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进恒被温婉的表情所取悦,忍不住笑道:“这些年我参加了不少任务,里面有奖金,也有这些年我没寄回来的津贴,还有退伍金,都被我存起来了。” 其中大部分是奖金和退伍金,存起来的津贴其实很少。 毕竟他每个月都几乎将一大半以上的津贴都往家里寄,自己手里其实存不了几块钱。 甚至他在部队的时候偶尔为了省钱,连衣裳都舍不得买一件,那几件军装破了又逢缝了又破,就等着部队发新衣裳呢。 就连他战友看了他这扣扣索索的样子,都忍不住感慨,说哪个女人嫁给他了,别的不说,钱这方面她是绝对不用操心了。 因为他梁进恒不花钱啊! 温婉拿着存折,心里百感交集。 这钱不仅仅是钱,还是梁进恒这十年军旅生涯,甚至可以说是他前半辈子所有的积蓄。 而他就这么给了她。 五千块,不是五块,更不是五百块啊。 多少人奋斗一辈子都不一定赚得到这么多钱,他真的愿意给她吗? “你真的要把这钱给我?”温婉迟疑的看着他。 梁进恒再次肯定的点头,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 “你是我媳妇,我的钱不给你给谁?” 说着觉得不对劲,伸出手摸了摸温婉的额头,担心的说道。 “媳妇,你还是不舒服吗?脑袋晕不晕?” 如果不是头晕神志不清的话,怎么可能连钱都不要呢? 温婉一把挥开他的手,没好气道:“我清醒着呢!” 可越是清醒,她就越清楚自己这钱不该拿。 更准确的说是,这钱不应该全拿。 等到她和梁进恒离婚了,养孩子要钱,生活要钱,哪哪都要钱。 哪怕她能够自己干活赚钱,在拿到工钱的那一刻也是有个过程在的。 在这之前,她总不可能真的带着孩子在娘家舔着脸吃白食吧。 因此温婉纠结了一下,最终谨慎道:“这钱我不能要这么多,你给我一些就行了。” “这些都给你!”梁进恒态度强硬的将存折塞到了温婉手里,并握紧她的手。 眼神看着她,认真道:“我知道这些年我没在家你和孩子受了很多苦,现在我回来了,就要把那几年我没能对你的好通通弥补回来,以后你想吃什么,想穿什么,甚至想做什么,都可以去做。” “钱没了我会再去赚,但是我不想让你心里怨恨我......” 甚至用那样的眼神看着他,好似要和他恩断义绝似的。 刚才在院子里的时候,温婉看他的那冰冷仇视的眼神,一直到现在都还让他心里闷闷的,憋的难受。 他想起结婚前的温婉,她分明是个爱笑爱闹,张扬热烈的女生。 也正是因为那次在路上看到她那灿烂的笑容,比三月盛开的桃花还要好看,梁进恒才一眼把她记在了心里。 后来拖那个刚好在温婉生产队的战友打听才得知温婉还是高中生。 高中生啊,多好的学历啊,比他当时连初中都没读完的学历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再加上温婉长得好看,性格又爽朗,听他那战友说,生产队老早就有好几家人想和温家结亲了。 梁进恒当时第一反应就是温婉不能嫁给别人! 他要她做自己的媳妇! 哪怕他只是个穷当兵的,但他绝对会比其他男人对她好的多,好一辈子那样好! 所以后来他虽然人不在家,但硬是厚着脸皮一个星期一封信的给温婉寄回来,她学校的同学甚至是生产队里的乡亲们都知道了这事,直接给她气得在信里狠狠骂了他一顿。 但好在后来他的坚持不懈还是让温婉答应和他试一试。 这一试,就直接试到了结婚。 回想起这些年的种种,梁进恒心里越发肯定温婉是自己要共度一生的那个人。 除了她以外,绝对没有第二个人。 温婉沉默了。 她觉得自己现在脑子好像有点不太好用了。 那本书里不是说梁进恒对她这个“早死前妻”没什么感情吗。 毕竟能够在她一“死”转身就娶新妻子的事情来看,哪怕他之前对自己有些情份在,但四年的时间,聚少离多,怕是都耗光了。 但现在是怎么回事? 哪怕她再蠢再迟钝,也能看得出梁进恒的深情和愧疚,还有对她的感情...... 好像还是和从前一样? 可那本书呢? 那本预示着未来的书到底是怎么回事? 分明那本书里所描写的事情也一件一件的正在被她所验证。 比如梁进恒提前回家。 梁进恒退伍。 这些事情总不可能是她凭空臆想就能想出来的吧。 所以验证了这些事情之后,她才更对那本书里所描述的未来深信不疑。 