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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菱觉得自己抚摸鼓励的策略很成功,当天晚上巴顿狼嚎了一夜,第二天也精神抖擞,甚至追着几只鬣狗跑了好几公里。 元菱(点头):果然对待毛茸茸就应该毫不吝啬地摸摸。 他们行进在空旷无垠的草原上,看着越来越近的群山。 天气逐渐温暖,草地已经有了明显的绿意。 元菱看到头顶有一群大雁排成队飞过天空,组成人字形。 这是个大家族,头雁最为健壮,担任了领飞的任务,瘦小些的大雁就跟在后头借力飞翔,他们可以一路跋涉几千里。 她看到巴顿也停下脚步抬头凝望,表情很淡。 “你羡慕它们吗?” 他摇摇头:“不羡慕。” “为什么?” 巴顿紧了紧背上的行李,里头装着父亲的全部家当。 “因为我也很自由。*” * 鞑靼城因为地理环境的关系,是作为交通枢纽和商线中转站存在。因此每天都有络绎不绝的车马来到这里,人流量大、鱼龙混杂,打架斗殴和强抢货物已经十分常见了。 几个中年男人穿着脏兮兮的盔甲站在门口,检查国王的车辆和行人,他们是守城士兵。 男人们来到一名老人拉着的板车前,用铁刀挑开上面盖着的麻布。 “一车蔬菜。没别的东西了?” 拉车的老人连忙点头哈腰:“是的大人,都是从山里摘的新鲜蔬菜,来城里卖掉换几个面包。” 士兵露出嫌弃的眼神,拿铁刀随便戳了戳,刀尖扎进萝卜里留下一个个坑,扎烂了好多菜。 老人虽然心疼但也没说什么,能被正常放行已经很好了。他拽起车把手,逃跑一样往城里赶,而士兵们已经开始检查下一个进城人。 进城找工作的人类、背上绑着背篓的矮人、绿皮肤成群结队的哥布林,偶尔还能看到几个格外高壮的兽人。 所有人都排着队,等待交进城费用。 就在这时,“砰——砰——”缓慢但沉重的脚步声传来,大家还以为是地震,结果发现地震并没有这么有规律 队伍最后方一个人回头,下巴差点没掉在地上。 一个衣衫褴褛的巨人从山林里走出,步履蹒跚朝着他们走了过来。他的胳膊就如同矮人的大腿粗,身高是普通哥布林的两倍。 排队的人窸窸窣窣议论着:“那是巨人?!” “流浪过来的吧,你看他身上的伤。” “我很久没见到巨人了,他们还没灭绝?” 人们默默注视中的巨人浑身都是伤痕、泥土和尘埃,他走了几步,忽然“轰——”一声摔倒在了地上,面朝下一动不动。 “不会死了吧?!” 有几个胆子大的哥布林凑过去,用树枝捅了捅他。 一点反应都没有。 一个哥布林正要去摸摸呼吸,倒在地上的巨人忽然抬起手,一把抓住他的胳膊。 绿皮肤的小人直接大叫起来,嗓音又尖利又难听。周围所有人都被吓了一跳。 “啊啊啊!” “巨人要吃哥布林了!” 阿布眼睛里都是红血丝,他咽了咽唾沫,大声道:“我要进城,我要找她……大人她一定!” 他话还没说完,守城的士兵提着刀过来了:“不管你要找谁,奴隶和流浪人不允许进入城市!” 阿布站起来大吼:“我不是奴隶!我有女神大人赐予的姓氏!” 他这一吼,周围寂静了有两三秒,随后又爆发更剧烈的议论。 “他说他有什么?” “姓氏!我都没有姓氏!” “只有历史传承的人家才能有姓氏,巨人族都流浪多少年了,繁衍树都毁灭了!” 阿布在这些声音的攻击里一动不动,像站在洪水里的树,他抿着唇,表情坚定一言不发。他的胸口还是温热的,是信仰在给他力量。 巨人族身高起码两米二三,他就和一堵小山一样,守城的几个男人就算拥有武器和盔甲也明显矮了一头,在魁梧的阿布面前不敢随便动手。 明显是老大的一人笑了笑:“你说你有姓氏,好啊,你敢不敢到魔法石上测一测,证明你不是奴隶!” 所幸,这个世界是有魔法的。 而奴隶是不配拥有姓名的,他们只有代号。 阿布在众目睽睽下将手放在一块外形纯白的石头上,片刻后,石头亮了亮,用通用语书写了一行字。 “陈阿布。”好奇怪的姓氏,那男人挠了挠下巴,“你的形式是陈,我们从未见过。” 虽然奇怪,但既然魔法石能检测出来就说明是真的,是被规则承认的,他们还没有胆子去质疑埋下规则的大魔法师。 毕竟魔法师都是云端中人,不是他们这种底层士兵可以起冲突的。 旁边一个男人摊手,嘿嘿一笑:“但是你交不起入城费一样进不去。除非你能拿出一个铜币。” 阿布愣了愣,他看到自己粗糙的大手,几乎半/裸的身体和一双遍布细小伤痕的大脚,全身上下根本没有值钱的东西。 别提入城的一个铜币了,他根本连铜币长什么样都没见过。 可怜的巨人坐在城墙下,看着地上的蚂蚁发呆,他感受到了绝望。 过了会,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过来一个老人,用很奇怪的眼神上下打量他。阿布并没有理会。他就像一只被主人弄丢了的小兽,到处寻找也无踪迹。 老人凑到他耳边:“跟我走吧,我可以给你一个铜币带你进城。” 阿布没反应。 “跟着我,你不光可以进城生活,还可以找到你想找的人。” 老人的声音如同蛊惑,阿布瞪大眼:“你说的是真的,我能找到她?” “当然,我的孩子。” “你只要走到最高的地方,她就自然能看到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阿布被骗走了,不过还好,早晚会见到的。 *这句话是丁真说的。
