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十九岁,打工六七载,依旧身无长物。给人搬了一个月多的砖,结果工程出了事故,老板跑路了,留下了个及时离了婚的老婆还有个仍然在上小学的儿子。一个女人离了婚,还带着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孩子,钱自然是跟人家讨不上了,也就是说,这一个半月是白干了。 这一下,把王大秋这老实孩子给气坏了,烈日炎炎的,漫无目的地走了一个多小时,悲伤地不能自己,走着走着,也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只觉得脑袋晕晕乎乎,有些反胃。他觉得不好,连忙找阴凉的地方避避阳光,刚好,前边儿有个天桥,于是他就往那里走。不想走得还剩几步的时候,眼睛一花,胃里翻江倒海忍不住,一下子吐了。 吐得他整颗脑袋都在冒金星,跪在地上缓不过气来,眼睛一闭,栽倒在了旁边。 向来在天桥这一带活动要饭的傻子看见了地上的人,连忙把人拖到了天桥下边儿给塞着,给人喂了不少水,灌的时候没注意力度,差点把人给呛死。 宿郢就是这个时候穿过来的。 当他发现自己穿着一身肮脏,泛着酸臭的衣服躺在天桥下时,整个人都不太好了。他看见一傻子在朝他乐,张嘴就想问“几点了”。 可嘴是张开了,声音却出不来。他尝试着发了好几次声,都发不出声音来,就算硬发,发出来的也是类似“啊啊”的声音。 这下他才知道,原来这一次,他穿成了个哑巴。
第68章 采生折割(二) 好久没有过过这么热的夏天了。 前三个世界, 宿郢的身份依次是坐办公室的老总,坐教室的学生, 以及睡大佬床的情人, 不管哪一个,都是室内工作者, 唯独这回,穿成了个室外工作者。大夏天的,连个遮阳的地方都没有, 穿过来就头晕目眩吐倒在了街边, 幸亏这个好心的流浪孩儿帮了他。 他想说“谢谢”,但是出不了声,只能朝着傻子点了点头。傻子看不懂, 但笑得高兴, 也对他点了点头。 这天可能太热了, 又是正午, 太阳当头, 明晃晃的光恨不得把大地给烤化了, 连空气都烫得让人不想呼吸。 街头人不多,除了些不得不奔波着办事儿的, 基本上也没几个自讨苦吃这个时候逛街的。这是北方的城市,路边的绿化带少得可怜,就算有几棵大树, 树下的水泥地也烫得人心慌。于是阴凉的天桥底下就成了流浪汉和民工们午休时的宝地, 每到中午这下头就铺满了花溜溜的布单子。 人少时是流浪汉占一头, 民工占一头,人多的时候就全归了民工,流浪汉就去了树底下蹲着。 今天运气好,高温天气,工人少,天桥下就归了流浪汉。根据规定,户外日最高气温达到四十度时应该停止工作,气温超过三十八度时,户外工作时间应当不超过四小时。 刚巧,最近高温天气频发,前些日子附近某处工地因高温时工人不停止作业,十来个工人高温下严重中暑,其中一个掉下楼层死了人,被相关部门查了个正着,直接罚了包工头三千多万,还准备把人抓去坐牢,但人走了关系塞了钱,提前得到消息揣着钱跑了路。 因着这个前车之鉴摆着,这些天各大工地都格外收敛,只要气温一超标,都给放了假。这连着三天高温,就放了三天假,工地都关了门,工人们也就没钱拿。这对于有些人来说不算什么,熬两天就熬过去了,但对于有些工人来说,没钱拿就意味着随时都有可能流落街头。 比如王大秋。 非常不幸,前文所说的“前车之鉴”就是他所在的工地,跑路的那个就是他老板。 今天就是王大秋租房到期的最后一天,如果他不能按时把四百块房租交上,他今晚可能就要流落街头了。 没错,他连四百块都没有。 工地的工人工资少有日结或周结的,因为大多工程工期短,多数都是整期完工统一结账,而且统一结账的比日结周结的工资要稍微多几百块,为了这几百块,工人也愿意统一结。 王大秋就报了统一结账,好不容易紧巴巴地挨了一个月,本以为能多拿些钱,却没想到到头来一毛也没有。 浑身上下就剩了两百三十二块钱,买水花了一块,买藿香正气水花了八块,现在只有两百二十三块——交房租是不够了。 不出所料,宿郢今晚的住所大概不是天桥就是公园了。或者,他也可以花上一百八十块,住一晚便宜宾馆。 呵呵,开个玩笑而已。 