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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号萌妹子指着洛笙和易歌:“你们俩果然是狼,你们今天可没办法再狡辩了吧?五号你要是真预言家的话,昨晚死的人一定是你,而不是四号;六号你要是真女巫的话,昨晚一定是双死,而不是四号单死。所以,你们俩都得出局。”
一号御姐脸上也满是懊悔,她昨天果然还是太自信了,竟然帮狼队冲了票,将真女巫投死了,看向洛笙的眼神里满是憎恨。
四头狼人已经全部裸露出来了,此时此刻再去讨论什么也没有必要了,因此,一行人直接转移阵地,来到了绞刑架的面前。
游戏的旁白音提示:“请警长选择发言顺序!”
一号庒昕冷冷地说道:“从二号开始发言。”
二号也没有什么好说的:“现在已经清楚了,狼就是五、六、七和十一,按顺序出就可以了,就先下五吧!”
三号萌妹子却有自己的观点:“我想先下六号,这个六号太能骗人了,昨天就骗了我们,不然我们第一轮一定能把五号公投出去的。”
三号发完言,就轮到五号易歌发言,易歌直接开口道:“下六之前先下五,我今天要重新表明一下我自己的身份,我不是什么预言家,我其实是一张暗恋者牌,我暗恋了六号。”
闻言,洛笙侧过脸望着易歌笑了笑:“五号你肯定是狼了,否则你怎么会跳我的身份,我才是暗恋者,我暗恋了五号。”
看到两个人这样一番明踩暗秀的行为,弹幕已经先沸腾了:
“我宣布我是丘比特,这五号和六号已经被我连为情侣了。”
“哇,这就是传说中的狼狼恋吗?”
“我真的求求了,你们俩都不要出局了,你们俩就在里面谈恋爱吧,我是单身狗我先出局。”
“看到这,给我旁边跟我一起在看狼人杀的男朋友反手就是一个大嘴巴子!他竟然还敢问我为什么,我记得清清楚楚,上次我们一起拿狼的时候,他竟然在夜里对我说,明天你自爆,我再留一轮,我要听听身份。”
“哈哈哈哈哈,你男朋友挨这一巴掌,着实不冤枉!”
弹幕上嬉笑怒骂,而游戏里的七号大叔正在毫无感情地悍跳着白痴身份:“我是一个白痴。”
说完后,自己也察觉到了不妥,急急地又补充了一句:“我是说,我的身份是白痴,我是白痴神。”
就在七号说这句话的时候,易歌迅速地扫视了一圈在场所有人的表情——一号、二号、三号、八号、九号都迅速地用一种怀疑的眼光打量着七号,似乎是想从七号的脸上看出些端倪来。
唯独十二号在听到了七号的话之后,看都没有朝他看一眼,而是冷嗤了一声,一脸不屑的模样。
找到了!
易歌果断地举起了手:“狼队选择拍刀!”
游戏的旁白判断了一下局势,开口说道:“狼队选择拍刀,在场的剩余狼人为:五号、六号、七号和十一号,可以拍三刀,请狼队选择拍刀顺序。”
“第一刀,刀十二号!”易歌镇定地开了口。
十二号的瞳孔缩了缩,不明白易歌是怎么找出来他是白痴的。
“第二刀,刀一号!”说完这句话之后,易歌便没有再开口,似乎是笃定游戏到这里已经要结束了。
一号庒昕咬了咬下唇,她原本想要这一轮要将票归到六号洛笙的头上,没想到易歌就连归票的机会也不给她,甚至还找出了她就是猎人。
果不其然,游戏的旁白开口道:“游戏结束,狼人拍刀胜利!”
再一次赢得了游戏的胜利,这个世界原本朝着洛笙倾斜的气运值,再度朝着他倾斜,这个小世界里的百分之九十的气运值已经汇集到洛笙的身上去了。
在游戏外观看的路以遥愤愤地用手捶了一下桌子,却也无计可施。
而主神也默然不语地瞧着这一幕,想要无悲无喜的眼眸里第一次有了情绪波动,这个世界再继续下去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他需要找洛笙好好聊聊。
游戏结束了,洛笙却莫名陷入了极大的倦怠之中,他几乎是还没有来得及欢庆游戏的胜利,便陷入了昏迷。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洛笙的视线里是一片无边无际的白。高高地云彩上面,放着一把王座,坐着一个俊美非凡、五官隐隐和陆明远有些相似的男人。
洛笙仰望着王座上的男人:“你是,主神?”
男人不意外洛笙能一口点明他的身份:“我找你来,是想给你两个选择:一是我让你回你原本的世界,并且让你恢复健康,你会忘了这个世界里你所经历的一切;二是,你可以选择你经历过的任意一个世界,和你喜欢的陆明远永远在一起。”
“但是,无论你选择这两个选择中的哪一个,我有一个要求,你需要心甘情愿地将你身上的所有的气运值都交回给我,你选择哪一个?”
第6卷 结局
第97章 大结局
面对主神让他选A还是选B的选择, 洛笙果断地选择了选C:“这两个选择我都不选。你若是想让我将气运值交给你,办法很简单,送我和陆明远回原本的世界, 治好我的病, 我就答应你。”
主神轻轻地笑了:“送你回去可以,但是陆明远不行, 一个连身体都没有的人, 他怎么回去呢?”
