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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兰会听话,会成为爸爸的骄傲,可是爸爸……兰兰不希望……”慕容兰兰的话被劫霄轻轻的捂住了嘴巴。 把女儿抱到大腿上,好好的安抚着。 “爸爸有兰兰就够了。”这是劫霄的大实话,有个贴心的女儿比什么都好。 就这样才十一岁的慕容兰兰怎么是劫霄的对手,就这样劫霄把家中的重要证件收拾好,带着慕容兰兰去退了这个租下的空间狭窄又不怎么安全的小房子,房东也是个良心人,退了劫霄五百块钱,还有一千块的押金。 劫霄就拿着这一千五百块钱先是去医院打了一针退烧的,然后带着兰兰去比较实惠的商店一人买了一套衣服,因为慕容旭的银行卡了还有两千块应急用的,也一并取了出来,两人买的衣服还不是那种街边的,是专卖店的,几百块的档次,这是慕容兰兰长这么大穿的最贵的衣服,当买下的时候就一直紧紧抱在怀里,都不让劫霄帮忙提。 也没有感到害怕,以为爸爸带着她最后疯狂一次,就跳海自杀什么的,慕容兰兰相信她的爸爸,看着虽然病容满面,神情却无比轻松的爸爸,本就遗传慕容旭更多的慕容兰兰脸上也扬起天天的笑,背着书包,抱着新衣服,兰兰此时的心情也是非常的好。 这是一对长相极佳的父女,除了起色并不太好,可父女俩手牵着手走在一起的温馨画面引人注意。 接着劫霄就带着女儿找了一家干净又实在的旅店,父女俩一次好好的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上干净的衣服后。 劫霄就带着女儿找到本市最大最好的玉器店,此时的劫霄版慕容旭看上去虽然脸色并不怎么好,可那一身的气质,就给人耳目一新的感受,一眼就能看出此人的气度,上层人士,就连兰兰见到这样的爸爸,也被自己的爸爸给帅到了。 本来慕容旭的年纪并不大,兰兰现在十一岁,他不过也才三十二岁,以一个男人的年纪而言,正是最鼎盛的时期,加上这些年慕容旭一直在忙于工作,兼职挣钱,虽然因为劳累身体状况并不是那么好,身材确实不错,要是没点力气,也不可能兼职那么多份工作。 焕然一新的慕容旭,现在的劫霄自然不会在这样的场合下灭了自己的气度,尤其是还是要卖掉自己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就更加要有气场,要不然会被人看扁的。 “你们这里收不收玉饰。”劫霄没有拐弯抹角,直奔主题。 加上劫霄的气质,虽然身上并没有穿什么名牌,可就是不容人忽视,所以当劫霄带着兰兰走进这里的时候,大堂的经理便自动现身,认为这样的客人不能怠慢,即便是落魄了,这也是个不能招惹的人物,谁让劫霄的气质气场给人的压迫很大。 加上被那个男人打了一掌,这一掌让劫霄有些升温的态度瞬间又打回了那个严谨稳重的天劫至尊的状态,自然给人的压力感很强。。 “收,当然收,不知道先生是什么物件。”经理并没有因为劫霄是来买玉的而怠慢,反而更加的认真起来。 “就是这个,开个价,多少钱?我不想听到令我不满意的价格,若是满意,这件东西就是贵店的,我不会再来赎回去。”劫霄也是快人快语,那拿出自己早就准备好的帝王绿玉佩,直接放到经理的手里。 经理一看,差点给掉地上,只要是这样的物件现在真的很少,还是这么大一块,一眼就能看出是老坑的帝王绿,经理可是行家,要不然也不会成为这家玉器店的经理。 这可是个大买卖,这质地,这水气,极品帝王绿,个头更是少见的大,所以经理对待劫霄的态度更是有礼貌,经理可不会认为这件东西是眼前此人偷来的,所以他不需要给对方一个态度,这样的东西在现在的玉器市场那绝对是稀罕物,只要拿到拍卖场去卖,一叫价,那肯定是能大卖的。 “先生,您这可是好东西,两千三百万,这绝对是最合理公道的价格,就算是全国也给不出这样的价格,也高不出这样的价格,所以先生您的打算。”两千三百万绝对是经理给的友情价,比在其他玉器店中可要高出两三百万,这也是经理看出劫霄的不简单,就当结识一个好客户。 “你把钱转进去这张银行卡就行了。”劫霄本以为最高时两千万,既然是两千三百万,他也不会矫情犹豫,两千三百万这价格绝对是最高的。 见到劫霄的爽快,经理并没有认为自己被敲了竹杠,反而更加小心的对待劫霄,总认为这位客人将来会是个大人物,他也许还能沾光。 显然经理的预感是真的,将来他还真得沾上了劫霄的光,这些都是后话。 当劫霄确认钱已经到账,就带着还一直因为两千三百万这个数字给深深刺激到的女儿慕容兰兰去退学,因为是暑假天,退学还多折腾了两天,他要带女儿离开这个地方,换一个新的环境,他要给兰兰最好的,一切自己能给她最好的东西。 劫霄并没有就这样带着慕容兰兰去什么国外,现在的兰兰也不适合出国,再说两千三百万上看去很多,其实真的不是很多。 因为劫霄要带慕容兰兰去的地方是帝都,全国最好的城市,光是在这里买了一套小型可以直接现住的别墅就花了劫霄一千六百多万,接着就是找新的学校,慕容兰兰现住十一岁,小学五年级,刚好开学就能读六年级。 趁着暑假这段时间,劫霄以最快的速度,也不怕花钱,就给女儿找了一家不算最好,实力环境在帝都却是中上层等级的小学,因为太好的小学里面关系挺复杂,现在的兰兰比较适合的还是稍微普通点,又不会差的学校读书。 