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的天气秋高气爽,古代的环境也前所未有的好,头顶的天空如同清澈的湖底一般晶莹剔透。 “吴叔叔,你说你到底是鬼是神仙,又或者还是妖怪啊?” 十六岁的少年双手枕着脑袋躺在大树杈中,嘴角叼着一根狗尾巴草望着飘在自己对面的男人说话,掉在半空的小腿一晃一晃,毫无礼节的模样一点都不像富户家饱读诗书的少爷。 “我有那么老么,你总叫我叔叔.....”吴擎远对叔叔这个称呼很在意,这个称呼的人可是他媳妇,差辈分了! “不老不老,阿默都长大了,你还一点变化都没有呐,大——叔。” 十六的少年性子最是顽皮,少年朝他笑眯了眼睛,故意脱着口吻逗他。 吴擎远无奈,他很不明白当初在乡野长大的阿默那般活泼调皮就算了,眼前这个从小长大富贵人家,由礼仪先生教导着长大的少年也如此顽皮,果然性子是天生的改不了,都敢逗他了。 这可不行,再由着这家伙性子了,都快骑到他头顶上去了,不能再让皮了。 心中一定,他佯装生气的转身留个背影不搭话。 果然,少年一见他似乎不理自己的模样有些急了,赶忙叫了几声“吴大哥,吴大哥你转过来,阿默在树上过不去,我看不见你脸了,吴大哥.....” 吴擎远听着没动,心里得意,让这家伙敢逗他,明知他最在乎称呼,还叫,该教训一下。 但没等他得意多久,身后就忽然传来一声惊呼“吴大哥救命!”少年不小心从树杈上掉了下去。 “阿默!” 吴擎远听到声音回头瞧见正往下掉的少年脸色一变,想也不想猛得便飘过去,及时在半空中把人接住,以自己身体朝下的姿势一起落地。 惊魂定下正想询问有无受伤,抬起头却见本该吓到害怕的少年此刻却趴在他身上咯咯的笑得开心,哪里有一点发生意外遇到危险的模样,怎么还会不明白这又是少年在逗他。 “以后不许开这种玩笑!”吴擎远又气又笑,以前可都是他逗阿默的,现在换成少年来逗他了。 “可是吴大哥一定会接住我的对不对?” 阿默趴在他胸口依旧笑得开心,他全身心的信任着眼前这个只有他一个人能看见,能碰到的男人。 吴擎远无法反驳,只能长舒一口气的伸手把人紧紧抱在怀里。 阿默也将两只手伸出来攀到他的肩膀上,微微侧脸将头靠到他头边依偎,良久才在他耳边闷闷道。 “吴大哥,阿娘说我满十六该成亲了。” “.......”吴擎远没说话,只是脸色忽然变了,抱着阿默的手更紧了。 阿默感觉到他的力气攀着他肩膀的手也变成了抱住他的脖子,声音很是低落。 “阿娘说她已经找媒婆看了一户人家,是郡县县令家的公子,相貌堂堂,诗书很好性格也很好,是郡县有名的才子,与我也算门当户对,阿爹说肖公子还愿意娶我为正君......“ 说道这里,少年的声音几乎变得低不可闻,但声音就在耳边,听在吴擎远耳中却异常清晰。 “你是我的。” 不再沉默,也不管任何顾虑,吴擎远第一时间强调,将身上少年的头扣着紧紧挨着自己,含住对方的耳朵轻咬了一口。 他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临,十年的时间足以让他知道这一切不是梦,阿默会哭会笑,会病会痛也会长大,长大他就会成亲,和与人相伴一生,但这个人却不知道还会不会是他,因为他在这里是不存在的,只有阿默一个人能看见他,摸到他。 他不由自主来到这里被困在阿默身边,将来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会不由自主的离开,可阿默是他的,是他心爱的少年,怎么能够让给别人。 吴擎远用力的拥住趴在自己身上的人,力气大的让人无法挣扎,强烈的占有欲让人喘不过气,但阿默不想推开,哪怕喘不过气也不想推开,抱着他的手也更紧了,脸上露出大大的灿烂的笑容。 “吴大哥,阿默不想和肖公子成亲,阿默有喜欢的人了......阿默喜欢吴大哥,阿默想做你的人。” 不同于刚才的低落,阿默的声音里带着他期待的幸福。 无论大家怎么说怎么看,又或者大家都以为韩家的大少爷疯了,阿默拒绝了家里说的亲事,也拒绝了所有上门提亲的人,穿着他亲手绣的嫁衣,和只有他一个人能看见的吴大哥拜了堂。 韩老爷韩夫人叹了口气没说话,配合坐在高堂上接受了儿子的成亲跪拜。 这么多年他们再迟钝也从儿子平日的表现中发现了异样,尽管儿子非常小心的掩饰,可时间长了他们也好几次发现儿子跟人说话时儿子对面明明空无一人。 