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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末静静地注视着汪白,似乎有些疑惑小狗为什么要和那些冰冷的雪待在一起,难道他不是更喜欢待在洞里吗? 他大概很难理解艺术,也不懂镇宅凶兽的意义,但不妨碍他围观。 吸取了上一次的教训,汪白在制作脑袋的时候费了不少心思,把碎雪用爪子拍打夯实,确保它不会再那么脆弱被风刮坏。 后来他又觉得,雪熊的脑袋之所以那么容易坏,和它本身的构造有关系。 球形虽然是最坚固的形状,但考虑到这里的雪质碎不易成形,揉成球状反而容易松散,不如做成其它形状。 他看了眼狼哥,那倒三角的脸型,不正是最合适的形状之一吗? 说干就干。 汪白照着狼末的脸型,做了一个简易的狼脑袋,搭在了熊的身体上。 为了表示尊重,他不仅仅点上了眼睛,还用指甲雕刻出狼牙,用北极兔的残骸,插在狼脑袋上当耳朵。 正如他一开始想的那样,狼尾巴特别难做,好几次都快做好了,雪先承受不住散了。 郁闷的小萨摩耶索性把兔尾巴插了上去,反正能看出是条尾巴就行。 再说了,北极熊不也有尾巴吗,短短的,不妨碍它称霸北极。 至于腿部他实在懒得动工,就这样吧,谁规定镇宅凶兽必须要是现实存在的? 北极狼和北极熊都是极地霸主,他俩融合在一起,那还不得凶上天? “汪呜呜!”狼哥快来! 狼末自无不可地来到汪白身边,目光掠过那抽象的雪堆,表情分毫未变。 舔了舔小狗的脸颊当做夸奖,他把冻得发抖的小狗叼进了洞内。 汪白明显还想逗留,欣赏他的大作,但还是屈服于在狼哥绝对的力量之下,挣扎着在狼末温暖的怀抱中睡着了。 待他睡醒后,眼前竟然出现了光亮。 要知道,在极夜环境下,不论是日光还是星光,都不可能降临。 一旦有光,就意味着极夜结束了。 极夜的持续时间和所处环境的纬度有关,纬度越高,极夜和极昼的持续时间就越长。 而极夜的结束,又象征着从今天开始,黑夜会不断缩短,白天将越来越长。 于是在之后的几天里,汪白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蹲坐在镇宅凶兽旁仰望天空,等待着那一抹鱼肚白撕开夜幕。 按时间推算,最初的白天应该是正午时分,以后的每一天,白天的持续时间都会往正午前后增加一点点。 到了白天和黑夜差不多均分的时候,汪白发现,他和狼哥隔三差五去找呼吸洞的那片冰面开始逐渐开裂,他们能趁机收获更多的鱼。 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汪白深刻体会到了春天的到来。 他没想到,自己一只未成年的小狗崽子,竟然真的度过了极地残酷的冬天。 三个多月的时间,他从挖个雪坑都费劲的小狗狗长到了如今三十多斤的半大狗子,离不开狼哥对他的悉心照料。 在汪白的印象中,家养的萨摩耶五个月标准体重也就四十斤左右,他在极地生存还能长到三十多斤,狼哥功不可没。 他的咬合力也有不小的提升,在经历了一段难耐的换牙期后,他的牙齿已经初具威力,咬碎骨头不在话下。 不过鱼骨头他还是交给狼哥来处理,鱼骨刺小,如果不能像狼哥那样咬成碎末,吃下去后很容易造成胃部刺伤。 要换成是其他的小狗,早就想要证明自己,尝试着自己去咬碎鱼骨头了。 但汪白不一样,他深谙喂养狗狗的门道,对于有可能伤害自己的事,他都尽可能避免去做。 而狼末也不知道出于何种考量,依旧和萨摩耶同吃同住,不厌其烦地为他制作鱼糜,为他捕杀各式各样的猎物。 某一天,汪白照例和狼末一起出来捕猎——自从气温回暖,他就再也不肯独自呆在洞穴里了。 