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叔拽着洪宝,想避开又忍不住想听听看他们在说什么。 于是无辜的洪宝被他拽着往前走,又往后退。退两步又往前走,最后还是停在原地。 洪宝:“……德叔,你这样听得见吗,要不再往前一点?” 德叔犹豫:“凑太近不好吧?” 在德叔犹豫的时间里,秦意一句话早就说完了,音量很小,大概只有唐御天和他自己能听见。 唐御天只是微微怔了一下,紧接着伸手揉揉秦意的脑袋,嘴角嘲讽性地勾起:“我看起来像是很饥渴的样子吗?” 秦意总是跟不上唐御天思路,他只是说了句想搬回去住,两人实现各方面平等之后再考虑进行可持续深入发展。他昨晚想了很久,无论他还能在这个世界停留多久,他也应该认真对待每一天,找份工作,开始重新生活。他和唐御天现在这样,总让他有种觉得自己被包养的感觉。 他勉强回答道:“……不像。” “我又不会吃了你,你跑什么。” “之前的事处理地应该也差不多了,避风头避得也够久,我还是早点搬回去吧。” “哦,”唐御天点点头说,“你当然可以回去。” “好,那我待会儿就……”就去收拾东西。 只听唐御天又道:“不过我不敢保证我不会带人把你家砸了,然后再把你带回来。” “……” 说完,唐御天懒懒散散地转身往回走,经过德叔身边的时候还拿过他的棍子赏玩了两下:“还好没打起来,就凭这根小竹竿,你能弄死谁。” 德叔点头哈腰:“少爷说的是,少爷说的都对,谨遵少爷教诲。” 只留下秦意在原地,被万恶的资本主义整蒙了脑袋。 昨晚唐御天表白的时候说了些什么来着,秦意费劲地思索了几下。 ——“我脾气不好,小肚鸡肠,狂妄自大……我有很多坏毛病。” 他望着唐御天拐弯走进大厅的背影,暗自点点头,是挺多的。 这个有很多坏毛病的男人在大厅门口顿住脚步,回过头沉声道:“愣着干什么,不吃饭了?” 于是秦意不仅没有如愿搬回去,而且唐御天似乎还深受启发,下午主动派人去了趟苏七家,把家里几乎掏空了,悉数运过来。 结果临近傍晚,等秦意从楼上书房抱着本书下来的时候,客厅里摆满了纸箱。 唐御天跟个大佬似的坐在沙发上,手指搭着遥控器切换键,漫不经心地转换频道。 洪宝从地上扛起一个大箱子,满头大汗地问:“老板,这个要放在哪里?” 唐御天下午回了趟公司处理东西,文件堆了满桌,批得他心情狂躁,闻言隔空指了指,问:“里面是什么。” 洪宝打开匆匆看一眼,回禀道:“汪土慎《月梅图》?” …… 人家是汪士慎。 扬州八怪之一。 秦意听到月梅图就猜到箱子里都是他的东西了,连忙下楼走过去,果然,地上十几个大箱子,装满了他的家当。 这些还是当初刚来的时候,他用苏七银行卡里的钱买的。这个苏七也就这几年,跟着司嘉北秦意头有点疼:“这是在干什么?”他本想晚上再跟唐御天好好谈谈搬回去住的事情,但是看这架势应该是不太可能了。 见秦意走过来,唐御天略微直起身,将电视关掉,转移话题道:“下来了?去换身衣服。” “啊?” “你身体太弱,”唐御天站起来,由于身高优势,站起来之后要微微垂下眼帘才能算正眼看他。而他的眼型不论怎么看,都有种冷然中带着些许邪气的感觉,“以后每天傍晚六点到七点半,都跟我出去跑步。” 洪宝一边整理东西,一边听,简直震惊。 叹为观止。 他说为什么老板中午刚吃完饭就叫他赶紧把二楼那台跑步机搬走,原来是早有预谋,预谋着两个人如何花前月下。 这套路,得掏出小本本好好记录下来。 走廊里灯光比较暗,欧式设计,即使吊灯耀眼夺目,但也被周围的复古暗色系生生压了下去。 “唐先生,你不用跟着的。”换衣服就换衣服,为什么他回房唐御天也要跟着? 唐御天慢悠悠地跟在他身后,额前有缕碎发遮在眼角,将他的面部轮廓衬得刚硬了几分,他随口道:“我顺路。” 你一个住在二楼主卧的总裁,跟客房顺哪门子的路? 秦意推开门,转过身下了最后通牒:“那个,你还是请回吧。” 唐御天‘嗯’了声,然后侧身走进去。 “……” 真的好难沟通! 唐御天用脚尖踹踹窝在墙角软垫上的伊丽莎白,一路将它踹出门,秦意想拦都拦不住。 索性他踹的力道并不重,地板也比较滑,伊丽莎白像是溜冰一样溜了出去。 