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油小生也好看,可范明月总觉得那种看着就弱兮兮的,不符合她的审美。 来小食堂吃饭的基本都是当兵的,这群当兵的和范明月的审美差不多,他们甚至更严重,直接把皮肤白的男人叫小白脸,一直鄙视人家。 而如果,他们要是变成自己最看不起的人,那心情,范明月估计,想死都有了。 想想就不能这么坑人,那样范明月心里绝对会有罪恶感,所以范明月对练厨艺就更迫切了。 照着菜谱,范明月再根据自己的感觉,把红烧素肉做了一小份出来。 成功之后,看着色泽鲜艳,芳香扑鼻的红烧素肉块,范明月心里还挺满意。 然后,她再放进嘴里,仔仔细细尝了一遍。 范明月做的这道红烧素肉块,因为先是把土豆炸成了金黄再用淀粉调料勾芡,所以表面是软糯的。 然而,一口咬下去之后,就能感觉表面还是稍微有点酥脆,至于内里,就让范明月特别惊艳了,不仅软糯可口,令人感觉口齿留香,关键的是,这道菜真的让范明月尝出肉的感觉。 不过,和加了灵泉水的菜比起来,这道菜还是缺少了一点美味程度,就像是干海鲜和新鲜海鲜的对比,缺失的就是一个新鲜程度。 而且,范明月还觉得,自己这道菜,土豆应该少炸一会儿,那样会让土豆更软糯,也更像肉。 味精和花椒也少放了一点,让人觉得不够鲜也不够麻。 范明月在心里把这些缺点记下来,打算下一次一一改正,至于灵泉水,下一次就可以少放了。 这样既能让食物变的鲜美,却不会太夸张,等后面,她厨艺更好了,到时她就慢慢减少灵泉水,一道菜加一道菜不加,让其他人慢慢习惯。 范明月又将其它两道素肉菜全部做出来,尝过之后,把缺点记下,力求下一次全部改正。 这样,中午的时候,果然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范明月摆盘做的像,不过再像,只要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这是素菜,而不是肉菜。 肖庆邦看到的第一眼,就小声嚷嚷,“废这么多功夫干啥?难不成摆成了肉样,就有肉味了?” 陆君华真不想和肖庆邦说话了,他真的太口无遮拦了,他就是说的再小声,可余泽峰隔他并不远,难不成他以为余泽峰听不到? 明明一而再再而三提醒过肖庆邦,让他说话时小心点,可肖庆邦根本没长记性,一直多次犯错,得罪人。 即使和肖庆邦是同乡,陆君华也有点心累了,不想再管肖庆邦。 现在肖庆邦得罪的还只是同事,要是以后,他面对其他上级,也这么口无遮拦怎么办? 陆君华真的有点担心,再这么继续下去,肖庆邦会不会拖累自己了? 肖庆邦还不知道,他的好基友陆君华已经开始对他不耐烦,想甩了他了,他说完才意识到余泽峰离自己不远,应该是听到他说的话了。 虽然心里觉得自己没错,然而就是再傻,肖庆邦也知道他刚才的话有点得罪人,他也不想变的人见人恶,只能赶紧住嘴,及时止损。 好在,觉得有点尴尬,此时和余泽峰较好的张杰出连忙出来打圆场,“不是肉怎么了,起码这么看着,我心里就觉得舒畅。” 正在端菜出来的陈长青闻言抬头看了一眼张杰出,又低下了头,在心里暗搓搓的想,这菜可不是看着像肉,而是吃着也像肉,到时一定会让你们所有人大吃一惊的。 陈长青家世代都是厨子,所以关于素肉菜,他其实也知道,甚至尝过。 不过,据陈长青所知,素肉菜在从前,其实更多是寺庙在做,因为佛家不准吃肉,可人长时间不吃肉,总会想念。 为了不让自己犯戒,这才有人研究素肉菜,后面,素肉菜受到香客的喜欢,慢慢才推广了。 陈长青家主攻各种大菜,对素肉菜研究不大,陈长青吃过的素肉菜,还是小时候在著名佛庙广济寺吃过。 广济寺当初是陈长青家附近最出门的寺庙,斋菜也是一绝,陈长青味觉说是不在,其实只要菜美味,他还是能尝到一点。 广济寺的斋菜就能让陈长青吃出来,这也让他对广济寺的斋菜喜欢的不得了,可以说一吃再难忘怀。 可惜,后面到了十年运动,广济寺受到波及,直接不复存在,里面的僧人也全部还俗,大厨更是不知道去了哪里,陈长青也再也没吃过能尝出咸辣酸的素肉菜。 没想到,今天范明月做出来的,却让他再一次感觉出来味道,甚至陈长青觉得,今天的比在广济寺吃的,更上一层楼。 陈长青这下是真的对范明月心服口服,在他看来,能让他尝出味道的,就是顶尖大厨,不容反驳。 