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林夸她,卢笛也夸她,就连盛林的父亲,甚至是陛下,都对这个董姑娘赞誉有加。 她哪里都好,就是不爱他。 其实盛林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喜欢她。 也许真是的惊鸿一瞥,也许是知道了她的遭遇,然后被她身上的坚毅所吸引。 反正不管是哪一点,喜欢都已经存在,且永远都没办法更改。 盛林的童年其实很完整,和董逸云一样,他的父母都很宠爱他,即便当时国家动乱,自己的父亲东征西战,但他仍然活得很开心。 直到母亲离世。 父亲一夜之间白了头发。 国家安定之后,父亲就带着他离开了前线,离开了曾经战斗的地方,离开了战争,到了崔家村。 然后,他就遇见了那个姑娘。 其实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盛林根本就没有仔细看姑娘什么模样,当时深秋冷得很,他和父亲打猎回来,准备把野鸡去洗一洗,就听见一声惊呼,紧接着水面上就传来了声音。 他毫不犹豫就跳了下去,但并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他的责任感和他的本能,救人的本能。 对董逸云的第一个印象是——好瘦。 瘦的都有些铬人。 她说话细弱蚊蝇,好在还记得家在哪,于是便将人给送到了家中。 第一次见面,盛林甚至没放在心上,回家也只是和父亲说了一嘴。 再一次见面,那才是惊鸿一瞥的开端。 父亲在他的心中就像是驰骋在森林中的猎鹰,是他心中的榜样和英雄,而那天的董逸云,就是他心中森林中的仙子。 浑身渡着光,站在水面上,即便是知道她脚下应该是踩着东西,但盛林仍然脑子里自动忽略了她脚下踩的东西,她整个人就像是飞在水面上。 只有仙子才会飞。 盛林按捺不住自己跳动的心脏,心脏好像要从喉咙跳出来。 只是仙子身边的那只猎犬,似乎一直都看他不爽。 直到那只猎犬去世,它还是没把自己看顺眼过。
其实盛林不太明白,只是这只猎犬很通人性,有时候那眼神,他都觉得这狗是不是成精了,比人都聪明。 他看着姑娘一点点的成长起来,和第一次见面她柔弱的好像要跟风消失在空气中的样子完全不一样。 董逸云渐渐的鲜活,她其实总是淡淡的表情,没什么笑脸,但是盛林却觉得董逸云一定是个有趣的人,因为他看见董逸云秀帕子的时候扎到手,在那边骂骂咧咧的样子。 很奇怪,怎么会有个人,骂骂咧咧他都觉得可爱? 他想了想,没想明白,于是去问父亲。 父亲给出了答案。 [因为你喜欢董姑娘了。] 他恍然。 可是父亲又说,董姑娘是大家闺秀,自己又有本事,自己要是喜欢她,就要能配得上她,正好边境战乱,他便和父亲去参军了。 参军之前他去了一趟董姑娘家。 她好像仍然把自己当朋友,但这便够了,那个姓吴的,等他回来,定然会让他生不如死的。 但这些黑暗的想法,盛林没让董逸云知道,也不会让她知道。 他从来就没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只是面对董逸云,他舍不得,也不能做出太出格的事。 没想到这一舍不得就是一辈子。 前线战乱频发。 他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受过极重的伤,但每次都靠着董逸云这个信念活了下来。 边境平反。 他终于能够凯旋。 回到京城,他就听皇上说,他们的粮草都是两个生意人变卖自己的家产无偿捐赠的。 一个叫卢笛,另一个就是董逸云。 于是盛林和皇帝一起回了小镇。 抓了吴冕,亲手折磨他,看着他的头被砍下。 天知道,在听见吴冕用那种恶心人的语气对董逸云说话的时候,他有多克制才没有当着皇上的面就把吴冕给杀掉。 还好他克制住了,否则董姑娘一定会觉得自己是个残暴的人。 他不是没有尝试提亲,也不是没有尝试过表白。 可是都没用。 董逸云就是不喜欢他,也不喜欢别的男人,他甚至有段时间以为董逸云是不是喜欢女人。 但都不是。 她真的就像是仙子一样,来这凡尘俗世中,只为了体验一下生活。 不求名利,即便已经是陛下钦点的皇商,她也仍然在这小镇上生活,没有任何的改变。 他也尝试过把注意力放到别人的身上。 可是都以失败告终。 哪还有一个人能像董逸云那样给他惊鸿一瞥的心动呢? 再没有了。 老了后,他便和新帝自请辞官回乡,新帝是个比先皇还聪明还勇猛的人,也是个极为爱民的明君,经常微服私访,往路边一坐都没人看出来他是皇帝的那种。 回乡后,他常常去董逸云家找她说话。 在院子里一起喝茶聊天。 他打趣问,“你为什么就不能答应和我在一起呢?我不碰你也行的,搭伙过日子不行吗?” 其实这个问题他问过很多次,每次她的回答都是。 [我拿你当兄弟,你还是不是人?] 这一次,她没回答。 她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盛林心中像是被生生挖掉了一块肉。 他猛地吐出一口血,连带着自己心中的执念一起化在了血中。 如果可以,下辈子。 我能照顾你吗?