就这样,折腾了一个多月,该买的买,该准备的准备,再最后买了一辆车后,劫霄的存款就只剩下五百多万。 这可是劫霄的启动资金,至于是启动什么的。 那就是现在劫霄唯一的优势要发挥的作用。 这一天,在还有半学期就开学的时候,慕容兰兰就等着开学的时候,劫霄带着慕容兰兰来到了一个地方。 “爸爸,这是哪里?”慕容兰兰这段时候已经慢慢学会冷静自己,本来就是懂事的孩子,这段时间看着爸爸带着她东奔西走,安家落户,虽然忙碌,却让兰兰感到无比的满足,现在她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跟爸爸在家一起做饭的日子。 原来爸爸那么会做吃的,以前肯定是太忙了,才会没有给兰兰做好吃的,现在兰兰每天吃到爸爸为她亲自做的三餐,幸福的就跟在梦里一样。 看到今天爸爸带她来到这个富丽堂皇的地方,兰兰心中很是震撼,这里看上去好奢华,好高档,爸爸带她来这里干什么? “酒店,帝都最豪华的酒店。”也是劫霄今天的目的地。 “爸爸做的东西就很好吃,为什么我们还要来这里?”这段时间兰兰跟着劫霄爸爸到处走,也住过非常高档的酒店,吃过很高档,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的美味佳肴,可在兰兰心中,还是爸爸做的食物最好吃,有种浓浓的幸福感。 所以兰兰有些意外,从他们找到新房子后,就没有在外面吃过外食,今天怎么爸爸会带她来,难道这里的东西比爸爸做的好吃,兰兰不怎么相信。 现在的兰兰完全就把劫霄当成是最完美的爸爸,反正什么都是爸爸最好,真是个可爱的孩子。 “今天爸爸带兰兰来这里吃霸王餐。”劫霄脸上带着坏坏的笑,还有些小调皮,弯腰点着兰兰的可爱鼻尖,看到这段时间被他养的白白嫩嫩,精致可爱的女孩,相当有成就感,想到这么好的姑娘以后要嫁人,劫霄心中生出了每一个当爸爸的诡异心态,对未来女婿相当不待见。 听到爸爸的话,兰兰的嘴巴成了O字型,却又感到特别的刺激,再听到劫霄对她的交代后,就乖乖的跟着劫霄,走进了这家帝都最豪华的酒店。
第3章 劫霄带着女儿进了这家酒店后,也没有刻意的去坐什么包间,就在大厅比较安静的地方找到了一个位子,父女俩开开心心的点了这家酒店的招牌菜色,可都是价格不菲,兰兰是知道爸爸的安排,虽然肉痛的菜单上的价格,但是又想着她跟爸爸是来吃霸王餐的,心情本就激动。 看到价格,再想想他们此行的目的,让兰兰带着冒险的刺激感,想到要是这么贵的东西吃掉不给钱的话,那爸爸真是太神奇了,于是兰兰妹子就毫无压力的点了自己最爱吃的东西,虽然她最爱的是爸爸做的食物,可到了这里,就勉强吃吃看,要是不好吃,她也会有小脾气的。 这段时间跟劫霄在一起,兰兰妹子最大的收获就是相信爸爸,胆子变大,性格开朗起来,这就是生活无压力的美好前景,让兰兰每天都非常的充实快乐,每天都能跟爸爸一起去面对生活,比在外婆家还有当初租下的那个小房子里,没有外婆那一家子的骚扰真是太好了。 所以兰兰每天都让自己开开心心,这样爸爸才不会担心,而且兰兰现在并不是因为爸爸的缘故强迫自己快乐起来,是真的很幸福,兰兰相信,爸爸会一直这样照顾兰兰的,兰兰是最幸福的小孩。 “兰兰,不可以点这么多的冰淇淋。”劫霄可不是只会一味惯着小孩的爸爸,他也是有原则的。 “那只吃一客可不可以。”兰兰妹子伸出一根手指头,跟爸爸商量着。 “必须吃完正餐才能吃。”劫霄爸爸也提出要求。 “没问题。”兰兰妹子拍着胸口保证着,这样跟爸爸有商有量的生活简直不要太棒。 因为父女俩的衣着气度,还有那极佳的长相,温馨的气氛,在这个高格调的豪华酒店中也是一幅赏心悦目的画,所以并没有人会想要打扰这样的气氛,除了上菜的服务生,也是一脸的和悦端上他们酒店精心调制的美味食物。 父女俩等着菜上齐了,就开始用餐,只是猜下第一口,兰兰妹子就不高兴了,嘟着粉唇,抗议的表情显而易见。 “兰兰怎么了?”劫霄也放下手中的筷子,他们点的中餐,并不是西餐,所以用筷,见女儿吃了第一口就放下筷子,一脸的不高兴,这让劫霄有些在意。 “爸爸,你是不是不疼兰兰了?”可爱的兰兰妹子居然说出这样的话,让劫霄也正色起来。 “怎么可能?兰兰是爸爸的宝贝蛋,怎么可能不疼兰兰!”女儿这是哪里冒出来的想法。 “那为什么不给兰兰做吃的,非要到这里来吃,这里的东西一点都没有爸爸做的好吃,爸爸你是不是不喜欢兰兰,不愿意给兰兰做吃的了。”兰兰妹子语句清晰,思路明朗,毕竟十一岁了,又是如此的在意劫霄这个爸爸,自然心里很是敏感。 吃下第一口食物之后,兰兰妹子就完全忘记他们是来吃霸王餐的事情,满脑子都是爸爸不愿意给她做吃的,这里的东西根本没有爸爸做的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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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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