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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希望之火熄灭,众人谁都接受不了。 艾达带回消息的那一夜,村里所有人坐在广场上一夜无眠。 第二天,村长伊丽丝奶奶率先站了出来,她决定修一条路,一条能打破百年桎梏、让石板村通往外界的路。 这个决定顶的压力不小,这一路他们不仅要面对魔兽、毒花,还有陌生的恶劣环境。 所幸石板村早已不是从前孱弱的村子了,他们有了巨人族加入,男人们又日夜苦练剑术,身强体壮。 施工小组栉风沐雨,硬生生靠着一腔孤勇在森林里开辟出了新的道路,可以直通精灵部族,同时也打破了石板村百年来不与外界联系的困境。 如今,新的加布利尔精灵部族已经飞快重建了起来,四通八达的道路来往频繁,经常还能看到过来交换物资或者消息的巨人和人类。 他们拼尽了全力,希望她回来的时候不会失望。 部落后方的一处山坡,密密麻麻的树木将阳光遮蔽,这里没有其他房屋,是作为塔哨存在。 维尔斯闭着眼站在树丛中间,几乎完全和森林融为一体。 他一头金发编在脑后,垂落在背后。纤长的金色睫毛被照得几乎透明,斑驳的阳光落在他脸上,像是破碎的光斑。 精灵尖尖的长耳朵听力远超人类,树稍上落下一只小小的雀鸟,维尔斯微微侧头。 他细心感受树枝的每一次轻微摇晃,感受风吹拂过的声音。 当鸟儿振翅飞起,一支银箭瞬间破空射出,“砰——”的一声牢牢扎在树干上。 羽毛震颤,箭尖正中树干的一处树眼,上面还钉着两片重合的树叶。 维尔斯目光平静,对结果没有多少意外。 这样的训练他已经进行了几百次、上千次。 他必须要不断变强。 塔哨处传来脚步声,丹尼尔挥着手跑过来:“王子!我们在草原边界截获了一辆哥布林马车,他们说是来交易货物的!” 维尔斯将箭和弓收好背在身后,声音低缓:“赶他们回去。” 这个时间节点,没有哪个正常的商队会往夜魔袭击的地方来。 丹尼尔还准备再说些什么,安福卡从另一个方向狂奔过来了。 他的头发因为极速狂奔全掠到了脑后,嘴里还疯狂大叫着什么,连连挥手。 “王子、王子!我、我们有了大人的消息!!!” 维尔斯猛地回头,几步就跃到了安福卡面前一把抓住对方:“你刚才说什么?” 年轻的精灵大喘气,“我、我说……我们在外出时……穴居兔,穴居兔!” 维尔斯皱了皱眉,大脑迅速分析,“穴居兔人族群广泛,他们本就是大陆上的情报网,你是说,我们的巡逻小队从穴居兔人的嘴里听到了元菱的消息。” “是的是的!”安福卡咽了咽唾沫,“他们说有亲人曾经在一周前看到一名人类女性穿越草原,往鞑靼城的方向去了!” “那一定是元菱大人!” 维尔斯一愣,风一样转身离开。他的身形快得几乎捕捉不见,穿梭在密集的树丛里很快消失了。 安福卡后面一句话还卡在喉咙里。 “……但是她不是一个人,大人身边还跟着匹狼。” 听到完整情报的丹尼尔和安福卡对视一眼,交换了一个诡异的眼神。 想到王子殿下的嫉妒心:嘶——预感不妙。 …… 两名哥布林坐在地上,他们没有被允许进入精灵部族,而是在外面的土路上暂留。 他们的马被拴在远处,马车旁边有手持长刀的精灵看守。 两人都受了伤,死缠烂打那些精灵给他们一些食物和水。 哥布林身体矮小,但双手双脚和脑袋格外大。迈克尔双手捧着木头碗小口喝水,一双格外突出的大眼珠子却趁乱左右乱看。 他在家族里颇有智慧,他觉得这个精灵部落和布兰登大人所说的有些不一样。 明明遭受了夜魔的袭击,但这些精灵却健康又正常! 这就很不正常! 按理说,此刻他们应该全都躺在地上奄奄一息,严重一点的连个活人都看不见。 但这个精灵部落却一派欣欣向荣,他们修建新的屋子、正常劳作和狩猎。而且在进进出出的时候,里头竟然有很多人类! 精灵从来不可能和其他部族一块生活! 迈克尔到处乱看,一旁的佩皮扁着嘴抱怨:“我的胳膊好痛,腿也好痛,好想睡觉……” “别哔哔,小声点!”他低声训斥同伴。 这时候丹尼尔跑回来了。 精灵朝不远处的同伴们挥手:“把马套上,让他们回去!” 迈克尔震惊极了,张大了嘴:“不是,这位精灵小哥哥你是不是搞错了?我们带来了很多好东西,你们为什么不进行交易?” 他翻开随身的布包,露出里头的小瓶子:“你看,我们有上等的魔药,一瓶就可以治好蛇毒咬伤!算你们便宜一点,只需要半车铁器!” 丹尼尔歪了歪头:“可我们不需要魔药。” 迈克尔:??? 他结结巴巴:“这怎么可能,这、这可是鞑靼城大魔法师亲自制作的魔药!二十个银币都只能换一瓶盖的!” 佩皮也小声插嘴道:“是呀,这种魔药喝一口就能缓解毒素,好厉害的,你们都不怕的吗?” 丹尼尔面无表情摇头:“不怕。” 哥布林:…… 他将两人拉起来往马车的方向推:“别废话了,你们快走吧!” “可是我们……” 佩皮反应过来的时候,精灵已经在马屁股上重重一拍,毫不留恋地将他们驱赶回了草原。 