唐御天跟在伊丽莎白后面,那只可怜的蠢猫睁着无辜的大眼睛就被扫地出门了。 秦意看着唐御天随着伊丽莎白一起出了门,尤其唐御天还亲自帮他把门带上,就觉得说不出的惊悚。 他思考了一会儿,难道唐御天是想跟伊丽莎白交流感情? 殊不知唐御天哪里是想跟这只猫交流感情,秦意换完衣服打开门便看到他屈膝靠着墙坐在地上,而伊丽莎白蹲在他脚边,怯怯地看着他。 只见唐御天神色懒散,语气冰冷;“以后他换衣服,你自觉滚出去,知道吗?” 伊丽莎白:“喵?” 秦意站在门口,哭笑不得。 听到那声喵后,唐御天才算缓和下脸来,朝它轻轻勾了勾手指,像引小狗一样:“过来。” 直到秦意轻轻咳了一声,唐御天才抬起眼。 “那个,唐先生,我换好了。”秦意变扭地扯扯袖子,他还是第一次穿这种年轻人穿的衣服,“你是要一起跑?对了,二楼不是有个跑步机吗。” “跑步机?”唐御天信口拈来,“跑步机前几天坏了。” 他说话的时候,眼睛在秦意身上打量。眼前这人穿着白色卫衣,胸前印着黑色字母,纤细瘦弱的身体罩在里面,显得衣服大了一码似的。小平头也长长了些……不过,什么长度都好看。 不知道长发怎么样。 唐御天也不急着站起来,维持着屈膝坐在地上的姿势,看着他道:“你太瘦了。” 瘦也没办法,苏七的骨骼都已经定型了,又不是尚处在发育期的孩子。而且他来到这边之后,一直都吃得很多,但就是不长肉。 两人从别墅出发,穿过林荫路,绕着盘山公路刚跑了不到半圈,秦意已经有种想升天的感觉。 最过分的事情是,当他已经累到瘫痪的时候,身边那个人却脸不红心不跳,连喘气声都没有。 ……很伤自尊。 “累了?”照着秦意这个跑步的速度,唐御天都可以直接步行跟着。 秦意憋着气,摇摇头。 他这身体确实该好好练练,之前在游轮上,他就像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儒,连那个拿着斧头的红衣女人都比他强。 想到那个红衣女,秦意不禁脚下又慢了几分,喘着气问:“他们……船上的那些人……都还好吧?” “挺可惜的,一个没死。” “……”能不能好好聊天? 跑完三圈,秦意可以确定就算这时候唐御天强吻他他也不会有任何反应了。 真的要升天,身体和灵魂一起升的那种。 反观唐御天,此时倒像是刚刚散完步回来,他只是弯下腰,隔着秦意额前湿漉漉的发丝,吻了一下他的额头:“回去洗个澡,明天等我下班,我们还跑三圈,嗯?” “不好。” 秦意当时只顾着喘气,面色红透,感觉全身都在往上冒热气。 等他缓过神来,才惊讶于自己竟然用这种幼稚的、近乎闹脾气般的声音,回应唐御天的话。 …… 他是不是累成魔障了? 一定是太累了。 第57章 不管秦意答不答应,唐御天这个高级私人陪跑员是当定了。 为了陪跑,唐御天还把他平时的下班时间提早了一个半小时。于是秦意每天都被唐御天从书房里揪出来,揪出来后直接牵着往外走。 秦意不是爱偷懒的人,但他觉得改善体质这种事情应该循序渐进,因此每次都会提议:“唐先生,今天可不可以只跑半圈?” 这种时候,唐御天都会冷冷淡淡地回答:“少一步都不行。” “那您的跑步机什么时候能修好?” “不知道,还在修。” “……” 这种对话大概持续了有六七天。 秦意满身老骨头就像被车轮子碾过一样,还没来得及复原,接着又被碾一次。周而复始。 这天,当乌云席卷全城,空中响起一声惊雷,秦意才觉得生活再度燃起了希望。 下雨天,没法出去跑了,可以休息休息。 泡杯茶看看书,到点准时睡觉。 尽管想得美好,秦意还是密切关注着门口的动态。已经到了唐御天的下班时间,迟迟不见唐御天的身影。 他心里那口气终于完全松开,天公作美,逃过一劫。 于是秦意起身去厨房泡了壶茶,端到卧室里打算慢慢品。伊丽莎白闻到香气,前后腿一蹬,直接跳到他膝盖上,伸出柔软的小肉垫扒着桌边。 秦意慢条斯理地斟茶,放下茶壶后揉了揉伊丽莎白的脑袋:“你也想喝?” “喵……” 看它那样子着实可爱,秦意又倒了一小碗茶水,用指尖蘸了些许,凑到伊丽莎白嘴边。 伊丽莎白动动小鼻子,正欲张嘴,秦意却感觉到它小小的身子突然间瑟缩了一下,然后以惊人的速度,头也不回地跳下去,夹着尾巴跑出门。 秦意顺着它的行动轨迹,一路看至门口,入目便是猫尾巴边上那双黑皮鞋。 