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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满满听话的松了松手,可依然在跟黑锋贴贴。 黑锋明显是一条情绪稳定,又极为通人性的狗。 它感受到新欢将和新主人对它是善意的,因此态度非常温和,从容貌上就能看出不是那种胡乱咬人的戾犬。 陆满满拿出自己的新玩具,非常热情积极地跟黑锋一块玩,不停讨好着新朋友。 一人一犬很快就混熟了,相处得非常融洽。 可陆夏怎么看都觉得是黑锋在带孩子,一直迁就着陪它玩。 严以钧走到陆夏的身边,“怎么样?黑锋还不错吧?” “军犬当然好啦,我很喜欢。”陆夏肯定道。 军犬经过严格训练,是普通人求都求不到的。 虽然黑锋已经瘸了腿,可并不影响它会受欢迎。 至少陆夏就非常的喜欢,小孩子若是养宠物,最好就是能找一些性情温和,情绪稳定的狗。 “原本是所有军犬里最优秀的。” 严以钧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微微沉了下去。 边防是非常需要这样的军犬的,密林中很容易藏人和藏东西,军犬比人类能更快更准确地搜索到目标。 对于战士们来说,军犬是他们的战友。 黑锋不仅瘸了腿,还受了内伤,因此身体素质远不如从前。 若是要养它,需要非常好的条件,否则无法提供足够的食物、医疗支持。 国家也会补贴,可若是饲养人经济条件好一些,对黑锋来说肯定更为适合。 严以钧之前就跟陆夏提起这件事,陆夏毫不犹豫地就应下了。 这样的英雄犬就应该获得更好地照顾,她又不差钱,手下也有人帮忙,是最适合饲养的。 退伍军人是陆夏名下产业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除了保全公司,各个工厂也专门留给残疾退伍军人的名额。 陆夏一开始确实是为了做慈善,不想让这些退役军人流血又流泪,给他们提供一份保障。 可这些退伍军人除了用劳动回报以外,他们自身的纪律性也影响了其他员工,让工厂更加地井然有序。 若是出现一些违规操作,这些耿直的兵哥哥们,还带着从部队培养的热血,基本都会明确地指出来。 这样避免了更大失误的产生,及时地进行了修正。 也正因为陆夏每年的拥军举动,她申请领养退役的军犬,上头很快就批复了下来,而不是单纯冲着严以钧的名头。 自从有了黑锋,陆满满每天更加忙碌了。 天天带着黑锋到处跑,一孩一狗每天都玩得很开心。 陆夏观察了几天,黑锋非常的靠谱,自动将自己变为了保姆。 她也就让黑锋带着陆满满,自己和陆海霞都不再跟着。 陆海霞一进军营就如鱼得水,天天挠心挠肺要往那边跑,有时候还申请去边境巡逻。 这里除了战士,也会有本地民兵和百姓协助巡逻,因此陆海霞跟着也不算违纪,也就带着她了。 陆海霞已经在军营里打出名头了,谁也不敢小瞧她,跟一群人称兄道弟的。 如今陆海霞其实一眼就能看得出是个女孩,可周身气质,以及与男性相处的自然模式,让人总会错以为她是男的。 陆海霞自己更喜欢这样的相处,在她心中是靠实力说话的,若因为她是女的就让着她就没意思了。 于是身边的哥们特别的多,但是谈对象那是一个都没有,根本没有男人想起她是个女孩。 陆海霞家里现在也管不了她,陆夏更不会管这些,因此她更加自由了。 自从家里来了黑锋,每天要准备的食物就更多了。 陆夏每次赶集都会到集市上买不少肉,严以钧之前攒的肉票快速被消耗,除了猪肉陆夏还经常跟赶集的农民购买鸡鸭鱼等,附近百姓都已经认识她了。 这里经济是比较落后的,一个月能吃上一两次肉就不错了。 哪怕是小镇上的干部,亦是过着清贫的生活。 部队也好不到哪里去,比几十年后的待遇肯定是要差许多,毕竟国力差距摆在这里。 “小夏,你去赶集回来啊?又买了这么多的东西啊。” 王华华从院子里看到陆夏提了一堆东西回来,不管看多少次都忍不住惊叹。 陆夏这日子过得也太好了,自从他们来了之后,每天晚饭的时候都能闻到霸道的香味。 难怪严以钧这样优秀的年轻人会喜欢陆夏,不仅能挣钱,家里的活还干得这么利索。 孩子也教得特别好,陆满满不仅长得漂亮还非常乖巧有礼貌,小小年纪就会乐器、背诗、算术等等。 而且陆满满竟然还会说英语! 这人比人气死人,看看她的孩子,一个比一个不省心,那考试成绩能把人给活活气死。 可她又没文化,孩子爸每天忙得不见人影,想上心也没法子。 陆夏朝着她笑道:“家里一个比一个能吃,平常小镇又没什么东西卖的,趁着赶集的时候多买一点。” 小镇并不大,一条街就基本走完了。 平常只有供销社卖肉啊菜的,种类还少,很多还需要票。 但是到了赶集的时候,各个地方的农民都会涌入小镇,小摊贩也会出来摆摊,非常的热闹。 赶集日每五天一次,陆夏一到这个时候,就带着陆海霞大买特买。 严以钧往往在这个时候是最忙碌的,因此不能指望他。 