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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种的最多的是水稻。 赵大牛下田都是赤脚的。 楚承眯起眼,笑眯眯地说:“赵大哥知道蛊虫病吧?” 赵大牛不明所以,但还是点点头:“当然,不止南越,其实咱们这儿每年都有很多人得蛊虫病死的呢!死状可恐怖了!” 楚承便说:“赵大哥应该知道我是大夫。实际上,这所谓的蛊虫就藏在水里。它是一种寄生虫,一接触到人的皮肤就会钻进去,然后在你的肝脏和肠子结卵……” “呕——”赵大牛吓得一张宽脸惨白惨白,连呕了好几下,一边还拼命朝楚承挥手:“楚姑娘,别说了别说了,我这就去问问村子里谁家有靴子!”
第76章 嫁给废太子的哥儿19 楚承笑了笑:“是我考虑不周, 没提前准备好长靴。这样吧,叫我家护卫陪你们去镇上买几双靴子,费用由他来付。” “这怎么行?”赵大牛瞪大牛眼, 一副不赞成的表情。 他们已经白拿楚家兄妹许多好处了, 这靴子都叫人家买,这多不好意思? 其他人闻言, 也坚决不同意。 楚承笑了笑:“下河滩是我叫你们做的, 其中的危险却要叫你们来承担。我付钱给你们买靴子, 不是天经地义吗?” 赵大牛张了张嘴,觉得哪里不对。可惜他是老实人, 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便不敢再拒绝了。 “事不宜迟, 现在就出发吧。”楚承一句话就替他们做好决定。 然后, 齐大便领着赵大牛等六人, 往南枝县去了。 等他们离开, 秦凛才低眉, 欲言又止:“刚才的话……你是故意吓他们的?还是?” 楚承笑眯眯地回答说:“这蛊虫学名血吸虫,会以钉螺为唯一的中间宿主,在接触到人畜的皮肤后,就会钻入其体内。而钉螺的产卵期在4、5月,只要在这期间灭杀钉螺, 就能消灭血吸虫。至于钉螺和血吸虫的模样, 回去我画给你看。” “嗯。”秦凛颔首,目光幽幽地望着他:“你很厉害。” “这才配得上你, 不是吗?”楚承轻笑。 秦凛却摇头:“是我配不上你。” “我说配得上, 就是配得上。”楚承白了他一眼:“你一个废太子,懂什么秦凛?” 秦凛:…… 他没听懂这个梗, 只觉哭笑不得。 楚承见他表情懵懂,不由闷笑一声,抬手揉揉他脑袋,说:“好吧,不跟你开玩笑了。我的意思是,你比自己想象的要强大,只是没有施展出来罢了。比如说,你武力值比我高,若遇上盗匪,我还得靠你来保护;你带兵打仗的能力也比我强,一个国家,必须文武两条腿走路,经济、文化发展得再好,却守不住这笔财富,又有什么意义呢?我能帮你发展势力,但守住势力的,却是你自己。” 秦凛感觉这是楚承第一次说这么多话,也是两人难得的一次交心之谈。在此之前,楚承与他沟通时其实常常谜语人。 不得不说,听着楚承这些情真意切的安慰话语,他心底竟升起隐秘的喜悦。 因为,这正证明了楚承是在乎他的。 自己什么时候这么卑劣了? 秦凛一边想着,一边对楚承认真点头:“我明白了。” “明白了就好。”楚承望着对面人乖巧的模样,只觉可爱无比,一瞬间很想凑上去亲亲他。想到就做,楚承抬起脸,肉粉的指尖点了点自己的唇,朝秦凛眨眨眼。 暗示意味太明显了。 秦凛面上一热,下意识环顾左右。 此时的河岸边不见人烟,独有几只小螃蟹见鸟儿飞走了,从泥泞里爬出来横行着。 江河悠悠,群山染黛。春风送暖,风光独好。 秦凛屏住呼吸,倾身,只克制地落下蜻蜓点水的吻。 说到蜻蜓点水…… 楚承立即天马行空的联想:“阿凛,你会游泳吗?” 秦凛一顿,心中微微失望。 他还以为楚承会提醒他加深这个吻。 但他还是回答说:“我在北方长大,不习水性。” “是么……”楚承轻笑一声。 除了第二个小世界的戚凛因为特种兵的缘故,进行过水中训练,第一世和第三世的元帅居然都不会游泳,这不得不让人想歪。 难道唐凛本人怕水?或者是天生的旱鸭子? “怎么了?”秦凛被他的笑容搞得后背毛毛的。 楚承回神,摇摇头笑说:“没,只是想着到南越以后,殿下和我一起学游泳吧?” 秦凛愣了愣,点头:“好。” 说完,他不由自主地望向白河水,越发猜不透楚承在想什么。两人就这样漫无边际地聊着天,竟出奇地和谐。 不知不觉,日头升到头顶。 两人于是回了白下村,不过多久,齐大也带着赵大牛等人回来了。 下午依旧是看诊,并无特别。 等到第二天上午,楚承和秦凛再次去了白河边。 这次有了准备,赵大牛和其他人非常利索地下了河滩,然后卖力地将周围的淤泥挖开。 楚承和秦凛自己也穿了长靴下去,在旁边看着。 秦凛其实也不知道楚承在这泥水中找什么。 钉螺吗? 想到昨日的交心,他诚实地将好奇说出口:“你在找什么?” “我在找蝗虫卵。”楚承用一条手帕捻起一个小小的黄色的卵,淡然地科普:“旱极必蝗这个说法不知道你们知不知道?意思是说,大旱之后必有蝗灾。” “啊?!”早就竖起耳朵的赵大牛只觉一根铁棍敲在脑袋上,整个人都懵了! 蝗虫大家都知道,但听楚承的意思,却是蝗灾快来了?! 