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门,陈慧慧就迎上来,着急道:“周夫郎,您没事吧,刚才一个农村人来报老爷说您摔到了,把老爷吓坏了,幸好您没事。” “嗯。”沈墨点点头,全副心神都在小男孩身上,小心翼翼地把他抱进屋,放在床上,扯过薄毯盖在身上。 陈慧慧站在床边看着躺在床上浑身是伤,虽换了整洁的衣服,脸也擦干净了,但头发还是油腻腻的小脏孩。 “这小孩子是谁啊?” 周景指指外面,“咱们出去说,别吵到孩子,让他多睡会。” 陈慧慧有点奇怪小孩儿的身份不禁多瞅了眼,跟着周景出来后还很好奇:“是哪家的小少爷呢?怎么玩的这样脏?” 周景淡淡道:“是我和小墨的孩子。” “啊。”陈慧慧捂着嘴巴,惊呼了下,“是从前放在乡下养了,才接回来吗?” “嗯。”周景吩咐道:“你去厨房煮山药粥,用白米煮,别放粗粮,煮稠烂些,孩子饿很久了,硬了胃疼。” “哦。”陈慧慧嘴上答应着,心里却奇怪。这个周家小少爷怎么造的和流浪的小孩儿似的,头发脏兮兮的不说,听着老爷的话,竟似很久没吃饭了。可周家这么有钱,即便她一个婢女也是白米饭大鱼大肉的随便吃,怎么自家小少爷却饿成这个样子? 带着满肚子疑问,陈慧慧进了厨房。 小男孩这一觉并没有睡很久,忽地惊醒,睁开眼睛呆了好一会,才似反应过来。 “你醒了?”沈墨欣喜地问。 小男孩并不答话,想要起身下地,可刚一动,肚子就抽搐地疼。他并不喊疼,甚至不用手捂肚子,就是低头往下爬。 这幅倔强的样子把沈墨心疼坏了,连忙过去阻止他。 “你身上还有伤呢,别动,疼不疼?”沈墨语气温柔地哄着小孩子。 小孩儿似乎并不领情,反而绕开他继续要从床上往地下爬。 沈墨便把小孩子抱在怀里,似哄婴儿似得哄着。 “乖,别动,身上疼,一会儿吃点粥,再躺会。” 小孩子大概长这么大没被人如此哄过,一时竟失神了,片刻后反应过来,竟是讥讽地笑。 “现在走和一会儿走有何区别?”小男孩的声音很嘶哑,像是好久没开口说过话般,如同沙砾摩擦在砂纸上。且声音有种这个年纪绝对不应该有的冷漠,被生活磋磨的,生死已无所谓了的哀莫大于心死的冷漠,仿佛已没有什么还可激起他心里半点涟漪。 沈墨心脏似被一只无形的手搅着,痛得一时竟说不话来。直到怀里的小男孩再次挣扎起来,他才惶惶地按住他。 “如果你要是愿意的话,来我家给我做儿子吧!” 小男孩猛地把抬起头来,向来只有冷漠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不敢置信地神情。他简直要以为自己听错了,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搜寻着沈墨脸上眼里的每一丝表情,足足有一盏茶的功夫才确定沈墨不是在看玩笑。然而心里还来不及欣喜,脸上的神情就暗淡下来。 “你家老爷不会同意的,你毕竟只是一个双儿,这种大事做不得主的。” 小男孩的话音刚落,周景就推门进来,手里端着一个白瓷碗。 “谁说的,咱们家可不比别人家。咱们家里的事分大小两种,小事小墨做主,大事我做主,可大事小事嘛……”周景意味深长地瞅着沈墨道:“却是要夫郎做主了。” 这情话在后世很老套,哄不住人的,可在这里哄沈墨,却一个抵两。不仅把小夫郎哄的低着头,既羞涩又甜蜜,还把初来乍到的小鬼唬住了。 这周家似乎和他看过的任何人家都不一样呢…… 小男孩低着脑袋,表情藏在阴影里看不清。 沈墨接过周景手里的白瓷碗,端到孩子眼下,是一碗热气腾腾的山药白米粥,软烂的米粥上静静卧着一枚鸡蛋。 米粥的香气窜进小男孩的鼻孔里,诱得他的肚子咕噜噜叫了起来。 “那么,你要不要给我和夫郎做儿子呢?” 小男孩瞅着米粥不说话。 沈墨知道这孩子心思八成很重,怕他多想,就逗他道:“当然,如果你要是不愿意给我做儿子,这白粥也是给你吃得的。” 没想到小男孩听了这句话后竟道:“我愿意。” 沈墨鼻子一酸,涩涩道:“好孩子,以后就是咱们周家的孩子,我给你当阿么,景哥给你做爹爹,你就是我们的亲生儿子,我和景哥这辈子都会护着你,不再让坏人伤害你了。” 小男孩认真到似是发誓般回道:“只要你们把我当儿子,这辈子我就都是你们的儿子。” “乖孩子。”沈墨轻轻揉着孩子的脑袋,也不嫌脏。“你叫什么名字?” 对于那个名字小男孩非常厌恶地皱了皱眉头,“我既是你家儿子,当然应该叫你家的名字。” 周景笑道:“也是,不若就叫周誉吧。取谐音遇见之意。我和你阿么的遇见,你和我们的遇见,冥冥之中该相遇的总会相遇。” “周誉,好名字。” 小男孩也在心里默默念着这两字,周誉。这名字并不是如郑六那般随意敷衍的一个,而是有意义的名字,是为了纪念他的爹爹阿么相遇,也是为了纪念他和他们的相遇。也许,这里真的和别的地方不一样,会成为他的救赎。 “吃点粥一会儿再睡一觉,张嘴。”沈墨一勺子粥送到周誉嘴边,周誉竟然呆了,反应过来后,终究没有吃。