他们也曾怀疑过儿子是否生病烧坏了脑袋,但事实证明儿子很正常,他们也怀疑过家中是否有邪祟找过道士和尚,但发现家里也无任何不妥。 记得小时候儿子曾数次说有个‘叔叔’会帮他治病,陪他说故事,陪他玩,他喜欢那个叔叔,长大后他们亦在儿子的丹青中见过一副英俊男子的画像。 儿子或许有个不一样的爱人。 “默儿,只要你喜欢就好。” 韩老爷夫妻不是迂腐之人,这个儿子的命几乎是捡回来的,活一天赚一天,只要默儿开心什么都好。 拜堂成亲,送入洞房。 红烛喜帐,月色撩人,阿默望着面前的男人,缓缓褪下衣衫,坚定又紧张的躺下,将自己交给俯身轻吻自己的人,他喜欢他,哪怕对于别人来说不存在的吴大哥,他也不后悔。 今生他们相伴一生,无论周围闲言碎语,无论自己喜欢的人对于别人是否存在,阿默甘之如饴。 “阿默,你等我,下辈子我会去找你的,你一定要等我。” 床边,吴擎远握着心爱人的手承诺,他隐约意识到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儿。 生命已走到尽头,阿默说不出话,只能朝他微微点头,脸上露出笑容最后缓缓闭上眼睛。 他会等他,无论付出任何代价,他说他下辈子会来找他。 ........ 四季变换,冬去春来,石桥镇柳树村,林家。 冬日的积雪从房檐落下,嫩绿的树枝冒出嫩叶,伴随着喜鹊叽叽喳喳的报喜欢叫,林家的第一个孩子终于生出来了。 “恭喜林家的,生了生了,母子平安,是个身体健康的小哥儿,只是.....模样不太好。” 产婆抱着刚出生哭声宏亮的婴儿出来,恭喜之后难为道,林家这孩子身体比她接生过的婴儿都好,可模样却实在差,又是个小哥儿,日后长大恐怕不好找人家。 “啥模样不太好?别胡说,小孩子长大就好看了,俺喜欢,取个什么名字呢,恩,阿默,对,就叫林阿默,俺的小阿默......” 楞青头的林树根抱着刚得的儿子喜欢得不得了。 .......... 末世H基地,大批丧尸攻破基地,幸存者们四散逃亡。 吴擎远拿着武器与众人一起疏散,正跑着,却忽然听见耳边传来一阵响亮的婴儿哭声。 那声音仿佛带着魔力一般钻入他耳中,影响他的心神,让他脚下一顿,不由自主的停下来回头去看,只可惜回头什么也没瞧见,只瞧见一只丧尸的利爪袭击到胸口,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周围是他曾经熟悉的房间。 床头的手机还在闹铃震动,发光的屏幕上写着2035年7月15,他回到了末世来临之前。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明白,其实小阿默就是阿默的前世,也就是老吴还没有重生的那一世。 其实好久之前就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主角有前世的故事然后重生了,那他家的小受/老攻前世没有遇到主角时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和人生?不想虐,所以写了这个番外,幸福完美啦,前世今生都在一起,写得我通体舒畅,哈哈哈。
第105章 番外1 蟠龙市是Y省的一个小县城, 六十年代的蟠龙市还没有后世那么繁华。 低矮的平房和狭窄的街道是这个时代的标志,不过到底是县城, 比起乡下市里还是要好很多,至少还有几栋漂亮的建筑显出市区的气派,但墙壁上各种红色的标语却又有些拉低了档次。 此刻正值冬日, 头顶的天空中阴云密集漂浮, 空气的温度持续下降,像刀似的寒风刮过脸庞, 意味着一场风雪又将来临。 供销社的门口,一个穿着破棉袄的男人靠着墙壁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 那男人模样周正,剑眉星目十分俊朗, 身材也结实高大充满了男人味,不仅让路过的小姑娘偷偷瞧着他脸红和小闺蜜说话, 就是路过的大妈大婶都赞叹一句是个有力气的小伙子。 但男人的举止却十分奇怪, 整整两天, 他每天一大早就会到供销社门口来, 然后就跟个石像似的杵在那里一直站到中午才走人, 有人给他说话他最多就点头摇头示意, 不仅是个石像还是个哑巴! 供销社的职工已经说了他好几次了, 但就是不管用, 男人脸皮厚得很, 说什么都不走,连骂他都没反应,若是惹急了男人脸色一横, 俊朗的样貌就多了几分凶悍,再加上他那高大的身材看着真是渗人。 