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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你能再靠近一点吗(穿越)

作者:纷纷和光   状态:完结   时间:2023-01-04 19:38:11
  西北每个部落的习俗都不同,按照伯山族的习俗,继承汗位的往往是正妻生的最小的儿子,所以说,只要陌那持的母亲不给他再生个弟弟,他就是伯山族未来的大汗。
  凛州现在已经并入麒朝,自身的行动被限制住了,凛王的权力亦被皇帝派到此地的刺史分割,手中没有什么兵权。
  伯山族一直以来只是隔三差五的向麒朝进贡,而且进贡往往是在他们遇到暴风雪牛羊被冻死大半的年份,他们稍微进贡一点东西,会收到麒朝更多的回馈。
  这些年来,伯山族的大汗野心勃勃,已经吞并了周边好几个部落,占据了不少土地,时不时的还会骚扰一下麒朝抢点东西回去。
  相对于偌大的麒朝,伯山族是个上不得台面的小部落,但相对于西北其他零零散散的小部落来说,伯山族的势力就很庞大了。
  因为这个缘故,素来慕强的凛王才愿意和伯山族往来。
  这个月内。
  和云煜预料的差不多。
  云煜道:“等伯山族的人来了,想必王妃会很忙碌,府中的人也要比平日更浮躁。王妃每日傍晚喜欢到湖边散步,不知道过些时日,她还有没有闲心再去了。”
  云尧知道,这是对王妃下手的极好时机。
  ......
  凛州并入麒朝后,有一半的人会做中原装扮,无论曲裾还是直裾都受到不少贵族的追捧;一些平民和保守的家族会穿凛族传统的服饰。
  虽然两边的服饰都比云缓原来世界的服饰麻烦百倍,相比之下,云缓还是习惯麒朝的衣着。
  最大的原因便是麒朝的衣服冬天保暖夏天凉爽轻盈舒适,凛族原本的服饰会装饰许多银饰和红白珊瑚饰品。
  而且,穿凛族的衣服,还要编很多小辫子,每次拆这些小辫子的时候,云缓都恨不得把头发全部剪掉。
  淡竹一边忍笑一边给云缓拆下头上亮晶晶的银饰。
  凛族贵族无论男女都爱装饰,身上金银是越多越好,但云缓好像很排斥这个,尤其是过年着盛装的时候,每次回来更换衣物都一脸生无可恋的样子。
  淡竹突然想起来一件事:“对了,小公子,那个姓公仪的,王妃不是派他来伺候您么?怎么白日里总是不见他?”
  云缓道:“他有事情,你不必过问他的下落。”
  云缓原以为连锋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因为连锋的面相便很薄情。但前两日连锋告诉他,与他一起获罪的那些人每日有很多活计,他白日得空想帮一帮这些人。云缓自然不会拒绝连锋的这种要求。
  一般情况下,他院子里的人只要不对外通风报信讲一些口舌是非,云缓不会约束他们的行动。
  淡竹平时也挺清闲的,倒不嫉妒连锋比他更清闲。
  他把云缓头上最后一条珊瑚细珠摘下来:“我昨天见五公子向他搭话,就担心他被五公子拉拢,日后会害小公子。”
  云缓摇头:“不会。”
  如果连锋能被云煜拉拢,早就和云煜走了。
  就在这个时候,门被打开了,淡竹听到身后“吱呀”一声响,回头便看到连锋。
  虽然连锋沉默少言,淡竹却觉得他挺可怕,刚刚才说了他的坏话,现在看人回来,淡竹放下这串珊瑚:“小公子,头上的东西摘完了。”
  云缓松了一口气:“你下去吧。”
  淡竹毕竟是个男人,做事毛手毛脚没有轻重容易扯疼,把小辫子拆开这种事情,还是交给云缓自己做更稳妥。
  连锋走了过来,他看着慢条斯理拆小辫子的云缓,云缓的神色很认真,动作也很温柔。
  凛族原本的发型和衣物在连锋看来平平无奇,对他而言,北边这些外族的衣着都不够优雅美观。
  但穿在云缓身上,却有别样的感觉。
  连锋坐在了云缓的身后:“我给你拆。”
  云缓觉得连锋身上很腥,他回身在连锋肩膀上嗅了嗅:“你去哪里了?怎么有股血味儿?”
  连锋垂眸看着云缓皱着鼻子轻嗅的模样:“刚刚厨房杀羊,我去帮他们的忙。”
  连锋身上虽有味道,衣物上倒是干干净净,没有沾染任何血迹。
  云缓分不清人血和羊血气味的区别,连锋这样一说,他不再过问这些。
  连锋按了云缓的肩膀,强行让他转过身坐正:“别动,我给你拆辫子。”
  云缓立刻乖巧不动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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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辫子全部拆开后, 云缓轻松了许多。
  编织太多条辫子在头上,总会让他有种头皮被人抓着的紧绷感。
  连锋看着比淡竹成熟许多,做事居然这么温柔细致, 这一点让云缓十分意外。
  他拿了条发带随手将头发束起。
  身上的衣服也要换, 这身衣物骑马的时候穿很干练,在家里则不够舒服。
  云缓看着自己身上这套骑装,回头对连锋一笑:“你是汉人吧?”
