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江酌,江茗将军的孙子。从小跟我对着干,是我的死对头。”盛潇讲到“死对头”三个字,神情颇为不忿。 兰岑猜测两人应该是势均力敌不分胜负。他还是不明所以然:“为什么我的话会让他这么生气?” “你是不是觉得他是Alpha?”盛潇在兰岑恍然大悟和不可思议的表情中,继续道,“江酌生下来基因鉴定是Alpha。他爷爷一心要把他锻炼成勇猛的将军,训练他格斗、射击。所有人都觉得他以后要继承他爷爷的衣钵。没想到的是,去年暑假,江酌却发育成了个Omega。那两个月他愣是没敢出门。” 历史上还没出过一个Omega将军。兰岑有些同情江酌,又听盛潇接着说:“上次程天骐在酒吧调戏发/情的Omega,反被暴打,那人就是江酌。” 兰岑心说,他以后还是避开江酌吧。 铺着暗红丝绸的长桌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糕点和小吃。一旁摆放着雕刻着精细花纹的银餐具,供宾客取餐。 兰岑取了些糕点,和盛潇坐在角落处的小圆桌。 “好多人在盯着我看。”盛潇叉了一块马蹄糕放到嘴里,一脸骄傲道,“我现在长得太好看了。那些人模人样的老色鬼肯定在打探我是谁。” 兰岑:…… “你们在聊什么?”穆琛拿着一杯葡萄酒加入了他们,“兰岑,刚刚有很多人向我打探你是谁。那些人模人样的老色鬼肯定在打你的主意,你今晚别落单。” 兰岑:………… 穆琛说完后,又目光炯炯地盯着“盛潇”,质问道:“有人撞见你们去动物园。盛狗,你跟兰岑玩都不叫上我,是害怕我当电灯泡吗?” 事出反常必有妖。穆琛越发肯定,盛潇喜欢兰岑。他早应该看出来的,盛潇要是真讨厌一个人,是绝不可能跟他当同桌,更不会搬去他的宿舍,也不可能让他来参加宴会。要知道,他一次都没带霍晓光参加过朋友聚会。 兰岑学着盛潇的语气,澄清他们的关系:“阿琛,你开什么玩笑?我们就只是单纯的同桌兼舍友而已。我眼光那么高,能看上他吗?区区一个Beta。” 兰岑将盛潇说过的话还给了他。 “Beta怎么了?吃你家大米了?”盛潇也将兰岑的话还了回去,“我庆幸自己不会被AO基因所控制,我可以完完全全成为自己身体的主人。” 又吵起来了! 和事佬专业户穆琛已经不想劝架了,爱咋咋吧。 徐长宁走了过来,看到“兰岑”时皱了下眉头,这孩子怎么无处不在?“潇潇,你什么时候把你同桌带来了?” 身为盛潇的死党,穆琛自觉给发小打配合:“阿姨,是我把兰岑带来的。我不是要参加全国奥赛吗?这宴会呆着有点无聊,就拉兰岑过来讨论。” 徐长宁误会儿子想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跟兰岑腻在一起,听到穆琛的话,安心了。虽然兰岑是长得格外好看,可儿子眼光太高,未必看得上。再说,男孩子之间难道就没有纯洁的友情吗?是她格局小了。 没多久,宴会开始了。 宾客们上台表达对婴儿的祝福。这个环节可谓是又臭又长,三个少年准备偷偷溜走,就听到有人说:“表演的时间到了。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盛潇为我小姨刚满月的小女儿演唱一首《亲亲我的宝贝》。” 兰岑猛地顿住脚步,回头就看到主席台上江酌正不怀好意地冲着他笑。 在场的人,除了兰岑,都曾有幸在穆老爷子的寿宴上见识过盛潇的唱功。一首《祝寿歌》“惊艳四座”,歌声忽高忽低忽快忽慢,让现场瞬间成为欢乐的海洋。 虽说盛潇唱歌难听,但人类就是喜欢看热闹,于是掌声和起哄声雷动,都盼着盛潇再出一首可以超越《祝寿歌》的佳作。 兰岑硬着头皮走上主席台。他握着话筒,看着屏幕上的歌词唱出了第一句:“亲亲我的宝贝,我要越过高山。” 所有人就呆住了—— 居然没走调! 甚至可以说是好听的。 难道这才是盛潇的真实水平? 寿宴那会只是故意讨老爷子欢笑? 少年音色本就好听,再加上不错的唱功,一首歌唱得娓娓动听,结束后博得了全场喝彩声。 江酌:…… 他是让盛潇出丑的,不是让他出风头的。 江酌气得牙痒痒。凭什么盛潇那条疯狗就可以顺利成为Alpha,而他一个Alpha中的Alpha居然沦落成一个Omega?但他才不会向命运屈服,即便是Omega,他也要把所有Alpha踩在脚下。 他最想踩在脚下的就是他十七年的死对手盛潇。 