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福看着慢慢熟睡的童炎,靠近他把他拉了过来靠在自己的肩膀上,以免他撞到马车伤了自己。 童炎靠着靠着就躺下了,头靠在刘大福的大腿上,睡得异常满足。 刘大福一眨不眨地看着童炎,眼里满是宠溺与甜蜜的味道,手温柔地抚摸着童炎的脸。 精致白皙的脸,眉眼上挑,红润的双唇,可爱的小鼻子和小耳朵,每一寸都让他流连忘返,爱不释手。 于氏看着他们的互动,脸红着默默地转过头去。 雷虎帮的人解决了之后,一路上都没有遇到上什么山盗劫匪,就是遇上了,也会让刘大福杀掉。 即便是到了一家黑店,童炎也凭借他身上的药物和刘大福的武功,把黑店掀了个底朝天,还让官府将其抓了去。 赶路赶了十几天,终于在第十二天的时候,来到了目的地——安乐县。 安乐县人杰地灵,有古时风云人物云集在此,留下千古名句。 当代大儒戴谦鸿出自此地,当朝大学士李昴然出自此地,以及当今的后宫宠妃刘贵妃也是出自此地。 为什么会提刘贵妃,这人不得不提。 刘贵妃本是一青楼女子,卖艺不卖身,结果,凭借一身高超的画技和琴技获得当今皇帝陛下的青睐,被送入宫中,一卑贱女子,一朝麻雀变凤凰,在后宫重重争斗下,终于成了如今让人望尘莫及的刘贵妃。 听说,至今还未有人的画技和琴技能超越刘贵妃。 童炎对这些并不感兴趣,但是对杰出之地总有一股向往之情。 他来到安乐县,心情也跟着放松下来,之前的郁闷和不快也跟着消失了。 安乐县热闹之极,虽然还不及前世的有名城市,但是比起龙源县,以及一路上下来看到的情况,安乐县算是最热闹的了。 童炎找了一家客栈暂时安顿下来,调查了一些信息。 他是来读书的,调查的自然是与读书有关的消息。 得知安乐县最大的书院便在安乐县的南边,名叫叫衡山书院。 戴谦鸿便是衡山书院的院长。 衡山书院每年都会招生,其他时间,除了有特定的优厚条件之外,只能等着招生期的时候才能进去考试。 衡山书院向外招生,十二岁到十八岁不等,但必须是童生以上者才可以参加入学考试,招生所考内容为六艺,想要进入衡山书院,必须精通其中四艺。 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中,童炎不懂得自己精通的究竟是哪四艺,但是今年的招生时间已经过了,只能等待明年,所以童炎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地给自己补充知识,学习六艺。 在客栈住了几天,童炎终于了解到,安乐县的花费是龙源县的十倍不止。 别人五两一年,这里是五两十天。 不得已,童炎不再住客栈,而是在安乐县偏僻的地段租了一个二进的宅子,宅子有点儿旧,但胜在便宜又安静,每个月五两银子。 童炎身上的钱不多了,他自己计算了一下,吃穿住行,加上要用在学习上的钱,剩下的钱半年都不够。 家里还有好几个要养的人,童炎只好出去找活计,空间里的东西,还是看看再说吧! “炎炎,我……也去!” 刘大福跟了上来,他来到这里,每天都只是锻炼锻炼身体,童炎教他识字,但因为他本身也识字,而且比童炎还厉害,也就没教了。童炎自尊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老婆的文采比他还要好,让他情何以堪,以至于,童炎更加卖力去学习,刘大福更是无所事事了! “行了,你在家练练拳脚,以后我要你教我武功的。” “没事,我保护你。”刘大福只想跟童炎在一起,其他的都不管。 “那就一起去吧!”童炎也没反对。 现在,刘大福恢复了以前的样子,除了有时突然露出来的本事让童炎吃惊,但性格还是那个样子的。 童炎也不再反感什么杀人不杀人的,毕竟那时候他也没反对,虽然一开始极力阻止过刘大福,刘大福不听,但后来童炎都没有阻止了。 他觉得自己太过矫情,也就不去想那些了,况且,刘大福也是为了他们好,对待那些劫匪,太过仁慈就可能会送了自己的命,所以他慢慢地就想通了。 在安乐县安顿下来后,他也忘记了那些事情,刘大福的亲近,他也不会排斥。 两人往街道上走去,去寻找能干活的活计。 刘大福只是跟在童炎身边,童炎去哪他也跟着去哪,两只眼睛盯着童炎转。 活计倒是有很多,但都是一些赚钱不多,而且很辛苦的活儿,那些好的活早就被人给抢了。 童炎走了一整天,脚都疼死了,还是没找到合适的,找到合适的,又不足够他现在的开销。 无奈之下,他回到了住的地方,打算明天再看看。
