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冷不冷呀?穿这么少出来,你男朋友真不会心疼人。” …… 纪修看着他们一个比一个熟练,沉默了。 难道真是他脱离圈子太久了? 秦昭昭被他们的热情吓了一跳,朝纪修的方向投去求救的眼神,表示快把你的朋友们带走。 纪修第一次见秦昭昭这个模样,明明在公司里不管当助理还是总裁都游刃有余的样子,结果一被人热情招待,就通红着一张脸,手足无措的样子,甚至忘记自己刚刚是来找他们算账的。 “行了行了,人家才下班回来,别在这打扰人家休息。”纪修按了按喇叭,将众人的注意力拉了回来。 发小们还是没有放弃,依依不舍地询问秦昭昭下次有机会能不能参观她家车库。 秦昭昭犹豫了一下,但众人的视线诚恳又灼热,如此攻势下,她竟然软了心肠,松了口风。 “对不起姐姐,打扰您和家人休息了,我们保证下次路过都安安静静的!” “姐姐我们问纪修要你的联系方式喔。” “下次来找姐姐玩!” “姐姐早点休息,晚安!” 一群人浩浩荡荡地来,又乖又怂地离开,完全看不出来他们刚刚还故意想在秦昭昭面前炫耀新跑车。 秦昭昭躲在保安后面,探出脑袋,连忙挥手送走这群人。 这些人好可怕,他们都有社交牛逼症吧? 如果路珩之能像他们一样就好了。秦昭昭长叹一口气。 次日,秦昭昭和路珩之约好在演唱会门口碰面。 路珩之不喜欢迟到,比约定时间提前了十五分钟到达。他戴着黑色的鸭舌帽和口罩,站在其中一个入口前面等人。 即便口罩和帽子遮盖住了他的相貌,但是他的身高和体型在人群中非常吸睛,只是靠在墙边站着,都能引来了路人的注视。 旁边有几个聚在一起的男女商量着谁去找他要联系方式,路珩之听到他们的讨论声,压低了帽檐,背对着他们,甚至想要换个位置。 “小哥哥,在等人吗?”一个男生被朋友推搡着,叫他帮忙问路珩之要联系方式。 路珩之见是个男生,应对自然,“嗯。” 男生和他站一起还矮他一个头,他指了指朋友的方向,“我朋友说想要和你认识一下。能交个朋友,加个联系方式吗?” 路珩之的视线朝他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 聚在一起的男女见他看过来,朝着他这边挥了挥手。 路珩之正斟酌着要怎么拒绝,就听到身后传来做作的咳嗽声,“咳咳。” 他转过身,一眼就看到了负着手,朝自己走来的秦昭昭。 今天的她和往日有些许差别,百褶短裙配黑色印花T恤,背了个链条小包,中分长卷发随着她轻快的步伐扬起又落下,一双白皙笔直的长腿特别晃眼。 路珩之看见她灿烂的笑容,心情像是被她感染,拧起的眉头又松开。 秦昭昭大老远就看到有人来找他要联系方式了,自豪地想着,他们真有眼光,这可是他们公司的未来摇钱树之一。 “小哥哥,我也想和你交朋友,能给个联系方式吗?”秦昭昭故意对着路珩之挤了挤眼睛。 路珩之知道她在捉弄他,古灵精怪的样子,让人手痒,又无奈又好笑,说:“你不是有我联系方式吗?” 男生见他们俩的对话自然,挠了挠脸,感觉他们是一对,回头看向自己的友人们。 友人们赶紧招手让他回来。 秦昭昭在他们走后,对着路珩之扬起下巴,用求表扬的眼神望着他,“怎么样?我又帮了你,是不是又欠我人情了?” 路珩之垂眸看了她一眼,如果她身后有尾巴,估计现在已经翘到天上去了。 他才不要表扬她,给她翘尾巴的机会,于是双手插在口袋,往前走去。 秦昭昭看着他的背影,咬牙,俯冲上前,一把挽住了路珩之的手臂,打得路珩之措手不及。 路珩之因为她的动作突然,晃了晃神,没来得及和她拉开距离,就见她露出恶魔般的笑容,经过那群问他要手机的小年轻,声音不大不小—— “哥哥,我和你来看演唱会,你女朋友不会生气吧?” 周围看向他们两人的眼神都怪怪的。 路珩之:……秦、昭、昭! 秦昭昭: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真有我的。
