谢衡直勾勾得看着季淮,等着他的后话。 季淮红了脸道:“咳,就是……谢灵台这种类型的。” 谢衡身上的低气压一扫而去,似乎头顶亮起了彩虹。
嗯,灵台兄意外的很是好哄呢。 …… 于此同时,在上京官宦之流中迅速流出一个爆炸性的消息。 此消息踏马乘风,一传十,十传百,穿到了公主府也穿到了深宫高墙内。 谢衡是喜欢姑娘的!居然当街为这个姑娘大打出手!传闻这姑娘貌比天仙!传闻这姑娘是狐狸精变的,谢衡被她迷了魂!
第60章 诸事不宜 上京城门口,人头攒动,男女老少皆翘首以盼,等待着官越将军大胜归来的队伍。 精明的小商贩倒是会做生意,布包袋子里装着炒熟的瓜子,吆喝叫卖,这一早上赚了盆满钵满。 “你看看,我这边的粉涂的得好看么。” “好看,好看,别拽我袖子。啊,看,官越将军的队伍回城了。” 穿着鲜艳衣裳的姑娘小姐春心荡漾,心怀壮志的少年人眼含憧憬,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加入官家军,成为官越将军那样的英雄。 前些年岁里,夷戎屡次偷袭侵犯疆土,时胜时败,疆土得而失,失而得。但自官越将军驻守边疆后,狄戎的军队再未踏进过边疆一步。边境安宁,国无外忧内扰,百姓的日子更好了起来。壮丁无需被征入伍,春日可耕种良田秋收万顷,百姓丰衣足食,继而贸易发展,实乃盛世之景。 “诶,你们不知官越将军已有妻了么,还花枝招展在这作什么。”一旁的小哥被几个姑娘挤到后面,愤愤得说道。 一姑娘杏眼微睁,不悦道:“你管我,哼,谁人不知官越将军娶得是男妻,这男的又生不出孩子。官越将军怎还不传宗接代了呢。” 小哥嘟囔道:“嘿,男妻怎么了。那男妻也是官越将军十里长街,以正室之礼娶回去的呢。” 当年,官越将军要娶一个男人为妻的事可是轰动了整个上京,多少女子因此芳心梦碎。官越亲自求了圣上的龙旨亲自送到那人手上,可足以见其情深义重。 虽民间里这断袖的也不少,夫夫们相携走在街道上,人们对此少见不怪,不关自己的事儿也是少操心的,更也没什么歧视偏见,可要说谁家明媒正娶了个男妻,却是一件出奇的新鲜事。 但自从官越将军大张旗鼓奉圣旨取了这男妻后,民间不少人纷纷效仿,如今更是成了一件稀疏平常的事。 “你们看,这不对劲啊。怎么还没见着官越将军。” 队伍整装回京,众人眺望,这队伍从头走到了尾,依旧没见得官越将军的英姿,纷纷疑惑这官越将军去了何处。 巷子口的小医馆里。 沈怜为一个咳嗽的老人拿药方抓药,时不时得看向门外,像是在期待着什么人。 “老人家,拿好。” 沈怜送走了最后一个病人,瞧着暂时无人,便起身准备去后堂换一身衣服。 他早起便想出去相迎,可开门就见不少人等着看病,这才一拖再拖。官睿倒是天蒙亮便出了城门去找他的大哥,不过现在还没回,怕不是出了意外,想到这沈怜如坐针毡。 起身时才能发现他的右腿有些微跛,所以沈怜总是坐着,他慢吞吞得迈开步子,尽量使自己看起来与常人无异。 “啊啊,谁!” 一只脚刚踏进后堂,便被突然闯进的人整个人被抱了起来,突然的失重感令沈怜不由惊叫。 那人的胸膛犹如一块厚实的铁板,臂弯有力却谨慎小心,跳动的心脏偾张有力,隔着皮肉似乎要跳到他的心坎里。 沈怜抬头时目光碰触到那人脸上,眼神交汇,亘古万里的相思终究是化作了眼底柔。 “官越,你……” “娘子,我回来了。” 在战场上杀人不眨眼的官越顿时成了情窦初开似的男孩,抱着自己的娘子,紧紧不放手。 沈怜颤抖得伸出手,拂过官越的脸颊。半载时光,官越还是曾经的那个模样,但眉骨处又多了一道伤痕,不知他在外面有挨了不少不长眼睛的刀剑。 沈怜心疼得碰触了一下伤疤,若是他肯带自己去,定不会叫他留下这些痕迹。 “疼。”官越突然说道。 也不知是谁,脸上被流矢豁出口子时,面不改色得用手抹了一下,后又顺手砍下敌人的头颅。可现在被沈怜轻轻碰了一下这早已愈合的疤痕处,却委屈得叫了声疼。 “你,快放我下来,身上还有哪出有伤,把衣服脱了给我看看。”沈怜焦急又担忧,害怕压倒他的伤口,想从官越怀里跳下。 官越固执得用了些力气,将挣扎着的沈怜牢牢抱在怀里,朝着后堂的床铺走去。 在沈怜的耳边低声道:“娘子乖,为夫这就脱了衣服,还请娘子仔细检查。” …… 学子苑。 “季朗,等谁呢。一大早就在门口坐着。今天官越将军回朝,你怎么不去看看啊,终于打败夷戎,大快人心啊。”那人满脸喜意道。 虽是书生,但听闻此事后,没几个不拍手称快,更有感情外露的喜极而泣。若不是将军将士沙场奋战,那里来的太平盛世学子安坐书堂有书可读。 更重要的是官越将军只比他们长了不过七八岁,算得是少年将军就有如此能耐,浴血奋战威名远扬,日后必定流芳百世。无人不是打心眼里佩服的。 “我有事,李兄你先去吧。”季朗心烦意乱,还要装作若无其事,“我这有一个疑惑未解,我再琢磨一会儿。” “哦,好吧,那我先去了。” 那书生摇摇头,也不知这季朗天天想什么,功课都如此出色竟然还总是钻研。 “李兄慢走。” 季朗笑着说道,待那人离去后,面色瞬间阴沉下来。 不应该啊,为何他所说官越大胜之事已然应验,那陆柏云按理来说早应来拜访他才是。难道这还不足以吸引他相信自己知道科举试题之事。 要是如此,他再也不能吊死在这颗树上,将这未来官途压在这一人身上,要再找一些合适的人选。上京如此之大,就不信找不到长眼的人。 他瞧着那陈纨陈公子就不错,前世依着他爹的名头,官场上也是如意。虽没有脑子还嗜酒好色,可也是好摆布的。不过御史御郎的比尚书的地位低了可不止一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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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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