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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系假少爷(重生)

作者:屋羚   状态:完结   时间:2023-01-04 19:39:05
  想着想着,他身心又通畅起来。
  毕竟不是一个阶层的人,他只需要膜拜就好。
  他有些得意地看了同桌裴煜一眼,年级总分第一又怎样,身世、天赋这些还不是照样被人家创新班学生吊打。
  裴煜拈起自己的月考试卷,颇有些嫌弃地看向自己端端正正如同印刷、刻意迎合阅卷老师的字体。
 
 
第2章 
  裴德明和薛露媛对裴煜的教育方针是让他在自己参加的所有比赛和考试中拿到第一。
  只有成为第一名才不会被他们无视。
  于是在裴煜偶然听到他们讨论生日晚宴的宾客名单后,他高兴得忘乎所以,甚至把临近的月考当成了关乎一生的大事来对待。
  他要拿到第一,必须得是第一。
  然后他的爸爸妈妈就可以跟宾客这样介绍自己:
  “这是我们值得骄傲的儿子,他这次月考又是年级第一。”
  他太过在意了,考试前几天的晚上根本没办法入眠。
  到了月考的最后一科英语,他习惯性地利用正式开考前的五分钟阅卷时间,把整张卷子扫了一遍,越看心里越凉。
  上面的题目根本没有难易梯度性,全是一些连高一学生都能做出来的基础题。
  裴煜有些烦躁地向后捋着额发,他记得隔壁班有个人就是因为英语弱一点才屈居年级第二。
  那个人会代替他成为年级第一吗?
  如果他不是第一的话生日晚宴会被取消吗?
  爸爸妈妈还会跟他一起过生日吗?
  ……
  “嗡——”
  英语听力开始了,而裴煜在接下来的十分钟里,只能听见自己耳朵里的嗡嗡声。
  如果那时候他能认真聆听自己生命的哀鸣而不是在意所谓的分数与排名,估计六年后他也不会下场惨淡地猝死在公司里了。
  裴煜有些唏嘘,转而拿起笔在他那篇满分作文上面修改了起来。
  重来一生,他自己也厌倦了那些无谓的平白无故损耗自己生命的行为。
  在裴煜一心两用时,陈玲走到了他身边。
  “你在干什么!我是叫你好好学习别人怎么写的,不是让你随便在上面修改的!”
  高亢的女声刺痛了裴煜的神经,他一边烦躁一边觉得有点好笑,她这是把自己的眼睛当摆设了吧?
  “这篇作文怎么写的恐怕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了,老师或许还有什么高见?”
  尚且沉浸在自己认出隔壁班周复字迹而沾沾自喜的刘博文闻言吃了一惊,连忙检查整张A4纸,果然在右下角看到了作者的班级和姓名。
  “高三(11)班  裴煜”
  刘博文的脸灰白一片。
  “没人比你更清楚,你以为你是谁——”
  陈玲直接从裴煜桌面上抽出了那张作文纸。
  她这才注意到底下的姓名。
  的确是裴煜的作文。
  不对!如果是他写的,那修改的字迹怎么和原文的字迹相差那么大!
  “你居然找替考!”
  闻言全班哗然。
  相比于简单的作弊手段,替考简直罪大恶极。
  被平白无故泼了一盆脏水,已经下定决心休养生息的裴煜也有了一点脾气:
  “我每次考试的座位都是第一考场的1号,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如何瞒过监考老师和监控找的替考?”
  “如果老师是觉得我前后字迹相差太大,您不妨去了解一下日常体和书写体的区别。”
  英语老师被噎得没话说,表情也完全失控了,丑态毕露。
  诚然,裴煜也是被隔壁创新班风头压过的“受害者”。他是年级常驻第一这个事实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因此没人对他担任实验班班长提异议。