马儿往来时的方向缓缓前进,佩皮摸着自己瘪瘪的肚子,又看着车厢里一件都没交易出去的货物,只觉得这趟回去估计布兰登大人会扒了他们的皮。 而迈克尔坐在一旁若有所思。 佩皮不高兴了:“你还在发什么呆!不想想办法我们回去都要惨了!” “蠢货,你急什么。” 迈克尔骂他,“我早就发现了问题,这个精灵部族怎么看怎么奇怪。我刚才还发现他们的村子里到处都画着奇怪的图腾,或许这就是他们能抵御夜魔袭击的关键!” 佩皮瞪大眼,整张脸更丑了:“什么图腾,我怎么没看见!” “所以才叫你蠢货!” 迈克尔从怀里掏出一张羊皮纸,摸出根笔在上面画起来:“我记得好像是这样,再这样……” 他东拼西凑出了一个符文,分不清上下左右,也完全没有笔画,但看起来竟然还有模有样的。 “有了这个,布兰登大人一定会奖赏我们的,幸好我机智。” “不愧是我们,世界上最聪明的种族哥布林!” * 鞑靼城混乱了一整夜,那些马戏团的员工们拼了命的到处抓动物。 老虎狮子这样的大型猛兽还好说,鸟类和猴子基本上已经销声匿迹了。 一夜之间,这个火圈马戏团几乎是赔得底朝天。 佣工少年对他们来说是附加品,但如果没了动物,他们就真的没有可表演的节目了。 “哒哒哒——” 靠近外围的平民混居区,一匹高大健壮的人马在街道上快速奔跑着。他的蹄子有规律地踏在地砖上,速度飞快,一路发出清脆的声音。 身后还跟着一匹一看就不好惹的巨狼。 已经接近半夜,路上根本没有行人。 元菱骑在哲罗姆背上,他们在破坏了马戏团以后就快速逃离了,已经不知道跑出了多远。 只是,骑马、和骑人马。 这感觉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区别就在于她根本不知道该扶哪里! 驯养过的马匹有缰绳。但是人马的上半身是成年男人,还是没有衣服的那种! 缰绳、缰绳要套在哪里? 元菱一直在僵硬地保持身体平衡,她努力思索着。 脖子上?那会勒死的,不合适。 嘴里叼着? 元菱幻想了一下哲罗姆脸上套着缰绳,口中含着马嚼子两眼泪汪汪的模样,默默摇了摇头。 太不人道了。 她竟然没有想到一个解决办法。怪不得半人马族从不驮人。 三个人的奇怪组合疾驰了一段时间,最后缓缓停下。 纯白色的雄性半人马缓缓踏了踏蹄子,犹豫道。 “天使小姐,其实……可以抱住我的腰的。”哲罗姆有些羞涩地说。 他的腰身劲瘦,和马身连接的部分长着绒毛,一直蔓延到人鱼线的位置。属于男性的躯体肌肉结实,其实手感很不错。 作为出了名绅士的人马族,他绝不会让任何一位女性掉下来。甚至……他已经在脑内幻想了将来带她去往世界各地的山川玩耍。那一定会很棒。 元菱扶着他的胳膊跃下马背,叹了口气:“我叫元菱,不姓天也不叫使。” “不过还是多谢,听说人马从不让人骑乘,辛苦你了。” 哲罗姆立刻转过来,激动地踏起蹄子:“一点也不辛苦,是我该谢谢您救了我和大家!而且您很轻,一点也不重,想骑我多久都可以……” 粉红色逐渐染上半人马纯白的身体,哲罗姆红着脸还想再说些什么,一旁的巨狼摇身一变化为人形。 巴顿从包裹里翻出衣服穿上,一边臭脸嫌弃某人马。 “太吵了,不合格。” 跑起来哒哒哒的,根本不能隐匿踪迹。 作为保镖或者伴侣都是0分。 哲罗姆立刻反驳:“我是四条腿,比两条腿跑得快!” 跑得快、跑的远就是他们全族的追求。 巴顿哼了一声,双手抱臂站在元菱身边,高傲道:“我也有兽形,不比你慢。” 并且狼人还可以自由变身。 人马族不能自己变身成人,只能依靠魔药。 哲罗姆一愣,他看着两人站在一起,俊男美女十分般配,忽然觉得心脏有些一抽一抽的。 元菱对两个男人莫名其妙的竞争没什么反应,她摆摆手:“我们还是先住店吧。” 鞑靼城民没什么夜生活,凌晨唯一还亮着灯的只有一家小破旅馆,老板正在柜台上打瞌睡。 他们推门进去:“要两间房。” 旅店老板是个中年男人,他在睡梦中惊醒,这才看清面前三个人。 两个高大的雄性兽人,还有一个矮小的少年? 且不说巴顿的兽耳和哲罗姆的马身实在太明显,实则这两个种族都武力强大,不是他这种平民可以惹怒的。 中年老板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几位客人,我们旅馆的空房只有一间了。” “要不,您们挤一挤?” 巴顿和哲罗姆互相看了一眼。 他们并排站着,属于男性的身体一样强壮健美,并分不出谁高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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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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