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笙补充:“不会有任何人记得你。” “……”哈蒙只说,“我当时没考虑过那么多。” “你看起来不像那种因为个人喜恶就被冲动冲昏头脑的人。你做的两件事都很隐秘,即使是我,在今天之前也没有怀疑过你。” 阮笙看着她:“我希望你能够说实话。” 哈蒙仍旧没有抬头:“小姐,实话就是这样,我没有其他任何需要辩解的话。” “那好。” 阮笙点了点头,她坐直身子,站起来,走到哈蒙面前,对她说:“把头抬起来。” 短发的少女愣了愣,还是照做了。 阮笙看着她深色的眼睛,问道:“哈蒙,你故意泄露拜帖的事情,还纵容猫伤害了我的宠物,让祂险些丧命。如果我打你一耳光,你会因此更加怨恨我吗?” 哈蒙似乎没想到阮笙会这样询问她。她睁大了眼睛,很快又从惊讶的情绪中缓和过来。 她摇摇头:“不会。” 阮笙于是抬起手,冷冷地扇了她一耳光。 她的力气很小,因为从小营养不够,又很少运动或者干重活,即使这一耳光使了十成的力气,也仅仅是把哈蒙的脸扇偏过去,让她的脸发红,并没有发肿或者擦破嘴角。 “抱歉,”阮笙说,“我还没有解气。” 她抬起手,用了更大的力气,在哈蒙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再次一个耳光狠狠地扇了过去。 清脆的声音响在室内。 这次微微肿了一点。不过变红的地方因为麦色的皮肤并不明显,只能看到她的脸颊微微变高。 阮笙的手其实也挺疼的。 她说:“你不说实话,我也查得出来。哈蒙,最多只要一天时间,你的沉默根本毫无意义。” 哈蒙的嘴依旧上锁了一般,她垂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很快进来两个仆从把她带了出去。 其实根本一天都用不了。 公爵千金想要调查什么人,只要一句话吩咐下去,多的是人前仆后继赶着上前抢这个差事。 下午的时候,阮笙就把她带了过来。 一份资料被扔在她的面前。 “之前被赶出公爵府的艾娜是你的同乡吧?”阮笙一开口,低着头的少女就表情微变。 “她是不是告诉你,我恶毒、刻薄、苛待下人?还说我因为子虚乌有的事情,故意栽赃她,克扣她的薪水,不给她吃晚饭,最后因为看她不顺眼把她赶出公爵府?” 哈蒙的脸色一变再变。 “不仅如此,在她的口中,我甚至为了一个小女仆,不惜广告社交界的贵族们,谎称她的手脚不干净,让她在沃米卡再也找不到任何工作?” “……” 沉默了半晌,哈蒙终于开口:“在我找到子爵家的工作之前,一直都是艾娜姐姐在接济我。我半夜腹痛的时候,也是她连夜为我找医生,每天下班偷偷跑出来寸步不离地叮嘱我吃药。每年送回家乡的信,都是她帮我邮寄的……从乡下来到沃米卡的时候开始,她就一直照顾我、无微不至地关心我,毫无怨言……” 阮笙做了一个停顿的手势。 “抱歉,打断你们温情的回忆。”阮笙开口问道,“你说她接济,她刚开始接济你的那段时间,每个月给你多少?” 哈蒙愣了一下,她忍不住抬起头看了一眼阮笙,尽管意外,还是回答道:“是两年之前,大约700银币。” 阮笙笑了。 她说:“那你知道,两年前的公爵府,侍女每个月的薪水只有950银币吗?她给了你700银币,难道她自己只用250银币就能过活一个月?” 哈蒙瞪大眼睛。 “这怎么……” “我还要告诉你,你的艾娜姐姐,每个月都会从我这里顺手牵羊,胸针、宝石、项链、头饰……每个月带走的东西拿去黑市里卖掉,换来的价格是她原本薪水的几百倍。” 阮笙不疾不徐:“700银币而已,在这些面前,又算得了什么?她可以拿一箱子的金币去给她的哥哥赌,可以从地窖里偷昂贵的酒给她的爸爸喝,700银币就能收买你的人情,这笔生意,谁都想做。” “我……可是……”哈蒙张着唇,她第一次显露出慌乱的神情,抓过桌子上的资料就翻起来。 “不仅如此,我查过了,你得痢疾之前,原本是要和艾娜一起来公爵府面试的吧?”阮笙用轻淡的语气说出残酷的事实,“你们都知道,你比艾娜更稳重,做事更麻利,也更会看主人家的脸色。我的人查到,那天之前,艾娜曾经去商店买过腹泻药剂。她原本只是想让你去不成面试,然而,那段时间城中痢疾盛行,你不幸因此加重感染。”
阮笙手指隔空点点哈蒙手上的资料:“最后一页有那个月商店的出货记录,非治愈系药剂,都是需要实名登记的。” 哈蒙手发颤地翻页,因为无措和不敢置信,翻了好几次才翻成功。 她的目光像是钉在那张纸上似的,要把它看破。 “另外。每年你和艾娜一起寄的信,都被她偷偷地扔掉了。所以你的亲人,已经两年没有收到过你的信,认为你遭遇不测了。” 阮笙弯了弯唇角:“想知道为什么吗?” 她的身体前倾,声音放低, “因为她喜欢的少年,一直喜欢的都是你。你并不知道这件事情,甚至可能都没注意过那少年到底叫什么,然而艾娜从那时开始,就一直在嫉恨你了。她扔了你的信,让在乡下一直渴望得到你音讯的少年逐渐心灰意冷,她再写信劝他放下过去,重新开始……” “上上个月,他们已经见过双方父母,正在筹备婚礼了。” 哈蒙双腿发软,坐在了地上。洁白的纸片散落一地。 “你要是不信,可以亲自过去看看,来回的路费公爵府出。”阮笙声音轻缓、柔和,“不过,考虑到你的这个想法,为了节省时间,我已经让人提前把她带过来了。