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喜看到昙花凋谢,想让昙花永远都鲜活如初。 想到此处,沈昼眠忽然警觉,像是盘踞于巢穴的野兽,以绝对保护的姿态将荣焉护在怀中。 这个人是他的,谁也别想再伤害。 至于陆桓……江南三月开遍山野的桃花,如何能与午夜幽昙争辉? 密密麻麻的乌鸦杂乱无章飞着,黑云般直奔西北而去,期间混杂着数十只提醒庞大的乌鸦,嘴里还叼着女子与老人破碎的躯干和肢体。 鸦云最终落在了庸厝山破旧的宫殿附近。从此处再往南飞三百余里,就是雾隐山。 庸厝山常年覆盖着皑皑白雪,空荡的大殿内,角落里燃烧着熊熊炉火,一名穿着绣金玄锦长袍的男童正懒散地坐在石座上。 他生的粉雕玉琢,杏眼乌黑,唇红齿白,像是仙者遗留在人间的小童一般,纯稚而可爱。 叼着女子头颅的乌鸦扑扇着翅膀,落在了男童的手臂上,乖巧地将头颅放在了男童的掌心。 “哎?你们去找荣焉的麻烦了吗?”男童奶声奶气地问着,神情无辜而茫然。 女子转了转眼珠,她没有喉咙,已经无法说话了。 “荣焉现在好厉害了呀,能把你和阿爹都扯坏。”男童无奈地跳下石座,一边小声嘀咕着,一边在殿内翻找起来,“当年荣焉缝合你之后留下的针线应该还在,不知道放哪儿去了……啊!找到了!” 他眼神骤然一亮,带着婴儿肥的脸蛋笑出了一对甜甜的酒窝,随即就地而坐,开始笨拙地穿针引线。 那细软的白线历经波折,终于穿过了针孔,男童长舒一口气,怀抱着女子的头颅对着殿外招手,“把四肢和躯干都带进来!” 乌鸦聒噪地呱呱叫着,把老人和女子破碎的身体一一送进殿里。 男童哼着轻快的童谣,歪歪扭扭拼凑着女子的身体,可是落下的针脚实在是丑陋不堪,男童缝了不到半刻钟就彻底失去耐心,将缝合好的肢体再次扯裂,血肉横飞。 “唉……算了,缝不好,等我把荣焉找回来,让他来缝吧。” 男童将残肢随意丢在原地,捧着女子的头颅,欢快地回到石座上坐好,拿出一把木梳,细心的替女子整理好散乱的青丝。 “阿姐也很喜欢荣焉吧?”男童乌黑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女子,自言自语道,“他真是我见过的,最温柔、最善良的人了。等我找到他,再让他帮你缝合身体,好不好?” 女子无端打了个冷战,被直接扯掉头颅的恐惧依旧在支配着她的内心。 男童丝毫不关心女子的情绪,兀自说道,“快了,我马上就能见到他了,到时候……我要把他亲自带到庸厝山杀掉,阿姐和阿爹就可以复活啦!” 窗外又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荣焉被雨打屋檐声扰醒,朦胧中背靠床围,却并未感觉到身前空旷,罕见地觉得安心。 他昨夜睡的不是客栈,那么身边这个人是……沈昼眠?! 荣焉猛地睁开双眼。他双手还抱着胳膊,头却靠在了沈昼眠的胸膛,膝盖抵着沈昼眠的大腿。 很好,不错。小兔崽子长大了,知道怎么疼人了。荣焉面无表情的想。 他年幼时留下了许多陋习,喜欢睡在逼仄狭窄的地方,岸芷会馆的床虽大,却没有安上护栏,这让他十分不安,所幸沈昼眠拦在了外床,这才让他睡了个好觉。 万万不曾想到,当初怕黑畏冷,熄灯之后总是往他怀里钻的小娃娃,到如今也成长为伟岸宽厚、可靠有力的男人了。 沈昼眠还在沉睡,荣焉拿开横在身上的手臂,蹑手蹑脚推门跑到了厨房。 叮嘱厨子准备的模具与食材已准备妥当,荣焉又小心翼翼的把东西抱回房中,开始捣鼓他的东西。 桃花蜂蜜煮水,置冷后倒进模具,另添加一枚糖渍的酸果,以内力冻成了铜钱大小的花瓣状。 这是就那群孩子年少常吃的桃花冰糖。 荣焉少时所学功法名为拥霜诀,放眼江湖,这算得上是一门最为阴寒的功法,非心性坚韧者不可修炼,否则极易走火入魔。 少年荣焉自从学了这功法,武学没见多少长进,心性也没走偏,做零嘴的手段却开始层出不穷,每年盛夏烈日,桃花冰糖就成了他哄孩子最便宜简单的手段。 沈昼眠被满屋子的清甜气息唤醒。 荣焉与雾隐山意志融合后,对外界的感知变得极为敏锐,不用回头就知道沈昼眠醒了,于是拿起刚冻好的桃花冰糖,放在了沈昼眠嘴边。 