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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最后,他听到枝吱的声音—— “以吾灵魄,祭汝之魂,心血为引……以祈……归……” 后面几个字轻的差点听不到,佘君猛然睁开眼,一双眼在夜色下亮的灼人。 以祈命归。 用自身灵魄献祭,心头血做引,逆转因果,锚定生死的一种献祭之法……心里的那些猜测,佘君不敢细想,只是沉默着,把枝吱抱紧了几分。 枝吱学东西好慢。 脑袋还有点不太灵光。 智商若隐若现的。 得天独厚灵气润养的小妖怪,怎么会笨成他这幅样子呢? 他把枝吱脑袋按在自己胸口,下巴抵着枝吱的头顶,感受着青年呼吸时的热气,他才有了一种,枝吱还活着的实感。 突然,胸口一阵湿濡。 佘君僵硬着把枝吱拉开——这孩子!和谁学的嘬人家哪里啊! 坏仓鼠! “坏蛇~我不要去跑步啦!”枝吱果然扒着被子不想起床,被拉烦了,直接变成本体,打算往床底下钻,好在佘君动作快,直接一个飞鹰扑鼠,把变成本体的雪白三线仓鼠揣在了手里。 “哪里逃?”佘君坏笑一声,“想跑,你还嫩着呢。” “快起床啦,不跑就不跑了,昨天那谁不是给了你两张音乐节的票,一起去看看?” 仓鼠球球,果然还是白白的看着顺眼,佘君一只手捧着枝吱,把仓鼠球球戳了个倒仰:“你是不是圆了一些?” 枝吱:“?!” 仓鼠大脑运转了一下,然后给了佘君一个背。 什么嘛,小气的饲主!他才没有吃胖!怎么能为了让仓鼠跑步,编造这样的谎话! 大京老宅里没几件衣服,换洗了之后没什么穿的,佘君索性带着枝吱去了一家老字号,给枝吱做几件衣服。 “好了好了,哥错了,枝吱宝才没有吃胖,不信你让这位爷爷给你量量?” 老字号的老板是个古稀之年的老爷爷,胡子花白,看着佘君牵着枝吱进来,目露揶揄,笑眯眯的拿起卷尺。 “小朋友哪里胖了?你这么大的小朋友,就是该多吃点才行。” 枝吱其实并没有很生气,他只是真的不想去跑步,可他是个明星诶,虽然不敬业,但好歹也是嘛,要是给金梅姐姐知道了,他就要像公司的那些男生一样,每天吃草料了。 “这个马褂不错,穿上有气质,给你做一身。”佘君看着平板里的图片,“枝枝宝长得好看,穿着肯定俊。” 中式服装很吃气质的,同样的一件衣服,佘君穿就有种旧社会帮派大佬的气质,但枝吱宝穿,像极了世家娇养的不谙世事的小公子。 “礼服也做几身……常服也要。” 量完尺寸,枝吱过来看着图片,突然指着一张照片。 “给凶巴巴做这个,好不好?” 佘君定睛一看,摸摸下巴。 枝吱看中的衣服是一身有些庄重的中山装,适合出席一些比较重要的场合。 “好看的!” 好像……还有点眼熟。
第54章 “小朋友眼力很好啊, 这套衣服可是婚服,我们那会儿结婚时最流行的礼服,和现在的样式不太一样。”老爷爷笑眯眯。 佘君瞬间心动。 这套衣服确实好看, 也很适合他,而且,是枝吱宝喜欢的款式,他当即拍板,定下来。 婚服当然要多选几套了。 “那和这套配的另一套, 给他也定一身。” “婚服是结婚的时候穿的,可是我们已经结过婚了耶。”枝吱想到自己和佘君领证的时候穿的衣服, 好像是很随便的白衬衫黑裤子, 佘君甚至穿着的就是上班的西装。 好像……有点敷衍。 但是已经结过婚了,不能再结一次了。 “笨崽, 领证是领证, 我们婚礼还没办呢,这是婚礼上穿的衣服。” “那我们什么时候举办婚礼啊?”枝吱顺口问道,“要准备很久吗?” “哼哼,保密, 老子可是打算给你一个惊喜的。”他偷偷准备好久了,但还没准备好呢。 他们的婚姻开端在一个平凡的下午,随随便便领的证, 连结婚证上拍的照片都略显敷衍,所以,更需要一个盛大的婚礼,更郑重的仪式,来向全天下昭告,他们结婚的事实。 还是先不告诉他, 让这小笨蛋期待期待。 “老子也觉得好看。”至于枝吱说衣服好看,他这样回答道,佘君可不会觉得自己自恋,他一直都很自信,自信他的容貌,身材,财富和能力。 岁月在他身上雕刻出完美的姿态,阅历、见识在他身上沉淀出独有的故事,不管翻开他的那一页,都写满了波澜壮阔过往。 衣服敲定,佘君又带着枝吱在大京玩了一圈,看了曾经的皇宫和城墙,岁月变迁在器物上刻下了深深的瘢痕,这座城,陌生又熟悉,他心下感慨。 又去吃了他早些年喜欢的老字号菜品,贪吃仓鼠枝吱宝揉着肚子夸了好多遍好吃,两人才赶在傍晚,去音乐厅听音乐会。 音乐节的音乐会实在是告白约会的好地方,隔壁一条街就有卖花的商贩,来往的,都是成双成对的情侣,佘君带着枝吱站在卖花人面前,枝吱宝对好看的花花没什么喜欢的,但佘君想,枝吱都没有收到过花花,这种东西,虽然没什么价值,但……别人有的,他家枝吱宝也要有。 ——送礼钻石起手的务实老蛇这样想着。 他挑选了一大捧火红的玫瑰,放在枝吱怀里,青年整个怀抱都被捧花塞满,露出半张脸上,一双眼睛满是茫然。 “O.o?” “拿好。”佘君付钱,转头看着被红玫瑰簇拥着的枝吱,突然露出一点笑容,“很好看。” 捧花的青年看着纯白无害,和热烈昂扬的玫瑰放在一起,无端有种暗自滋生的暧昧,天光暗淡下来,昏黄的路灯为此景笼罩上一层暖光,分明秋日已至,却仿佛春日才到,春风慢慢悠悠,撞了佘君满怀。 所以捧花最后还是被佘君抱在了怀里,枝吱嫌弃它太大了不好拿,影响他拉手手。 “……都没有办法和凶巴巴你牵手了。” 佘君:“……” 这家伙好像对浪漫过敏一样。 他伸手拉过了枝吱的手,自然而然的十指交握:“还能不牵你不成?” 音乐会演奏了什么佘君完全没有在听,他自己都没发现,他的视线一直在枝吱宝身上—— 白天有事情转移他的注意力,他没空去想一些事情,可现在安静了下来,枝吱乖乖的坐在他身边,认真的看着舞台上交响乐团的演奏,他才思考着一些……怎么都想不明白的事情。 他在想,这次的梦,和上次的梦,说不定,都不仅仅只是梦呢? 他心口莫名一慌。 在和枝吱结婚前,他接连做了一周的梦,他有感而发,相信那是上天带来的谕示,事实也是如此,枝吱的确是他要‘渡’的情劫。 可……枝吱手里还把玩着他的手指,触感如此真实,如果某天梦境成真……一想到这样的可能,他就控制不住的愤怒。 枝吱的存在,就像他身上唯一一块逆鳞一样,触之不得。 不管怎么样,他都不会让枝吱出什么意外。 回去就把那套房子卖掉,重新买一套。 不吉利,他已经是老蛇了,要避谶。 规避未来,从一点一滴做起。 佘君大手捏住枝吱的手指,把他的手拉过来,从手掌捏到手指尖,只有这样,才能缓解他心底的焦躁。 捏着捏着,他捏到了枝吱的钻戒。 以前不觉得,现在看枝吱宝很珍惜的钻戒,他就觉得不爽,上面的钻太小了,切工再好也改变不了它净度一般的事实,明明能有更好的……最重要的是,这戒指并不是两人互相交换过的。 也就是说,枝吱都没有给他戴上戒指。 婚礼上一定要把互相交换钻戒的流程放进去。 想着乱七八糟的事情,直到音乐会结束,离开会场时,已经快到后半夜了,枝吱困哒哒的被牵着手,都快挂在佘君身上了。 “困了?”佘君把捧花放在枝吱怀里,微微蹲下身,“上来,老子背你回去。” “你真好,我好喜欢你……”枝吱趴在佘君后背,“好开心喔今天。” 吃了很多好吃的,去了很多没去过的地方……最重要的是,他一整天都和佘君在一起。 和佘君在一起,对枝吱来说,就是人间最好的事。 大京玩了个周末,两人又回到了海市,顺便,佘君把那幅画也带上了。 直觉告诉他,这幅没印象的画,或许就是关键。 回去之后,佘君拍卖的红宝石已经送来了,考虑到这小笨蛋冒失的性子和敷衍的穿搭,宝石被做成了吊坠,用黑绳系了,挂在脖子上。 袖扣领夹和胸针都很看场合,佘君觉得,如果不能日常装饰,那岂不是白买了。 “好看!”枝吱很喜欢这个吊坠,不过,枝吱宝一直就是个端水大师,并没有因为有了新的宝石吊坠而冷落他的钻石球球,漂亮的钻石被擦的锃亮,放在垫了软布的盒子里。 佘君摸着下巴,觉得枝吱的小玩具还是太少了。 要不,给孩子再买几个? ……不对,现在的重点是—— 他对着枝吱招手:“小怂包,过来。” 听到召唤的枝吱哒哒哒跑过来,手里还捏着他的松子。 “怎么了怎么了?”枝吱站在佘君面前,“要帮忙吗?” “这是你顾哥哥家新开的楼盘,看看有没有喜欢的,过段时间我们可能要搬家了。” “为什么要搬家啊?”枝吱犹豫了一下,“这里被别人买走了吗?”他好舍不得这里啊……他和这栋房子产生了感情,有点不想搬走。 可是佘君想搬家的话……他肯定是想跟佘君住在一起的。 “……因为一些事情,哥想看看别的住处,”佘君这次没说不想搬就不搬这样的话,他更怕那梦成真,枝吱真的在这栋房子里被燃烧着的房梁砸中,在火场里尸骨无存,而且,这小笨蛋只是抗拒新环境而已,“不过……这段时间,你可以慢慢挑选,并不是短期就搬走的。” 其实,他也知道,搬家并没什么用,不解决问题的根源,根本无济于事,可现在,他甚至猜不到问题在哪。 ……不,或许,他拧眉。 枝吱说的那个‘书’里的故事,就是所有的根源。 那么,斗倒他这个‘反派’的人,肯定就是‘主角’了。 他不觉得傅应暄有那样的本事,可天命一事,最难说清,他的确不好对付,但现在不一样了,他有了软肋。 “好吧……那、可以和小豆包住很近吗?”小豆包住在顾哥哥家里,枝吱想和小豆包玩,要跨越半个城市呢,很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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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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