现在人就在公爵府里,你可以亲自去见她,跟她聊聊。” 门被打开,仆从走进来搀扶起哈蒙,她撑着无力的两条腿,甩开两人的手,扶着墙壁,一步一步往外走。 “跟着她,”阮笙吩咐,“她要是有自毁的念头,就拦下。” 身影慢慢远去。 柔软的天鹅绒心形小窝里,包着绷带的白鸟虚弱地窝成一团。祂的伤势恢复得很快,只半天时间已经苏醒了,并且,阮笙发现,祂的身上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 阮笙思索着,拿起一只剪刀,当着白鸟的面,朝着自己的手腕扎下去。 距离不到三厘米的时候,一股无形的力量挡住并且弹开了剪刀,随着“哐”的一声,它掉落在地板上,滑出去半米多的距离。 阮笙转过头,看见白鸟金色的眼睛里,瞳仁有纹路闪现,不过转瞬即逝,仿佛那只是她的错觉。
第19章 “我和谁在一起,关你什么事…… 罗兰今天来得很早。 他坐在她往常坐的位子上,看着眼前非黑即白的世界,垂着眼睫。 他今天没有扎马尾。 因为她有一次委婉地告诉他,他的马尾抵着她的腿有点不舒服。 铂金色的头发散在椅子背上,罗兰伸出手,捻起头顶上掉落的一片小花。 这片小花是什么颜色的呢? 罗兰从来没有哪一刻,像如今这样,希望自己的眼睛能够分辨色彩。 他能够看到湖面吹起的风,泛着涟漪的波澜,暖橙色的下午时分的太阳,落在长椅上的花。也能够看到他记忆中一直想见到的那双湖绿色双眸。 罗兰从被抛弃的时候开始,就非常厌女。看到少女,他会由心而发地畏惧、逃避、胃部作呕。 被她领养的前几个月,他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浑浑噩噩的状态里。 她其实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好母亲。她做饭并不好吃,手脚也并不勤快,从来不会帮他洗衣服、叠被子,家务活固定两个人对半摊。 “我不是你的母亲,”她用指甲戳着罗兰的额头,“别叫我妈妈,听上去就跟老。叫我姐姐,听见没有?” 罗兰的额头被戳出了一个月牙形的、浅浅的指甲印。 罗兰十四岁的时候,就被她撵出去干活。在餐厅端盘子,在面包店做销售员,为有钱人家的花园除草,诸如此类的事情,他干过不少。不仅如此,他每天白天干活回来,晚上还要接着学习。 她会扔给他厚厚一叠书,然后靠在床头入迷地看着街头巷尾流传的话本,吩咐他背不完就不许睡觉。 十五岁的时候,她送他去测试神力。他点亮了五柱光,直接进了神殿,领了一个小小的职位,每天都有早八,一个星期只能回家见她一次。 “你不想去了?”她正在院子里晒衣服,抖了抖被单上的水滴,“那可不行,你不是讨厌女人吗?看到我就想吐吗?正好去神殿就不用见到我了,多好的差事。” “神殿也有女人?”她把嘴里衔着的夹子拿下来夹被子,歪头看他,“哪里没有女人?起码神殿女人不多,你平时的工作也不常碰见,至少不用每天呆在家里,和我大眼瞪小眼。” “是受委屈、被骂了才不想去的?哪个工作不用被领导骂?你真是异想天开,”她走过来用指甲点他的额头,凉凉的,湿湿的,还有未干的水迹,“被骂就不愿意去工作,哪来的钱吃饭?反正你天赋这么高,努力几年,等职位压过你领导了,还不是想怎么欺负回去都行?” 她总有一套歪理。 罗兰这个时候已经开始长个子了,他拔节的速度很快,快到每次进这个院子的时候,都在慢慢逼近她的身高,渐渐地,超过了她。 罗兰十九岁的时候,正式任职神使。 四年的时间,足够他在神殿和沃米卡立稳脚跟,虽然经常会感觉到孤独和寂寞,但是一想到在这个纸醉金迷的城市里,始终有一隅能够真正属于他,他就会变得很安心。 直到那个能够完全接纳他的地方,变成了废墟。 火烧到半夜,一整条小街道都变成了火龙,在漆黑的夜里肆意横行,虐杀着生命。 起火的原因是烟花大会上没有排查出的安全隐患。 罗兰在废墟前站了一夜,清晨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跪下来,开始呕吐。他什么都没吃,也什么都吐不出来,他只是觉得反胃。她那样爱惜的头发被烧掉了,她早上好不容易起了个早洗好的被子被烧掉了,她难得有闲情逸致种下的今年才开花的花籽被烧掉了,她没有亲人,她的名字和身份也彻底在这场火里化为灰烬。 罗兰呕吐了很久,双腿跪得发麻的时候才起身,他拖着长剑,走进神殿,关上了神殿的大门,设置了三层坚固的屏障。 傍晚的时候,他拖着红色的剑走出了神殿,坐在台阶上。 他闭着眼睛,就像现在一样。 风很暖,空气里有浓重的血腥气,不过因为屏障,除了他,谁也闻不到。 他幻想着,她能再次悄悄出现在身后,喊他的名字,慵懒的、倦怠的、生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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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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