  但从来没有人把他当成真正的班长过。
  老师们把他当作实验班的精神象征,班上的同学却从某个时刻起无视他,孤立他。
  高二分班时,校长到他们班讲过这么一句话:
  “这个班级的存在,到最后仅仅是为了一两个人,这是独属于你们的残酷,同时也是为你们铺就的花路。”
  讲完以后,校长单独把裴煜叫了出去,两个人似乎聊了很久,直到晚自习结束也没见裴煜回来。
  除了两位当事人,其他人都解读错了。
  他们理所当然地以为校长话里的那一两个人是指裴煜,毕竟在那时裴煜已经次次考试年级第一,无论是分科前还是分科后。
  尽管明面上不显,他们还是在心里嫉妒地发狂。
  其实事实正好相反。
  那句话对裴煜来说,是警告。
  一个正处于青春期的少年,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还都属于紊乱阶段。
  但裴煜却硬是要把自己紧绷得像一条直线。
  在那次谈话中,校长极力劝说裴煜转到创新班。
  彼时创新班还是试验田,谁也不知道将来会结出怎样的果实。
  她说创新班会给裴煜提供一种新的可能,甚至新的未来。
  周末裴煜回家后把校长的话转述给了正在书房工作的裴父。
  他没看裴煜,只是问了一句:
  “在你的认知里,你很聪明吗?”
  裴煜沉默了。
  这个插曲过后,留在了实验班的裴煜被惯会溜须拍马的班主任“钦点”当了班长。
  裴煜原本就寡言少语,从不主动和别人交流。
  拒绝无果后他默默当工具人干些杂活,班级事务都由两位人气颇高的副班长主持。
  后来,班级氛围在学习的高压和老师的打击下变得逐渐扭曲。
  大家都不肯接受自己身边就存在一个天才的事实,他们宁愿疯狂地向隔壁班的陌生人投下信仰。
  *
  上了高三以后,体育课被改成了一周一次。
  饶是这样,裴煜也从没完整地上过一节体育课。
  参加完必须点名的团体活动,到了自由活动时间他就会回教室刷题。
  这辈子裴煜不打算这么拼了,体育老师一吹哨宣布解散,他慢慢悠悠也没急着离开。
  蓝天白云,绿草茵茵。
  一个穿着夏季校服的清瘦少年安静地绕着操场走了一圈又一圈。
  听说走路能锻炼腰腹力量。
  “秦哥,那人该不会是裴煜吧?”
  抱着篮球的寸头男孩卷起了短袖的袖子和裤腿,愣是把好好的校服变成了不伦不类的球衣。
  因为刚刚的剧烈运动而微微汗湿的高大男孩走到寸头身旁,顺着他的视线看去,目光定住。
  “是裴煜。”
  王一衫眼里闪过兴奋,“秦哥,机会难得,要不要拉他一起打?”
  秦昭挑眉:“我记得你今天还在英语课上骂人家是狗贼?”
  被戳破的王一衫有些尴尬:“我明明是说他这次作文写得特别狗贼,哪里是说他这个人了……”
  “噢,”秦昭把球从他手里夺了过来,在地上拍了几下,顺手扔了一个三分球,周围响起热烈的欢呼声,还夹杂着几声轻佻的口哨,“对对对,那些说人家假清高、外冷内黑、毫无同理心的话都不是你说的。”
  王一衫破罐子破摔:
  “行行行,我服了您嘞,我承认自己很欣赏裴煜还不行吗?”
  秦昭反手一个扣篮,“只是欣赏?”
  王一衫怒了:
  “得得得!我那是膜拜!顶礼膜拜!”
  秦·裴煜隐藏粉丝头子·昭终于舒坦了。
 
 
第3章 
  篮球场上的火热程度很难不让人关注,无忧无虑挥洒汗水的青葱少年让心理年龄二十多岁的老哥哥裴煜心里也生出一丝向往。
  刚想着,他就看到两个刚从篮球场上下来的大男孩站在他面前。
  裴煜:???
  “你、你就是裴煜吧。”
  寸头男生的语气有些不善,似是挑衅。
  另一个男生抿着嘴沉默不语,直勾勾地看向他。
  其实这两个人他都有印象,因为上辈子他们都与裴煜有着或多或少的交集。
  “王一衫,秦昭?”
  “你,你认识我们?”
  王一槐手上的篮球“哐当”落地。
  旁边的男生依旧没出声,低下头看塑胶跑道,蜜色的皮肤悄悄爬上一层浮粉。
  四舍五入,他和偶像双向奔赴了,啊啊啊——
  “找我有什么事吗?”
  裴煜疑惑地问,总不该是来找茬吧?
  目前这个阶段他们根本就没有来往啊。
  “打球吗?”
  秦昭终于在他偶像面前说了第一句话。
  是正对着偶像说的,啊啊啊——
  “谢谢,但我不太会。”
  “没关系,我可以——”教你打。
  话还没说完王一衫突然哽住了,他连忙转头,果然看到他们秦哥面露不虞,浑身散发着低气压。
  他是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才有如此勇气在秦哥眼皮子底下朝他偶像献殷勤?
  听说打篮球能强身健体?除了特别擅长开盖子就几乎等于手无缚鸡之力的裴煜非常乐意试试。
  “那我就随便玩玩,你们不用在意我。”
  三人一齐朝篮球场走去。
  秦昭是槐城一中的校草级人物,五官凌厉,体格嚣张;王一衫也属于阳光健气型的帅哥,两人平时走到一块就能吸引全校大半女生的目光。
  现在再加上一个气质斐然的裴煜,几乎引起了全校颜狗的轰动,篮球场边上也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
  “煜哥,投个篮试试?”
  王一衫把篮球抛到了裴煜手上。
  “好。”
  上辈子裴煜也不是没打过篮球,毕竟是这么大众化的运动,他完全没接触过是不可能的。
  坏就坏在他第一次接触篮球是在米国当交换生的时候。
  他身高一米八三,骨架子也不小,在华人学生里算得上是令人瞩目的存在。
  所以当米国佬打算和华国学生来一场篮球对抗赛时,裴煜被拉来救场了。 耽美小说 www[.]fushutxt[.]cc 福书 网
我是黑粉我有话说,去评论一下>>

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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