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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如今,这样形状的梅花印朱砂痣,他觉得定不会出现第二个,即使有第二个,也不会在那样特别的位置,更不会有第二个带着这样朱砂痣的人与子陌那般相似...... 与其这般,他倒觉得更有可能是子陌摔下山崖后昏迷不省人事,然后被山里的猎户捡回了家,醒来后却失去了记忆,老猎户的大闺女瞧上了子陌,子陌知恩图报,便娶了老猎户的女儿,生下了小胖崽。只是没想到老猎户的女儿生下小胖崽时可能遇到难产,便撒手人寰了—— 林琅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将小胖崽带到这般大,世事艰难,实在是不容易,便带着小胖崽又回到京城参加科举,然后上苍注定,便又让他们相遇了! 刘岐脑袋里都替林琅想了一出完整的故事,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即使细节不太符合,大致原委也大差不差了。 至于为什么林琅失忆了不记得以前的事了,却还能记得那些四书五经并考上状元,刘岐心里也有答案,觉得这失忆大概也分好几种,有些是记得人和事,但是忘记了所学的知识,有些是记得所学的知识,但是忘记了记忆里的人和事,他觉得林琅大概就是后种—— 世上之事,大概最坚定的就是自我攻略了,刘岐这般自我攻略后,心中已是非常笃定。他心里虽然有些嫉妒那个老猎户的女儿,但是想着老猎户都救了子陌,又生了这么可爱的小胖崽,活人何必和死人争呢——子陌能够活着,便已是万幸了。只、只不过,道理他都懂,但他每每想到,心里还是忍不住有丢丢泛酸—— 后来,林琅知道刘岐的心路历程,他实在是整个大无语,还正儿八经地想象出了个老猎户的女儿,捏造出个假想情敌就算了,还对这假想情敌这么真情实感地又拈酸又感激,他可真是看不出来,刘岐竟还有这般矛盾又复杂的情绪呢——他可真是一个大写的“服”! 当然,林琅现在并不知道,他一觉睡了好几个时辰,等他醒来时,天都黑透了,脑袋昏昏沉沉,傍晚睡觉压根不能让人的疲惫有所缓解,只会越睡越困,除非一觉睡到次日天亮。 但他又觉肚中饿得厉害,即使还想睡,也睡不下去了。 模模糊糊中,他觉得好像有一黑影坐在床头,不由心中一惊、唬了一跳,还以为是发生了什么灵异事件。等到再细瞧,才发现竟然是刘岐。 黑暗中瞧不清对方的神色,他刚醒有些嘶哑的声音道:“陛下,你怎么在这?——” 刘岐身子不禁一震,强自压下心中的许多思绪,将他扶起来道:“醒了?厨房备了鸡汤粥,还备了些清淡爽口的小菜,要不要吃些?——” 林琅也没和刘岐矫情,就着他的手起了身,摸了摸肚腹笑道:“正好,臣也饿了。” 刘岐张张嘴,想让他不用自称“臣”,但又觉得现在突然说这个恐显得突兀,让林琅生疑,便到底没做声。 外间秋荷和冬草听见动静,点烛的点烛、伺候的伺候,等收拾完,鸡汤粥和小菜也端了上来了。 没一会,小胖崽听到消息,也闻风“哒哒哒”地跑过来,才进门,一路小跑带风跑到林琅跟前,三两下便爬到了自家爹爹膝头,仰着小胖脑袋看着自家爹爹道:“爹爹,崽崽陪你吃饭饭——” 林琅好笑不已,摸了摸他软软的发顶,软声问道:“崽崽晚饭吃没?” 小胖崽老实点了点头,掰着自己的小胖指头数着:“吃啦,崽崽晚上吃了一个大鸡腿、三个小包子、五块樱桃肉、八只虾,唔,虾虾秋荷姑姑给崽崽剥的壳,比陛下剥的漂亮!