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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是翻车之作,没想到又一次挽回了他“甜点之神”的称号。
将三不沾吞了下去,留在齿间的是甜甜的蛋香味,完全没有一丝腥味,郑秋实不禁有些得瑟,自己可是一点酸都没加,居然可以做到一点腥味都没有,不愧是“甜点之神”,郑秋实的自信再次回归。
郑秋实迫不及待吃第二口,这次他选择直面不堪,直接揪下那让人看了就起鸡皮的疙瘩面团,他之前严重怀疑那是未溶解的面粉。
面团放入嘴里,嚼了一下,咔的一声脆响,是疙瘩面团被嚼碎的声音,又嚼了几下,咔咔咔一连脆响,每嚼碎一颗疙瘩,嘴里的焦香味就浓了一分,真的是越嚼越脆,越吃越香。
最后,郑秋实撕下之前粘锅底的底板,这底板像是锅巴一样,焦得刚刚好,金灿灿的,仿佛初升太阳般金黄。锋利的牙尖扎破底板,咔嚓咔嚓,带着些许嚼劲,又带着脆香,像是在嚼薯片,碎成小块的底板在口腔中来回摩擦,让味蕾再次苏醒。
这样的三不沾确实是第一次吃到,因为没有放油的缘故,整个嘴巴里面没有一丝油腻的感觉,只有蛋糕的香味,口味清新甜美,口感有软有脆,吃起来毫无罪恶感。
郑秋实再次伸手去揪三不沾,这时阿李叔居然将海碗揽了过去,他搔着头,红着脸道:“这不是回礼吗……”
“啊这、这……”郑秋实完全没想到阿李叔居然会为了糕点说出这样的话,只能用哈哈大笑掩饰尴尬,“这东西要趁热吃,叫阿顺叔也出来吃啊!”
郑秋实心道:“早知道这么好吃,就不拿过来了……”
“我弟脾气怪,不爱见生人。”阿李叔犹豫了一下,还是叫了阿顺出来吃。
过了一会,阿顺才出来,阿李叔问:“阿母吃完那点猪肉了吗?”
阿顺摇摇头,倒了一碗水又走进里间关上门。
郑秋实大概能猜出阿李叔家的情况——两个四五十岁的单身老汉和一个瘫痪在床的老母亲。
哥哥老实,弟弟脾气怪,老母瘫痪在床,家里面一穷二白,总之,情况也不好。
两人一边吃三不沾,一边唠嗑。
郑秋实想起张婶说阿李叔也订购猪肉,问他:“叔,你们向张婶订购猪蹄一般是多少钱?”
阿李叔打了个酒嗝,悠悠道:“二十文一个,我一般按月买,一个月定十只,大概二百文钱。”
才二十文一个?!凌难定二十只就要一两银子,如果按一两银子一千文的话,那凌难定一只猪蹄岂不是要五十文?!
阿李叔叹了口气,压低声音道:“二十文我还嫌贵哩,镇上才卖十五文!”
“张翠芬那人特别爱占村上人便宜,这不,仗着金雷河涨水,又把猪肉价抬高……”他摇摇头,道,“都是村上人,又不好说什么……”
这也太坑了吧!不行,他郑秋实不能吃这种亏!
郑秋实完全没有了待在这里的想法,准备打道回府,回去好好谋划怎么退订猪蹄。
回家之前,阿李叔摘了好多小白菜塞给郑秋实。
了解到阿李叔一家的情况,他推辞着不用,阿李叔却说:“拿着吧!河边发大水,我种的菜都运不到镇上去卖,扔在这都老了,你拿点回去煮!”
挡不住阿李叔的热情,郑秋实最后拎着两大捆小白菜和大海碗回家。
第7章 青菜炖芋头+夫夫恩爱
郑秋实回到家,凌难还是不见踪影。
看着空荡荡的家,他感觉有些无聊,开始谋划着如何对付张翠芬,他一定要把被坑的钱要回来,他还想好了,以凌难的情况,估计被不少人占过便宜,他以后一定要好好把关。
郑秋实是一个护短的人,他是绝对不会让外人欺负自家人。
郑秋实撅起嘴唇,唇珠更明显,他用手轻点唇珠,突然想起还有一件大事没干。
今天凌难鬼鬼祟祟的,偷偷摸摸一直不让人靠近橱柜,郑秋实怀疑橱柜里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他瘸着腿走到橱柜面前,握上柜门把手,犹豫了片刻,猛然打开——
橱柜很空,一览无余,几个布袋子、一些瓶瓶罐罐。
郑秋实不死心,又将布袋、瓶罐一个个打开看,净是些面粉、调味品之类的,没有任何见不得人的东西。
要非要说一点奇怪的地方的话,大概就是这些布袋、瓶罐都挤在一层,明明一个橱柜那么大,为什么非要挤在一层呢?
其它层的空间很高很大,柜台上落了一层薄薄的灰,干净的地方刚好呈现一个方形,而且有拖拽过的痕迹,说明这里曾摆放过一个箱子,应该刚被搬走。
郑秋实的嘴唇更撅了,蹙着眉头,一脸疑惑,他好奇心很重,开始在家里翻来翻去,试图找出这个消失的箱子。
最后,他掘地三尺都没有找到,累得微微冒汗,只好一屁股坐在门槛上休息。
他撑着脸,手指轻点着脸颊,百无聊赖地盯着天边。
黄昏时分,下沉的夕阳宛如一枚浓稠的蛋黄,触碰到远山的棱线,引起满天红霞喷|射。
一道身影从远处小路走来,背着光,看不清脸,走路的姿势有点熟悉。
直到那人推门进来,和郑秋实来了个猝不及防的对视,露出一副怯懦的样子。
是凌难回来了。他背着一个破竹篓,看起来怪沉的,把背压得更驼了。
他手里捧着一大束野花,红红紫紫绿绿的,他犹豫了会才踏进院子,低着头,嘴里啃着食指指腹。
郑秋实早就忘记凌难今天的消失,看到他回来十分高兴,心道终于不是一个人在家了,他像只小狗摇尾巴,他欢快地叫着:“凌难!你回来了!”