果然,等菜全部上齐,两桌的人也全部到齐之后,尝过的人,就没有人说今天的菜不好吃。 甚至所有人都赞不绝口,觉得今天没白来。 不过,这群大男人,个个都是无底胃,只要东西合胃口的,他们恨不得把盘子都吃了。 担心不够吃,只要上桌的人,那都是发挥生平最快的速度,拼命往碗里夹菜。 范明月今天准备的菜分量都大,全是用菜盆装的,而且她还另外煮了一个白菜豆腐汤。 结果这么多菜,居然没坚持五分钟,就全部空了。 范明月在后厨看着,真的吓到了,吃的这么多,他们这是人,还是牲口啊? 最后,肖庆邦还又舀了一碗苞米饭,把菜盆的汤汁都倒的干干净净,都可以不用洗碗了。 后面,肖庆邦甚至还追着问范明月,她家有没有同样手艺好的妹子,有的话他家有个兄弟,两人可以相看一下。 范明月当即表示,妹妹有,不过当知青去了,肖庆邦这才遗憾的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还欠两更,先说一下,明天端午,要出去玩,所以明天只有一更,而且可能会晚哦!祝大家端午节快乐^_^
第54章 很快,一天过去了,眨眼间,第二天又到了。 今天,范明月还是同样时间起床,同样时间去食堂。 而今天她到的时候,陈长青已经在食堂外面等着了。 陈长青今天守时,范明月自然不会为难她。 很快,采购部的人也同样来了。 范明月检查了一下,发觉食材只能算一般,不好也不坏,这种情况就是不满也没用,范明月就没说什么,老实递上了第二天的菜单,又把采购部的人送走。 之后,自然是开始忙了。 今天早上,范明月同样还是熬粥,不过今天自然没有昨天的待遇了,毕竟天天喝白米粥的话,食堂里的大米根本坚持不了几天。 当然,一方面吃亏,范明月就从另一面找补回来,所以她今天又烙了三合面小葱鸡蛋饼,和苞米茬子粥配起来正好。 解决了早餐,范明月就开始做她早就想做的菜——卤味了。 知道卤味,还是上次余泽峰带范明月去国营饭店看到的,那一次,范明月尝了一点,发现卤味的味道特别赞,油而不腻,香而不黏,香飘十里,别有风味。 特别是猪耳朵,简直是范明月的最爱,香脆可口,用各种调料凉拌之后,堪称美味佳肴,让人吃了还想吃。 而且,卤味既能下酒,还能当菜,使用的材料还是猪身上不受待见的猪蹄猪头,买了也花不了多少钱,却能让人解馋,简直不要太划算。 也就是那天起,范明月心里就有了想做卤味的想法,后面她就仔仔细细的尝了国营饭店的卤味,想尽量把香料尝出来。 不过,后面发现菜谱也有卤味的做法,范明月就没再废心思了,她的舌头还不算灵敏,能尝出几种调料,想尝出所有的却不可能。 既然如此,还不如按照菜谱做,之后再慢慢调试。 出于谨慎,范明月第一次还是没做多少,只熬了小小的一锅。 卤味她早上就熬起了汤汁,等到中午,就开始飘出了香味。 中午来食堂吃饭的都闻到了这股味道,甚至连外面大食堂的,都有人探头探脑的,就想看看范明月在做什么。 自然,也有人问了范明月。 “小范同志,今天做的什么呀?这么香,快给我来上一碗。” “就是就是,我觉得嘴里口水泛滥,感觉像是发大水,止都止不住。” 肖庆邦更是伸长了脖子够进食堂里,就想看看范明月到底在做什么。 范明月也没打哑谜,微笑着说:“今天我做了卤味,有卤猪蹄和猪头,不过,现在还没好,起码要等晚上才能吃。” 卤味可不是那么容易能熬好的,俗话说,老卤值千金,可见卤味是时间越久味道越好。 范明月今天不过才熬几个小时,时间根本不长,起码要到下午,她才会把猪蹄猪头放进去,这样等到傍晚,就可以吃了。 不能吃,来的人都失望极了,好在今天还有炒猪肝猪心等荤菜,多少能抚慰他们受伤的心。 下午,小食堂里的香味一直围绕在周围,把两个食堂的所有人都馋的流口水。 这股味道,也让两个食堂的人知道,范明月是真正有本事的人。 许文芳早就忘了她几天前说的话了,她一边洗碗一边吸溜着口水和她同事说,“娘的,怪不得校长会让范明月来当大厨,她做法的这手手艺,一般人还真没有。” 范明月来了两天,挂上身份牌之后,只要认字的人就知道她的名字,不认识字的,也能从别人口中知道。 作为空降兵,范明月这两天可是食堂里的风云人物,所有有都在议论范明月,不是扒她的家庭,就是扒她的身份。 而范明月也从来瞒着自己的身份,所以食堂里的人其实都差不多知道她的情况了。 