“我自己来吧。” 沈墨转头看周景,周景道:“给他吧,小孩子还是应该独立些没坏处。” 一碗粥一开始周誉还能做到小口小口地吃,吃几口太香就顾不得了,竟狼吞虎咽起来,几勺下去就没了。 “你肚子饿的太久了,大夫说不能一口气吃太多吃食,先少吃点粥,养好了顿顿给你吃肉。” 顿顿吃肉,周誉是不信的。在郑六家里,能吃上饭就是他最大的心愿。 “好了,你躺一会,好好休息。” 周景和沈墨退出来,来到前院铺子,沈墨神情忧郁。 “小誉戒备心太重了,也不知道我们两个是不是要成为一对操心的爹爹阿么了。” 周景道:“慢慢来吧。” 王家村里已经炸开了锅,在沈大娘回到家也就一个时辰的功夫,镇上衙门里的捕快就来了。 根本不等沈大娘说话,就把人连推带搡地拥着走。得到村里人报信后的王福禄急冲冲赶来,客客气气问道:“几位官爷,我是王家村的里正,不知道沈大姐这是犯了什么事?” 那官爷不客气道:“你问她自己做了什么,就因为人家周家不请她做工,她就心生歹念,竟然生出谋害周夫郎的心思,要不是周夫郎被一个小孩儿救了,今天人就给她害成了!” “我,我没有,我不是故意的……” 捕快腰上别着一把剑,直接拍在沈大娘后背上,把沈大娘直接拍在地上,旋即又粗鲁的拉起来,呵斥道:“别废话,故意不故意的你说的不算,县太爷自有论断。” 沈大娘知道王福禄认识县太爷,想哭求他帮忙说说情,她愿意出银子,然而转头却见王福禄厌恶地瞪她眼,竟然就不管了,任捕快推搡着她离开。 “里正大哥……救我……” 王福禄从始至终没有再看她一眼。 等王大力回来时知道他娘被捕快带走,吓得一屁股堆坐在地上。最后还是村里人出招,让他带着银子赶紧走走关系。 王大力这才带上全部家当赶到镇上,花八两银子买通一个衙役,求了情,打个沈大娘十个板子拘了三天放出来了。 周景本就不打算要沈大娘的命,不是他心善,而是他要让她活着,看着那些亲近他们周家村人的日子越过越好,而她家却越来越凄惨,日日被生活磋磨,这才是报复。 沈大娘屁股被打开了花,即便涂了药也只能趴着,眼泪扑梭梭往下落。她恨自己这是怎么了,怎么就猪油蒙了心,如今好了,银子搭了,板子也打了,不该得罪的人都被她得罪个干净,这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 她此时一死了之的心思都生了,只是看着她一手拉扯大的儿子想到还没看到孙子出世,到底不甘心这么死了。心里却清楚,这日子以后就要苦了。 沈霖王仁两个知道消息,晚上就赶过来了,见过周誉,沈霖就偷偷对沈墨道:“哥,我总觉得这个小孩子心思很重,不适合收养,你要小心别养出只白眼狼。要不,就算为了报恩,把他送到一户心善的人家养吧,大不了咱们多给些银子。” 沈墨摇头道:“小霖,他用命救了我,就算他真是一个心思重的孩子,我也要养养看。总不能他用命来换,我都不给他一个机会吧。” “那好吧,不过你可要小心些他。” 周家的生意逐渐稳定下来,由于布料染得漂亮色泽鲜艳,不管是粗布还是富户穿得棉布,亦或者是有钱老爷才穿得起的丝绸,都很受欢迎。特别是有周家独有的销售员在,经过层层推销,批发到各大布庄里,又因为不是吃食,不会坏掉,便不局限地域,远点的镇上也可以销售。所以单单这部分开销就够支付染布坊里所有费用和销售员的月例,月余还能剩下二三百的纯利润。 不过现在二三百两对于周家而言已经只是一个小数目了,真正的大头在布庄上。女人的生意,特别是有钱女人的生意当真是好做,为了攀比也好,为了留住家里的老爷也好,都不惜一掷千金。月余毛利润赚个七八百两绰绰有余。 周家现在真的很豪,吃的穿的都上了一个档次,周景和沈墨的所有衣服已经换成绫罗绸缎,周誉的也同样如此。家里的婢女陈慧慧竟然穿的都是棉布。 周景最近这几日就趴在柜台上写写画画不知道在弄什么东西。沈墨都已经习惯了,周景常常有许多新奇的点子。沈墨也很少会主动问,怕打扰他的思路,反正左右不差几日,画好了他就会主动和他说。 沈墨刚收了一个妇人的银票,找了一张银票和碎银出去后一抬头就对上陈慧慧探究的目光。 她也不躲,反而笑问:“周夫郎,大户人家夫人小姐们的银子真好赚,越贵喜欢的人越多。” 沈墨微微蹙下眉头,“不是越贵越喜欢,而是裙子的质量好,咱家的绸缎锦帛都是苏杭江南那边千里迢迢运过来的,一匹就可达千两,做出的成衣自然贵。” 陈慧慧嬉笑着:“这还不是一样的吗?” 说完不管沈墨蹦蹦跳跳地跑到周景这边,探头看他在纸上画的东西。 “哇,好漂亮啊,老爷这个是什么?真好看。”陈慧慧赞美道。 周景却一把将图纸翻过去,冷冷地瞅着陈慧慧。 “以后我画的东西请你不要随便看,这个是生意上的秘密,这是你,要是别人这么看一眼我就要把他送进衙门里吃牢饭了。” 陈慧慧吓得脸色苍白,“我,我没有想到这么严重,下次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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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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