他一瘸一拐地走过去,伸手想取下竹篓,却被凌难躲开。
凌难将野花塞到郑秋实怀里。野花小小一朵,簇拥在一起像是满天星,有野菊、狗尾巴草、酸浆草花,还有很多叫不出的野花野草。
没想到凌难挺浪漫的,郑秋实有些惊讶:“给我的?”
凌难看着郑秋实,点点头,被头发遮住的眼睛明亮又真诚。
“谢谢!”郑秋实拨弄了一下野花,看到狗尾巴草,单独拿出来,道,“我要扎出一个小狗!”
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堂屋。
凌难找来一个瓶子,加水,将野花插入瓶内,他还修剪了枝叶,让整束花看起来更美观大方。
郑秋实坐在一边,捣鼓着狗尾巴草。
小时候,农村没有什么玩具,奶奶总会变着法子给他找乐子,编狗尾巴草就是一种玩法。
奶奶的手很巧,光秃秃的狗尾巴草总能变成可爱的小狗,像是能朝他汪汪两句。
除此之外,奶奶还会编花环、手链,只要郑秋实想要,没有什么是奶奶做不到的。
郑秋实自诩自己遗传了奶奶的优良基因,心灵手巧。
他无比自信地捣鼓着狗尾巴草,最后终于扎出了一个长相清秀的小狗。
他讨喜一样把“小狗”伸到凌难眼前,满心欢喜,喜悦像泡泡一样从嘴里吐出:“怎么样,还不错吧?”
凌难和“小狗”对视了一秒后,面无表情地移开了眼,仿佛多看一眼就会瞎掉。
看到凌难的反应,郑秋实有些不敢相信,疑惑道:“不好看吗?”
他又瞧了瞧小狗,开始怀疑凌难的审美。
凌难继续插着花,选择无视这又像蚂蚱又像蟑螂的玩意。
郑秋实歪着头思考,抿了一下嘴唇,心道:“肯定是没有画上眼睛鼻子的原因!”
他拿起桌上的毛笔,干脆利落地填上几笔,一只吐舌头的小狗活灵活现。
“这样就更完美了!”郑秋实拿着小狗在凌难眼前晃了晃,道,“这是我儿子!好看吧!”
只见凌难的眼睛亮了几分,终于将视线移到小狗身上,他盯了小狗足足有一分钟,终于木讷地微笑点头。
得到了凌难的肯定,郑秋实无比欢喜,仿佛得到主人赞赏的小狗,欢快地摇尾巴。
郑秋实沉迷于他儿子的美貌,没注意到凌难正在准备晚饭。
凌难来到院子里的水井边,拿出背篓里的刚挖的新鲜小洋芋,洗净削皮。
他本来想做芋头汤,却在井边发现了一大摞小白菜。
他朝着堂屋里独自玩耍的郑秋实笑了笑,将小白菜清洗了几遍,决定做芋头炖小白菜。
他将洗净的芋头和小白菜端进屋,然后剁碎。
青菜炖芋头本身就是一道家常菜,没什么技巧,充满了随意性,但是做好了却是一道难得的美食。
凌难烧火起锅,锅里倒水,大火烧开。
水开后扔入芋头,中火焖煮。
随着时间的流逝,芋头在滚烫的水中不断翻滚,慢慢化成芋泥,浓稠无比。
芋头的香味已经飘散出来,郑秋实的饿也被勾出来,终于从他儿子的“美貌”中拔出来,来到炤边。
这时凌难将小白菜扔入芋头汤中,撒上盐,用锅勺搅拌。
芋头汤浓稠黏糊,凌难大幅度搅拌,将小白菜完全搅进芋泥中,借温度和水把小白菜煮熟。
一锅青菜炖芋头很快就做好了,郑秋实在一旁早就馋得直流口水,凌难首先盛了一大碗给郑秋实。
芋头刚好炖到烂熟烂透,呈流体状,看着像粘稠的粥。入嘴的刹那,芋泥口感细腻绵滑,缓缓滑入肚肠。舌头和芋泥轻轻搅动,舌尖被烫得发麻,给人翻云覆雨的快感,闪电一般电麻全身。
芋头并没有完全化作芋泥,仍有成块的芋头混杂在芋泥之中,挖一大勺放入嘴中,有时会吃到醇香软糯的芋头块,有时则会吃到温顺丝滑的芋泥,一切充满了不确定性,像拆盲盒一样,给人带来惊喜的快感。
芋头熟软粘稠,单独吃总有些腻口,但是混杂着清爽的白菜就完全不同了。
白菜茎清新爽口,甘甜多汁,带着通透的清甜,嚼一口,微脆,顿感汁水迸溅。白菜叶软趴趴的,吃起来感觉口齿清爽,仿佛炎炎夏日被山泉水冲洗,凉爽快人。
淡紫色的芋头汤,混杂着清爽的白菜,紫中透绿,卖相一绝,口味更是清咸淡雅,像是一位江南女子身着旗袍,撑着油纸伞,漫步于江南烟雨朦胧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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