——” 刘岐在一旁哭笑不得,心道这小没良心的,之前剥壳的时候多嘴甜,现在转眼就嫌弃了—— 林琅不禁随着小胖崽的话看了看刘岐手里正在剥的虾,嗯,的确不是怎么漂亮,很多虾肉剥得都不算完整。 刘岐被林琅看得有些心虚,借势教育小家伙道:“剥的虾能吃就行了,要好看作甚?” 小胖崽挠了挠自己的小胖脑袋,觉得好像说得很有道理,于是又嘴甜道:“嗯嗯,陛下剥的虾还是很好吃的——” 刘岐轻易被撸顺毛,算是满意地“哼”了声。 一顿饭吃得很轻松愉快,小家伙又蹭着吃了几只虾、喝了几口粥,还不忘又给刘岐顺了一下毛。林琅怕他吃多了消化不好,也没喂许多。 用完膳,又陪小家伙玩了一会,待将小家伙哄睡着后,林琅才坐在一旁软榻上,示意刘岐坐在对面,给两人面前一人倒了一杯茶,眼里带着些戏谑道:“陛下,臣觉得你今天好像有点怪怪的,好不容易等小家伙睡着了,坐下来谈谈吧——” 刘岐只觉浑身一紧,有点像幼时被父皇考校功课时如临大敌一般,但转念又想着,自己都愿意把性命交给这人,这样的大敌他倒是甘之如饴—— 他坐下来,一口饮尽林琅给他倒的茶,似乎准备签卖身契一般的郑重表情道:“子陌,你想说什么,说吧——”
第67章 小胖崽和大雪人18 林琅心中一震, 眼神闪烁道:“陛下,你叫臣什么?!” 刘岐:“子陌——” 林琅尴尬笑道:“莫、莫不是叫错了吧?——” 刘岐也不答,只是那么静静地看着他, 像是在等待他坦白一般。 林琅不知道刘岐发现了什么, 但他知道刘岐现在眼神和表情都很笃定。他心中剧震,但是他也知道抗拒从严、回家过年的道理, 便死鸭子嘴硬道:“陛下就莫和臣开玩笑了, 虽然文武百官常道臣和宁世子很像, 但宁世子是宁世子, 我是我,陛下还是莫要弄混了——” 他又给刘岐倒了杯茶, 边说还边静如渊潭般看着刘岐。若是以往, 刘岐定会以为这眼神像是威胁般, 瞬间束手就擒,但他现在只是很平静道:“朕看到你脚趾窝里的梅花印朱砂痣了, 是三颗小朱砂痣生在一出形成,本就罕见,更别说是那个位置了——” 林琅像是才回过神来般, 反应过来自己明明是在浴室泡澡,醒来却在床上, 大概就是泡澡时泡着泡着睡着了。现在看来想必是刘岐将他抱到床上,替他擦了身子换了衣物, 才看到那梅花印朱砂痣。 这个念头出现的瞬间,刘岐想的第一件事不是刘岐发现了他的马甲,而是刘岐将他从汤池里抱出来, 那岂不是什么该看见的、不该看见的都看见了?!虽说他觉得两人发生了更为亲密的事,好像也不该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小家伙还是活生生的见证呢,但他耳朵还是控制不住变得绯红—— 但他还是嘴硬顺便插科打诨道:“朱砂痣?!陛下这叫法可真诗意,不过臣这可不是什么朱砂痣,只是以前受伤留下的疤痕罢了——再说,别人脚上的痣,陛下哪能看得那般真切呢?!” 刘岐不禁皱了皱眉,他自是看得真真切切,那颗朱砂痣的颜色、形状、位置、大小他都了然于心,但、但这样的事情说出来的确有些过界了,而且,若是有那么一丝丝可能,林琅真不是子陌,那让林琅知道,他将子陌脚上的痣记得这般清楚,那是不是也会有丝丝不高兴?! 一想到会让林琅不高兴,刘岐便有些犹豫,支支吾吾道:“也、也只是偶尔看见过,但太过特别,便记下了——” 林琅心里好笑,但面上却还是绷着脸,装作一副不怎么高兴的样子道:“原来只是偶尔看见过,陛下便记得这般清楚啦?