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刻她怎么能拖他后腿呢? 不过,他能第一时间回头等她,让陈文诗的心里升腾起一丝暗喜。 眼看商贩转过街角,苏瑾瑜一阵心急,看到陈文诗身后走过来几个路人,顾不上许多,抬步就朝商贩逃跑的方向追去。 有路人在,相信商贩不敢太猖狂。 转过两条街,眼看就要追上那个商贩,倏地从旁边巷子里猛地窜出一个人!一个女人! 这不正是沈傲之早上提到的那个大嫂? 脑子里某个画面一闪而过,一同在眼前闪过的还有大嫂藏在套袖里只露出一小截的刀! 苏瑾瑜大脑尚未做出反应,身体已经本能的腾空而起,同时手臂一抬一挡。 “噗。” 原本凭他的身手完全能够躲的过袭来的刀尖,无奈被他本能挡过之后,那刀尖直直朝大嫂的手腕而去。 苏瑾瑜别无选择,硬生生任凭刀尖刺入自己的手掌。 苏瑾瑜落地时,“当”的一声,水果刀一并应声落下。 掌心淌出的鲜血随着苏瑾瑜的腾空被甩了出去,有两滴恰好甩落在大嫂的额头和上眼睑,那血滴顺着大嫂紧闭的眼睑滑落,看起来惊悚异常。 大嫂被吓呆了,一动不动。 苏瑾瑜顾不上大嫂,转身继续追男商贩,终于在另一条街上抓住了他。 “你的筐呢?” 刚才还背着跑,现在不见了! 苏瑾瑜紧抓住男人的手掌滴着血,面色肃沉到活像今儿个就是小商贩的忌日。 都是身经百战,小商贩们全都明白一个真理:人可以抓,货物不能抓! 人抓了最多关几天就能放出来,可货物要是被抓了,直接没收,白花花的银子可就全打了水漂。 都是小商小贩,有几家漂的起? “什么筐?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男商贩干脆来个死不认账,反正没有真凭实据,谁也不能把他怎么样,大不了关几天呗。 苏瑾瑜狭长的眸子微微眯起,手掌钻心的疼,后槽牙咬的一鼓一鼓,深深吸气,沉声喝道:“你知不知道你那筐里的鱼都有毒?” “有毒?”男商贩懵了。 “那些鱼都在河堤捡到的,对吧?你也不想想,好好的鱼怎么会全都死在河堤上,那都是中毒死的!要是老百姓吃了跟着中毒,你们的罪过可就大了!” “啊?你说的……都是真的?” 男商贩后怕起来,他中午卖了三四份了,要真是有毒……后果…… “那,那可怎么办啊!我……” “赶紧带我去找买家,希望他们还没吃。” “哎哎,好,走……可,你这手……”男商贩指了指苏瑾瑜还在滴血的手。 “没事。” 苏瑾瑜松开男商贩,一手摁在手掌的伤口上,眉头微皱一下,即刻舒展开。
第13章 直到找到所有买主,确定尚无人食用,两人终于得以松口气。 苏瑾瑜紧捂手掌,男商贩弱弱的问:“要不要去医院?” 苏瑾瑜摇头,带男商贩回头去找陈文诗。 远远的,陈文诗被一个大嫂扶着一瘸一拐的往前走,那大嫂不是别人,正是刺伤苏瑾瑜的那位。 “孩儿他妈?” 男商贩紧走几步迎上去,“你怎么……” 伤人的大嫂朝男商贩递了个眼色,垂首不语。 男商贩惊愕的看看自家婆娘,又看看苏瑾瑜受伤的手,急的不知该说什么好。 而这一切丝毫引不起苏瑾瑜的注意,他的视线落在陈文诗脚上,一抹担忧划过眸瞳。 苏瑾瑜:“去医院吧。”。 “不用,小伤,回去擦点药油就好。”陈文诗一如既往的温婉优雅,此时此刻更显知书达理。 “……呃,内个……该去医院的是你啊。” 大嫂从陈文诗口中得知他非要抓住自己男人的原因,愧疚的不得了,一路上都在忏悔,真怕她那一刀给人家留下什么后遗症。 苏瑾瑜冷肃的视线移向肇事大嫂,脑子里浮现的是早上沈傲之跟她讲的那个梦。 要不是想起沈傲之说的那个梦,他不会第一时间察觉到大嫂藏在套袖里的刀,或许真能被大嫂偷袭,不是不后怕的。 没有回复大嫂的话,而是转向陈文诗:“不去医院?” “不去。”陈文诗摇头。 停顿片刻,苏瑾瑜上前一步转过身,半蹲在陈文诗身前,不吭一声,动作却很明显,他要背她回去。 陈文诗的小心脏噗通噗通的乱跳。 这不是他第一次在她面前摆出这个姿势,这个男人从小就长的人高马大。 