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恩看着我,不解又委屈,我感觉他快要哭了。 “我没有.......我当然希望布莱恩变得完整。”我简直是言不由衷,为了照顾布莱恩的情绪我只能转移话题:“你们是怎么交流的?” “第一我们可以用纸笔,除此之外,还有第二种方法,打个比方,我和哈里森是门对门的俩邻居,当我很想很想和哈里森交流的时候,我会打开自己的门,站到哈里森封闭的门口前,使劲儿跟他喊〈哈里森你快出来!〉哈里森在门后面是可以听得见我的呼喊声的,这样,如果哈里森也想也愿意跟我交流的话,哈里森就会把门打开,然后我们就可以走到一起,像脑袋连在一起的连体婴儿一样,共同的去思考。” “...所以哈里森是同意了吗?”我再次确认道。 “是的。”布莱恩点头道。 “布莱恩,你感觉哈里森现在想出来吗?” “他不想。” “哈里森你是个混蛋!脑袋被驴踢过的狗屎!” “啊,哈里森想出来了……” 布莱恩说着,缓缓地耷下了脑袋,一会儿后,他抬起眼来盯着我,已经是哈里森了。 “你是不是骂我的?” “没有。” “好吧。这些灯海你弄的?哦挺酷的。” 哈里森随口说道,似乎对眼前浪漫的景色并不感冒。 “哈里森,我喜欢你。” 不感冒归不感冒,又不影响我告白。 “哈?”哈里森一脸你他妈在逗我的表情看着我,问道:“为什么?什么时候?” “因为你长得好看,我觉得你可爱的长相很对我味口,所以对你有好感,但你毕竟是个男的,所以我对你一开始也没有那方面的非分之想,直到后来森林接吻的那次,你掰弯了我!” “得了吧皮特,你说自己是直男,怎么亲一下就被掰弯了?亲一下就相思暗许了?” “我不叫皮特,我叫严宠锡。” 我受够了皮特这个名字,我忽然觉得这个名字蠢透了,何况它的谐音在俄语里还有基-/佬的意思。 “哈?” “我也不是美国人,不是白人,我是中国人,是黄种人。” “你在说什么?” “我原本属于自己的那个身体,死了。我是灵魂穿越,来到这个身体里的。” “皮特,够了!今天不是愚人节!” “你自己还是个人格分裂,为什么不相信灵魂穿越。” “这是两个概念两码事。” “......你那个时候为什么要让我亲你?” “......天晓得,我那个时候中了蛇毒,脑子抽风也很正常。” “哈里森我喜欢你。” “别这样,皮特。真的一个吻就把你给掰弯了?” “是的。” “那你的喜欢倒是廉价得很,这么轻易的就给出去了。”哈里森朝我讽刺道。 哈里森,我疼痛的时候想的是你。因为你很坚强,我欣赏你。你长得好看,我好感你。你让我亲你,我就喜欢你了。 啊,这样啊,原来如此,我就这么轻易的喜欢上了你。 这是廉价的喜欢。 是吗? 是吗? 是这样吗哈里森? 是这样啊,我这种人,轻易的就喜欢别人,是很廉价。 我是个轻浮男。 我是个渣渣。 又开始了,好疼啊!骨头疼,心也疼,我身上已经有很多块的淤青和淤紫了,只有我和费尔曼知道,费尔曼说以后这些淤块会演变成皮肤溃烂,说不害怕那是假的。 这一阵的疼痛过后我感觉心里也空了,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体验,是一种支撑力消失了的感觉。 是真正的身心俱疲。 也好,本来也就那样计划好的,向哈里森告白完后就去做那件事。不是正好嘛,哈里森完全不喜欢我,没有什么舍不得的了。 不要难过!可恶!你个轻浮男不配矫情!我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 “为什么要答应融合,我不认为费尔曼是出于好心。”我道。 “没办法,布莱恩那样求我了。而且就算是费尔曼给洗脑的,我不认为反抗他会有什么好的效果。我担心他要是在我不肯妥协的情况下硬要将我们强行融合,对布莱恩造成的伤害会更大。” “......” “......”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气氛有点压抑,我也感到无话可说。 终于还是我开口打破了沉默也带走了沉默。 “......是不是12点了?我为布莱恩的庆祝也该结束了……回去吧。” 凌晨,3点17分。 费尔曼和哈里森都还在被窝里呼呼大睡。 我摸走费尔曼挂在大门口衣帽架上,那件外套里的法拉利车钥匙,与之扣在一起的还有车库钥匙,又从它另一边的口袋里拿走了打火机,接着从一楼翻窗顺利地越出了别墅。 从车库里带走了十几桶汽油将后背箱和后座都塞满,坐上驾驶位,启动发动机,脚一踩油门,车子非常给力的飞驰而去。 傻了吧,费尔曼,没想成小爷我会开车吧,那么毫无戒心的把车钥匙放在外套口袋里。 我将车开到一条偏僻马路的边上,将这辆物欲代表的法拉利用汽油里里外外浇了个遍,留了两桶给自己浇了个透,然后忍受着难闻的味道钻进了车里,锁上车门,拿出打火机打着。 哈哈!跟你的法拉利说再见吧费尔曼! 点燃自己的一刹那,我忍着剧痛强迫自己不做剧烈挣扎,等待死神的镰刀将我带走。 老子不奉陪了费尔曼!去他妈的蛊跟老子一起同归于尽吧!我要活活的烧死烧毁我自己,你休想再利用我的身体! 布莱恩,哥哥爱你,原谅哥哥的懦弱,不能再保护你。 哈里森......祝你好运吧,以后你和费尔曼的故事我就不参与了。 对不住啊,皮特。说好带你吃香的喝辣的,结果却这么搞你。 最后,再见。这个我本不应该来到的世界。 END