  连锋点了点头。
  其实他的血统不够纯粹。
  麒朝开国君主年轻时于东南起兵,数年后得到北方镜族和召族的襄助逐鹿中原, 他先后纳了两族的公主为妾。
  后来麒朝一统天下, 将周边许多大小部落和国家纳入版图, 为了稳固政权, 麒朝每一任君主都会有外族女子为妃或为后。连锋的母亲出身公仪家, 公仪家几十年前也是外族,后来渐渐融入了麒朝。
  云缓漫不经心的笑:“那你知道为什么凛州大多数人喜欢穿红色和白色的衣服么?”
  “……因为看起来暖和。”连锋面无表情的道, “这里太冷了。”
  云缓眼睛蓦然睁大了。
  原来这个朝代真的有和他一模一样想法的人。
  以往云缓将自己的观点讲出来, 他的朋友们总会纠正道:“凛州并不冷,白色和红色看起来也不暖和,恰恰相反, 白色是很冷的颜色。咱们之所以喜欢白色是因为——”
  这些朋友先会讲述凛族古老的和草原植物有关的传说故事,再从传说故事讲到某一任首领,前前后后讲完大概要一个时辰,直听得人头皮发麻脑袋炸裂。
  “你居然和我想的一模一样。”云缓轻笑一声,“连锋, 我们真不愧是好朋友。”
  连锋定定的看着云缓。
  云缓将宽大沉重的腰带解下来, 他换下这身利落的骑装, 拿了一身柔软轻盈的淡紫衣袍。
  现在看天色还早, 云缓靠在贵妃榻上休憩了片刻。
  连锋自然在旁边帮云缓抄经书。
  凛王是不太在乎几个孩子会不会读书, 在他看来能骑马打猎就是不错的孩子,如果还知道如何驾驭手下的人,知道如何打一场完美的胜仗,那就是优秀孩子了。
  由此可见,麒朝人人称颂的战神太子倒是凛王不错的儿子人选,假如凛州有太子那般优秀的孩子,王位自然轮不到云广陵,没云广陵啥事了。
  王妃比较在乎云缓的学习状况。
  这就要从王妃的家世说起了,江南楠漨楚家数百年前因为战乱从中原移到江南,是正儿八经罕与外族通婚的汉人家族。
  楚家的孩子无论男女都知书达理,男要掌握礼乐射御书数君子六艺,女要琴棋书画诗酒花茶样样精通。
  王妃的同父同母兄弟同父异母兄弟还有堂兄弟表兄弟,哪个拎出来都是出口成章、在三十岁之前便能中进士的天之骄子。
  云广陵从小就觉得王妃那副做派太过矫情,他看不惯麒朝的大家闺秀,更不喜欢满口之乎者也,琴棋书画更是避之不及碰都不碰,仿佛碰一下后他再也不是凛王府最猛的猛男了。
  王妃无法把云广陵培养成她期望的儿子,眼见着十多岁的云缓比小时候聪明了,便请来了特别有学问的先生,她得空时亲自教导云缓读书习字,不得空时让先生教导云缓读书习字。
  先生学问不及王妃精深,云缓三天两头的生病。因而,君子六艺云缓学得不咋地,琴棋书画诗酒花茶这八雅经王妃教导倒是青出于蓝。
  由此可见云缓不是真的笨,至少云缓真心实意觉得自己能记住这么多东西还蛮聪明。
  教书先生喜欢给云缓布置作业,每次云缓都硬着头皮瞎扯一通道理,最后被先生逐字逐句批判一番。
  云缓院子里的下人大多不认字,更不要提让他们写了。
  恰好连锋出身官宦家庭,学问大概蛮精深的,这两天云缓不愿意写的作业都让连锋帮忙去写。
  不得不说连锋真是聪明,居然能将云缓的笔迹模仿得八分相似。
  这回倒不是让连锋帮忙写文章了,而是抄经书。
  明天王妃要去灵云寺上香,按照惯例云缓要提前两三天抄一本《地藏菩萨本愿经》带去。
  云缓当然不愿意抄。
  连锋坐在书桌前,笔尖蘸了金墨,一笔一捺写着《地藏经》。
  他多年没有抄过书了,便是小时候也没有抄过。
  连锋记性很好,是所有皇子中悟性最高的一个,很多东西他看一遍就记在心里了,压根不用抄写一遍来加强印象。
  说是抄写《地藏经》,实际上连锋并未看旁边的范本,只将脑海里记着的内容默写下来。
  云缓小睡了一刻钟,大概窗户未关,春风一吹他觉得浑身发凉,睁开眼睛后就看到连锋笔直的背影。
  唔。
  云缓知道连锋身上很热的,他每次和连锋接触都觉得自己身上暖意融融,比喝了热巧克力还要舒服。但贸然凑到连锋身边取暖的话,是不是不太礼貌。
  云缓拢了拢自己的衣服,虽然阳春三月,他指尖已经冷得不像话了,就像刚握过冰块一样。
  云缓披着衣服从床上下来,小小的打了个哈欠,然后装作漫不经心的坐在连锋的身侧。
  连锋笔触未停,依旧端正的默写着经书。
  云缓道:“好像有个字抄错了。”
  连锋把笔放在笔搁上:“哦?”
  云缓想着人抄上万字的书怎么可能不抄错字,他每次抄书总要有不少错字,要么笔画错了,要么整个字都是错的,这里既没有橡皮又没有涂改液,错了也无法更改。
  他坐在连锋身侧,感受着连锋身侧的热度,认认真真的去找绢布上的错字。 耽美小说 www[.]fushutxt[.]cc 福书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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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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