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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走走,别来门口捣乱!” 像这样类似的话,流民们从凤兰城一路过来已经听了很多回。他们拿出随身的碗,争先恐后地去打水,唯恐少了一口。 男妈妈们小心翼翼将碗凑到孩子嘴边,干裂的唇才被湿润。 难民营是流浪者们自己建的,就在城边的空地上。因为有了栖身之地,混乱的人群稍稍安静了一分。 因此在这个时候,整齐的马蹄声响起时,所有人都看了过去。 一人惊呼:“快看,那是……” 高大健壮的马匹训练有素,骑马的人身姿挺拔,绝不可能是流浪人。 维尔斯走在最前,原本拥挤的人群为他分开一条道。 他拉紧缰绳,将头顶宽大兜帽摘下,金色的长发自领口散出,宛如日光流淌,再加上那张神明亲手雕琢的脸,周围纷纷响起抽气声。 附近的人们小声议论着:“竟然是精灵!” “他们长得真好看。” “精灵的部族不是也被夜魔攻击了?看样子怎么不像……” 除了好奇的张望,暗中也有不怀好意的打量。 维尔斯敏锐地看过去,目光如电,他有意无意地露出腰间装备的长刀,还有背后的长弓、箭矢,瞧那锋芒就知道绝不是玩具。 精灵族并不像矮人一样乐意和其他种族交往,他们的武力和美貌一样,令人惊惧。 因此那些暗中的视线发现维尔斯不好惹之后主动退下了。 守城士兵们窃窃私语,他们商量之后推出了一名士兵出列——就是被爱格伯特的名字灼瞎了一只眼的那位。 这名士兵看着面前这一队全副武装、腰细腿长的精灵战士,为首的那个甚至比自己高出一个头。 他咽了咽口水,禁不住大腿颤抖起来:“那什么,你们、你们……” 维尔斯扔给他一袋铜币:“这是我们的进城费。” 独眼士兵一愣,下意识掂了掂,袋里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太多了,进城费是一人一枚铜币,你们只需要十几枚就够……” 维尔斯面色不变,他伸手指了指不远处坐或作站的流浪人:“剩下的,就请你给他们准备一些食物吧。” 话音落下,附近面黄肌瘦的流民们忽然眼中亮起了光。 “谢谢您、谢谢……” 独眼士兵摸摸头,他总感觉类似奇怪的事情发生得有些频繁。 都说事不过三,在有了巨人、狼人、红眼少年的经历后,这士兵很识趣地打开城门。 “进去吧。” 鞑靼城或许发生了什么不可抗力的事,他只是一名普通士兵,还是别掺和了。 风尘仆仆的行人里,忽然出现一队身姿挺拔的精灵族,他们一路上吸引了绝大部分人的目光。 士兵们躲在暗处讨论:“精灵们大老远来这里干什么?” “看什么他们都没带,不像是来交易的。” “快去报告布兰登大人!” 这番消息即刻飞进了一些人的耳朵里。 “你说谁来了???”红酒杯被打翻在地。 “大人……是加布利尔精灵族。”手下人低声回答。 布兰登想到最近自己派哥布林去偷东西,又私下大量制作魔法符文的事,感觉背后惊出一身冷汗,“难道他们发现了??” 手下人转了转眼珠:“大人,您冷静一点。就算他们发现了这东西,我们出售的魔法符文和精灵族的也不一样,他们没有证据证明这是他们的东西!” 此话点醒了布兰登,他点点头:“你说的对。” “但是保险起见,这段时间让黑市不要卖了,等这群精灵离开再说。” “是的大人。” …… 丹尼尔牵着马走在街上,和身旁一个只到他大腿高的矮人大眼瞪小眼。 他露出一个古怪的表情,快走几步追上维尔斯。 “王子,鞑靼城那么大,我们去哪里找女神大人啊?” 维尔斯来过几次,知道城里的大概布局。凭元菱的个性,她大概率不会进入内城的神院,她一定会和平民百姓在一起。 神院那批家伙假如知道了她的存在,一定会高兴疯了,并像供奉宝贝一样把她供起来。元菱大概不喜欢被供奉。 维尔斯想了想:“你们分成三组行动,傍晚在这里碰面。” “好。” 他将马寄存在一家马舍里,独自一人沿着城墙走着。 越靠近城墙,居住的人群地位越低,甚至还有衣衫褴褛、食不果腹的。在混乱的行人中,维尔斯如同逆流穿行,他的皮靴踏在粗糙的砂石地面上,留下浅浅的痕迹。 见他停下,一名赤着脚的男孩小心翼翼凑过来。 “哥哥、哥哥,买花吗?一篮只需要一个铜币。”篮子里是一些草地上常见的野花。 维尔斯低头看了看,人类男孩大约六七岁,放在人群里没有丝毫特别。 但他竟然鬼使神差地蹲下身,并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枚银币。 “弟弟。我不要你的花,只需要回答我一个问题: ——是谁教你编花环的?” 这样的花环是精灵族的特殊手法,没有其他族群会。 除了精灵,那就只有…… 小男孩见了银币都震惊了,磕磕巴巴道。 “是、是一个漂亮的哥哥。” 哥哥…… 或许是哪个住在城里的同胞。 但在见到人之前,维尔斯不置可否。 