☆、番外 严宠锡
我叫严宠锡,家住雁尾村,这里是一个远离城市的偏远乡村。 我很喜欢这里,喜欢这里清澈的溪涧,金黄的谷田,这里的风,这里的草,就连刚下过雨后那种潮湿的土腥味,我都很喜欢。 可是,这里的人却不太喜欢我。 他们说我的母亲是个不检点的女人,说我在外面有个不认帐的野爹。大家都很唾弃我,本来是住在一家门里的外公外婆忍受不了这种风言风语,将我和母亲赶了出去。 我们母子俩便孤零零的住在村尾的一座土坯房里。 我倒是觉得这里挺好,如果没有那些隔三岔五就跑来打我一顿的熊儿子们,生活会更好。 我母亲总是对我说,你是个小少爷,跟那些成天作天作地的野孩子们是不一样的,不要玩泥巴,不要爬树,要有教养,好好读书。村里的村民对此评曰:没有少爷命,却有少爷病。 我谨遵母亲的教诲,并培养了自己唯一的兴趣爱好——开锁。 总感觉自己像个自闭儿童。 但是,好在我成绩不错,母亲很是欣慰。 初中读完后,我本来是打算不再上学的,并不是成绩的问题,而是钱的问题。 就在这时,一位意想不到的客人造访了我和母亲居住的小破屋。 年少的我从未见过如此锃光瓦亮,黑得如此纯粹高贵的轿车,那时候我还不怎么认识车牌,就看着一堆村民围着这辆轿车,呜啦啦的惊呼着“大奔大奔”什么的。 母亲看着从车上下来的那个男人,激动地又哭又笑,对他说道:“我们锡锡特别争气,考进了市里第二名的高中学校。” 那男人说,我知道,我就是为此而来的,钱的问题你不用担心,我要把锡锡接进城里,以后他就跟着我,他的学费也由我来交。 我对这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没有好感,直接冲他喊道:“我不跟你走!”没想到这个时候母亲却冲了上来给了我一个大嘴巴子:“不许这么对你爸爸说话!你快点跟他走!为了你我在这个村里被吐了多少口水!你滚吧!不要让我再看见你!” 我忽然觉得这个女人简直是贱的紧,便带着愤怒与伤心,坐上了那辆漆黑的轿车,离开了雁尾村。 后来我才晓得,这个是我生父的男人,是位区长。 所谓“从简入奢易,从奢入简难”,果真如此。 自从入了城,我一个人住一间公寓,吃得好,睡得好,玩得好,学也上得好。父亲还专门为我请了一位网络外教一对一的金发美女老师。
我铆足了劲一门心思的学习,考进了国内的某重点大学。 父亲对我很是满意,亲自驱车,跨了一个省,将我送进那所大学的学校里。 进了这所学校,便够不着了我那皇帝父佬,我已自由。 大一的课程较紧,我认真的学习了一年。等到了大二,也就是我二十一岁的时候,我决定利用各种交通工具,回我老乡看一看我的母亲。 没想到我这一去,就回不来了。 我历经坎坷,从火车到动车到公交车再到牛车,终于!抵达了雁尾村。 抵达的时刻大概是晚上8点左右,乡下穷乡僻壤的地方,没有路灯。这个点已经是黑灯瞎火的了,没有人在外面游荡。 这时,只听一声尖利的“救命啊!———”从不远处的一个草垛后面传来。 我想都没想就冲了过去。 看到一个身躯魁梧的男人压在一个小女孩的身上,一手控制住不断挣扎的幼小身躯,并试图捂住她的嘴,另一只手凶狠地撕拉着她的裤子,意图强-/奸。 “救命……” 那女孩满脸泪水,凄惶的向我求助,声音十分年轻。 强-/奸未成年少女禽兽不如的东西! 我赶紧冲上去与那禽兽搏斗,怎料力量悬殊,我最终落了下风,被这个人渣给掐死了。 幸好,那个女孩趁乱逃跑了,不然以这个男人心狠手辣的程度,那个女孩铁定会被先1奸1后杀。 我感觉自己飘飘渺渺的,也不知道去哪儿,渐渐的,我看见了一幢简洁素雅的别墅,我看见那幢别墅的门大开着,似乎是在等待着我……
☆、?段
“哥哥!哥哥!你快醒醒!” 我似乎听见了布莱恩带着哭腔的声音在耳边呼喊着我。 布莱恩?......怎么了,不要哭了……我倒要看看是哪个崽种敢欺负我的干弟弟! 我努力地撑开眼皮,印入眼帘的就是布莱恩那一张哭得梨花带泪的小脸。他正跪坐在地板上抱着我,让我的半个身子靠在他怀里。 呵这个姿势,让我想起了我和哈里森在森林里的那个食涕之吻。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我这是第几次昏倒再醒来了? 该死的,是不是那个男人的嘴有毒啊,怎的被他亲了一口我就晕了。 甩了甩昏沉的脑袋,我努力支起胳膊,撑住地板时却发现手臂怎么也使不上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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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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