第143章 从小胖妞到科研大佬(1) “小宁啊,下个月生活费我和你爸就不给你了,你自己想想办法啊。”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那女人说话带着些不耐烦,没等年与归回答,电话那头就传来了忙音。 年与归握着电话,她在保安室站着。 保安室的玻璃门像是一面镜子,把年与归照的一览无遗。 十六岁的年纪,一百四的体重,一米五的身高。 实打实的是个球。 额头上好几个红肿的痘痘,被厚重的刘海给遮住,明明是五月有些热的天气,她仍然穿着秋天的外套,就是为了挡住自己身上呼之欲出的肥肉。 年与归捏了捏自己的小肚子。 哇塞!!好软!! 她笑嘻嘻的把电话挂断,和保安大叔说了声谢谢。 可能是她笑起来真的很开心,大叔也忍不住跟着嘴角咧开说没关系。 等出了保安亭,小随便才道:“你又要没钱了。” “呸,爷不可能没钱,快给我剧情,趁着还没上课。” 年与归一边走在校园的路上,一边四周看看。 篮球场有学生在打球,起身跳跃的时候,T恤被摆动起来的双手给带起来,露出一小截腰肢。 她啧了一声。 “没腹肌,没意思。” 小随便:“......”还好还好。 他一边传送剧情,一边给年与归开始理这个世界,原主的一生。 原主名叫关宁,家里比较穷。 其实穷也不可怕,但可怕的是,她的爹妈重男轻女。 原主生活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中,由于缺乏知识教育,从小关宁的父母就对于关宁这个女儿有些不太待见,只因为她不是个‘带把的’。 即便是她从小人见人夸,懂事礼貌,聪明伶俐,成绩又好。 但父母仍然不待见她。 在这样的原生家庭中,注定原主的一生就是一场悲剧。 她上高中的时候,由于自卑敏感,加上整个人学习压力过大,导致过劳肥,以及青春期到来,让她又长痘又发胖,她是学校里最不起眼的丑小鸭,是整天用厚重刘海挡住自己半张脸的自卑女孩。 她把所有的心事连同自己的自卑一起藏在厚重的刘海后面,只想着努力学习,能经济独立。 直到上了高一下学期,原主父母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忽然就不给生活费了。 为了能上学,原主只能一边周末打工,一边学习。 但她不是上天眷顾的天才,她的好成绩都是自己努力得来的。 因为兼职,她学习的时间大幅度缩水,学习成绩直线下滑。 老师也曾经找她了解过情况,其实她可以说出来的,但仍然是自卑,她不想让老师知道,她是个不被父母喜欢的,被‘抛弃’的孩子。 她羡慕别的女孩可以在父母的怀中撒娇。 而自己,从有记忆以来就要被迫懂事。 她不明白,自己明明已经很懂事了,为什么爸妈还是不给她一点活路。 青春期的女孩总是这样容易想太多,她想得太多,不想把自己的心事和老师说,不想和任何人说,除了自己的一个好友——另一个成绩一直都不怎么好的女孩。 女孩叫刘寻菱,是她短暂的生命中唯一的好朋友。 但在关宁眼中的好朋友,实则是把她推向深渊的‘罪魁祸首’。 由于成绩下降,关宁很苦恼,她暑假攒了钱之后,决定高三开始就不出去打工,也想着鼓起勇气和老师说明情况,这样可以获得一笔助学金。 就在她鼓起勇气的时候,刘寻菱说。 [我不想读书了,我们去读大专吧。] 原主自然是犹豫的。 她还是想上大学。 但刘寻菱花了一整个晚自习的时间,和原主说,现在的大专更好,上了大学出来找工作也很茫然,还不如去学一门手艺,反正上了大学她的父母也不一定会出钱,还不如早一点自己经济独立。 原主本就是个不太有主见的孩子。 她晚上回宿舍想了很久。 选择了一条让她后悔了一辈子的路——上了大专。 大专不是不好。 但她其实完全可以考一个一本大学。 但是她听了刘寻菱的话,彼时的她压根就不知道,自己所为的好友,其实一直都嫉妒自己的成绩好,以及自己的好人缘。 原主好像和谁都能说上两句话,她圆滚滚的,看着没什么攻击性,高一的时候成绩又好,经常有人找她问题目,她也愿意给被人说,这也就让她的人缘看起来似乎好像挺好的。 但其实原主还是很自卑。 这些刘寻菱都不了解,也不想去了解。 她喜欢班上的一个男生,但那个男生却经常可关宁说话,也经常问关宁题目,这让刘寻菱的嫉妒心慢慢燃烧。 撺掇着关宁报考了大专。 而她自己,参加了高考,考上了一个二本院校。 虽然只是二本院校,但比她的大专起码要好。 当时关宁就质问刘寻菱,但仍然被刘寻菱给糊弄了过去,说什么只是去试一试,还要感谢关宁之前给她补课什么的。 剧情理到这里,年与归已经握紧了自己空间的长刀。 “妈的我这就去砍人。” 小随便:“不要啊!主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啊!” 年与归冷哼一声,“小爱卿说的对,我不能冲动!” 得,每次都要这么演戏才能把她拉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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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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