江酌现在是看什么都不顺眼。得到掌声的盛潇面目越发可憎。穆琛甘愿当盛潇的走狗,一点出息都没有。至于他们旁边那位肤色白皙的少年—— 江酌掏出手机,找出徐茂发给他的照片,确认无误后,走到“兰岑”面前,笑容中带了些欣赏:“听说你一个Beta干掉了七个Alpha。很好,你很有前途,来当我小弟吧。” 盛潇快要憋出内伤了。江酌要是知道自己对他笑,怕不是要被自己恶心死。“不好意思,我这人不当小弟,只当老大。” 江酌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板着脸道:“那你把我的小弟们打了,这笔账怎么算?” “怎么?你想打我吗?”盛潇笑得云淡风轻,颇有一种天塌下来都不怕的架势。 “我从不打脆皮的Beta。再说,”江酌用食指挑起他的下巴,语气十分轻浮,“要是把美人这张脸弄花了,我会心疼的。” “调戏你妈呢,老子的盛世美颜是你可以觊觎的吗?”盛潇怒上心头,撸起了衣袖,“不就打一架吗?来呀,谁怕谁?” 兰岑扶额,他的形象已经崩塌到女娲娘娘都补不回来。 穆琛万万没想到学神也会说脏话,也会一言不合就干架,他跟盛狗的行为举止越来越像了。这可以说是近墨者黑吗? 江酌瞧见了他受伤的右手臂,“我从不趁人之危。这样吧,下周六,我们单挑。你输了就给我当小弟。” 盛潇不拿正眼瞧他,“那要是你输了?” “我要是输了,我给你当小弟。”江酌轻笑一声,眼里充满了轻蔑,“区区一个Beta。” 盛潇把话还回去,“区区一个Omega。”
第15章 “兰岑,等,等我。”盛潇双手插腰,累得上气不接下气。 今早六点,兰岑就把他叫了起来,两人沿着半山的小路开始晨跑。 兰岑后退到盛潇身边,难得找到了个嘲笑他的机会:“不是要去干架吗?现在这样,不太行吧。” “一个小时!我整整跑了一个小时!”盛潇一屁股坐在地上,全身已然被汗水汗湿,“Beta的身体太脆了!” “不是你自己想当Beta吗?”兰岑幸灾乐祸,“那就好好锻炼身体,争取不要输的太惨。” 盛潇抬起头,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兰岑,你怎么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我是用你的名义跟江酌打架。” “可我现在是盛潇。”兰岑舒展了下身体。 很大可能,他这辈子就是盛潇了。 不知道是Alpha的种族优势,还是盛潇从小锻炼的缘故,这副身体永远精力充沛,永远不知疲惫。除了晨起的小尴尬之外,他可以给这副身体打个99分。 他喜欢盛潇的身体,喜欢盛潇的爸妈。他有自信,如果一辈子用盛潇的名义活着,他也可以继续优秀。 盛潇算是看透了,“兰岑,你爱上我的身体了吧?” 也是,兰岑不就是想当个Alpha吗?遇到这么极品的Alpha身体,他更是乐不思蜀。 “你不也爱上我的脸?”兰岑回忆着昨晚睡前的大无语事件,“是谁对着镜子说,魔镜魔镜,谁是世界上最好看的人?是我呀。” 盛潇无言以对。兰岑叫他起来继续跑,他假装没听到。又长又密的睫毛在眼睑处落下厚重的阴影,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怎么又emo了?”兰岑蹲下身,拍了拍他的脸,声音放得十分轻柔,“有什么心事,可以跟我说。” 沉默了许久,盛潇才缓缓开口:“有好几次我差点喊我父母‘爸’‘妈’,可是我再也喊不了。我妈虽然一直要我接受霍晓光,但我知道她是为了我好。我爸就不用说了,从我出生起他就一直宠着我惯着我。我现在回家,只能住在客房里。兰岑你懂那种感受吗?明明你还在,可是你熟悉的那些人那些事都变得陌生了。” 一开始,盛潇觉得互换身体挺有趣的。可随着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换回来的希望越发渺茫。他才后知后觉地慌张起来。 兰岑没有感情深厚的家人,也没有温馨的家,他无法体会盛潇的感受,但是他可以尝试去理解。“盛潇,如果真换不回来,我一定会想办法,让你合情合理地住在盛家,让你继续叫你父母‘爸’‘妈’。” 如果连家都回不了,连爸妈都叫不了,那盛潇也太可怜了吧。兰岑已经鸠占鹊巢,良心不安,他必须得想办法弥补盛潇。 盛潇幽幽道:“兰岑,你娶我吧。” 