成了不能说话的哑巴,宿郢脑子里的活动就多了起来,硬件条件所迫。 自他坐下来,身边这个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智商不太高的傻子一直在他旁边念念叨叨,话唠一个。说他的爸爸,说他的妈妈,说他的好朋友,说他家里的车特别特别长,像天桥一样长,比天桥底下还要凉快。 宿郢本来就中暑,脑子突突地疼,傻子在一边念着,头更疼了。心说这流浪孩儿傻得不轻,看着二十多岁还细皮嫩肉的样子,应该原来是被家里人好生照顾着的,也不知道是怎么跟家里失联了,流浪到了街头上,脑子还坏了,真是造孽。 不过更造孽的是他自己。 接收完这个世界身份的记忆,说真的,宿郢真怀疑是系统故意刁难他,因为他上辈子半途以自杀的方式强行离开任务世界,所以用这种方式来惩罚他,让他穿到一个没爹没妈还没钱,穷得连个睡觉的床都没有只能睡大街的民工身上。 倒不是他嫌弃民工身份,只是这就是人的本性,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已经享受了三个世界正常甚至是富裕生活的宿郢忍不住叹了好几口气,真想继续找个地方死一死,死到另一个世界去换个身份,可又怕下个世界更坑爹,万一重生成个断胳膊断腿还跟傻子一样流落街头的人,那活着可就真的是受罪了。 正这么想着,旁边一直念念叨叨的傻子突然站起来哇哇叫:“方、方一、方一!” 宿郢随着他的喊叫声抬起了头,伴随着一阵轮子在地上“咕噜噜”转的声音,他看到了一个从长相看只有十五六岁的又干又瘦的孩子。 那孩子跪坐在一块厚长的结实的木板上,木板下方安着四个滑轮。他双手握着两个铲子一样的东西,握着的部分缠着布条,余下的部分卡在地砖的缝隙上,他将铲子按在地上向后划,然后木板就驮着他的人往前滑动了。 他背上背着个深蓝色的书包,腰间挂着个脏兮兮的帆布小包,穿着一身看不出干净不干净的黑灰色衣服,长袖长裤的,还留着一头有些长、刘海都快遮住了眼睛的头发,看起来很热。 那双细瘦的手臂很有力,每一下划动都非常稳当,人随着滑板一点点往他们这里滑过来,等滑得快到天桥底下时停住了,他听到傻子的叫喊抬了一下头,只稍稍看了一眼就挪开了眼神,他没有过来,而是转向去了天桥边,停在了石梯扶手旁。 停下后,他将自己的书包取下来,从里面抽出一张塑料纸一样的东西展开铺在地上,然后再掏出一个没有盖的铁盒子,端端正正的地放在塑料纸上头,接着再拿出一把颜色老旧、有些脏的伞撑开握在手里。 接着,就没了动静,就那样端端正正地坐着了。 “方一、方一!”傻子高兴地跑过去,钻到伞下边儿跟那个孩子说话,“你怎么才来呀,我都饿死了!要吃馍馍!馍馍!” 方一没说什么,把伞递给傻子拿着,然后从自己背包里拿出一个用塑料袋装着的白面饼子递给他。 “不要这个,要糖的!” 方一说:“没有。 “要糖的,方一,我要糖的。” “只有这个。” 傻子不干了,立刻把伞扔到地上,扭着身子哭腔着耍赖:“不,就要糖的,我要糖的馍馍!” 他二十来岁那么一个人,这么扭来扭去跟个唱戏的一样问一个比自己小的孩子要糖饼子,旁边路过的人一看就知道他傻子一个,均脸上露出看到有意思的事情的表情,有个上班族路过停下来逗他:“你是哥哥,为撒子还问比自己小的弟弟要吃的,该你给你弟弟买才对啊!” 傻子说:“方一是哥哥,我才是弟弟。” “明明你个子比较高,个子高的才是哥哥,个子矮的是弟弟。”上班族继续逗。 “我这样就不高啦。”傻子也跪着坐下来,他只穿着条半长不短的裤子,跪下来的时候下半截小腿露在外面,地上的砖头很烫,以今天的温度煎熟一个鸡蛋不是问题。只见他的腿刚刚挨了地,人就“啊”地尖叫了一声,接着跟只蚂蚱一样弹了起来,双手捂着腿搓了好多下。 “好热好热!” 上班族哈哈大笑:“不是好热是好烫吧,傻子,跪下来也是你高。”他逗够了傻子,太阳又晒得不行,于是往方一面前的铁盒子里扔了两块硬币,跟方一说:“给你这个大弟弟买个糖饼子嘛,死面饼子有撒子好吃的,要饭也要吃好点儿噻。” 方一连忙低头鞠躬:“谢谢。” 上班族没理他,跟一边儿的傻子摆了摆手:“把伞捡起来给你小哥哥打起,大热天的别晒伤了。” 傻子点点头,顺从地把伞捡起来给方一打上,这回他不跪了,蹲着。 