“什么叫连身体都没有?他的身体呢?”洛笙追问道。
主神在洛笙的面前轻轻一挥手, 一幕幕过往在他的面前浮现。
画面上回到的是洛笙十八岁, 去参加一档选秀节目的那一年。在那时, 为了提升选手们的人气,节目组曾要求他们在某个商场办一场见面握手会。
那天天气非常炎热,商场里的空调又不巧坏了,整个商场里热得宛如蒸笼一般。
那时的他们还没有太大的名气, 特意跑来见他们的粉丝本就不太多,再加上这闷热的商场, 让人几乎透不过气来,来找他们签名握手的粉丝更是少之又少。
洛笙腰背笔直地坐在那, 白色衬衫被后背浸湿,紧贴在身上, 来找他签名的粉丝倒是不少, 他也十分珍惜每一个人喜欢他的心情, 于是格外认真地给他们签名、跟他们握手。
排成长龙的清一色的女孩子中, 独独有一个少年异常显眼。
对于这段过往, 洛笙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 但是蓦然从人群中见到少年模样的陆明远, 还是让他有些意外——那个时候, 陆明远就喜欢自己吗?为什么?自己那个时候应该没有什么名气吧?
万红丛中一点绿,自然是格外醒目的。
洛笙看到了画面中的自己也是一脸的惊讶,一双猫儿瞳瞪得浑圆,不敢置信地指了指自己:“你也是我的粉丝吗?”
陆明远狭长的凤眸里有些冷漠,正要开口说“不是”,下一秒,洛笙却已经主动地拉起他的一只手握了起来,猫儿瞳微弯,里面盛满了笑意:“谢谢你喜欢我呀,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自己有男粉丝,希望你能一直一直喜欢我!”
可能是因为天气炎热,洛笙的手极热,那热度顺着洛笙的手,似乎一直要蔓延到陆明远的心里去。
这还是陆明远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像一轮小太阳,肆无忌惮地散发着自己的光和热。
陆明远默默地将原本的那一句“不是”咽了回去,冷淡地从嗓音里“嗯”了一声,算是默认了自己是他的粉丝。
下一秒,陆明远便看见洛笙主动地拿过他手中的本子,在上面写道——“祝你万事顺遂,心想事成。 ——洛笙”
陆明远的后面还有粉丝在排队,见陆明远耽搁的时间有点久,不免低低地抱怨几句。
陆明远想说什么、最终又没有说,只是接过了洛笙的本子,加快步伐、戴上帽子,又去了另外几位选手的那里去要到了签名。
另外几位选手签得倒是极快,飞速地就签完了名。见陆明远没有要握手的意思,他们也就自然揭过了这一茬。
画面随着陆明远一道回了他的家,绕过一个又一个破旧的弄堂,跨过无数地上脏水形成的污水道,陆明远回到了一间简单的房子内。
房子不大,是一个简陋的小平房,但是收拾的很齐整。破洞的窗户被报纸和胶带封了一层又一层,基本上已经很牢固了,只是有点不透光,使得整间屋子有些昏暗。
陆明远拉开衣柜的抽屉,将今天自己要到的几张签名一起放了进去。不一会儿,他又拉开了抽屉,单独将洛笙的那一张拿了出来,妥善地用一个饼干盒收好,放在了里面。
很快,随着那一档选秀节目的爆火,同为选秀节目出道的选手们仿佛一夕之间有了无数的粉丝,红遍大江南北。
他们的亲笔签名,自然也被卖到了不菲的价格,而这其中,又以洛笙的亲笔签名价格最高,基本上是有市无价。
洛笙看着陆明远将那一天要到的签名一张接一张地卖了出去,又将卖出去的钱攒起来,算作自己的大学学费。洛笙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当时陆明远并不是他的什么粉丝,只是想着去要个签名,以后可以拿来卖。
想通这一点,洛笙甚至隐隐有些后悔,早知道自己就多给他签几个名了!
一连卖了几个偶像的签名,自然就有一些洛笙的粉丝来询问陆明远:“能有这么多别的偶像的签名,有没有我们家洛洛的签名啊?有的话,我高价收购。”
陆明远只是冷淡地垂下眼睫,面无表情地撒着谎:“没有。”
而无数个长夜里,陆明远都用手仔细地摩挲着洛笙的那一个签名,将它放在枕边入睡,似乎这样,就像是那个人在陪伴着他一样。
陆明远的生活中,除了攒钱和摆脱那个人渣父亲之外,又多了一样——洛笙。
他不会像其他的粉丝那样,表现出对洛笙有多么的狂热,但是洛笙所参演的每一部影视作品、拍摄过的每一本杂志,参加过的每一个节目,他都会反反复复、认认真真地看一遍又一遍,仿佛不是在看什么娱乐,而是在研究什么学术一般认真。
陆明远知道那轮太阳与自己的距离很远,但他只想尽自己所有的力量,去追逐那轮太阳。
只是后来的某一天,突然地,洛笙便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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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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