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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宋开酒楼

作者:茶叶蛋   状态:完结   时间:2023-04-24 21:00:03

  目前来说,孙蓁蓁要做的是让自家酒搂先起死回生,最起码让一家子过回温饱不愁,她光看现在家徒四壁的家,就忍不住担心,他们一家真能平安的度过这个冬天?
  显然是够呛的,比起重开酒楼,孙蓁蓁确保一家人的生活,才是当前最大的任务。
  不然她早就进山去打猎,换点重新装修的银子还是容易的,可接下来呢?
  孙蓁蓁其实从原身的记忆里看了全程,总是有点怀疑,是不是有人在针对孙家,否则怎么能败的这么快。
  只可惜,作为女儿家,她可以获得的讯息实在是太少了,就算怀疑,也没什么实质的证据,还是自己不够强大,才会处处挨打。
  孙父太过死板,摆明了不是做生意的料,估计也是败光了家产郁结于心,才会久病不愈,最后丢了性命。
  好在家里几个孩子都不太像孙父,哦,原身有点像,不过现在已经换成她了。
  “大姐姐,这是什么呀?”二妮蹲在破花盆旁边,好奇的望着那长的茂盛的小绿叶问,上头还有红东东的小豆豆。
  “哦,人参。”孙蓁蓁看了一眼后随口回答道。
  “人参?”二妮眨巴眼睛,认真的看着那花盆里的植物,别的不说人参二妮还是听过的,父亲生病的时候,她就听说起过,人参很贵,家里都要没银子了。
  “嗯,等养一养,那去卖了,给你买头绳。”孙蓁蓁摸了摸二妮的小揪揪说道。
  这小丫头年纪还太小,头花什么的根本戴不了,她从原身的记忆里,知道还有卖那种头绳的,只是颜色并不会太多。
  “不买头绳。”二妮摇了摇头说道。
  “那你想要什么?”孙蓁蓁还以为她不喜欢,不禁问道。
  “给哥哥买笔,给妹妹买香糕。”二妮掰着手指说道,她记得孙彬彬的毛笔已经不太好了,还记得阮氏说过,小毛毛可以吃泡软的糕。
  “傻孩子,都会买的,我是问你想要什么?”孙蓁蓁笑着揉了一下小家伙的脑袋说道。
  “那,那我想要一块饴。”二妮忍不住舔舔嘴角满是期待的说道。
  “这简单,等回头我给你做比那个更好吃的。”孙蓁蓁只觉得小家伙是真的太可爱了,突然想到了,小孩子馋糖,别的不容易,做点麦芽糖,应该还是可以的。
  而且用灵泉水来做的话,应该味道不错。
  像那样简单的做法,她还是可以刻复出来的,不光是小家伙爱吃,相信其他的家人也会喜欢。
  自从知道那破花盆里养着的可以换钱的人参,二妮成了家里最勤快照顾人参的人,好在孙蓁蓁提醒过她,别浇太多的水,不然人参要被淹死的。
  “二妮是怎么回事,总蹲在院子里?”阮氏抱着小毛毛,看二妮那撅着屁.股的架势,一脸懵的问道。
  “没事,就小孩子对新东西有好奇心,过两天就好了。”孙蓁蓁懒得跟阮氏说的那么清楚,就怕阮氏问东问西的。
  自从这几天生活舒服了些,孙蓁蓁跑后山的事,被阮氏再度问起来。
  没有办法,她猎到的猎物,毛皮得在家处理吧,那些肉也不能浪费了,一开始阮氏精力不够,身体不太好,自然没精神来过问。
  有孙蓁蓁这几天好吃好喝的照顾,精力也跟着恢复了些,看到那些毛皮忍不住发问起来,问的她一个头两个大。
  果然任何一个时代,来自老妈的唠叨都是最可怕的!