方一低着头跟傻子说:“快说谢谢大哥。” 傻子听他的话,声音洪亮:“谢谢大哥!” 上班族挥了挥手,走了。 被这么一打岔,傻子也忘了吃馍馍的事情,蹲在方一旁边撑伞,蹲了一会儿他腿有些麻了,就把伞塞回了方一手里,然后把方一的书包拿过来,从他包里掏出白面饼子。他拿着饼子为难地看了好一会儿,又抬头看了看面无表情跪着的方一。 “我想吃糖饼子。” 方一看了眼他,没说话,一把把他手里的饼子夺过来塞进包里,准备把包的拉链拉上。傻子一看急了,把饼子夺过来扒开塑料袋一下塞进嘴里咬了一口,囫囵道:“我都饿死了!” 说着他就吃了起来,再也不提糖饼子的事情了。 傻归傻,还是看得到眼色。 宿郢在他们身后看了会儿,觉得有些意思。本以为这傻子是个流落街头没人要的,他还在想这么个智商的孩子怎么没被人贩子弄走卖了钱,原来是有人管着。 他正想着,突然头一疼,眼睛一花,他往旁边晃了两步,扶住了天桥墙壁。脑中传来一阵嗡嗡的声音,接着,他听见了令他憎恶不已的声音。 【祝贺宿主上个任务世界任务圆满完成,本世界任务即将开启。】 【新世界数据已传输完毕,任务正在开启。】 【任务开启:追求任务对象方一,对其伸出援手,十年内不抛弃不放弃,直至任务对象含笑而终,为其送终。】 连着三句结束,宿郢睁开眼,看见了那个跪着的孩子头顶上慢慢现出来的四个红字。 任务对象。 该死。
第69章 采生折割(三) “找我去干什么, 我只是个卖花圈的,帮不了你们什么。”陆均嘴里同时嘬着两根烟,双腿盘在椅子上,一手抠着脚背,一手拿着遥控板换台。 章琳一看他这样子就禁不住翻白眼:“可以的话,我也不想来找你。” 言下之意,是不得不来找他。 陆均抬手抽出一根烟, 嘴里依旧还叼着一根,说起话来含糊不清:“哦豁,那我们终于达成通识了, 出门右拐,不送。” 看着陆均这幅模样,章琳真恨不得穿越到三年前去把自己的眼睛挖掉, 看看那会儿的自己到底是被什么迷失了心窍,竟然瞎了眼觉得这男人痞帅痞帅的!现在一看, 明明就只是个痞子! 她忍了忍, 想到头儿交代的事情,不得不深吸两口气, 好声好气道:“这次的案子很麻烦,两个受害人可以断定一男一女,两人年龄均在四十岁左右, 第一袋碎尸中放着的是两人的头颅、脖颈、内脏, 全部都是被剁碎了的, 面目全非, 打捞起来的时候已经被水泡了几小时,袋口被冲开,部分已经被冲得找不到了,我们实在没办法辨别这两人的身份……” “所以,这跟我有什么关系?”陆均换了个频道,新闻上刚好在播碎尸案的事。 “今日新闻,前日震惊全市的碎尸案已经有了新的进展,经过警方不懈的努力,终于推断出了死者生前的活动区域……” 章琳说:“我们在收集到的尸体中发现了女性死者的半根小拇指,指甲上涂了甲油,做了贴片和图案,根据指甲生长速度以及甲油磨损程度,可以判断指甲是受害人应当是在受害前刚刚做完指甲,具体时间范围应是受害前一天到一周内。” 陆均把电视关了,将两根烟塞到嘴里狠狠吸了几口,一次性把烟也吸完了,浓浓得吐出一口白烟,然后把烟蒂丢进了装着水的八宝粥罐子里。 “然后你们就去查了本市的美甲店,也算是笨人有笨办法,不过据我所知,本市的美甲店光是有门面的就有四五十家,加上各个商场、路边摊、美甲私人爱好者社团……”陆均哼笑了一声,穿着凉拖走到了收银柜前,“海底捞针不过如此。” 章琳:“你!” 陆均从兜里取出把钥匙,插进抽屉钥匙孔里拧了两下把抽屉拉开,从里边儿拿出一张照片,扔到章琳面前。 “这是谁?”照片上是一个有些瘦弱的女人,长得挺和蔼,笑眉笑眼,章琳看不出个所以然,有些疑惑。 “就是你这根手指的主人。”陆均说着,又拿出一张照片推到她面前。 章琳拿起来看,发现这张照片就是局里专门拍下来的那一张。她惊讶地抬起头:“有人找过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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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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