——” 刘岐浑身一紧,想解释什么,却又觉得好像说什么都不对,但转念又想到,不对啊,这朱砂痣分明一样,宁墨和林琅分明是一个人,他还在那犯什么糊涂! 他看着林琅的眼睛,带着前所未有的认真和坚持道:“你就是子陌,子陌就是你。” 林琅一愣,知道再插科打诨是唬弄不过去了,但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自己的一番遭遇,更重要的是,他不知道说出来会不会触及小世界规则,便只又给两人面前各倒了一杯茶,慢悠悠地只是喝茶不语。 刘岐忍不住一把抓住了林琅放在桌面的另一只手,声音里难掩克制的激动道:“子陌,真的是你——” “这、这是怎么一回事?!当初朕派人翻遍京城也未曾找到你,这些年,你去哪里了?” 林琅试探着抽回自己的手,但刘岐力道太大了,他轻易还抽不回。这人的问题一个比一个难答,承认他就是林琅没那么难,但是要解释清楚他从那么高的山崖摔下来为何没死、这么多年为何没回到京城、小胖崽又是怎么回事,怕是没那么容易,更重要的是,若是因触及到小世界规则,给他和小胖崽的生存带来什么危机,那他这些时日的努力不就白搭了?! 他看着刘岐的眼睛,眼神里似乎带着一丝蛊惑问道:“陛下喜欢臣吗?——” 刘岐轻易便沦陷到这么一双眼眸中,五迷三道地点了点头,末了又觉得不够,老实而又坚定道:“嗯!” 林琅:“若臣不是宁世子,陛下便不喜欢臣了吗?——” 这个问题刘岐早已反复想过许多遍,但他纠结的恰恰相反,而是林琅不是子陌,他却已经控制不住动心,从而对自己产生的自责。后来,他想明白,即使林琅不是子陌,他也还是喜欢上了这人,毫无疑问、毋庸置疑! 刘岐又老实而坚定道:“即使你不是子陌,朕一样喜欢你!” 林琅面上露出一个俏皮的笑容,声音里带着些戏谑道:“既然如此,那陛下又何必执着要臣一个答案?——陛下便当臣是臣,宁世子是宁世子即可。”他觉得自己这话说得也没错,以前的宁墨和他,的确几乎就是两个人,他觉醒了现代世界的记忆,又有了小胖崽,性格和想法与以前的宁墨相较,几乎是天差万别。 如果刘岐是因为他像宁墨而喜欢他,那刘岐可能要失望了,他并不能在他身上找到宁墨;若刘岐并不是因为宁墨而喜欢他,那他是不是宁墨又有什么要紧的呢?! 林琅越想越是这个道理,越发觉得自己不回答刘岐的问题非常有道理,若刘岐再打破砂锅问到底,那便是这人无理取闹、不讲道理了! 但刘岐远比他预想中的还要听话—— 刘岐被他脸上的笑容闪了心神,像是豁然开朗一般,眼前这人不管是林琅还是宁墨,他都喜欢,那他要不要知道这个答案又有什么重要的呢?!不管这人叫宁墨还是叫林琅,在他心里都是那个人—— 两个人用了完全截然相反的脑回路,然后神奇地得出了同一个结论······ 两人默契地达成了一致,刘岐战战兢兢、小心翼翼地一直问出了自己想问的那个问题:“子玉,那、那你喜欢朕吗?——” 林琅觉得这人真是个傻的,上次自己在城楼上都表现得如此明显了,这人还偏要问出个答案—— 他觉得刘岐比他勇敢多了,能够毫无保留地向他坦白自己的心意,但是轮到他,他倒还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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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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