第14章 马甲要掉了怎么办?!…… 主办方给的票是内场票,得从另外一个入口进场。 现场不止是国人来看Trevor的演唱会,还有很多操着不同语言的外国人跟他们一样,也是来看演唱会的。 秦昭昭不太适应人多的地方,紧紧跟在路珩之的身后,但是路珩之被她刚刚捉弄,给搞怕了,跟她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Excuse me?”一个金发的外国人拦住了秦昭昭,拿着手里的票对她挥了挥。 秦昭昭努力屏蔽周围的噪音,以为他是想问座位在哪里,但是仔细一听好像不是,而且他的语速又急又快,还带了口音,一时间也听不出来他到底想问什么,只能用一般般的外语,告诉他可以去问志愿者。 走在前面的路珩之回过头,发现秦昭昭不见了,拧起眉头,脸色沉了下去,逆着人流折返回去找她。 看到秦昭昭被人缠住,路珩之紧抿着唇,步伐加快,走到秦昭昭的身边,以保护者的姿态将秦昭昭拉到身后,抬眼看向金发男,“What’s the matter?” 秦昭昭低头看向他握住自己手腕的地方,他的力度不大,却像是害怕她又走丢了一样,圈住她的手腕,往他的身后拉了一下。 金发男见有人横插一脚,讪笑了两声,打消了跟秦昭昭搭讪的念头,换了个问题。 路珩之的外语流利,不仅告诉他路要怎么走,还“顺便”告诉他,场内有志愿者,他找不到路可以去问志愿者。 比起秦昭昭的口语,他说外语的时候,流利得像是他的母语。秦昭昭看着路珩之应对自如的样子,心里泛起一点奇怪的情感。 觉得他很厉害,有点羡慕,又有点自卑,想到自己即便每周都要开国际会议,却一直依赖翻译的样子,又感到羞愧。 百感交集的秦昭昭望着路珩之,在他送走金发男回头看她的时候,与他对视。 路珩之原本想跟她道歉,自己走太快把她落下了,但是对上秦昭昭闪烁的眼神,又怕会让她误会,松开拉着她手腕的手,却没想到她一开口就是对他的夸赞。 “路珩之,你好厉害。”秦昭昭向来不会吝啬对别人的夸奖。 他能做到她做不到的事情,就是厉害。 她的眼神清澈,装满了对他的崇拜。 路珩之咳嗽了一声,从黑发间露出的耳朵尖微红。 “这算什么。”他转过身,放慢脚步,引着秦昭昭去他们的座位。 他的家境不好,学校到快上初中才开始学习外语,所以他上一辈子的外语很差,被黑子拿出来嘲讽,即便后来他努力学习口语,会说四国语言,也抵不过出道初期一个口语群嘲的视频剪辑,就连他的粉丝,也从来不会夸赞他的外语水平。 路珩之感觉到秦昭昭从刚刚开始就一直用灼热的视线望着自己,即便落座之后,她也还在看他。 “看我做什么?”路珩之想让她安分一点。 秦昭昭眯起眼睛,像是在做研究般,盯着路珩之。 小说里,对于路珩之过去的描写只是一笔带过,并没有仔细说明他拥有什么样的技能,但是每次一出场,都能引起评论区姐妹的讨论,觉得路珩之的能力太强了,男主会不会打不过这样的反派。 但不知道是说男主运气好,还是路珩之太倒霉,每次都差一点点就成功了,却都败在了不起眼的小细节。 就像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而路珩之的“东风”,他等了一辈子都没来。 “你的外语怎么这么好?”秦昭昭半个身子都转向了他,双手撑在椅子上,眼巴巴地望着他。 “我之前在国外当练习生。”路珩之当然不会说,是他前世专门请了口语老师教的。 秦昭昭小声嘀咕,“你去K国,K国又不说英语。” 这时,场内的灯光突然暗了下来,秦昭昭吓了一跳,下意识拉住路珩之的衣袖,四周张望,“怎么了?” 她在国外的时候也遇到过一次袭击,差点就没命了,就是先从停电开始的。 路珩之以前跟团队一起开过演唱会,自然知道这是演唱会要开始了,安抚地在她手背上拍了拍,“没事。” 舞台的灯光亮起,秦昭昭悬着的心才慢慢放了下来。 路珩之见她这个反应,问:“你是第一次来看演唱会?” 秦昭昭松开拉住他袖子的手,发现被她攥出了折痕,不好意思地试图帮他展平。 “对啊。其实我不追星的。”就只是嗑颜而已。 路珩之听到她说不追星,挑了挑眉。 既然这样,她来一票难求的Trevor演唱会,只是为了他? 秦昭昭继续说:“朋友送了我两张票,我就想来体验一下演唱会的氛围。听乔哥说你喜欢Trevor,就问问你。 “所以门票钱你就不用给我转啦。反正都是送的嘛,不看白不看。” 路珩之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音乐声已经起来了,他便没有深想,抬头看向舞台。 秦昭昭松了一口气,她想,终于知道为什么纪修会用钱绑住夏悠然了,因为她什么都没有,唯一的优势就是有钱。 