他顺着男孩的指引往平民区走去,这里的人虽然一样贫穷,但状况比城外的流民好得多,他们起码还有城墙抵御危险。 穿过熙熙攘攘的集市,维尔斯的目光始终平静。 前方是个岔路口,他随便选了靠右边的小路继续前进。 走了没几步,他忽然猛地回头。 * 元菱和爱格伯特一起走在街上,这段时间她一直在了解民情,因此也听闻了凤兰城被夜魔袭击的事。 如果放任不管,恐怕威胁会越来越大,因此他们打算这几天就动身离开。 “给哲罗姆备一些蔬菜当口粮。” 爱格伯特:“不用备,他是马,吃草就行了。” “怎么可以!被污染过的草不能吃。” 元菱披着斗篷蹲下身,在后面看就是圆滚滚的一只。 爱格伯特站在她身后,一双红眼睛慵懒地望着少女的背影,下一秒,他神色一变猛地转身。 电光火石之间,他抓住了一个男人伸出的手。 这只手差一点就要碰到元菱了。 爱格伯特眯起眼,看着面前浑身罩在斗篷下的人,气息很熟悉,且令人生厌。 元菱听见动静回头,她有些意外,不敢置信道:“……维尔斯?” 他拉下兜帽,露出一对长长的尖耳朵。 精灵垂着头,碧色的眼眸含着水光,嘴唇张了张,半晌才道:“小姐,是我做错了什么。让您那么快就忘记了我?” 元菱本来还想有老朋友再会面的喜悦,这一下子她的笑容顿在脸上,只觉得精灵满眼都写着不开心。 “别胡说,我怎么可能忘记你呢。” 维尔斯眼眸一转,凉飕飕的眼神瞥向后头虎视眈眈的少年。 “那……这个小鬼是谁?” 爱格伯特垂着眼,虽然面无表情,但一只手背在身后,已经开始夸张变形、长出尖锐的黑色指甲。 他在考虑怎么样在最短的时间内让精灵从面前消失,且不流一滴血。 元菱恍然大悟:“你是说爱格伯特啊,他是我在鞑靼城捡到的孩子,目前在跟着我学道,他的天资十分聪颖。”短短时间就已经炼气期了! 魔王毕竟是天生魔种,使用魔法就和呼吸一样简单。 元菱如果知道她带的徒弟实际修为大概相当合道期,估计会十分怀疑人生。 维尔斯笑了笑:“是吗?” “叫哥哥。” 爱格伯特:…… “不可能。” “爱格,太没礼貌了,按照年纪是应该叫哥哥。”元菱皱眉。 魔王像没听到一样盯着面前的精灵,用一种要杀人的目光。 维尔斯的重心却不在少年身上。 他含情脉脉地望着元菱:“小姐,自从您失踪,我们大家都很担心您,我派出了很多哨兵,却一直寻找不到您的下落。这段日子里,石板村修通了路,精灵也加固了城堡,母亲大人很想您,我们可以一起回到精灵部族过平静的日子。” 他顿了顿,碧色眼眸水波泛起,“这样……不好吗?” 任谁看见面前有一俊美的男人低声恳求,都会心生动摇。但是元菱不一样,她的道心稳固,几乎没有一丝犹豫。 少女放柔了声音:“维尔斯,你听说凤兰城遭受夜魔入侵了吗?” “是的,我在城外看见了难民。” “扬汤止沸,不根除祸患,美好的日子不过浮光掠影。”元菱微笑着看他,“我希望精灵族和石板村的大家可以一直一直幸福生活下去。” 维尔斯一愣,随后自嘲地笑了笑。 “我一早就知道您会这么说了。” 不过也正是这样的她,才是他矢志不渝热爱的她啊。 美丽的精灵单手握拳抵在胸口:“如果是小姐的意愿,不管哪里,我都陪您。” * 回旅馆的路从两人变成了三人。 元菱好像习惯了这样走着走着忽然加成员的模式,竟然还静得下心去挑菜。 维尔斯双手抱胸,瞥了眼一旁面色冷峻的少年,肯定道:“你认识我。” 爱格伯特无机质一般的眼眸看了看他,又不感兴趣地挪开。 少年只穿了件宽大的白衬衣,露出的脖颈锁骨也是纤瘦白皙。整个人如同不断拔高的小树,虽然比维尔斯矮了半头,但是身上危险的气息却一点没减。 他想了想,很快回忆起了那双熟悉的红眼睛。 “原来是你。” 维尔斯轻蔑地笑了一声,压低声音:“从鸟变成人的感觉怎么样。” 本来以为他死在了战场上,没想到竟然一路跟了过来,还真是居心不良。 爱格伯特眯了眯眼,魔法在手心酝酿:“不关你的事,你只需要管好自己的嘴。” 如果他透露一分,他敢保证,明天放在菜摊上出售的就会是精灵的头。 维尔斯上下打量面前的少年,无视了对方的威胁,嫌弃道:“一手好牌,让你打得稀烂。” 明明是近在咫尺、朝暮相对的地位,不管是卑劣地利用她的同情心也好,还是默不作声的肢体接触。 如果互换身份,是他伪装成少年接近小姐身边,怎么也不会混成这样。 可想而知,魔族确实是愚蠢、只适合待在黑暗里的种族。 连取悦女性这种事都不会。 但维尔斯没料到的是,除了那只魔族,元菱身边竟然还不止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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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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