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直以来就不怎么爱读书,但是很喜欢骑射,爱好之一就是赛马,所以拿去买马坐借口,没有人会怀疑什么。 在他出门之后,立马就有人去了大公子所在的房间。 布置的十分雅致的房间门窗紧闭,光线十分昏暗,空气中点了花草制成的熏香,但也无法压制住那过分浓郁的药味。 “少城主,二公子方才骑马出府了。” “咳咳……” 躺在病床上瘦骨嶙峋的青年不受控制的咳嗽,随即捂着锦帕,吐出一口血来。他的血色都不够鲜艳,而是呈现如同铁锈一般的暗红,显然已经病入膏肓。 负责报告的侍从一脸的担心:“少城主?” 明明已经瘦得不成人形,却依旧保持着从容神态的青年道:“无碍,小弟去哪了?” “回少城主,二公子是去梁公子家中买马了,说是来了一匹汗血宝马,他还向管家支了一千两银子,想要买下那小红马。” 江云飞的脑海中便浮现自己看弟弟骑马时的场景,少年本就生得俊俏明媚,就如同悬挂天空之上的太阳,而自己却是雨天青苔,只能待在阴暗潮湿的地方。 年轻健康的身体,骑着白马在阳光下驰骋,就如同一阵风,洒脱快活。 “真好啊。” 他是禹城的少城主,是这座城主府的继承人,生来就能轻易的拥有一切的美好之物,唯独没有一具好的身体,每次看到江云霄纵情玩乐,他心中的嫉妒便不受控制的疯长。 从前他是认命的,想着手足兄弟的情谊,想着自己的父母,对弟弟虽是嫉妒,却也不是没有半点喜爱之情。 毕竟江云霄是自己的亲弟弟,同父同母,流淌着同样的血液。 但是在一年之前,他邂逅了宋知玉,如月光一般美好皎洁的玉郎。这样破败的身子,让他注定无法和自己的恋人纵情欢乐。 江云飞控制不住自己对江云霄的嫉妒,好在上天垂怜,竟然让他侥幸有了一段奇缘,接触到了世界的另一面。 那些话本子里的故事,并不完全是失意书生的无聊意淫,这个世界竟然真的有鬼。 在那本特殊的秘法中,有一种夺舍之法,人将死之际,可以夺取年轻富有活力的身体,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长生。 这种夺舍之法,必须要夺取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存在,可以是父母,可以是子嗣。而他十分幸运,正好有一个足够健康,且容貌俊美的亲生弟弟。 江云飞视江云霄的躯壳为自己的所有物,那样蠢笨的脑子,配不上这样出众的体魄。 “跟上他,随时向我汇报。” 他不能容忍江云霄出事,但也不能做得太明显。毕竟这样阴私的手段,若是暴露出去,会影响自己的名声。 父母爱自己,但无疑也是疼爱这个年轻健康的小儿子,他没有试验过秘法,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成功。 书中写了,此等秘法,有一定的失败率,如果身体的原主人拼命的抵抗,自己不一定能够争的赢。 江云飞坚信自己的神魂一定比江云霄这个没什么脑子的弟弟强,但是他也有几分担心。 所以他藏着瞒着,只在这段时间悄悄的给江云霄的饮食中下了一些特殊的药。 他恨自己得到那秘法的时间太短,药物起不了太多作用。 江云霄很爱在外面跑,一张嘴对食物又很挑剔,江云飞虽是禹城的少城主,却也不可能收买所有的饮食摊子。 做这种事情,要隐秘,他只敢驱使自己的心腹,牵扯的人越少越好。 他用病,用兄弟情谊和母子情谊,在这段时间内将江云霄这阵风困在了城主府,但是也不可能强硬的囚禁对方,至少在婚礼举办之前,最好还是不要撕破脸。 病弱的青年沉下了一张脸,他的神情如同鬼魅,让房间内的气氛比之前更加压抑:“盯着他,不要让他出城。” 前来汇报的人又问:“若是二公子非要出城呢?” 江云飞轻描淡写道:“那就断了他的腿,不要撞的太重,养几日就能行。” 他捂住自己缓慢跳动的心脏,今日这颗羸弱的心脏比往常跳的更快了一些,听到江云霄骑着马出去,它又不舒服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隐隐有些不安,就好像有什么东西脱离了自己的计划和掌控。 马上就要成亲了,一切都不能出乱子。那具身体将来是自己要用,所以只要暂时撞断腿,等到成婚之夜养一养,他总要给玉郎一场完美的婚礼。 但是等到当天夜里,快到宵禁的时候,江云飞并没有等到江云霄回来。 那种失控的不安感加剧了,江云飞唤来盯梢的人:“二公子呢,怎么到这个时辰他还没回府。” “二公子和梁公子一起去了红袖招喝酒。” 红袖招,就是禹城最大的青楼,这座青楼背后的主人,正是江云飞这个少城主。 是自己主子的地盘,所以盯梢的人没有看得很紧。 按理来说,江云霄就待在自己的产业上,他不用担心,可江云飞就是控制不住。 “想办法让他从红袖招出来,把二公子带回来!” “他马上都要成亲的人,去这种地方,是堕了我们江家的名声。”