反正对方就站在门口不做别的,大家也就懒得管他了,搞不好是个脑子有病的,说急发起疯来伤了自个儿可不好。 但若有心人仔细观察就会发现男人其实很正常。 他站在门口也并不是发呆,每当有人到供销社买东西的时候他就会精神集中去听,将大家对话中的东西价格暗暗记下来。 没人买东西的时候他就不着痕迹的观察着路过梳着麻花辫子,穿着清一蓝白色衣衫的行人举止,周围的房屋建筑,以及竖起耳朵去听旁边旁边大婶老太太们的闲聊。 等到中午离开供销社门口之后,要是有人跟着他的话就会发现他不停的在街上到处转悠,看到有那种没有大人看着聚在一起玩的小孩子,他就会拿出点江米条之类的小零食逗着玩,然后问小孩们一些比如说咱们国家叫什么?这是哪里?出远门要坐啥车?火车是啥?介绍信就是古时候的官碟吗?等等稀奇古怪的问题。 “哈哈哈,叔叔你可考不到我们,介绍信就是去公社,去公安局开的,出远门坐汽车、火车,还与去医院看病都要用的纸,我答上了答上了,叔叔你快给我们江米条.....” 一群小孩年纪不大在零食的诱惑下问什么说什么,一点都没奇怪为什么面前的叔叔总问他们一些常识性的问题。 “对对对,说的对,真是聪明,来,拿去分吧。” 当再一次和小孩们聊完把孩子们打发走后,周大牛才长舒一口气,盯着周围陌生的世界心里有了一个底。 经过整整两天的了解和打听,他终于明白在自己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并不是这里的人,他是来自一个叫做‘夏国’的地方,现在简单点来说就是他来到了未来的世界,他的家乡在这里人口中有一个统称叫做古代,这是一个完全陌生新奇的世界。 并且这个世界和他的家乡有着很大区别,他的家乡夏国是有三种人,男人、女人和小哥儿,但在这个叫做华国的地方却只有男女两种人,不仅仅是华国,其他地方也一样,这个世界就是这样,而且在这里的历史记录中他的家乡也是不存在的。 不可思议,太不可思议了..... 周大牛感觉自己就像在做梦一样,他记得自己明明是和周叔他们在山上打猎,结果运气不好遇到了熊瞎子还有野猪,大家慌忙四散逃,周叔年纪大跑不动他就吸引着熊瞎子和野猪往其他方向跑,谁知没来得及发现前面是山崖掉了下去,醒过来就到了一处山坳,再爬出来一看,整个世界都变了。 不用吃草的牛(拖拉机)、两个圆蹄子的马(自行车)、会发光的球(电灯)、嘟嘟直叫唤里面载着人的大蛇(火车),一切的一切都跟做梦似的神奇。 但这两天的一切都清楚的告诉他这不是梦,这是真的,他莫名其妙的跑到了未来世界。 这里的生活水平总体来说比他的家乡要好很多,尤其是那些先进的交通工具更是令人惊奇不已,但他不想呆在这里,他想回家,回到石桥镇的柳树村去,他还有个弟弟在那里,他们没有亲人,他们是逃荒到柳树村的,弟弟才五岁,他走了弟弟怎么办? 何况这个世界再好对于他这种忽然出现的黑户来说就并不友好了,什么吃饭要粮票,穿衣要布票,做买卖是投机倒把,养牲畜都还要被割尾巴,做啥都要介绍信、工作证的时代简直寸步难行。 只是无奈的是他连怎么来到这里的都不知道,何谈回去?怎么回去?心中再着急他也没有任何办法,只能暂时镇定下来先看看情况活下来才能想办法回家找弟弟。 周大牛别听他的名字俗气,但实际在遇上逃荒之前,周家也是家境殷实的人家,因为住在夏国边境,来往各国商人多,他不仅读过书,从小也算见多识广,更是从小练就了好身手。 也是靠着这些见识经验和身手,他才能带着五岁的弟弟一路从边境逃荒最后安全逃到石桥镇落脚。 在穿越初期望着外面陌生世界短暂的震惊之后周大牛就平静下来,然后第一时间拿出身上的柴刀将那头和自己一起穿越已经摔死的野猪和黑熊宰了把肉切出来进行保存。 经历过逃荒之后他很清楚,食物是活着条件之一,在不清楚外面的世界到底是怎样之前,这些肉是他活下去的根本。 好在他穿过来的时候是寒冬,这些肉摆在外面过一会儿就冻成了冰块,不怕坏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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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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