这里农产品价格都比较低,比省城便宜不少,这里又盛产水果,什么桃子、葡萄、香蕉等等,陆夏每天吃水果都快吃饱了,还不花什么钱。 不过这里的工业品就要比外头贵,可陆夏又不会在这里买那些东西,因此觉得这里的物价非常感人。 “小严真是有福了。” 陆夏笑笑没接话,转移话题道: “嫂子,我今天要做炸薯条,一会你家两个孩子回来,记得让他们过来玩。” 陆夏现在很清闲,时不时就搞一些花样。 王华华给了陆夏很多土豆,陆夏就想着用来制作炸薯条。 如今她的炸薯条技术非常好,平常她有空就会做给孩子们吃。 不过她太忙了,一年也没几回。 现在趁着空闲,也就做给大家吃着玩。 “炸薯条?是炸红薯条吗?” “不是,是炸您送的土豆,然后蘸着番茄酱吃。这玩意是洋快餐里的小食,孩子们都很喜欢。向红和向军应该都没吃过吧,一会过来尝尝鲜。” “洋快餐?你还会做外国人的食物啊?” 王华华惊讶极了,不过想到陆夏还会说流利的英语,又感觉不奇怪了。 “我做的这个并不难,就是吃个乐子。” 如今留着白胡子的老爷爷快餐已经在京城开张了,现在已经成为京城最被追捧的餐厅,开业那天人山人海。 很多国人尤其是小孩子,对炸薯条的接受度非常的高,陆夏做了几次,就没有孩子不喜欢的,大人们基本也都能接受。 现在属于缺油水的年代,油炸食品有先天性优势。 若是平时,王华华肯定不敢应。 陆夏家里吃得那么好,让孩子过去不是占人便宜吗。 虽然陆夏有钱,可王华华也做不来那厚脸皮的事,这会教坏孩子。 他们家老刘还是严以钧的上级领导,她要是这么做就太丢人了。 不管放在哪里,饭点去别人家都是被人瞧不上的。 可炸薯条就不一样了,虽然一听就费油,可土豆又不值钱而且还是从她家拿的,也就很爽快的答应了。 陆海霞之前就一直帮陆夏做准备工作,因此驾轻就熟,两人配合得非常好,动作也极为迅速。 刘向军和刘向红一回家,就听自己老娘让他们去隔壁吃好吃的。 两个孩子很是诧异。 “妈,您今天怎么了?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啊。” 之前陆夏做什么好吃的,也经常叫上两姐弟,可王华华全都给拒绝了。 陆夏还经常送过来,王华华每次推了半天才收下,还不忘回礼。 这次竟然主动让他们去隔壁,都非常地意外。 王华华没好气点了点两姐弟的脑袋,“你们陆姨都叫了好几回了,老是拒绝也不大好,过去玩玩吧。对了,我今天刚摘了一些玉米,你们一会带过去。” “行嘞!” 姐弟俩正准备出门,另一边的陆夏听到这边的动静,就已经在隔壁叫上了。 “向军,向红,你们赶紧过来,炸薯条已经做好了,这东西炸好就得立马吃,否则软了味道就不好了。嫂子,你也一块过来玩,一个人留在家里也没意思,过来说说话。” 王华华也没拒绝,痛快地带着两个孩子一块过去。 “赶紧去洗个手,这东西得用手抓着吃。” 陆夏看到他们进了院子,在厨房窗户那朝外招呼着。 陆满满带着黑锋,熟稔地拉着刘向红的手:“姐姐,妈妈做的炸薯条可好吃了!” “是吗?你妈妈好厉害。” 刘向红现在是个初中生,很喜欢陆满满。 现在黑锋来了,她更喜欢跟陆满满一块玩了。 王华华走进厨房想帮忙,陆夏也没客气指挥她将装好盘的薯条番茄酱带到院子里。 院子摆着一张小桌子,平常陆夏更喜欢在屋外面。 他们家是边套,旁边有一棵大树,只要在树荫下,就会凉爽不少。 “姐姐,你看,要这么吃。” 陆满满非常乖巧地去洗了手,然后示范给大家看。 大家看着薯条其貌不扬,看着也不像什么值钱的食物,也就没有那么拘谨。 刘向军和刘向红两个孩子对于外国人的食物是非常好奇的,纷纷伸手试了试。 第一口,还可以。 可越吃,越觉得味道好。 王华华也是如此,一开始没觉得有什么感觉,可吃着吃着就吃出味道来了。 “妹子,你这手艺真是不赖。” 陆夏不仅做了炸薯条,还腌了脆黄瓜,全都端了上来。 “嫂子,向红,向军,你们喜欢就多吃一点,我准备了一大堆。” 炸薯条算不得什么惊艳的食物,可架不住孩子们就是喜欢。 陆夏准备了不少,结果全都给吃完了。 有一部分是送给大院里其他孩子,他们只觉得不够吃,陆夏没有收到一个差评。 这样闲散的日子很快就结束,省城那边有不少事需要陆夏去处理。 陆夏自从来到这里,几乎每天都要去邮局领取和发电报,处理一些紧急事务。 电话也是没少打,光是这些费用,就令人咋舌。 陆夏因此都出了名,不过她没有占用军营资源,因此也没人说些什么。 大家都知道严以钧娶了个很厉害的女人,不仅长得好看,生意还做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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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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