这本应该如明月般皎洁郎君的声音听上去有几分凄厉,狰狞的模样像极了张牙舞爪的恶鬼,“若是他不配合,现在就打断他的腿!” 红袖招作为禹城最大的销金窟,有很多公子哥都会去这里寻欢作乐。这地方不仅有温柔的解语花,还有曼妙的歌舞,出众的美食。 二公子年纪轻轻,去这种地方也不会真做什么,不过是听听小曲解解闷。 再说了,二公子马上就要为了给兄长娶个男人冲喜,在大部分人看来,那宋知玉再漂亮,也是个不能生养的男人。 娶男妻,名声也不比进红袖招好吧。 虽然不解为什么少城主对二公子如此狠心,但是仆从还是毫不犹豫的应了下来:“是。” 毕竟他们都知道,少城主并不是真正品性高洁的明月郎,如果违抗他的命令,死的就是他们这些命贱的奴隶了。 但是等红袖招的人收到消息,他们强行闯进江云霄所在的包厢,却发现对方叫来陪同的姑娘被打昏塞在了床上。 梁志梁公子后脑勺更是一个鼓起的大包,整个人被那位不着调的江二公子绑在了床上,嘴里还塞着一块抹布。 “快看,这里有一封信。” 闯进来的人心里咯噔一声,小心的拆开了被火漆封好的信,这信看起来是蓄谋已久。 阿爹阿娘: 孩儿不孝,多谢这些年来你们对孩儿的照顾,古有削肉还母,削肉还父。孩儿实在是对自己狠不下心,就拿这一缕断发算是了结。 这段时间我想了又想,我还是不喜欢宋知玉。两个不相爱的人在一起,注定是怨偶一对。冲喜这种事情,不能够勉强。 要是兄长实在喜欢,还是让他自己上吧,他要是没力气,就用大公鸡拜堂,或者父亲您老人家自己上。 世界很大,孩儿想出去看看——不孝子,江云霄留。 江云霄其实是个心善的人,但是他想到自己的结局,对这些要害自己的手足血亲。那是半点善心都挤不出来了。 至于跑路地点放在红袖招,一方面是这地方三教九流出入较多,是跑路的好地方,另外一方面是他从剧情中知道,这破地方也是他哥江云飞的人。 后来江云飞成了恶鬼,这楼里的姑娘可没少帮着江云飞骗人。 至于他那个友人梁志,两个人交情不深,对方早就被江云飞收买,为利益做了他身边的奸细。 这些家伙,没有一个人无辜,所以江云霄坑他们的时候,一点都不手软。写这封信的时候,年轻俊美的少年郎还在口中怨气十足的念叨:“辜负真情的人要吞一千根针!” 知道手足兄弟如此算计自己,他不是不心寒,不过信写完了,江云霄便也没那么气了。 反正千错万错,他这个受害者从来都没有错。 他趁着黄昏夜色,楼里客人渐多,偷偷打开窗户跑了,逃跑的时候,他顺着风,奔着自由的方向,无比惬意。 看了信,这些人反应过来:“二公子跑了!” “赶紧去追!” 但是这些人来的似乎有些晚了,他们追了出去,消息传到城主府,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男人脸色如同墨汁一般阴沉,他立马给了最高的权限:“封锁城门,把他给我追回来!” 说话的时候,他的手指紧紧的扣着床板,身体都在隐隐发抖。 找了一日一夜,江家都没能在城中找出江云霄,只能战战兢兢的把江云霄留下的信送到城主府手里:“二少爷应该是早就做了准备,这会儿出城去了,暂时不知道他去哪个方向。” 凭借强大意志力扛了一日的江云飞闻此噩耗,哇的一声吐出一口有些发暗的血,血迹模糊了江云霄那一手张扬无比的字。 运筹帷幄,自认掌控一切的执棋者怒极攻心,硬生生给气晕了过去。
第03章 003 虽然窗户大开,但是江云霄并不是跳窗走的,而是扮成红袖招外出采购的龟公,大摇大摆的走的正门。 窗户是他利用自己做的延迟机关开的,单纯是为了误导江云飞的人。 为了避免出城的时候被认出来,他甚至及时换掉了龟公身上扒下来的旧衣服,并且把脏衣服扔进护城河里,转身一变,成了脸色蜡黄的乡下小娘子。 他会选择红袖招,一是因为青楼是他哥开的,灯下黑,好跑路,二是为了获取女子服饰和化妆工具。 兴许是上天眷顾,江云霄的运气还算不错,他的误导很成功,江云飞的人发觉他逃跑的时候,他早就混在人群之中,裹着头巾,穿着厚厚的衣服,坐在牛车上离开禹城,悄无声息的出了城。 出城后,江云霄就骑上了早就转移到城外小树林的追风,一路驾马狂奔,中途都不敢在驿站停留,跑了一段,他就忍痛将追风放归了山林。 追风是他的爱马,长得又很有特点,自己骑着它,迟早会露馅。 年轻女子孤身一人在外,也算不上安全。所以逃跑的过程中,江云霄尽可能打扮老糙一些,出了城,就在林子里换掉女装,改成了壮硕的乡下汉子:涂黑脸蛋和手,贴了假胡子,胸脯里塞了干饼子当肌肉,还加了厚厚鞋垫增高。 曾经的江家二少爷,花钱起来大手大脚,就算是逃婚,也会因为娇生惯养惯了,去那种昂贵的客栈和酒楼。 为了躲避追查,他吃得是粗茶淡饭,睡的是庙宇道观,一路有惊无险的来到了第五日。 江家虽是禹城的大家族,可出了禹城就算不了什么,或许是因为自己跑的足够远,早就超出了他哥的抓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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