这也就让大家疑惑了,毕竟范明月以前可只是一个村妇,她到底拿出了什么,才让校长同意让她当大厨的? 没错,即使头一天范明月做的不错,可大食堂的多数人,还是认为范明月走了后门。 这其中有张晓宣传的原因,也有范明月年纪轻的原因。 在其他人看来,范明月年纪轻轻,即使从出生就摸起了菜板,也不会比得过干了三十多年的张大厨。 既然如此,校长不选张大厨选范明月,那肯定是有黑幕。 人心就是如此险恶,自己做不到的,就总看不得别人好,虽说范明月没碍着别人的路,可她年纪轻轻就能有一个众人艳羡的好工作,这就是罪,令人妒忌的原罪。 不过,昨天这群人嘴里还诋毁范明月,今天闻到卤味的香味,多数人就转变了口气,变成了夸范明月。 没几个人是傻蛋,原先他们说范明月,那是还不知道范明月的深浅。 不过,就今天看来,范明月是个有本事的,既然有本事,这说明范明月能把大厨的位置坐稳。 范明月的差事既然不会出错,那其他人肯定就想和范明月打好关系,这样说不定范明月高兴,手里随便漏一点都能让他们吃点好的。 这可不是说假话,而是实情就是如此,范明月作为大厨,掌管着小食堂,里面的菜就是她做主。 像从前的张长青家,据说一年就买不了什么菜,靠着烂菜叶子菜头,都能混上一年。 这是食堂的浅规则,所有人都有,所以也没人告发,当然,到底是不是烂菜叶子,就只有拿到手的人才知道了? 说了这么多,总之多数人都是见风使舵,那边稳当就靠那边,这可将张晓气坏了。 她没想到,这群人这么快就转换了口风,简直是墙头草。 不过。就是自家爹是大厨,张晓也管不住别人的嘴,只能自己生闷气,顺便在心里咒骂范明月。 范明月如今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把卤味顾。 这一整天,她基本就没离开过燃气炉,时时刻刻都在注意火候。 等到傍晚的时候,看到卤水泛着红光,隐隐又泛着金光,和书上说的红卤并无不同,范明月这才放心。 此时,范明月的猪头猪蹄也卤的差不多了,色泽金红,油中泛光,并且柔软有弹性。 范明月又用筷子把猪蹄夹出来,用刀轻轻切一了一块,放进嘴里。 不得不说,卤猪蹄的味道真是好,外弹内软,外面的皮q弹的像是在吃果冻,里面的肉却入口即化,给人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辛辣的香料经过长时间的炖煮,产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又完完全全渗透的猪蹄的每一个部位,甚至骨头里,让猪蹄完全有了另一种风味,令人流连忘返。 当然,即使范明月加了灵泉,她卤的还是比不上在国营饭店吃的,不过味道也很好,范明月还算满意。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卡文,只能做短小君了???
第55章 范明月在小食堂渐入佳境,余泽峰就又帮她们把夜校的名额弄到了。 知道能去上学,最兴奋的人无疑是余雪。 平时性格腼腆的她,知道能去上学之后,嘴角的弧度压都压不住,一整天都是笑容满面的。 等到了傍晚,她更是早早的带着妞妞猫猫去食堂,吃了饭之后,又麻利的帮范明月洗碗扫地。 范明月知道,余雪是急着想去学校,就没拦着她,收拾完后,不用余雪催,她自己就带着余雪走了。 夜校距离学校不算太远,走十几分钟就能到了,夜校在一栋三层的民楼里,外面还有人看着。 将余泽峰准备好的身份牌递上去之后,范明月她们就能进夜校了。 妞妞猫猫没人看着,所以他们也跟着来了,当然,事先范明月就和他们说好了,在学校里不准吵闹,只要他们乖乖的,回家范明月就奖励他们小饼干。 范明月买的小饼干,味道好,有一股浓浓的牛奶香,两个孩子特别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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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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