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元丰还以为没人会同意加班,没想到居然都不怕累的,他把这个消息告诉沈余,沈余犹豫一下就点头了,“可以,但是最多只能加两个时辰,不能再多了。” 葛元丰点头,虽然他不太明白这是为什么? 但是沈余明白,如果加班太多,他们回去还会忙一会儿,那就只能很晚才能睡了,第二天难免的没有精神。但是他们现在每天下班是五点的样子,加四个小时回家,那就是九点半。休息一下,就是10点睡了,早上六点起来,他们是七点上班,虽然会有些累,但是也不会跟累。 “对了,跟他们说,加班,给提供晚餐。” “知道了。” 加班,也只能解决一部分的问题,还得想点儿办法才行。幸好,大家都放心不下工厂那固定的工资,人人也只请了半月的假,也就只耽搁半个的时间。那这半个月,那些人肯定会加把劲儿的忙活,肯定会劳累过度。沈余觉得,就是他们来上班,也不能给他们加班,免得出现什么意外。 唉,当老板难呐! 沈余也就这么叹息一声,然后打起劲儿来,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去了。毕竟人手这事儿,缺也就缺这么半个月,半个月过去以后,工人又回来了。 这也给了他一个警示,人工的重要性。 谭木匠他们的玻璃研究得十分成功,温度或者火候,皆面面俱到,都整理出来了清晰的数据。 沈余十分高兴,十分知道。看见沈余高兴了,谭木匠和工坊里面的人也特别高兴。毕竟,老板高兴了,第一件事儿就是发奖金。 沈余的确发了奖金,大师傅一人二十两,下面的帮忙的一人只有五两。 没办法,正是发展的紧要关头,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呀! 制作玻璃,沈余没有去肥皂洗衣粉那样雇人来,而是让慕景买了四十人回来,都是女人。 主要不是别的,而是玻璃这个有些神奇。如果,你最初把它往高端大气上档次上面引,它就是个宝物。如果你把它往平民身上引,那它就只是个寻常物件儿。 沈余不打算把它当奢侈上面带,玻璃的成本他们也算过了,一个装两斤的玻璃瓶子的成本一般也就在二十文到三十文之间,怎么也算不上奢侈品。 算起来,也就比陶罐贵一点。
第153章 秋收毕竟只是一阵子, 过了最忙的那些天,工人又陆陆续续的回来了。 沈余始终觉得这样不是个事儿, 心里在想着解决的办法。每年的春耕、夏种、秋收,都需要人, 他的工厂不可能停工给他们忙着做完农活再开。 他的第一个想法就是, 干脆不种庄稼了,直接全部种果树。种果树多好呀, 只有前几年没有收成, 但是也不用多管理,只需要偶尔除除草施肥, 打理一下枝桠。 就没有更两全其美的办法了。 奈何,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沈余这个想法刚刚出来的时候,慕景就给他泼了一盆冷水,“这个办法不行, 起码这一两年不行。” “为什么呀?” “地是他们的命根子。”慕景是这个时代的人, 又在沈村住了这么久,对村里人的那些想法了解得多,“如果让他们在种地和打工之间选择一个, 我能保证他们大多数人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种地。” 沈余看着慕景,对他的话保持着怀疑的态度。 “这怎么可能?我开的工钱不少了,如果一家人有两个人都在我这里干活儿的话,完全能后养活他们一家人,还有结余。” 慕景慢慢分析给沈余听, “你太不了解他们了,你是直接发的银钱,不是粮食,这之间有风险,你忘记前些年的荒年了?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粮食。我买过最贵的粮食,50文一斤。” 沈余听慕景这么一解释,懂了,这就是国家给不给力的问题了。这里是古代,救灾能力没有这么强,运送物资能力不给力,不像现代,这边闹了水灾旱灾什么的,哪怕那里的粮食颗粒无收,还有其他地区的粮食能源源不断的送到买边去,而且价格的幅度也不会涨幅太大。 明白是明白了,沈余却也不太死心,还拉了好些村里人问情况。事实在他的预料之外,十个人,有十个都选择的土地。 