第37章 表达心意(求收藏) 回到宅子里,刘大福非常热情地给童炎捶腿,童炎道:“没事的,休息休息就好了。” “我喜欢。”刘大福不听他的话,继续给童炎捶着腿,大咧咧地笑着说:“炎炎,我喜欢。” 刘大福说着就由捶腿改为替童炎捏腿,他很有自己的一套,似乎有学过相关的知识,但是问他,他却说不清楚,童炎也就不问了。而且现在童炎也不再对他表现出来的本事吃惊,任由他捏着。 捏着捏着,刘大福就转为给童炎的脚底按摩,童炎感觉脚底传来的舒适感,享受着,看着刘大福的双眼喜滋滋的。 刘大福如果不傻的话,他那英俊的模样,宽大的肩膀,结实的身材,给人一种踏实的安全感,肯定能迷倒一大片的少女,幸好他傻了,自己才捡了漏,童炎对刘大福满意极了,看着看着就有些入神。 刘大福抬头看着童炎,笑了笑说:“喜欢。” 童炎看到刘大福的笑容,心里一颤,听他又说了一句“喜欢”,更是心悸。童炎为了不让他发现自己的异状,只好尴尬地别开脸,只是依旧面红耳赤。这家伙,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说一些似是而非的话,都不清楚他到底是哪个意思,是喜欢他呢,还是喜欢帮他捏腿呢? 其实,他也发觉自己挺喜欢大福的,相处久了他发觉大福是个很好很好的妻子,对他的照顾无微不至,特别是来到这里之后,即便是自己当初因为他杀人的事情而疏远他,他也没有生气,依旧是一心一意对他好。 童炎是个容易感动的人,上辈子没有经历过情爱之事,也不知道情爱一事是怎么回事。 但是,他也懂得,谁对他好,他就对谁好。 两人好着好着,感情自然好了。 可是,大福傻傻的不知道要怎么跟他表示自己的意思,就算表达清楚了也不知道他懂不懂,他们已经定亲了,所以没必要那么跟个女孩子一样扭扭捏捏,可童炎却没办法看出刘大福对他的好究竟是朋友之间的感情还是爱人之间的感情,他希望是后者。 童炎看着刘大福,突然开口问道:“大福,你喜欢我吗?” 刘大福露出灿烂的笑容,道:“喜欢。” “嗯。”童炎也开心的笑了:“我也喜欢大福。” 反正不管他懂不懂,童炎都打算告诉他自己的心意。 如果他不懂,那就慢慢让他懂。 “大福,以后,我们都在一起,好不好?” “好。” “那无论如何,大福都不会离开我的,对不对?” “不离开,我要保护炎炎。” “即便是记忆恢复了,不傻了,也不会离开我,对吗?”童炎唯一担忧的,就是刘大福恢复之后,会不会离开他。 虽然刘大福是他的妻,但是刘大福所表现出来的本事,让童炎了解到,只要刘大福愿意,没人能强迫他,他要留下便是留下,他要离开,谁也阻止不了,他就是害怕刘大福突然不傻了,想起了以前的事情,会排斥成为他的妻子,毕竟这个世界上的男人,大都是喜欢女人的,而且大多数的男人也不会委屈自己嫁给一个男人,如果刘大福是这种人,童炎不知道自己还能拿什么来留下他的大福。 这让他很不安,即便现在说的这些话,刘大福不一定会记得,但是童炎就想要一些保证,来让自己安心。 刘大福疑惑地看着童炎,不明白童炎为什么说这样的话。 许久之后,他才开口:“炎炎,对我好。不嫌弃我,不嫌我脏,牵我的手,给我洗澡,给我饭吃,给我衣服穿,给我床睡,给我住房子,所以,我要保护炎炎,不要离开炎炎。” 童炎听着一阵心酸,眼眶有些红,从这些话里,似乎能看到刘大福以前过得多么艰难一样,让他心疼又心酸,更没想到刘大福记得这么多,他原来不傻,就是憨了点,就被人认为是傻子。 真是可恶,他家大福明明那么好,那么聪明,那么干净利落,为什么要说他是傻子? 童炎替刘大福愤愤不平,对着刘大福保证道:“那好,大福,你听好了,只要你不离开我,我以后一定会对你更好!我不仅会给你吃好的穿好的,我还要给你住大房子,穿漂亮的衣服,睡大大的暖床,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 刘大福虎眼等着童炎:“我不要白白胖胖!” “为什么?” “我要炎炎白白胖胖,抱着舒服。” “混蛋,你胡说什么,哼,你跟你说话了!” 童炎被刘大福说的下不来,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就不再让他捏着,把脚抽了回来,谁知道竟然在甩开刘大福的时候,脚趾头碰到了刘大福的唇瓣,心中像是触了电一般,急忙移开,谁知道,刘大福竟然抓住了他的脚,低头在他的脚趾头上亲了一下。 童炎被刘大福这一举动惊呆了,魂不守舍似的,还没反应过来就急急忙忙把脚收了回来。 穿上鞋子,回头对刘大福,羞红着脸道:“混蛋,一只臭脚有什么好亲的,还不快去洗嘴巴!” 刘大福回应童炎大大的笑容,似乎意犹未尽的样子,童炎更不敢看他了,真不明白这家伙怎么回事,竟然会亲他的脚,不知道,他还没洗脚吗?肯定是臭死了的!
