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霍曜回过神,握着黎玉帛的手,在纸上写下“千里共婵娟”,又慢又稳。
早在写的时候霍曜就身体有异,一写完他立马松开黎玉帛的手,转过身去,避免尴尬,望着窗外明月。
黎玉帛发觉手心的汗将毛笔染了一层水汽,王爷的威压感真不是一般强。
霍曜道:“既然练字,便要日日练,直到练成为止,不可荒废。”
日日练?黎玉帛的手受得了,小心脏也受不了,迟早被王爷的威压吓到爆裂。
黎玉帛心不甘情不愿:“怎么个日日练法?”
“从千字文开始,明天写一遍千字文,将这些字先认个全。”
???
学霸…不,学神的世界,黎玉帛不懂。才开始练字,就要写一千字,他这个百分百的学渣做不到啊!
“王爷,可以打个折扣嘛?譬如写十个字,就写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霍曜的眼神告诉他不可以。
翌日,黎玉帛桌上就被摆好了一本《千字文》和文房四宝,恐怖的一摞纸!这是要写断他的手啊!
王爷上朝,他练字,忍不住和吴嬷嬷嘀嘀咕咕说王爷过于严苛,堪比教导主任。
吴嬷嬷听不懂黎玉帛的某些字词,但从他的神色来看也知道侧王妃并非真的恨王爷,不过是撒撒娇罢了。她笑着劝道:“侧王妃快别念叨了,不然王爷一直打喷嚏,可不好上朝。”
黎玉帛听了这话,念叨得更狠了:“哼哼,王爷凶,王爷坏,王爷喷嚏打不停!”
吴嬷嬷嗤笑一声。
黎玉帛道:“吴嬷嬷,你笑什么?”
吴嬷嬷道:“老奴从未见过如侧王妃这般单纯质朴之人。王爷那样深沉冷淡的性子,和侧王妃正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黎玉帛撇撇嘴,谁和他那个冷面阎王一对?这么听话是为了自保,仅此而已,可别乱拉cp。
他惯会摸鱼,才写两个字便说累了,要出房间去看花逗鸟,给鹦鹉喂食倒水,还顺便教会鹦鹉说“王爷凶,王爷坏,王爷喷嚏打不停”。
黎玉帛忍俊不禁: “好好好,不过王爷回来的时候可别当他的面说,这是我们的小秘密。”
回来翻了两页书,他觉得手指甲有点长,便放下书,开始修剪指甲。修完指甲,口干舌燥,便饮了两杯茶。坐了这大半天,又要小解,回来照了会儿镜子。
惊!怎么就到中午了!
时间都去哪了?
黎玉帛赶忙拿起毛笔,正要下笔,毛笔上的墨水干得差不多了,只好重新研墨,还没研完,吴嬷嬷吩咐传午膳,又是丰盛餍足的一顿。
行叭,下午再写。
用完膳,黎玉帛下定决心不午睡,直接开干,学渣也要奋起!
让伺候的人都出去,他沉下心,研墨、蘸墨、写字,“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也不知写了多久,黎玉帛头昏眼花,一个个文字像是飞起来,绕着他转,然后他就趴在桌上睡着了。
霍曜下值归来,一走进饮翠轩,就听到他心爱的鹦鹉学舌:“王爷凶,王爷坏,王爷喷嚏打不停!”
霍曜:……
叛徒!
走进房间,他看到黎玉帛趴在桌上睡得正香,凑近一看,手上脸上都沾了墨水,旁边的纸上歪歪扭扭写满字。
霍曜刚想伸手掐一下他的脸,把他叫醒,想了想,还是取下披风盖在黎玉帛身上,然后坐在旁边静静地看着他,唇红齿白,眉目清秀。
整日在朝堂忙碌勾心斗角,只有在至纯至性的黎玉帛面前,他才可以稍微轻快。
黎玉帛睡得手酸脚麻才醒过来,一睁眼就看见王爷的脸,吓得他直接仰过去,霍曜立刻伸手揽住他。
“王……王爷,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霍曜没回答他,翻了翻写好的纸。
黎玉帛马上辩解道:“王爷,今天还没过完,我可以写完的!”
霍曜翻到最下面一张,上面写满了“霍曜”两个字,心里一阵感动,他自然不知道黎玉帛是一边写一边骂。
黎玉帛想夺过来,却被霍曜一把举高,道:“看来爱妃和本王心思相同。”他另一只手拿出一面糖画来。
黎玉帛惊喜万分,那糖画是只兔子,栩栩如生,甚是可爱。但他伸出去的手又缩了回来,主动认错道:“可是我……我还没写完。”
霍曜取来湿手帕,帮黎玉帛擦掉脸上的墨水,又将糖画放在他手里,道:“是本王要求过分了。若是你不愿写,往后便不写。”
黎玉帛咬了一口糖画,甜丝丝的:“不,我要学写字!不过王爷,我以后每天写一句八个字好不好?”
“好。”
“写完了,王爷要给我奖励。”
“好。”
两人其乐融融地商量着,屋外的鹦鹉突然大声叫了起来:“王爷凶,王爷坏,王爷喷嚏打不停!”
黎玉帛:……
我恨!
作者有话要说:
放两个预收,喜欢的点个收藏呀!