唇上触感冰凉,沈昼眠偏过头,对上荣焉期待的视线后,自觉地张开嘴,也不管是什么东西,乖乖的吃了下去。 “怎么样?味道如何?” 酸甜清凉的滋味在口中蔓延,熟悉的口感让沈昼眠舒展了眉头,起身看到桌上的东西,忍住想要揉荣焉脑袋的手,温和问道,“起这么早,睡够了吗?” “嗯。昨晚睡得很好。”荣焉舔了舔指尖染化的糖水,“倒是你,趁我睡着的时候又干了什么?怎么这么晚才睡醒?” 外面阴雨,看不出时辰,沈昼眠披上衣服推开窗,看到客栈外人来人往,这才意识到自己睡过了头,揉了揉眉心道,“没什么……用过晨食了吗?” “还没。”荣焉拈了一块桃花冰糖塞进嘴里,“要吃……”吗? 咚咚咚—— 敲门声打断了荣焉的话头,沈昼眠手脚麻利地穿好衣服,打开了房门。 作者有话要说: 昂,下一章祈华卷结束。
第12章 祈华卷完 “我还担心你们两个没睡醒,特地晚些才过来的。”沈从越屋子也不进了,直接在门口道,“我和曲兄要走了,特地来告诉你和使者一声。” 主要还是告诉使者。 荣焉坐在屋中听得真切,有些诧异道,“你们要走?为什么?” 沈从越被他问的懵了一瞬,随即行了拱手礼,道,“原定计划祈华大会结束就要走的,但是被这场变故耽搁,如今冀州城已经恢复,各门派也已经陆续归去,我和曲兄打算分道而行,查询近年来江湖失踪的门派,好为以后做打算。” 荣焉垂下眼帘,神情莫测,半晌才闷声道,“这样,那祝你们一路顺风。” 沈从越被荣焉的意味不明的态度弄得满头雾水,又恭敬地行了一礼,转身离去了。 “我送送你们。”沈昼眠撂下一句话,跟着沈从越离去了。 荣焉坐在原地,半晌没有说话。 清风夹杂着雨水的湿气冒失地闯入房中,吹乱了还未束起的头发,荣焉这才回过神,嗤笑出声。 “果然,喂了多久都不行,该走的还是要走的。” 荣焉的七情六欲,天生就比正常人少了几分。 他自幼随母亲过着贫苦生活,饥一顿饱一顿,饿急时连树皮都吃,因此在他的人知里,食物是最重要的东西。 在他的所知所觉里,一个人如果吃了他的食物,那这个人就该一直跟着他,离去即是背叛。这般性格,若非有阮晴歌悉心引导教会,恐怕迟早要走上偏激的弯路。 他在第一次投喂猫狗时,曾因这些猫狗的离去而悲伤哭泣,是阮晴歌发现了事情不对,教会他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这才扼制了荣焉越来越偏门的性格。 之后漫长的几年里,荣焉明白了事无长久,学会了面对生离死别,他开始不计较得失,以最柔软的姿态去面对他存在善意的人。 可他到底是没办法彻底融入尘世,他身在此间沉浮,灵魂却格格不入,这样的人,如何不寂寞。 他只是想要个人,能长长久久的陪在他身边而已。不用胁迫,不用强求,自然而然、心甘情愿地就在他身边。 曲净瑕不是,沈从越也不是,这让他很失落,两人的离去,拨动了他心里难过的弦,让他感觉眼眶有些酸涩。 其实母亲不必担忧的。荣焉有些委屈地揉了揉眼眶。他从来没想过伤害任何生物,只是会难过而已。 这么大的人了,再哭实在丢人。荣焉眨了眨眼睛,将含在眼眶的泪水彻底憋了回去,可他又觉得心口实在闷得慌,干脆躺回床上,打算蒙着被闷头睡一觉,等醒过来就会如往常一样,不再难过。 沈昼眠送沈曲二人,一路抵达了城门。 “你确定了吗?是使者?不会错?” 临别前,沈从越看着自己已经长大成人的堂弟,心里感慨万千。 这小子从小就不让人省心,总是蔫声干坏事儿,六岁那年离家出走,沈家人都以为他饿了累了就会回来,没成想他一走就是四年,待被归云派的人送回来后,更是性情大变,每天埋头练功,研习武学,二十七岁就迈入了岁停之境。 虽比他和曲净瑕晚了两年,却也算得上是天纵奇才。沈从越并不担心他的武学,而是担心他的性情。 沈昼眠不喜言语,有什么事儿都往心里憋,他费了几天的功夫撬开了他的嘴,方才得知沈昼眠要寻人的事情。 这一寻,就是几十年。 沈从越猜天猜地,没猜到沈昼眠要找的人居然是雾隐山的使者。 “嗯。不会错。”沈昼眠牵着马,平静地看着自己的堂兄,“我以前做错过,现在不会了。” “……你大了,我也不好总是管你。”沈从越从堂弟手中接过缰绳,翻身上马,“既然你认定了,我就不多说什么了。总而言之,注意安全,若遇难题,飞鸽传书给沈家,我会派人来帮你。