沈余有点儿灰心,之前他觉得再怎么都还能有一个意外的,结果一个选择打工的人都没有。 “这就奇了怪了?”这个结果把她郁闷的不行,“你说他们怎么就死守着那点地呢?” 慕景作为原生原长的大启人,对村里人的想法,倒是能够想得明白。 “别想那么多了,这是他们多年生存香来的经验,如果想要他们不种粮食,改种果树,那要让他们看见利益。” 沈余眼前就是一亮,他可以先弄一些实验田,等看见成果了,到时候路也修好了,各类物资也方便运输过来了,看村里人还会不会动心? 就是这个过程,有些久了。 沈余心动,那就要行动,种果树也不用十分肥沃的土壤,就是山地上也是可以的,选来选去的,沈余就选中了小荒山那一带。这里都是新开荒的地,连中田都十分少,大多数都是下等地。 沈老头他们家在那里也有十亩下等地,不过这些地对他来说远远不够,按照他的说法,既然都要干了,那就干一票大的,没有过100来亩,那就根本就不成事儿。 小荒山虽然不大,但是100来亩还是有的,再加上山上的那些杂草小灌木一除,妥妥的200亩打不住。 沈余找到那几户人家的主人,说要买小荒山的地,现在村里的人没有哪户人家的人没在他厂里做事的,沈余要买地,他们多多少少都会考虑一下。 沈余得加钱出的也不算高,四两银子一亩,但是他们这里的下等土地的正常价格。有些人在犹豫,有些人则很心动。小荒山的地出产粮食不多,当初是因为粮食不够吃,才会在那山上开垦荒地的,现在他们两口子都在厂里做事,包一餐午饭,家里的粮食自然就消耗不了多少。再加上他们每个月也有那么多进项,现在有没有小荒山上的地也没关系了? 所以就有许多人打了相同的主意,准备把地卖掉。 沈余拿到了土地,就准备大展身手。但是问题来了,他该种什么果树好?又该请谁来管理? 最后小两口一商量,种了一半的橘子和苹果。当然是本地的橘子和苹果品种,如果都要中以前他们那个世界的话,本钱太高了。本地的苹果虽然味道有些酸涩,但是果香很浓郁,可以用来做香氛一类的。橘子虽然也有些酸,但是做成罐头之后还不错。 沈余特意等农忙彻底过去后,请了村里的那些不符合工厂要求的人上山给他开荒,挖沟渠,争取明年开年就能种上果树。 这一忙自然就忙了很有些日子,直到大少爷葛元丰找到他。 葛元丰找他的目的也很简单,就是帮一个忙,让沈余去把一个丫鬟买回来。沈余就奇怪了,大少爷无缘无故的让他买丫鬟干什么? 一问才知道,这样和以前跟葛元丰还是有个一段的。但是后来大少爷,家里出事,他自己都没有落得好,哪里有空去管丫鬟?这丫鬟还兜兜转转的被转手了两次。最后还因为容貌这关系,糟了当家主母的眼,被毁了,容远远地发卖了出来。 这次也是恰巧了,肥皂又出了新品种,葛元丰是据查看销售情况的和用户反应的,无意中看见了,就起了,要把他救下来的心思。 但是他自己的卖身契还在沈余手里,只能去求了沈余来。 这对于沈余来说,又不是一个什么难事,沈余当时就应了。 骑着自行车到了县里,人还没有买着,倒见了一个挺意外的人――李家二郎。 如果是立春的夫君的话,沈余还不会这么意外,毕竟是镇上,经常能见到的。但是你家二郎离他们家还有些距离,早些时候,沈余把人接了来,所以沈梅想见他们两口子也不容易,是以也极少回娘家。 所以见李家二郎的机会也不多。 “儿啊,你来了,刚才二郎带来了个消息,你妹妹有了。” 沈余还是有点高兴的,在这古代,子嗣对于女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论他跟沈梅关系如何,都是替她高兴的。 “是吗?那可真是一件大好的事情了?” 李二朗看见沈余进来,赶紧起身行礼,“草民拜见侯爷大人。” 沈余一愣,然后赶紧将人扶起来,“都是自家人,何必多礼?” 李二朗不愧是个书呆子,开口就来了一句,“礼不可废。” “哈哈,妹夫,你可真有意思。”也不知道他那个妹妹是怎么受得了李二朗这么个书呆子的。 “儿啊,今日你来是有什么事情?”沈老娘看着沈余,想起来他应该在村里忙着什么,才有此一问。 “寻个人,我那工厂的管事以前的丫鬟。” 葛元丰的身世沈老娘他们大约知道一些,听说丫鬟也没有多惊讶,“那这事寻到了?” “啊,是啊,这就要去把人接回,娘,你这边照看着,我去一趟。”这个时候,沈余想着,他身边是不是应该跟一个小厮了,不然堂堂一个侯爷,买个人回来居然都要他自己动手。 这么的,沈余想到他带回来的那个少年了。十四五岁,正是好培养的时候。 左右这少年也是在县里,沈余让他跟着何中锻炼一阵子,寻找也是方便的。 这会儿干脆把人提到身边来,以后他事情会越来越多,总不可能事事都让他去跑腿吧?还是得提两个贴身的人上来。 目前来说,沈余对那个少年很有好感,人心眼不坏,人也机灵,如果用心教导的话,将来未必不是一个得力干将。