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玩耍的十几年里,跨不过去的水洼、趟不过去的河流、困极了、累极了的时候,他都是这样在她面前微蹲,她便自然的跃到他背上,美美的解放自己的双腿。 久不见背上有重量,苏瑾瑜反手在自己肩上拍了拍,这是他以前的习惯性动作,催她呢。 陈文诗伏上他的背,双臂搂住他的脖颈,就像从前一样。 原以为这盛夏烈日下,他的后背会像小时候那样热乎乎的,可此刻,陈文诗感受到的却是一阵凉意。 难道成年男子在盛夏里,身体是冰凉的? 苏瑾瑜想不到陈文诗心里琢磨的什么,面无表情的起身,把她往上掂了掂,手握成拳,手臂穿过她的腿弯,大步往前。 商贩夫妇自觉的跟在二人后头,与二人保持两三米的距离,他俩得一并跟去说明情况才行,规矩都懂。 四个人前脚刚走,在他们身后,街道的转角处,沈傲之探出半个脑袋远远看着。 倏而,在沈傲之身后,又探出半个脑袋。 “嫂子,你真不上去看看?队长真的受伤了,你没看着他右手全是血?” 沈傲之反手把身后的半个脑袋摁回去,自己也退回到墙角里:“我又不瞎,你能看到,我怎么看不到?” “那你还不赶紧追上去劝队长去医院?手掌都穿透了!” 沈傲之回头翻了个白眼:“我说小郭啊,你难道没看着你家队长背上还有个美女么?” 小郭急了:“那个是经管科的调研员,和我们一起做市场调研的,她只是脚扭了,队长和她没有关系的!” 小郭懊恼极了,早知道他就直接把嫂子带回所里了,谁知道还能在这里遇上队长背别的女人啊,这不是给队长惹麻烦嘛。 沈傲之好笑的拍拍小郭的手臂,安慰道:“知道啦知道啦,他们俩没关系,你不用紧张,我也没说什么啊,另外,你觉得你们队长智商不够么?” “啊?不不不……”小郭猛地摇头,队长聪明着呢,怎么可能智商不够? “那你觉得你们队长是那种眼看着自己就要残废了,还不知道去医院的傻子?” “不不不……”小郭再次猛摇头。 沈傲之双肩一耸,轻笑出声:“那不就得了!” 沈傲之清楚她和苏瑾瑜的关系怕是没人能理解,索性懒得解释。 小郭瞪着一双小眼睛直直目送沈傲之转过街角,良久,才讷讷转身,突然想到什么似的撒腿往回跑。 嫂子不去看队长的手伤,他不能不管啊,万一真落下什么残疾,就算队长家人不怪他,他老爸也绝不会轻饶他。 当初得知苏瑾瑜成了他领导时,老爸就给他下了死命令:队长在、他在,队长…… 后半句实在不吉利,他老爸没有明白说出来,但是表情非常生动到位的表达了个清楚。 沈傲之完全没有担心,正如她所说,苏瑾瑜又不是个傻子,还能眼睁睁任自己残疾了不成? 更何况有陈文诗在,他就是想残疾,陈文诗也不能同意啊。 人家小情侣相互关心照顾,她干嘛还去当电灯泡。 拖车上还剩个西瓜,工厂门前已经空空如也,大家都回去上班了,沈傲之拖着车子往热闹的市区走,边走边把西瓜卖掉,轻而易举。 坐在树下收好钱,沈傲之开始核计一周之后的赚钱计划。 这个西瓜虽然好卖,但是不用一周时间,西瓜就会大量上市,像她这样的卖法不是不行,恐怕卖不上这么高的价钱。 再者,售卖的速度也肯定不如现在。 另一方面,她还不得不考虑到过不了几天,肯定有人学着她的办法卖西瓜,到时候她可就没什么优势可言了。 所以,她必须创新。 在树底下坐了半下午,沈傲之也没想出什么好点子,仰起脖子看向头顶高大的树冠,沈傲之喃喃自语: “大树啊,掉下来个瓜果梨桃也行啊,就算我想不出万有引力,就让我想出下礼拜卖什么也行啊。” 高大的树冠纹丝未动,就连风也没有一丝。 沈傲之无奈的翻个白眼撇撇嘴:“好吧,我的错,我忘了你是棵梧桐,要你掉下来个瓜果梨桃着实难为你了,我还是回家想吧。” ** 回到二楼的小家,本来沈傲之是不打算做饭的,昨个的晚饭就是她做的,今天轮也该轮到苏瑾瑜了。 可又想起来那人右手受伤…… 让一个右手受伤的人做饭,会不会残忍了些? 站在厨房门口思考了好一阵,沈傲之最后决定回房间筹谋赚钱大计。 什么轮不轮的,既然是在一个屋檐下“合住”,该谁做饭就得谁做。 她想起来了,苏瑾瑜是个左撇子。 ** “突突突突……” 就在沈傲之奋笔疾书之际,她听到了楼下熟悉的摩托车声。 嗯?摩托车在他们家楼下可是独他一辆,这家伙早上出门时明明步行,难道半路回来骑摩托了? 