兰岑:………… 兰岑细细思索了很久很久,如果这辈子都换不回来,这是最无奈、也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了。 “如果我们再也换不回来,我会跟你结婚的。” 他的声音不大,但很坚定。这是兰岑给盛潇的弥补,也是他的承诺。 盛潇傻傻地乐出了声:“所以,我们这算是私定终身了吗?” “现在开心了吗?”兰岑把盛潇拉了起来,“我们走路回家吧。” 盛潇何止是开心,一种名叫狂喜的情绪瞬间将他淹没。 深秋的清晨,空气微寒而清爽。远处峰峦叠嶂,朝霞密布。眼前林间小径,红色的枫叶,黄色的银杏,绿色的青松,一片五彩斑斓。地上铺了厚厚的一层落叶,脚踩在上面,发出咯吱咯吱响。 盛潇伸手,去牵兰岑的手。 兰岑看着两人交握在一起的手,满脸疑惑:“为什么要牵手?” “培养感情啊。”盛潇一脸骄傲道,“我们可是要结婚的关系。” 兰岑把手抽了出来,认真地对他说:“不用这么麻烦。我们做名义上的夫妻就可以。就跟现在一样当舍友,只是多了一层法律关系而已。” 舍友—— 而已—— 盛潇:………… 这不是搞他心态吗? 在他飘飘然飞上天时,又一把把他拽了下来,让他跌落在地,摔得满脸血。 两人一起回到盛宅。 盛浓坐在沙发看报纸,看到他们,向兰岑招了招手,“潇潇,你过来一下,爸有话跟你说。” 兰岑让盛潇先上去,走到盛浓身前,安静地等待他开口。 “潇潇,你最近变了挺多的,发生了什么事吗?”盛浓之前特别希望儿子内敛沉稳,但当儿子真成这样了,他又操碎心了。 “我是大人了,不能再任性。”兰岑继续道,“爸,没事的话我先上去洗澡。” 盛浓点点头,“去吧。” 用过早餐后,盛潇又计划着和兰岑出去玩耍。 “兰岑,你怎么又在学习?你对得起今天这么明媚的太阳吗?”盛潇很有意见,“书有我好看吗?” 兰岑合上书,表情严肃地看着盛潇。 盛潇被看得心里发毛。他不会又被兰岑嫌弃了吧? “盛潇,你有没有想过将来我要如何娶你?”兰岑理智地分析着他的优缺点,“虽然你现在的脸是好看的,但是你是Beta,家境一般。如果你学历再不行的话,我要怎么说服你的父母接受这样的婚姻?不要忘了还有个你妈妈很满意的霍晓光。” “你不就是想要我学习吗?我学,我学还不行吗?”盛潇从书架找出崭新的高一数学书,“信不信我只要十天就可以掌握这本书的知识点?” 兰岑自然是不信的,但看他自信满满的样子,决定激励他:“盛潇,我们打个赌吧。你要是真做的到的话,我可以无条件答应你一个要求。” 盛潇瞬间来劲了,打开了数学书第一页。 一整个上午,盛潇除了问兰岑一道代数问题,全程都在安静地自学。直到保姆敲门,让他们下楼吃饭,盛潇才发现时针已经指到了十二点。 餐桌上,徐长宁闲聊家常:“兰岑,你周末不回家,你爸妈不担心吗?” 盛潇边吃边回:“他们早离婚了,又各自再婚,我没跟他们一起住。” “这样啊。”徐长宁继续聊着天,“听晓光说,你是从深城转学回来的。你不是云城人吗?怎么跑去深城读书?” 兰岑替盛潇回答这个问题:“他外公住在深城。” 七岁生日那天,兰岑就被兰寅送到了程家。那时程天朗刚刚出生,程天骐又成天欺负他。岑今实在没法,就把兰岑送到深城去,让他跟外公一起生活。 没多久外公生病了,岑今接他到云城治疗。兰岑被送到深城一所全托管私立校,一呆就是九年。除了寒暑假,他没有离开过私立校,在那度过了他的童年。 中考他以状元的身份考上了深城最好的高中。但因为户籍的缘故,他又不得不转校回云城准备高考。 徐长宁还想问,被盛浓叫去厨房看大闸蟹蒸好了没有。 盛浓让厨房里的保姆先出去,看着徐长宁,说:“你是在查人家户口吗?” “你不好奇吗?除了阿琛和子铭,我从未见过潇潇跟谁感情这么好。他们昨天去动物园玩了。”徐长宁继续摆论据,“今天一大早又一起跑步。” 盛浓摸着下巴,“潇潇交到朋友是好事。” “我就怕他们不是单纯的朋友。”徐长宁担心道,“你要是天天跟一个这么好看的人形影不离,你会不心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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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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