  问题是还不能反驳回去,人家都是关心你才询问的,孙蓁蓁也只能忍了,只好说拜了个师父,学了点本事。
  阮氏就更不放心了,一直到孙蓁蓁徒手举起家里的水缸,并且表示,她的病能好,也都是因为这个师父。
  也不知道是阮氏的脑回路清奇还是什么,反正她接受了这个说法,并且对那个所谓的师父表达感激。
  其实她也清楚,那时候的长女已经命不久矣,无论是怎么做到的,只要能让她长女活下来,她什么都愿意相信,这就是一个母亲。
  孙蓁蓁感叹,幸好古人一般都迷信,特别是无知妇孺,不然真不知道怎么搪塞过去。
  “明日,我想让彬彬和二妮跟着我习武。”孙蓁蓁想了下,提起这事。
  她一直觉得彬彬身子骨不算太好,不如趁着现在习武健身,不说以后大杀四方,最起码能长寿,也是好的。
  “习武?他们可以吗?”阮氏倒是没有反对,长女最近身体健康,连个喷嚏都没有过,还总能带回不少猎物,其实她也觉得习武并不坏。
  “当然可以,这个年纪练起来正好,还可以锻炼彬彬的意志力,对他将来参加考试也好。”孙蓁蓁知道阮氏的软肋就是儿子,所以她并没有提起二妮,反而重点说小弟将来科举的事。
  阮氏也就没有多想便答应了,她为什么当初注意力更多分给儿子,也是因为儿子出生后身体不如二妮,大概是习惯了,一直以来她对二妮的关心远不如彬彬。
  等孙彬彬下了学堂回来,孙蓁蓁就让两人过来,并且宣布了从明日开始要带着他们习武的事。
  “真的吗?我能像大姐姐这般厉害吗?”孙彬彬没有一点排斥,反而星星眼的望着孙蓁蓁,二妮虽然没说什么,不过从她的眼神里也能看的出来,她很兴奋也很期待。
  “自然是可以的。”孙蓁蓁没说比自己厉害,那是绝无可能的,毕竟他们走的路线不一样,她准备教两个小的体术,当年她是剑修没错,隔壁山的体修,她也没少交流。
  “我要学。”两个小的异口同声的说道。
  双生子的心有灵犀,大概就在这个时候体现出来了。
  “没问题,明早开始,不过你们可不能叫苦,哭了我也是不会理你们的。”孙蓁蓁点点头,不过丑话还是要说在前面的,她可不耐烦小崽哭,哄是不可能哄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哄的。
  “不会哭哒。”两个小的乖巧的点点头回答。
  “说到要做到。”孙蓁蓁看了他们一眼说道。
  看到弟弟妹妹有这样的决心,孙蓁蓁很是欣慰,其实她教他们的也是比较简单的,体修入门级别的功法,能很好的改善体质,总归没有坏处。
  要不是老娘要带孩子,她怕不是还要拉着阮氏一起蹦跶,争取长命百岁!
  日子就这样过去了半个月的时间,孙彬彬和二妮两人,还真是遵守承诺,每天早上天都还没亮就起来,修习孙蓁蓁教他们的体修功法,一开始的确是有那么点辛苦的感觉,经过半个月的修习,两人已经逐渐适应,唯一令人困扰的就是食量渐增。
  特别是孙彬彬,早上明明吃的很饱去上学,可是才过中午就饿的不行,又没有吃的,每次回家都两眼发晕。
  在学堂别人都以为是他身体不好,不少孙家村的孩子都笑话他,这一点,孙彬彬并没有回去跟大姐或者母亲抱怨。
  他知道,大姐和母亲为家里已经操心的太多了,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丁,他答应过父亲,要成为家里的顶梁柱,现在一点点小事,根本没必要跟他们说。
  孙蓁蓁还真是不知道,毕竟她忙着改善家里的伙食,又要努力想着赚钱,哦,晚上还要努力修炼,那些流言蜚语跟本不会注意,就算听到也是一笑置之,她家弟弟的身体究竟好不好,她还能不知道的?
  就村子里那些小崽,十个加起来都没她弟弟身体好,还敢嘲笑孙彬彬?不知所谓。
  “大姐姐,这人参长大了。”二妮兴奋的找孙蓁蓁汇报情况,她最乐意做的事就是盯着那花盆里的人参瞧,一天最起码要看三回。
  “嗯嗯,再过两天我就进城卖了。”孙蓁蓁听了,随意的点了点头回答的说道。
  “大姐姐我能一起去吗?”二妮忐忑的问道。
  “不能。”孙蓁蓁无情的拒绝,带孩子出门,光想想都觉得头疼。
  “哦……”二妮原本闪亮亮的小眼神逐渐的黯淡下来,满满的失望。
  “你还太小,进城用走的,你才走一半就歇菜了,我可不负责扛着你走。”孙蓁蓁哪受得了这个,当即解释的说道。
  “等我长大一点,我就能自己走了。”二妮接受了这个理由,想起之前全家来孙家村,他们是坐的车来,好像走了好久的时间,要她用小脚走回城里,是不容易。
  “嗯,等我赚钱了,买驴车,带你还有彬彬母亲一起进城玩。”孙蓁蓁安慰的说道,至于为什么是驴车,开玩笑,这个年代以为能马匹自由吗?