第38章 话本(求收藏) 连续几天,童炎都没有找到什么好的活计来干。 倒是认识了一些朋友,同为读书人,也能聊得起来。 不过,童炎有正事要办呢,所以没法子与这些新认识的朋友多聊几句,只等以后有机会再说。 正当他想着,要用什么方法来把空间里的一切变成自己财富的时候,童炎突然灵机一动,想到了自己该用什么来赚钱了。 这灵感源于一间茶楼,童炎带着刘大福去喝茶的时候,听见楼下说书的说着一些耳熟能详的段子,忽然就想起自己前世看过的名着,这个世界可是没有那些着作的。 虽然不确定能不能赚钱,但是,总要试一试。 童炎去买了一些笔墨纸砚回家,闭门谢客,在家里专心写着话本。 现在茶楼里听到的话本都是老生常谈,早就没有了趣味,所以,童炎写一些记忆中有趣的话本出来。 故事原型有,上辈子看了不少书,还有这里的一些神话故事也与上辈子一样,他也可以写进去,不一样的,也可以写进去,那些神话故事都记在脑海里,穿越之后也记得非常清楚,而童炎在这里的时间都是在学习,所以他相信,凭借自己的文笔,一定能将那些故事按照这个世界的话本方式表达出来。 童炎思考一阵,思路很是清晰,就提笔开始写,写着写着就入了神,刘大福就在一旁看着,甚至读着,读着读着就渐渐沉浸在话本里的故事中,只觉得奇妙无比,恢弘大气。 不知过了多久,写了五千字左右,童炎左右摇晃着手,又酸又痛,决定先到这里,休息一下再继续。 每天练字他都会练上一千字,但现在连续写了五千字,童炎就有些承受不住了。 “炎炎,我帮你。” 刘大福看着童炎手酸的样子,心中一动,立刻走过去,抬起他的手揉捏起来。 “嗯,好。”童炎也没反对,刘大福的按摩技巧是有感受过的,舒服又很有效果,所以童炎只管享受。 被刘大福按摩了一阵,童炎感觉自己的手已经恢复了地差不多了,就出去吃饭,吃完了晚饭,又接着写。 连续十天,童炎都在写话本。 将脑海中最熟悉的神话故事集合成三个话本,每一个都是设定在三万字左右,毛笔写字真慢,童炎也练习了一段时间了,但是还是没办法加快速度,因为一旦加快速度,字就会变形,他想练出一手好字体,故此一直都慢慢写,一开始每天最多也就连续写八千字左右,手就受不了了,但童炎坚持每天写,每天练习,等练熟悉了,再加快速度,直到第三本话本写完的时候,童炎已经能一天写一万多的字甚至有一次达到两万,进步很大,但其实看起来也很小,不过无论如何,也是一种进步,按照以前的练字方法,他是没办法写到这么快的。 一天只休息两个时辰,其他时间除了吃饭如厕,都是呆在书房写字。 刘大福帮着童炎磨墨,待写完了三个话本,童炎就将其拿去订成了三册。 每一个话本之前都是有衔接的,童炎主要是想把自己看到的神话故事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神话谱系,写成一本《洪荒神话传奇》,那些没有看到的,他没办法写,但有时候,也能将自己想象的一些恢宏壮观的场景写进去,那些看到过的都在脑海里存着,所以他打算用话本的方式将前世所流传的故事在这个世界传扬开来。 故事看起来,是独立的,然而独立的背后却是同一个背景设计,隐藏着各种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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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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