第154章 柳四正在洗衣粉铺子里忙上忙下, 就看见他的东家来的。自从沈余把他带回来以后把他往这店里一扔,就没有见到他的影子。 不过对柳四来说, 在这里的生活除了环境陌生一点,也还不错, 起码这里的月钱还挺多。目前何掌柜给他的是一个月500文钱, 等他做熟练了还会给他加一点,这了比在客栈要多了。 柳四最满意的不是这个, 而且别的, 这边好像有很多南溪那边没有的东西。就像是他们后面煮饭的煤炉子,虽然味道有些呛人, 但是它没有烟气儿, 柳四打算等他的月钱下来了,他就买两个给他德叔送回去。还有,这县里的路也好走,这边修路的速度可比他们南溪要快了, 全部都打上了水泥路, 走一圈回来,泥巴都没有多少;还有,城外修建的大楼, 听说也是他家东家的产业,虽然还在修建,但是一看就微风的得很;还有,隔壁阿芳卖的香皂、肥皂、香水皂,等下月来的时候可以给德叔送点回去…… 总之, 柳四对他目前的生活还是挺满意的,除了只能一天天都在这小小店铺,只偶尔能跟掌柜的出去转转外。 但是,今天,柳四刚刚吃了饭,就听掌柜的说,东家来寻他来了,让他去一趟。 柳四还疑惑着,东家究竟来寻他做什么? “我身边缺个跑腿的,你愿不愿意来我这里?”沈余这话说得开门见山。 跑腿啊!那是不是就能东跑西跑的,不必一日日的都呆这店铺里了? 柳四这么想,也就直接问了。 听到柳四的问话,沈余觉得自己也没有估计错误,就他在南溪那这些天就能看明白,这个小子不是一个呆得住的人。 “倒是不用,但是也不能随意到处跑,你就跟在我身边,我去哪里你就得跟着。” 柳四想啊,东家肯定是个大忙人啊,那肯定就能跑很多地方了,毫不犹豫的点头,“这个能。” 一番交谈,两人都得到了满意的答案。 既然是小厮,柳四就开始刷存在感了,沈余要去买人,柳四就要跟着。 “你可识字?” “认得一些,但是也不多。” “柳四可是你的大名?”沈余又继续问。 “不是,我的大名还没来得及取,我在家里排行第四,所以叫柳四。” “这样吧!你以后跟着我,不能没有一个大名,我给你取个名字如何?” 柳四眼睛一亮,他长这么大,还没有人说过要给他取名字呢,“谢老爷赐名。” “那就叫泽宇吧!” 沈余居然有一点点的自豪,他这个取名废居然也给取了一个名字。 “柳泽宇,我有名字了。” 沈余拍拍他,“我们走吧,有正事要办。” “老爷,我们去做什么?” 沈余听叫柳四叫他老爷,差点就笑场了,“你不用叫我老爷,叫我……”他也一时间找不出准确的答案来。 “我知道了,少爷,要不叫主家,主家也不对,叫少爷。”柳四顺口接了过来。 “随你吧!”沈余觉得哪个都比叫老爷强一点。 “主子。”柳四试探的叫了一声。 沈余也没有反对。 “主子我们这是去干嘛的?” “买人。” “哦!”柳四虽然才胜任沈余的贴身小厮一职,但是他在客栈干了七八年的活计了,看过人家小厮是怎么伺候老爷的,知道好奇心不能多。 沈余买了人,真的看见了葛元丰说的小丫鬟遭遇后,沈余觉得自己对古代正室对情敌的心理还是不太了解。 “你别怕,是葛元丰让我来的,现在我们就回去见他。” 小丫头起初没有反应,但是过了一会儿抬起头,露出那张毁了半边的脸,望向沈余,“你真的是少爷派来的?” 这丫头应该有许久没有说话了,声音嘶哑难听,沈余捂了捂被吓到的小心脏,心想还是要把这丫头带去大夫那里看一下,能不能把脸上的疤去掉?但是这脸上的伤疤已经化脓了,希望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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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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