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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白天几乎从来见不到人影。 沈临有些不好意思,坐在了靠近厨房的吧台上,点了一碗牛肉面。 趴在桌上发呆。 国外真的一点意思都没有啊! 他想回去,三个月过去他体重稳定的下降,再不回去估计就剩骨头架子了。 沈临有点想念临景山的栗子蛋糕。 也不知道管家叔叔会不会怪他。 沈临叹了口气,又想起来没有带走的精品盲盒和吧唧,整个人更沮丧了。 也回不去了。 算了算了,什么都是有代价的,不能既要又要。 沈临正趴着在玩自己的串珠,老板在给他下面,吧台旁边突然有一股浓烈的香水味。 ? 他立即坐直身体,警觉地看向旁边。 这是一个金发碧眼的男人,宛若巨人一样在冲他笑,沈临连客套的笑都没有,直接起身跑到老板厨房里去了。 “哈哈哈哈,你吓到他了。”老板用一口流利的芬兰语说道。 同时拿夹子从牛肉片碗里弄出一片给沈临,见人接了才继续和那人交流。 “他年纪比较小,并不想和你交朋友呢。” 沈临听不懂,芬兰语是小语种,完全人生地不熟的,他接过那个那个牛肉片扔嘴里了,觉得自己是厨房里的老鼠。 吧台的人还在嘀哩呱啦,沈临看都没有看,全程盯着自己的面条,被长筷挑起,流畅地摆进碗里,浇高汤,扔一大把牛肉片。 给我吃给我吃。 但老板似乎是聊天聊上瘾了,还在说话,手撑着台面,笑眯眯道:“他并不喜欢你。” 金发碧眼男人蹙眉道:“你为什么替他回答?” 沈临盯着自己做好的面,没放麻油没放麻油,侧头去看老板。 但就这个视角,让那个芬兰男人以为是在看自己,用蹩脚的中文道:“泥嚎……” 沈临:“……” “哈哈……”老板觉得好笑,没搭理那人,只是问了句沈临,“要辣椒吗?” “不要不要。” 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就好了。 沈临端着面条就跑上楼了,健步如飞,那男人甚至还试图也跟上,老板一把给拦住了。 “哎哎哎,那是私人场所。” 旅馆一楼算是提供食物,二楼就是私人场所了,不过由于建筑特性,这里更像是国内的民宿。 沈临一溜烟就跑走了,但在上楼的时候扭头看了下,老板给了个放心的眼神。 摆摆手示意他走。 呼…… 沈临关上后反锁了下,把牛肉面放到了小茶几上,吹了吹上面的油,静静地等稍稍凉一下。 越想越气。 “神经病吧!” 沈临觉得洋男人根本就没有后妈说得那么好,身上要不是呛鼻子的香水味,要不就是腌入味的体臭。 见到亚洲人就会自信地说我了解亚洲文化,来一句扣你吉瓦,被否决了又来一句阿尼哈噻呦…… 最后来一句语调抑扬顿挫的泥嚎。 “……” 国外哪里好了? 沈临无比热爱自己的祖国大地,思念A大旁边小吃街的淀粉肠和烤冷面。 这里物价这么高,他的储备金会贬值的啊啊。 沈临吃了个牛肉片,盘腿用手机检索国内十八线小城市的租房价格,这才有所缓解。 没关系,等回去就好了,他就可以美美宅家躺平。 吃饭! 只不过饭菜还是很烫嘴,沈临尝了一口就丢掉了筷子,舌头被弄得红艳艳的。 人无措地坐在地毯上,盯着美味的面条。 “真讨厌。” 语气并没有明确的指代对象,手腕上的串珠挡住了皮肉的浅色疤痕。 * 林妍清回到沈家后,有阿姨结果外套,她蹙眉问了句,“云霄呢?” “应该是在楼上。”新来的阿姨很是礼貌道。 林妍清只能去找人,但推开卧室门却空空如也,她只好去了靠近走廊尽头的那个房间。 果然找到了人。 面前的青年仍旧是一丝不苟的着装,刚从葬礼上回来,人靠着那个书桌,垂眸看空的椅子。 “妈。” 林妍清环着手臂,去看了下自己儿子,真是觉得自己这个家庭简直烂透了。 “你在那里发什么疯?” 指的是白天的葬礼。 沈云霄眼皮始终垂着,“我只是不想安安的身份被彻底抹除掉。” “我还没有让他离婚。” “他就以陆家的人的身份……去世了?” 沈云霄侧头去看自己的母亲,笑比哭还难看,“他的墓地不会也是陆家来办吧?哈。” 林妍清残忍道:“当然。” 这个房间面积不是很大,还是走廊靠最里的,沈宁安当时只有十二岁,很没见识地露出星星眼。 ——这是我的房间吗? ——谢谢,我好喜欢。 ——哥哥你的房间是哪个? …… 沈云霄越想越觉得绝望,他低头捂住了脸,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重来。 偏偏选择他亲手把他送走的时机。 让他体验一切都不可挽回的么? 还是车祸,还是不到二十就走了,他还没过生日。 呼吸都变得难以进行。 “欸……万一,万一宁安是被冲走了的?也有可能没死。” 沈云霄骤然抬起头,双面猩红,直直地看了过去。 “……” “他果然没死对么?” “……” 林妍清转身就走,但是胳膊被一把攥住,硬生生被扯了过来,“妈,你送走他的对不对?” “他向来不愿意和我多说几句话,那次我想带他走,他立即就同意了。”