鞋上带着些许水渍,往上是深灰色西装裤脚,针脚细致,冷漠又高贵。 唐御天站在门口,似乎是回来得很急,有几缕发梢不幸被雨水打湿,这场景让秦意惊讶之余,心下却是不知从哪里涌上来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有点类似碳酸气泡的味儿。 轻轻地在心尖上冒着泡。 “唐先生?” 唐御天走进来,径直走到他面前:“嗯。” “今天外边下雨。”指尖的那点茶水早已经凉掉,秦意说完,正要找纸巾抹掉,冷不防被唐御天扣住了手腕。 唐御天微微俯身,张嘴含住了秦意的指尖。 “……” 他指尖上的茶水悉数被唐御天卷进唇舌中,这男人光是舔弄,都带着极强的侵占欲,缱绻又危险。 秦意仿佛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在微微发着抖,从指尖,一路颤进心房里。他像被火烧到似的,立马将手指缩了回去。 索性唐御天也并不在意,该舔的都舔光了,不该舔的—— 他差点就要顺着着那蠢货的指腹一直往下舔。 唐御天松开那只禁锢着秦意手腕的手,改为撑在桌面上,另一只手扣着秦意的后脑勺,以这种亲昵到令人心惊的姿势问:“普洱?” 唐御天似乎总是不好好把衬衫领口扣上,每次都要留三粒,所以他的领口一直敞开至锁骨下方。 领带就更别提了,松松垮垮地不成样子。 确实是普洱,上次德叔端过来的那壶,他没来得及喝,但一直惦记在心里。 不过唐御天竟然能分清这茶的品种,倒是让秦意有些惊讶,尤其他还用了这种高深莫测、仿若精通茶道的感觉,尾音深沉又绵延。 “唐先生,你也喜欢喝?” 唐御天不咸不淡地说:“不喜欢,苦死了。” 秦意哑口无言。 那你竟然还能分辨得出来品种? 似乎是知道秦意在想些什么,唐御天顺势揉了两下他的后脑勺,道:“家里就这一种茶。” 说完后,他晦暗地沉默了两秒,继续道:“以前,她很喜欢喝。” “你……母亲?”秦意轻声问。 唐御天没有把这个话题当做什么深埋在心的秘密,他坦诚道:“她是一个温柔淡雅的女人……每天在花园里修花剪草,喜欢画水墨,竹枝……我很想知道,如果她还活着,我会变成什么样子。” 她会如何教导他。 骂骂他也行。 秦意对上他那双明明深不见底却仿佛闪着光的眼睛,满腔的话不知该先说哪一句好。 最终,他轻声而坚定地说:“如果她还活着,她会为你感到骄傲。” 因为即使你用那么多层凶残冷漠的外衣罩着自己,你还是没有迷失在豪门世家的物欲横流中。 他说完,唐御天盯着他的眼神越来越危险,像是要将他一口吃掉似的。 秦意不禁开始琢磨……他说错什么话了吗? 话是说得没错,就是因为说得太好了,才让唐御天很想吻上去。想恶狠狠地咬他,也想温柔地舔弄,把他的味道悉数卷过来,也让他尝尝他的。 “起来,”最终唐御天还是别过眼,换了话题,他怕自己再看下去就真的忍不住,“该跑步了。” 秦意看看窗外的倾盆大雨。 “你还记得那个跑步机吗?”唐御天往外走,走到门口时脚步顿了顿,“今天,它终于修好了。” “……” 秦意想起来今天上网时看到的一句话,我走过最长的路,是你的套路。 他最近终于在和时代接轨这方面做了些努力,他艰难地下了个企鹅游戏,然后琢磨半天,点进一个叫企鹅秀的房间里,一排小人在屏幕上站着。 ……虽然不知道这个游戏到底有什么好玩的,但他还是坚持在那个莫名其妙的房间里待了半个小时。 结果这天傍晚,两人的相处模式变成了,秦意在跑步机上挥汗如雨,唐御天拿着笔记本电脑在一旁办公。 窗外雨哗啦啦地下着。 秦意跑累了恨不得直接跳车似的从跑步机上面跳下来,就听到唐御天在身后冷哼:“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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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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