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昀归想了想,如果他是编辑,应该不会选最后一个,人|肉水饺真的算是很古早的梗了。
啊,对了,上面那一篇好像更有趣——
忽然,一道阴影罩在了电脑上。
接着电脑屏幕的最顶端冒出血珠,一粒一粒,屏幕像刚被扎破的人的手指。紧接着这些血珠滑落下来,在屏幕上拖出一道道长长的血痕。
程昀归回过了头,只见小芸正面无表情地站在他身后,右手攥成拳头垂落在身侧。
对面的秃子立刻笑道:“感谢一下小芸吧,她救了你。”
“不过这玩意儿就是邪门,吸引着人去看去选,我早上来时也中招了,也是小芸救的我……”
在秃子开始唠唠叨叨的时候,小芸转身走开,回到了她的工位上。程昀归从这个年轻女孩子的脸上看不到任何情绪。
这时陆明冉也到了办公室,还提着包子。程昀归走过去拿了一个,然后指着那电脑对他说:“千万不要去看。”
程昀归的话音刚落,“叮”——提示音响起在耳边。
离得很近,是从他的电脑上传出来的,而且这是重叠的两声,另一处来自更远的地方。
程昀归还没去找一下那人是谁,秃子的声音便炸了起来:
“草,一大早地投稿,还是投给我!”
秃子负责的板块是《鬼魅人间》,要求是通过鬼故事写出人间冷暖。他对着电脑怪叫了一声,但是表情很轻松,似乎并没有太在意。
也是,这可是秃子,伯爵阵营中实力相当可怕的人。据说他在一次香港恐怖片任务里扮演和尚,意外得到能缚住厉鬼的道具念珠。回来后他干脆就不再留头发了,做和尚打扮,拿着他的念珠,别人管他叫“鬼僧”。
秃子向程昀归这里投来目光,勾起嘴角一笑:
“怎么?你也是?”
程昀归拖动着鼠标,点开了邮箱。
五封。
同样是鬼故事,但这个栏目的结尾一定要有转折,要在结尾吓到人。
就拿这个栏目的题目来说,这是很经典的鬼故事——有一个青年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位姑娘,聊着聊着他发现姑娘好像对他很了解,后来有一天他发现了姑娘已经死亡的新闻,而qq聊天框里,那人此时打出一行字来:“我在你身边。”
程昀归大致地看了一下,看到一个眼熟的名字:林寒。
想起昨晚林寒说他要创新风格后,程昀归担心他搞出更恐怖的小说,就先看了其余的三篇。
结果是梦回200×年。
蹲在路边哭泣的梳着辫子的女孩,转过脸来仍是辫子,以及晚上组队去学校探险一无所获,第二天发现他们昨晚数楼梯的时候多出了一层……这些已经是很老的故事了。
难怪林寒能制霸这个栏目,他但凡写一点不一样的东西那就已经赢了。
另一边,看着程昀归这么认真地一篇篇读过去的样子,秃子没能忍住,用笑得花枝乱颤形容他都不为过:
“看你这样子,是认真地挑拿刀子弄死自己,还是上吊自杀。何必呢,选哪个都是选死法。”
说着,秃子直接随手点开一封,将它转发给主编,意思是敲定这一篇。
做完这一切以后,秃子哗啦一声从椅子上站起来,拿起自己的包作势要走。
哑女看了他一眼,然后继续忙自己的事。
“走啦,我要去庙里做准备了,”秃子笑嘻嘻地道,“与其浪费时间在选择上,还不如早做准备。”
他用手机拍了一下故事,带着包头也不回走了。秃子走时,刚好朱莉和英山正从外面进来,英山看着他那精神抖擞的样子,嗤笑道:
“每次都这样,见了血就兴奋,哪有出家人是这样。”
朱莉娇笑起来: “你懂什么——”
说话间她有意无意地瞄着还在看故事的程昀归,道:“这就是实力,等实力强大到一定地步以后,自然不用缩在电脑前发抖。”
这是在暗指程昀归。伯爵这边的人谁都瞧不起,尤其瞧不起幸福之家这里的人,说是他们领头的人没有血性,下面的人更是怂包。
今日一见,果然如此。看来这个人是会和逸博落得一样的下场,可惜啊,系统专门把他挑选过来,朱莉还以为他有多大的本事呢。
程昀归先按住身边的陆明冉让他不要较劲,接着,他点开了林寒的投稿。
看了之后,程昀归可以说是“瞳孔地震”了。
早上。九点钟。
主编姗姗来迟,坐在电脑后永远保持着他优雅高贵的姿态,永远都像是手里有着一瓶血一般的红酒。
程昀归把林寒的稿件发给他以后,亲自去了他那里。
于是伯爵抬起眼,懒懒地看他:“我不会多看,你选什么就是什么,不用找我。”
“不,我觉得……”程昀归控制着自己的表情,“你还是看一下比较好。”
毕竟这故事有百分之五十的概率发生在主编身上,还百分百变异。
而且,这次的故事实在是……程昀归忽然有些担心伯爵不允许通过。
程昀归站着不动,那意思明显是你若是不看,那我就不走了。
伯爵见他这样,冷冷地打开了邮箱。
而看过之后,伯爵的瞳孔陡然一缩。
——————————
晚上,秃子从外面回来了。他进入大楼坐电梯折腾了一会儿,随后手指染着鲜血地从电梯里迈步出来。
“喂,英山,”秃子给英山打电话,带着事成之后的满足感,“那个程昀归呢?”