但现在梁进恒所表现出来的种种,不管是向她道歉,态度强硬的不离婚,还有交出他的所有积蓄。 这些都和书里所谓的“男主对前妻没什么感情”不相吻合啊。 所以。 那本书到底是她的幻觉,还是说其实书里的故事和现实其实有所偏差呢? 温婉觉得现在自己的思绪有点乱。 见她神色不太对劲,梁进恒更加笃定温婉是因为生病的原因。 他不由分说的将温婉推到了床上。 “你再去好好休息一下,我去给你和孩子做饭吃。” 说完又看向两个孩子,想问问他们是想跟妈妈一块在屋子里,还是想跟他一起出去做饭。 结果大娃二妞还因为他刚刚对大娃的话产生怀疑的事而生气呢。 看到梁进恒看着他俩,大娃立马别过脸,还故意很大声的哼了哼,以此来告诉梁进恒他现在还生气呢。 二妞看看哥哥,再看看爸爸。 纠结了一小会,最后果断选择向日夜相处的哥哥靠齐,也低着头捏着手指,不搭理梁进恒。 谁叫他刚刚不相信哥哥的,爸爸坏! 梁进恒:“.......” 最终他只能挫败的收回视线,拿上几个鸡蛋和白面灰溜溜出门了。 而同一时刻,县城林家—— “你妹到底还要在家待多久啊!她总不能以后一直待在家里吧?我不管啊,反正我话放在这了,要是她要一直待在你们老林家的话,那我也回娘家!搞得跟谁没娘家似的!” 林大嫂一脸不爽的掐了她男人一把。 旁边的林大哥嘶了一声,痛的差点叫出声。 “哎呀,她这不是才刚离婚吗,你让她一个离了婚的女人去哪啊!”他揉了揉自己的胳膊,指不定又是一个红印子了。 “离婚?这年头哪个女人有提过离婚的?谁家的日子不都是吵吵闹闹的过下去的,偏偏你妹妹那个金贵哟,人家不过说她几句就受不了了,还气性大的直接离了婚!”林大嫂越想越气,也越发的瞧不起这个小姑子。 “她有本事离婚,她怎么不想好自己以后咋办呢?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净闹腾!闹腾自己倒还好,结果闹腾回娘家了,把咱这一大家子的生活都搅乱了!” 林家虽然在县城有房子,但是是公公单位分的,不过三十平,却住了一家五口,三代同堂。 本来是一个长单间的屋子硬生生被隔出了两个小房间。 她和男人带着孩子住一间,她公婆一间。 两个卧室真是小的可怜不说,刚好能放下两张床那种。 这就算了,这楼里家家户户和他们的情况都差不多。 但现在还多了个小姑子,铺了张木板床在客厅,把过道那点地方刚好占完了,半夜她去起夜好几次没差点被吓绊倒。 还有家里多了一个人,小姑子林淼又没工作,吃喝拉撒都得靠公婆和她男人! 口粮就这么多,她多吃一口,其余人可不就少吃一口了吗? 想到自己儿子最近老喊饿,林大嫂心里更加不爽了。 这一天一天的,这小姑子林淼到底啥时候才走啊! 不行,她必须得想个办法了!
第17章 而屋子本来就小,林大嫂自以为她和林大哥谈话的声音已经压的很低了,却还是被坐在客厅过道木板床上的林淼给听见了。 不过对此,她只想冷笑。 这夫妻俩不过是两个蠢到家的极品炮灰罢了,根本不值得她生气,更不用把他们放在心上。 毕竟,再等几天,她就能够彻底的摆脱这个家,去到那个男人的身边,和他共同养育两个未来都是大佬的孩子,并且一家和睦,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了。 虽然是继子,但两个孩子年纪小,再有男人时刻教育他们要将她当成亲妈,所以他们也会很快将那死去的亲妈以遗忘,全身心的信任她,把她当成比亲妈还亲的存在。 至于那个男人? 更是会对自己宠之入骨,捧在手里怕摔,含在嘴里怕化一般珍惜,疼爱。 而林淼为什么会对以后的事情知道的这么清楚,当然是因为她就是书写这一切的人,是主导这一切的神啊! 三天前,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女性林淼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遇到了车祸,不幸身亡。 本以为自己就这么死了,还没体会过恋爱的美好,也没享受过有钱人的生活,正大骂老天不公呢,结果就发现自己又活了过来。 并且这一活还不得了,直接穿越了,穿到了她之前写的一本同人文里。 这本同人文是她以前在某绿色文学网站上看过的最喜欢的一本年代文。 