第8章 答应了
  就这大宋的版图,马什么的,都没办法自己养,全部都是进口的。
  能买到马,那都不是一般的富贵人家做的到的,也就是说,你再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到马这种动物。
  驴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而且那价格也不会便宜,只是比起马来说,最起码驴还能花银子买的到。
  “嗯!”二妮乖巧的点点头。
  总的来说二妮还是个很懂事的小娃娃,最近伙食上来了,加上体修,小脸也跟着圆润了不少,更显得可爱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两兄妹天天一起,比起之前来,两个人看起来更相像,真不愧是双生子。
  得亏是龙凤胎,不然她就可以玩猜猜我是谁的游戏了,孙蓁蓁的目光落到了大弟孙彬彬的身上,算了,这不是现代,要是将个男娃打扮成女娃,怕不是要被孙家村的人用唾沫淹死。
  还是算了,不要挑战古代人那脆弱的神经了,特别是她那寡娘。
  要气死了她,那就是她不孝了。
  这还是孙蓁蓁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进城,表示内心还有点小雀跃,没有不喜欢逛街的,除非兜比脸还干净,比如她现在就是。
  只是她从山里挖到的东西,一点都不慌,光是那支人参,原本从山上挖来的时候,看着最多也就二十年,经过她大半个月的照料,足足粗了两倍不止,现在看来最起码也要有个七八十年的样子。
  人参这东西,年份越长越是值钱,上千年的人参,那价值能买下一个城。
  要是她再泡久一些,说不定百年都不止,没有那个必要,她一个人要是手握上百年份的人参,怕不是要招惹了眼红的人,虽说她不惧这些,却要为家里的老弱妇孺考量。
  其实家里还有几根人参,她没种在土里,而是丢在她那随身空间的灵泉里泡着,那是她准备给家里人吃的,自然是不一样的。
  不过她也没有要给全家切片啃人参,主要是她可以,他们不行,吃了怕是要流鼻血,无他,就是太补了。
  孙蓁蓁经过大半个月的灵气改善体质,吃人参对她来说,跟啃个萝卜没有太大的区别,泡过灵泉水的人参还是有那么点好处的,切片备用的话,灵气消耗大可以使灵气恢复的更快一些。
  当然了,如果有丹药,那就能恢复的更快,只是现在没有那个条件,原材料都凑不齐,还想炼丹?
  上辈子的她虽说是个剑修,不过作为一个现代人,本着技多不压身的准则,七七八八的都学了一些,得亏修炼以后资质增长了不少,不然那些根本学不下来。
  好吧,她其实就是社恐,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毕竟你要修炼不可能离开丹药,要一把趁手的武器,不能离开炼器吧。
  能自己解决的话,为什么要麻烦别人?
  千年的时光治好了她多年的社恐,也能交到几个知心好友,只是她的陨落,不知道好友们会不会悲伤……
  当然了,也可能她的死对头们放鞭炮庆祝也不一定,活了千年,谁还没几个看不顺眼,却又打不死她的死对头呢。
  进城以后,她倒是没有像土包子一样,怎么说也是见过不少世面的人,孙蓁蓁出门换了一身衣服,那是阮氏帮她改的,用的是孙父的衣服,刚做好那会孙父就病倒了,这身衣服一直都没来得及上身,后来下葬也没带走。
  这次孙蓁蓁进城,女孩的样子不太方便,就把衣服改小了给她穿。
  所以她天还没亮便疯狂赶路,得亏古代没有路灯也没监控,不然就会拍到一阵狂风呼啸而过,硬生生把别人一个时辰的路程,缩短到一刻钟,大概她也是第一人了。
  这次带来的东西不少,主要是毛皮,最贵重的还是那个人参。
  先把毛皮给卖了,价值不高,孙蓁蓁也没在意,至于对方有没有坑她,这点眼力还是有的。
  转头就前往药铺,看到一家还算顺眼的药铺便走了进去,里头的掌柜看到孙蓁蓁进入,当即从柜台里走了出来,“小郎君可是来抓药的?”
  “不,我想问,是否收药材。”孙蓁蓁进入后,直接问道。
  “自然是收的。”掌柜的倒也没有那种狗眼看人低的态度,谦和的问道,“不知小郎君可有带来?”
  “带了。”孙蓁蓁点了点头回答,她对这个掌柜印象不错。
  “可否一观?”掌柜的当即问道。
  “可。”孙蓁蓁将背上的筐子取了下来,再打开盖在上面的布,从里面拿了一个布包出来,看的出这包的人十分的小心仔细。
  不用问,那必定是阮氏给包的,阮氏也不是什么没见识的人,自然认出那是人参,知道长女要进城卖了人参换银子,她找了块干净的布给包了起来。
  “这是……”掌柜的看到顿时眼睛一亮,这可是好东西啊!掌柜惊喜不已,猛的抬起头来问道,“小郎君真愿意出让?”
  “自然是愿意的。”孙蓁蓁耐着性子回答,她要不愿意卖掉,跑那么老远来做什么,好玩啊?
  “那真是太好了,小郎君若是以后还能得这样品质的,还请让与我。”掌柜的很大气的给了个合适的价格,瞬间让孙蓁蓁的荷包鼓了起来。
  五百两,算是非常不错的价格了,人参个头不大,晒干了更小,要不是看这人参品质实在是好的惊人,这掌柜的压根不会给与这么高的价格。 耽美小说 www[.]fushutxt[.]cc 福书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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