其他人闻言,亦纷纷惊恐地看过来。 话音未落,一道颤抖的声音忽然从后方响起:“这是蝗虫卵?” 楚承挑眉,转身看去,只见一个纤瘦的青年大步走来。 他穿着靛蓝色的被洗得发旧的长衫,通身读书人的气质,容貌虽俊美,却难掩风霜。 他身后,还跟着两个高壮男子,大概是护卫。 “嗯。”楚承只是淡淡瞥了他一眼,便点头。 纤瘦青年见状,拱手行了个读书人之礼:“这位姑娘有礼,在下行经此处,见尔等在河滩徘徊,因而好奇过来看看,打搅之处还请见谅。” “没关系。”楚承眯起眼,忽而朝他笑了笑。 纤瘦青年被这笑容闪到,不由恍惚了一瞬,面颊竟是肉眼可见地泛红了起来。 一旁的秦凛察觉,顿时如临大敌,下意识上前一步挡在楚承身前,警惕地问:“既知打搅,这位公子还有何指教?” 将一切看在眼里的楚承微讶,随即莞尔。 咦? 这不正是他先前想要的“刺激”? 纤瘦青年看了看容貌俊美,气质似不在人下的秦凛,眼底闪过一道不易察觉的失落,随即收敛心思,认真说:“在下姓蒋,二位称我为蒋公子即可。在下方才听闻,姑娘似乎是特地来找蝗虫卵的……姑娘为何如此笃定这里有蝗虫卵?又为何言语间隐隐暗示,接下来会出现蝗灾?” 蒋? 楚承勾唇,开口:“蒋公子有礼。小女子楚承,这是家兄楚凛。” “哦?原来是兄长?”蒋公子眼睛顿时亮了,还煞有介事地朝秦凛郑重一礼。 秦凛顿时沉下脸,黑得透底,却又不能反驳楚承的话。 毕竟他们现在确实正冒充兄妹。 紧接着,便听楚承继续道:“不错。小女子确实是特地来找蝗虫卵的。方才我已经说过,大旱之后必有蝗灾。蝗虫喜欢在有一定湿气的土壤中产卵,而因旱情而裸露出的河床,正是孕育蝗虫的天然温床。另外,长时间的阳光暴晒会将土壤中的真菌破坏,而真菌对昆虫来说是有害的,这又大大增加了蝗虫的存活率,我这般说,大家能明白吗?” “真菌是何物?”蒋公子忍不住好奇地问。 “嗯……这有些难以解释,南方梅雨季节里粘在衣物上的黑色的‘毛’,即霉菌,就是真菌的一种,我们平时吃的菇类,也是真菌的一种。这样你能明白吗?”楚承解释。 “好像懂了。”蒋公子强撑着点头,心里却止不住地羞耻。 他自诩博古通今,此时论学识却比不过一位女子。 想着,蒋公子赶紧问:“那么,该如何灭杀这些蝗虫卵呢?” “其一,翻土。将土壤中的虫卵带到地面,经过阳光暴晒,自然而然会因脱水而死亡;其二,火烧。其三,虫卵浸泡盐水也会死亡。最后,鸡鸭这两种家禽是蝗虫的天敌,成虫、虫卵都是它们的食物,鸭子最佳。” “为何鸭子最佳而不是鸡呢?”蒋公子毫不掩盖自己的好奇心。 楚承笑了笑,耐心地解答说:“鸭子食量大,一只鸭子一天大概能吃300多只成虫,而一只鸡一天只能吃70只。” “原来如此!”蒋公子恍然大悟,再次好奇地问:“这些学问,我从未在书上看到,不知楚姑娘是从何处得来?” 楚承弯起眉眼,笑容浅淡。 这位“蒋大人”虽然目前看来品貌俱优,但难免过于文绉绉了,若非年龄摆在这儿,楚承肯定以为对方是个老学究、腐儒之流。 想着,他意味深长地开口:“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啊,蒋公子。这些知识,只要找只鸡鸭过来实验一番便能知晓。翻书?书本上可不一定记载了这些。” 蒋公子听着,只觉面红耳赤。 这一次,却是羞愧的。 他,正是南枝县的县令蒋正。 上任以来,他自觉还算公正廉明,也想好好替百姓做些实事。可他颁布的一些政令,县里的大户从来阳奉阴违不说,自身的权柄也被下面的本地出身的小吏给逐渐架空了。不仅如此,连帮白下村和白上村调停水源问题,隔壁的县令也不拿正脸看他! 他这官当的,真是窝囊! 甚至有时候越想越气,还考虑过辞官不干了。 毕竟以他的家世,当不当官都无所谓! 但当初是他自己坚持不想入朝,非要从县令做起的,还特意跟父亲置气,隐瞒身份来到南枝为官,如今一点儿作为也无就辞官,岂不是打自己的脸? 而就在他无法下定决心的时候,几个普通百姓的感激让他打消了念头。 原来,因为自己经常去集市一个老农的摊位买蔬菜瓜果,本地的地痞流氓不敢收老农的“保护费”,生怕其“告状”,连带着周遭其他小贩也受益。 而他这一无形的举动,使得南枝的集市十分繁华,附近许多村子的百姓赶集的日子都喜欢往南枝来,让集市上小贩们的生意都好了不少! 这在蒋正看来不过是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但这些摊贩却一直记在心里,还特地制作了万民伞,连同一些瓜果蔬菜,大张旗鼓送到了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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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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