那本年代文里,男主对女主的宠溺,哪怕是结婚好几年也把她当成小姑娘一样疼,还有两个孩子也都听话懂事,早早的就在爸爸的影响下为妈妈做这做那的,从来不用她操心。 而女主在一家三口的照顾下,硬生生被宠成了团宠。 看那本书的时候,林淼就无数次因为女主受宠的环节而羡慕到眼红。 她无数次的想,要是她是书里的女主“温婉”该有多好啊。 哪怕是那个年代的条件艰苦了一些,但是有一个这么爱自己的老公,还有两个这么听话懂事的孩子,后半辈子锦衣玉食,荣华富贵享之不尽,她觉得这也值了! 更何况女主吃苦的时间也就只有前面那短短的二十二年而已。 前十八年在娘家生活条件艰苦,但爸妈和几个哥哥也向来都是把她护着宠着,从来没有因那个年代的落后思想重男轻女而虐待她。 出嫁后,更是因为男主寄回来度津贴而吃穿不愁,比生产队大部分人家的日子过得都要好。 哪怕刚嫁过去的那四年她那个婆婆看她不顺眼背地里使坏,但她也不是个软包子,不会蠢到任人欺负,有不合理的要求都会直接拒绝婆婆,根本没受什么大委屈。 而她婆婆管不住她,也试过跟儿子告状,谁知道她儿子竟然也站在“温婉”那边,后来还因为他娘故意说他媳妇的坏话而心生不满。 之后退伍回家干脆带着媳妇孩子搬到了县城,之后很少回家,和老家那边的人联系也淡了。 后来他因为转业后的工作分的好,自身也有能力,事业越发的出色,职位上一升再升,最终成为了县城,甚至是整个市都响当当的人物! 钱权名全都不缺,女主温婉也自然不用去外面工作吃苦受累。 她只需要在家安心的照顾孩子,更确切的说是被两个孩子照顾,然后美美的当干部太太就行了。 这样的生活一直到她死后都没结束。 因为男主在她死后备受打击,哪怕他年轻时候因为当兵身体素质很好,也因为郁郁寡欢而随她去了。 敢问这世界上有多少人能够这么幸福,能有一个人愿意追随她而死去呢。 书里的女主温婉就有这样的好运,幸福到令人羡慕嫉妒! 林淼曾经一度将温婉的人生经历当做自己未来生活的目标。 可惜小说现世安稳一切美好,现实却是一地鸡毛,每天有做不完的工作,有烦不完的心,就连她家里给她相亲介绍的男人也都一个比一个差,长得又丑又挫还没钱,脾气也不好,以后肯定也不是个疼爱媳妇的。 这样的男人跟书里完美的男主梁进恒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或许是因为爱慕,也或许是因为不平衡,凭什么她就不能遇到这么优质的男人? 所以林淼拿起笔,干脆写了一本同人文小说。 小说的背景,甚至是所有的一切,都是她之前看的那本年代文小说,可是书里的女主却从“温婉”变成了“林淼”。 本来最简单的办法其实就是把“温婉”两个字全部换成“林淼”就行,但林淼觉得这样不太好。 倒不是对出于对原著主角不尊重这方面考虑,只是她单纯觉得生孩子太疼。 她听公司有些同事说,生孩子的时候痛的差点命都没了。 她这么怕疼,当然不可能选择把自己直接变成“温婉”了,那生两个孩子的话,岂不是得疼两次? 所以她既要自己当上主角,又想要两个孩子生出来,自然得将“温婉”留下来。 而且听说小孩子三到四岁之前是最难带,最不懂事的时候,所以她便直接将“温婉”给留到了两个孩子四岁的时候。 最后用一句“早晨洗衣裳掉进河里淹死了”为结局,结束了“温婉”的一生。 而为了让“温婉早起洗衣服”这个理由更合情合理,她还将她和婆婆的关系描写得更恶化,将她写成一个不知道反抗的软包子,只知道受气和隐忍,被婆婆各种磋磨和使唤。 只有这样,大清早去河边洗衣裳的理由才说得通,因为她不敢反抗啊! 而孩子的妈死了,两个孩子也不能没有妈,这个时候一个温柔贤惠的女人出现在了男主梁进恒身边,用她的温柔善良打开他的心扉,重新让他陷入爱情,之后陪着他一路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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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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