沈云霄眼睛都是潮的,整个人万分不解,“安安不喜欢我,他讨厌我,怎么会这么快答应呢?” “我带他走得也很顺利,他问我前面是什么地方。我说锦江大桥,我想……这有什么好问的,那只是一条路而已。” 沈云霄怔怔然地自嘲道:“怎么会这么巧呢?我没有透露任何消息,我也没有和您说,突然容家的人也来拦,被人泼了一车的汽油,我怎么拍车门,里面都没有声音。” “他去哪了?” “他生我气了?走了?还是被你关起来了?” 语气变得疯疯癫癫。 林妍清怒其不争,“我不知道!” 她只是觉得头脑嗡嗡作响,一切都乱了套,当年出国工作只是在不断的逃避,今年回来一看。 果然打了结的绳子依旧在,甚至更加难解。 “我同意。” 林妍清蹙眉不解,这是说什么,但正当她仰头去看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儿子面色几乎了无生趣,仿佛只有绝望。 “我同意和程家联姻。” “我此生只和沈宁安是手足,绝不再动妄念。” …… 沈临吃完牛肉面,趴在茶几上揉了揉肚子,幸福~ 他又重新注册了一个微博号,发了下自己吃光光的碗,配文是: 呜呜呜哇哇哇,好贵好贵。 想回国。 林妍清给他办了一套全新的身份证件,电话卡也都是新的,当时其实换名字的时候还有点小插曲。 ——沈?还姓沈?沈临?为什么用这个。 沈临也不清楚自己当时怎么解释的了,反正他总觉得名字这个东西,不能老是改,人始终被名字所束缚的不错,但同时也是因为名字而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所以有人说,名字是最短的咒语。 沈临是个孤儿,被遗弃时脖子上只有一个纸片,联系人姓沈,福利院的人登记的时候就是沈-男婴-足月。 但那个电话实际上是个空号,福利院的老师后来告诉他是一个来做义工的女孩子起的名字,抱着他问你是什么宝宝啊,怎么突然来这里了呀? 降临,不如单字就取名临吧。 不管日后是否顺遂,不管这个世界欢迎不欢迎。 生活的奔头不一定非得是世俗所认为的亲情爱情,或许我们只是为了明天的太阳,后天的暴雨,以及未来某一天的清新空气。 降临就是降临了,它不需要任何意义。 沈临还是没有改姓,也没有过多思考这个姓氏所存在的巧合,天底下姓沈的这么多,难道要因为沈仲山一个人而对一个姓氏有偏见吗? 他很喜欢自己的名字。 沈临心想,反正也是莫名其妙来到这个世界,也算是……冥冥之中注定的“降临”吧。 没改。 微博现在只有五十个粉丝,沈临没在上面发过自己的照片,就是个生活分享号。 他难免有点心疼自己一万粉丝的账号,那可是,一万粉丝啊! 现在只有五十个。 沈临趴在小茶几上,准备待会再洗碗,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刷手机。 科技行业是越来越好了,他甚至能时不时地刷到“畅云计划”,偶尔看到了一篇文字稿。 好像是采访。 陆屿廷会接受采访?? ——技术革新带来的弥补遗憾效应很是广泛,想问问您作为“畅云计划”的主理人,是否也会有心头的遗憾呢? 沈临心里一咯噔,这记者问得什么问题,科技行业问科技问题啊,问什么个人隐私? 但是手指往下一滑。 ——有,我的伴侣出车祸了,永远的离开了我。 ——我时常后悔那天不应该让他出门。 沈临吓得手机蹭的一下滑了下,但这次好在没有掉地上,只是心里扑通扑通的。 陆屿廷当时明知道水有问题还是喝了,硬生生拷住他,后悔……什么,后悔没拷得紧一点? 沈临用手捂住自己的脸,对手机拜了拜,心里还是很慌。 不玩手机了,不玩手机了。 小猫叹气。 陆屿廷…… 沈临垂着脑袋,光洁的后颈露了出来,显得有几分忧愁。 其实怎么看都不是很合适。 家境不配对,性格完全相左,自己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宅男。 陆屿廷是文里的反派,必然和主角们有着千丝万缕的勾连,他还记得那份“畅云计划”校企传单,他认识楚岫,说不定早就认识。 只是不告诉他而已。 沈临趴在自己的小茶几上,又叹了口气,对你下药是真的对不起。 可是没有别的办法了。 这本书里,你和他们才是主剧情,我是一个车祸死掉的炮灰。 ? 沈临灵光一现,坐的板板正正,突然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一件事。 现在的“沈宁安”确实车祸去世了,外面甚至传是陆家暗地里下的死手,完完全全符合最开始的“结局”。 沈临眨巴眨巴眼睛,试探一下下,对着空气说道:“我是沈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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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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