第27章 强盗团 爱格伯特走在积雪融化、绿草渐生的土地上,这里已经不属于魔王的领地,人类和其他族群活动的迹象越来越多。 他始终直线向着有元菱气息的方向前进,无视悬崖和沟渠。他看似小小的一步,实则会在瞬间前进好几米,只是普通人类察觉不到罢了。 来到平原后,爱格伯特的路线附近出现了大大小小的村落,比当初的石板村强上那么一些,村民还是一副吃不饱饭的模样。 村和村之间路就是普通的土路,只有城市才修有石头路。房子也都是破石头和泥土垒起来的平房,茅草做的顶。 爱格伯特没有穿鞋,他赤脚踏在布满碎石的路面上,身上只有一件不合体的白衬衣,裤脚卷起,比那些面黄肌瘦的村民更像流浪儿。 即便衣着寒酸,他走路的姿势却优雅得如同贵公子在自家城堡里散步。 这个村子一样穷苦。 瘦骨嶙峋的男人在地里劳作,脊背躬得像逗号;风尘仆仆的农民两两组队,推着堆得高高的独轮车前进,他们在看到他的时候会露出惊讶的表情,但没人会上来和他搭话。 一个俊美漂亮的少年,外表和衣着严重不符,要是沾上了全是解决不了的麻烦。 人们选择低下头匆匆走过,顶多在背后议论几句。 爱格伯特不会关注普通人的目光,他也不在乎环境的糟糕与否,他甚至不在意自己穿的是什么衣服。 衣着破烂的乞丐和穿着华服的地主在他眼里一视同仁,他不用进食也不用饮水,魔王的注意力始终在【赶路】上。 面前横着一条脏兮兮的臭水沟,爱格伯特轻轻一跃,整个人瞬移到十米开外。 他衡量了一下最近的路线,选择往左边的小路走去。 走了几步,爱格伯特又停下。 路的尽头黑漆漆的,但能看出聚着许多人,他们或坐或站,身边还放着十几个哭哭啼啼的小孩。 这群人是强盗,他如此想着。 但这条路最近,于是他继续走了。 看在强盗们的眼里,就是一个衣衫褴褛的俊美少年直直朝他们过来,举手投足优雅极了,一点也没有害怕或其他的表情,平静地仿佛在看石头。 有几个强盗围上来打量他:“长得这么好看,不会是什么大贵族家的儿子吧?” “看衣服早就被抢干净了,一点值钱的东西都没有。” “简直是送上门的肥肉。” 一个强盗对上爱格伯特的红眼睛,感觉背脊发麻:“但我总觉得有点怕……” 感觉这个少年不像……活人。 强盗头子洛克是个脸上有络腮胡的男人,他大吼一声:“怕什么!一个瘦弱的小破孩罢了,带到车上去一起拉走!” 当前就有几个男人推着爱格伯特往小孩堆里去。 被他们抓来的小孩是清一色的男孩,大的有像他这样的十一二岁少年,最小的还在咬手指头。 孩子们都脏兮兮地坐在牛车里,他们不知道自己将要面对什么,就只是本能的哭。像最大的那几个孩子,脸上已经露出愤怒、仇恨的表情。 他们有的是走在路上被骗走的,有的是独自呆在家里时被强盗掳走,不管什么方式,此刻都被迫离开父亲和亲人,在这里遭受毒打和饥饿。 洛克的鞭子抽下去,在一个黑皮肤男孩手上留下一条长长的血痕。 “哭什么哭!瘦的跟猴一样,只能卖去干苦力!再哭谁今天都没有水喝!” 小孩们全都又怒又惧,但他们不敢大声哭了。 推搡爱格伯特的那个强盗也不大高兴:“走啊你,看什么看!是不是想挨打!” 爱格伯特不太喜欢别人碰他,他没有回头,但是推他的那个强盗忽然发觉自己胳膊一软,然后肘关节以下的部分忽然使不上力了。 仿佛——不存在一样。 他抱着自己的左臂惊恐大叫:“啊啊啊我的手!!” 旁人十分疑惑:“你的手好好的啊。” 这强盗脸上涕泗横流,眼珠瞪大:“没有感觉了啊啊啊啊!!” “疯了吧你,手上根本没有伤口啊?” 没有伤口,阻止不了这人的手臂和面条一样软软垂下。 强盗们聚在一起查看同伴的伤势,爱格伯特则站在牛车前平静地打量。他无视了这些孩子,也不打算被当成拐卖的对象。 但是爱格伯特发现,如果他坐上车,他就不用自己走路了。 坐牛车总比两条腿走路来得快的。 逻辑鬼才! 于是化为少年模样的魔王心安理得地在牛车角落坐了下来,闭眼垂眸。比起其他哭闹的孩子,乖得仿佛一个假人。 而车上其他原本在哭的孩子在看到他以后,都诡异地安静了下来。 洛克检查了一番没觉得有什么问题,把那个无缘无故残了的强盗往后面一丢,一鞭子抽在双头牛屁股上:“不管你了,我们先出发。这批货值钱,今晚就要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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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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