“我这边已经结束了,我就是挺好奇……”
话说到一半后,秃子看见了一个人。
这时英山还在说话,说程昀归下午就去做任务了,还没见回来,估计是已经死了。
死?
秃子分明看见,在一楼的咖啡厅处,程昀归正坐在那里,低着头抚摸自己膝盖上的猫,脸上带着浅浅的安逸的笑意。
而在他的对面,坐着一个瘦削的青年。
秃子有些不敢相信地走了过去。他身上血腥气太重,一接近那里那两人就都扭头看他。
先开口的人是程昀归:“你,任务做完了?”
从他的语气来判断,这是也完成任务了。不过程昀归身上未免太干净了,脸上也没有任何疲惫之色。
这时他对面的青年看着秃子,惊叫起来:“你是杀猪的吗,怎么身上这么多血。”
“你懂什么,我是去做事了。”
那青年便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又叫了一杯咖啡。
秃子搞不懂这人是要做什么,而程昀归好像立刻领会到了青年的用意。
他双手把咖啡递到秃子跟前。
特别诚恳,特别同情地说:
“大佬辛苦了,大佬喝咖啡。”
第68章 想发现心脏?不行(4)
还好系统设定的是怪谈有百分之五十的概率发生在伯爵身上,使得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利益共同体。
不然,如果伯爵想要他死,估计看到这个故事后会有些嫉妒地磨一下牙,表示不通过。
林寒的故事叫《通灵》。
开头还算正常,说的是一个高中生闲来无事试遍各种通灵方法,终于在一次用红绳问灵后,绳子上的铃铛动了。
故事的发展和结尾也很正常,召来的怨灵哭哭啼啼,少年起了恻隐之心去调查事情,结果最后发现幕后Boss是卖给他红绳的老头,而那个怨灵是老头放出的诱饵,用来吸引他,让他的灵魂被困在一个陶罐里为老头所用。
这个故事里的生路真的是太明显了,只要不去就可以,最低级简单的怪谈故事。
剩下那几篇故事虽然梗老套可找不到破解的方法,哪里像这篇,结尾处写了十行这样的话:
临死前我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为什么我非得去那个破民房呢?
呆在楼下喂猫不好吗?
是猫不好rua,可乐不好喝吗?
就应该老老实实和猫猫愉快玩耍啊……
基本上算是把破解的方法醒目地糊在了程昀归的脸上。
望着这篇逻辑清晰,破解方法明确的稿件,伯爵说了一句话:
“你知道进入副本前秃子找到了什么提示信息吗?”
能够提前得到提示,这是秃子的本事,别人哪里会知道。
伯爵笑了:“以往探究副本,或多或少都会得到有用的只言片语。”
唯独这次,用红色写着两个大字:“无解。”
没有方法,极高难度,全靠各位自由发挥。
然而现在,收到这封稿件后,伯爵有些迷茫了。
而且莫名其妙地亲切地叫他道:
“昀归啊……”
程昀归一个激灵:“嗯?”
伯爵道:
“你说,这个世界里有这么蠢的npc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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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你看看秃子那边的npc,脑子很好用。那个靠上下电梯到阴间的方法步骤繁杂,绕来绕去,他竟然能记得住。
为了对付玩这个游戏后死在了阴间的女鬼,秃子的念珠这次被沾染了鲜血以后直接全部变红,要很久以后才能恢复原来的颜色——这意味着在这个世界里,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能再使用这个。
这念珠已经算是他的底牌之一。
而程昀归,他就,就坐在楼下咖啡厅里喂猫?
就这?
秃子走近程昀归,俯视着他,说出了伯爵曾经说过的那一句话:
“你说,这个世界里有这么蠢的npc吗?”
这下,对面看戏的青年的表情凝固了。
赶在程昀归回答之前,青年迅速地端着新点的另一杯咖啡,使劲塞到秃子跟前晃:
“大佬你看你真的是太累了,都在说胡话,来,多喝一点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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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昀归是在喂猫的时候偶遇林寒的,恰好,他也正想找林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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