《万人嫌二师兄他重生了》
作为无忧宗的二师兄,文穆一向是个隐形人。
大师兄家财万贯,供给着无忧宗的吃穿用度,活得像个霸王,没有人敢不听他的话。
三师妹人美嘴甜,今天夸师父英俊潇洒,明天送师父香囊玉簪,颇得师父喜爱。
四师弟活泼聪颖,最早进入金丹期,师门上下无不羡慕。
只有文穆沉默寡言,被嫌弃性格一般,天资一般,为人处世一般。与其修仙,不如下山种田。
所以当无忧宗面临浩大劫难时,需要有一个人被献祭,众人不约而同地轰了文穆出去。
“反正他留下也没什么用。”
“他就算不去,再修炼一千年,也不能飞升。”
“他素无建树,能为宗门献身是他的福气。”
文穆就这么心灰意冷地走了出去,金丹破,神魂裂,永世不得超生。
最后一眼,他看到师门欢庆,无人为其牺牲伤心。
他恨,恨老天不公,恨人心凉薄。
如果能重来,他绝不要唯唯诺诺,他也要做人中龙凤!
然后文穆重生了。
什么师门重任,什么同宗情谊,文穆通通都不在意,他要做一个断情绝爱的二师兄,一心搞事业!
前世那些伤害文穆的人,见他突然变了性子,不好欺负了,变高冷了,反而纷纷来倒贴,求文穆原谅他们的过错。
文穆:别打扰爷爷我飞升!
《穿成最后一颗人参果》
世间仙岛灵府诸多,唯有蓬莱仙岛长有人参果。
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再三千年才成熟,万年只结三十个果子。
偏偏这万年内很是奇怪,只结了一个果子。
有人断言,灵气稀薄,人参果树已坏。这个果子兴许就是最后一个,往后都不会再结。
人参果有起死回生之效,也可涨人千年功力,因此人人觊觎。
奚璞穿成这世上最后一颗人参果,瑟瑟发抖。
命运摆在那儿,一成熟就要被采摘。
奚璞:我不成熟,打死也不成熟。
就在奚璞啧啧叹气之际,姜暮仙尊抱着他的肉身走了过来。
???我不是穿成了一颗人参果嘛?怎么我的肉身在姜暮仙尊怀里?
所以,我——灵肉分离了!
后来奚璞发现自己的灵魂在人和果子之间来回切换,一会儿当人参果,一会儿当人。
当人参果的时候,姜暮时时刻刻呵护它,生怕它受了一点风吹雨打,祈祷它尽早成熟。
当人的时候,反过来了,他百般讨好姜暮仙尊,求姜暮让他灵肉真正合一,变回普通人。
于是乎,白天,奚璞给姜暮仙尊为奴为婢,给他打扫屋子、做饭、采药疗伤,还换不来他一句好话。
晚上,姜暮仙尊摸着人参果倾吐心事:“那位少年郎为什么一到晚上就睡死了?想说句话都不成。”
人参果:呃呃,实不相瞒,我就是那个少年郎。
第23章
黎玉帛坚持每天练习写八个字, 一千个字就需要一百二十五天,用不到半年的功夫,而且每天王爷都给他捎外面好吃的好玩的, 何乐而不为呢?
只是可恨那鹦鹉, 自从学了骂王爷的话, 每天王爷进饮翠轩都要吼两嗓子,气得黎玉帛想把它给煮了。
但这狂傲的鹦鹉是王爷养在他屋里的,他只能好吃好喝地供着,每天在鹦鹉耳边念叨:“王爷真俊,王爷真好, 王爷是世上第一大好人, 王爷是天底下最最最棒的夫君。”
终于让鹦鹉忘了坏话,成日里给王爷歌功颂德。
杨智及公公忍不住叹道,眼睁睁看着这只鹦鹉从之前能吟诗作对, 变成了现在的马屁精。不过也好,每回王爷经过鹦鹉听它说话时,嘴角都会不经意轻轻勾起,然后吩咐他去打听长安城哪里有更多好吃好玩的,不怕贵不怕远,通通献给侧王妃。
这天黎玉帛一早起来便兴致大方地练习毛笔字, 越发觉得自己写得有模有样,便奖励自己吃了一顿风味十足的早餐。
吃完没多久,突然有黎府的人造访,是云安郡主和黎青蓉两位女眷。
王爷凌晨便去上朝了,黎玉帛只好自己出门迎客, 扮演孝子贤兄角色, 请两位进府。
两人下了马车, 没有进王府。云安郡主站在门口道:“侧王妃,我和你妹妹今日去涌泉寺烧香拜佛,途径梁王府,想着许久不见侧王妃,心中挂念得很,不知侧王妃可有时间和我们一同前去?”
黄鼠狼给鸡拜年,准没好事。
估计是太子那边又想利用黎玉帛在梁王府动些手脚。
这要是刚穿过来的时候,黎玉帛心里必定有些害怕,但现在他已经熟悉了这里的环境,又知道这对母女其实不难对付,便没那么害怕。
更何况打入黎府内部,更有利于他帮助王爷。站在男主这条队伍里,才更有可能活得长久。
此时王府门口聚了不少看热闹的百姓,男女老少都忍不住拿眼神打量黎玉帛。
耽美小说 www[.]fushutxt[.]cc 福书 网
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94 首页 上一页 2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