曲兄,我们走吧。” 沈从越扬鞭策马,与曲净瑕一道离开了冀州。 沈昼眠回到岸芷会馆时,摆在盘子里的桃花冰糖已经微微融化,变得晶莹剔透,荣焉正翘着二郎腿,仰面躺在床上,他眼角微红,神情若有所思,散开的青丝铺在床边,被滚的杂乱无章。 沈昼眠走到床边,摸了摸他的额头,柔声问道,“怎么躺下了?又困了?” 荣焉拍开他的手,蔫巴巴的摇了摇头。 “那,要不要吃晨食?” 荣焉眨了眨眼睛,点了点头,忽然道,“那些桃花冰糖,你先自己吃,吃够了,拿去分给归云派的弟子吧。” 沈昼眠眉头一挑,应道,“好。” 随即端着盘子出门转了一圈,把满满一盘子的桃花冰糖全部吃完后,才到厨房跟掌勺的大厨点了几道菜,回了房间。 离上菜还有些时候,荣焉坐到铜镜前,随手笼了笼披散的长发,发觉大片已经被他翻来覆去滚的打了结,开始粗暴地想要把纠结的头发拉扯开。 沈昼眠不忍看他继续祸害自己的头发,拉住他的手腕道,“我来吧。” 荣焉愣了一下,顺从地低下头,任由沈昼眠动作。 荣焉的头发生的乌黑浓密,只是不擅长打理,因而显得有些毛燥,沈昼眠拿着木梳,细细梳理顺畅,替荣焉笼在后脑,扎起一个高马尾。 “祈华大会第一日,我曾见你带过发冠,如今为何不带了?” “啊?”荣焉茫然,认真回想了一下,坦然道,“你说那个……骷髅们觉得我第一次出现在世人面前,应该穿的华贵精致,才能镇的住场子。我还没到能加冠的年纪就死了,身体不再成长,没办法行加冠之礼,所以除非场合需要,我都不会带冠的。” 沈昼眠这才想起,除了缠着荣焉以外,年幼时的自己从未关注过荣焉的生辰。 他的心无端愧疚自责起来,连忙补救道,“师兄的生辰是在几月份?” “那种没什么用的事情我怎么记得清楚?”荣焉理所当然道,“你问别人的,我倒还能勉强答上来。” 娘亲的生辰是正月十八,顾维的生辰是五月初六,无刀先生的生辰是三月二十……还有那二十一个孩子,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沈昼眠长叹一声,吐出胸中郁气,耐心地问,“一点儿也不记得了?” “唔……”荣焉有些苦恼地皱起眉头,思忖了很久,才犹豫开口,“我记得,我被送走时候,还差一个月就是我的加冠之礼,无刀先生很开心,早早准备了一堆东西,后来都没有用上,还怪可惜的。” 他记住的不是自己的生辰,而是无刀的欢欣与喜悦。 被送走的日子……六十年前,八月十五的中秋节。 所以荣焉的生辰,应该就是九月十五。 沈昼眠清楚的记得,那天晚上,荣焉做了莲蓉蛋黄馅儿的月饼,却一口都没吃,他含着温和的笑意站在一轮霜雪般的圆月下,可沈昼眠却莫名觉得,他在恐惧,在哭泣。 ——其实,我是有些害怕的。又要去一个从没去过的地方,身边再没有熟悉的人……不过,我应该可以好好活下去的…… ——毕竟我还有点厉害,饿了会做饭,伤了会自己采药……所以不用担心,我会在邪道平平安安的…… ——小十一郎…… 荣焉最终还是没能如他所想的那般平安长大,他死在了十九岁的秋季,离他的加冠之礼,仅差一月。 他一个人,死在了终年飞雪的雾隐山,六十年来,无人问津。 沈昼眠握紧双拳,忽然恨起自己的无能。 “少侠?在吗?饭菜做好了,可要送来?” 敲门声突然响起,岸芷会馆的杂役在门口轻声问询。 沈昼眠极快地收敛了情绪,伪装成平日冷静的模样,扬声道,“送进来吧。” 上菜的杂役鱼贯而入,放下菜肴后又守序退离。 荣焉兴致勃勃的拿起筷子,吃了两三口后突然想起什么,拨弄着碗里的饭菜,装作不经意道,“既然说想要待在我身边,那就好好待着,如果你敢离开,我就……” 他的话说不下去了。 他不喜杀人,也不能杀无辜之人,如果沈昼眠离开,他能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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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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