这样的话,路珩之就算欠她了,以后有求于他,应该也好开口了吧? 能够亲身去听一场演唱会,跟所有喜欢这位歌手的粉丝一起,这种体验,是很难用言语去表达的。 强烈刺眼的灯光熄灭,台下的手灯像一颗颗闪耀的星星,无数灯光集中照耀在台上的那人身上,白色的衬衫,黑色的钢琴,娓娓道来的歌声。 歌手的舞台魅力扑面而来,即便秦昭昭以前没有听过这位歌手的歌,也被现场的气氛和万人合唱所感染,心潮澎湃,望着台上夺目的歌手。 他走到舞台的哪一边,哪边就会响起歌迷们的欢呼声,整齐的合唱让人热泪盈眶。 秦昭昭转头看向身旁的人,灯光映在他的眼睛里,像是缀满了星辰。 他的表情不用过多猜测也能知道,他在怀念这个舞台。秦昭昭想起,在小说里,路珩之有多喜欢这个舞台。 这是他一直以来的梦想。 最后这首是一首浪漫的情歌,诉说着歌者和他爱人的相处细节,像是对爱人的告白。 大屏幕的影像从台上歌手变成了台下的观众。 摄影机从前排观众缓缓扫过,定在一对相互拥吻的情侣前,全场的尖叫声几乎要冲出天际。 而在他们的身后,路珩之看到了自己,也看到了转头望着他的秦昭昭。 路珩之回头看向她,以为她要和自己说什么,又怕听不清楚,就朝她的方向靠近了一些,“怎么了?” 秦昭昭用手挡住自己的唇,靠近他的耳边,说:“路珩之,我向你保证,有一天,你也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为你的梦想发光闪耀。” 她的声音清甜,一字一句地承诺,无比清晰,所有的音乐声和歌声都成为衬托她的背景音。 路珩之怔了怔,经历过上一世,他已经清楚认识到,自己其实很渺小,他再努力,再优秀,也敌不过别人的运气加成,他只是一个什么也没有的小人物,所以重生以来,他小心翼翼,一步都不敢踏错,和所有人都保持距离,告诉自己要清醒。 他们对他的喜欢,只不过是他表现出来的人设,不会有人喜欢真实的他,就像前世,那些喜欢只会成为伤害他的利剑。 他尚且不能保证自己这一辈子能不能成功出道,秦昭昭却这样肯定地向他保证。 一次又一次。 演唱会结束了。 秦昭昭觉得酣畅淋漓,心跳久久不能平复。 周围散场的歌迷还在回味着最后那首小情歌,甚至把小情歌唱出了合唱曲的气势,高高兴兴地往车站方向走去。 路珩之走在她的身边,听她说起她现在已经彻底成为Trevor的歌迷了,停下脚步,站在路灯下,看向往前一蹦一跳,踩着不同色块瓷砖的秦昭昭。 秦昭昭没听到他的脚步声,转过身,望向路珩之。 路灯下,路珩之早早取下了口罩,鸭舌帽遮挡住了眼睛的光,光只照到了他的下巴,玫瑰般的唇色衬得他的皮肤白皙。 “秦昭昭,你为什么这么有信心,我能成功?”路珩之问她。 秦昭昭收敛起笑容,认真地看着路珩之,她往前走了两步,看清路珩之的眼神。 他的眼神有怀疑,有迷茫和不确定。 原来,在他还没有成名,还没有长成那个运筹帷幄的反派时,路珩之也经历过不自信、迷茫的时期,在他进入选秀节目后,经历和前世一样,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出头的打压,他才终于坚定了复仇的路。 “因为我喜欢你。”秦昭昭轻轻松松就说出了这句话,眼睛弯得像月牙,笑容比所有光芒都要炫目。 路珩之呼吸停滞,心脏却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他张了张唇,话到嘴边又无法说出口。 “我喜欢站在灯光下的你。”秦昭昭伸出手,踮起脚尖,在他头上一抓,然后展开自己的掌心,路灯的灯光照在她的掌心上,“你就是光芒本身,而我不想看到光芒黯淡。” “我原本只是一个普通人,应该按部就班地工作,找个同样普通的人结婚生子,然后碌碌无为,平庸地过完这一生。突然有一天,我被上天给予的巨大幸运砸中,我可以不用工作,在家里躺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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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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