诶?忽然一道靓丽的身影在脑海中闪过,沈傲之弯翘的嘴角再度上扬了一个弧度,体内的八卦细胞活跃起来。 拖鞋都来不及穿,噌噌噌来到阳台窗边,O着嘴,偷偷向外望,果然如她所料,军绿色幸福大摩托的后座上坐着一位优雅美女。 “嘁!” 沈傲之嗤笑一声,再次明白自己和陈文诗之间的差距不是一星半点。 原来优雅的美女坐摩托车是双腿并拢放在一侧偏坐的啊,上身刚好侧倾,倚靠在男人挺直的脊背上,双臂刚好环住男人精瘦的腰…… “啧啧!真是长见识!这才是情侣正确的摩托坐姿嘛,沈傲之啊沈傲之,你段位不行啊……” 倏地,又摇摇头,嘀咕道:“诶?我怎么就不行了我?我跟她有什么可比的?我是女强人!” 所有的八卦细胞突然就干瘪死亡,不用看都能猜到:接下来英雄背起美女一口气上三楼不费劲儿,送到沙发上……呃,也许直接送到床上…… 沈傲之甩甩头,提醒自己:“不能再想了,少儿不宜。” 两三分钟光景,入户门“咔哒”一声响。 诶?英雄回来了?这么快? 沈傲之撇撇嘴,假装没听着,继续奋笔疾书。 苏瑾瑜进门换鞋,看到门口属于女人的鞋子。 又朝厨房方向吸了吸鼻子,没闻到任何饭菜香,朝沈傲之的房门瞥了一眼。 小郭下午自觉向他认错,他知道沈傲之已经获悉他受伤的消息。 没有迎接,没有问候,连饭菜也没有,苏瑾瑜的内心不是不失落。 好在,失落只在一瞬间,他很快就调整状态。 伤的是右手,主力左手完好无损。 淘米、洗菜,都是昨天沈傲之买的,不知道她是不是发财了,突然买了好多菜,三天之内他们家不用买新菜。 ** 当门缝里挤进菜香味儿的时候,沈傲之的赚钱计划终于有了新突破,长长的伸个懒腰,沈傲之吸了吸鼻子,是时候出去用餐了。 两人分坐在餐桌两侧,沈傲之一手端碗、一手执筷,苏瑾瑜只能一手执筷、一手扶碗。 餐厅里只有咀嚼声和偶尔的碗筷相碰的声响,沈傲之几次抬眼瞄向对面的男人,视线里总是一副莫得感情的冰山脸,而那张冰山脸主人的视线最远未过菜盘的中间线。 沈傲之心下感叹,苏瑾瑜要是去参加“一动不动大赛”,妥妥的冠军。 作为“合住室友”,她是不是应该象征性的关心一下对方,哪怕明知道是装装样子,就当是替苏爷爷关心的吧。 思及此,沈傲之吞下口中饭菜,视线落在苏瑾瑜缠住纱布的右手上,扬了扬下巴:“内个,没事吧?” 苏瑾瑜只眼皮掀了掀,就在沈傲之以为又一次肉包子打狗之时,有声音传来:“没。” 酷! 苏瑾瑜才是真酷盖!
第14章 饭后,沈傲之自觉去洗碗,她注意到苏瑾瑜今晚做的菜,一个蒸茄子、一个蒸豆角,都是蒸菜,茄子也并非刀切,而是手撕,可见独臂严重影响了苏大厨的发挥。 洗碗这种活儿更是对他不友好,作为合住室友怎么也得发扬发扬风格。 沈傲之洗着洗着碗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不自觉就问了出来:“诶?陈文诗晚上有饭吃么?我看她脚踝似乎伤的不轻,怕是不能沾地儿了吧?你不给她送点儿吃的么?” 直到沈傲之洗好碗,也没听到苏瑾瑜的回应。 沈傲之无所谓的耸耸肩,告诉自己,习惯就好。 从厨房出来,沈傲之见苏瑾瑜站在客厅中央四处张望,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 因为上个问题没有得到回答,沈傲之懒得再问,反正问了也多半不会得到回答,何必浪费唾沫。 她的赚钱大计已经完成,回屋也没什么要紧事,难得见着苏瑾瑜像只没头苍蝇东一头西一头的乱窜,沈傲之随手从茶几上抄起一份报纸,假装看起报来,实则盯紧那只没头苍蝇。 按照苏瑾瑜雷打不动的作息时间,此刻他应该洗完澡回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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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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