狼末也由着他跟着,丝毫不觉得小狗累赘。 不过他现在已经很少叼汪白了,一个是汪白体重见长,狼末怕这样叼着会伤到他,还有一个原因是比起叼着,他似乎更喜欢小狗跟在他身边,这样他一偏头就可以看到他。 路过某个雪坡的时候,狼末忽然放慢了脚步,发出频率很低的示警咆哮。 汪白知道,狼哥这是有所发现了,他也连忙找地方隐藏,免得惊动猎物。 他看到狼哥四处嗅闻,似乎在探索什么,步伐不疾不徐,伪装出还在散步的假象,降低猎物的警惕性。 比起北极熊的暴力,北极狼似乎更善于心理战术,杀猎物于无形。 忽然,狼末动了! 他锋利的狼爪闪烁着寒光,飞快地朝着某一处雪地探出,只听见凄厉的惨叫和利爪刺入血肉的声音从雪底下传来。 狼末可不会给猎物任何反抗的机会,一击得手,他立刻俯身,用更为尖锐的獠牙紧紧咬住猎物的咽喉,撕拉一声咬碎了猎物的喉咙。 鲜血染红了雪地,这场战斗开始得突然,结束得更突然,眨眼之间,猎物就到手了。 汪白激动地探出脑袋,观察狼哥嘴里的小动物。 是一只旱獭。 它的学名叫做堪察加旱獭,但他更为人所熟知的名字是土拨鼠。 堪察加旱獭是土拨鼠的一种,在所有的土拨鼠种类中,它是最耐寒的品种,喜欢栖息在寒冷的地区,更喜欢晒太阳。 所以它们常常待在冰川之上,既可以满足它们所需要的温度,又能享受到充足的光照,一举两得。 堪察加旱獭有冬眠的习惯,每到夏季就会大量进食,储备冬眠所需要的能量,这点倒是和大多数冬眠生物一模一样。 这个时间,它大概刚刚从冬眠中醒来,四处忙碌着寻找食物。 也是它倒霉,遇上了狼哥,还有他。 汪白恬不知耻地把自己也加了进去,他黑黝黝的眼睛望向狼末:“汪呜?”可以开吃了吗? 狼末将土拨鼠放下,享受着小狗的舔毛服务,为他清理掉嘴角残留的血迹。 之后,他们分享了这只肥美的土拨鼠。 汪白特意避开了咬坏它的皮毛——土拨鼠的皮子相当不错,油光水滑的,他一直期待着能有一双皮鞋,保护他柔软的肉垫,而土拨鼠的皮毛完美契合了他的需求。 棕黑色的毛发,背部毛发有三个不同的颜色带,正好可以给他的鞋子带来视觉上的层次感。 唔,如果有剩下的皮料,他是给自己做个护膝呢,还是给狼哥做副手套? 真叫狗难以抉择,不如……再找两只土拨鼠? 第24章 挖洞小能手可不是那么好找的,堪察加旱獭除了晒太阳之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挖洞。 而且,它们的洞穴往往是几个世代累加起来的超长隧道,愚公移山的精神被它们贯彻到了淋漓尽致。 这让捕猎者常常只能闻到其味,不见其鼠。即便钻进隧道,也会被它众多的岔路或者叫腔室所迷惑,无功而返。 除此之外,它们还有一种特殊的警示叫声,当受到威胁时,它们会发出超过三千赫兹频率的叫声,以此向附近的同伴示警。 要知道人类平时说话只有五十到五百赫兹,而土拨鼠却可以发出人类十倍左右的高音,它小小的身子里蕴藏着惊人的能量。 汪白有理由怀疑,刚刚这只与口兮口湍口√。土拨鼠在临死前发出了示警,导致他和狼哥接下来几个小时的搜寻一无所获。 郁闷的萨摩耶叼着土拨鼠的残骸,跟着狼哥在浮冰附近大肆搜捕刚刚解冻上来喘口气儿的鱼,并且专挑大的抓。 狼末原打算像往常那样咬成鱼糜投喂小狗,却被汪白拦住。 他想做鞋子,就少不了要用到针。 而在野外,最实用的针莫过于鱼刺了,为了能配合他笨拙的爪子,选取的鱼刺不能太小,否则他抓不牢。 也不能太粗,否则破坏了皮毛组织,破洞就会越来越大,就算制成了鞋子也不耐穿。 汪白以前经常穿梭在森林之间,鞋子磨损是常有的事。 鞋坏了,他总不能指望在荒郊野岭买上一双新的吧? 遇到这种情况,他便就地取材,像杂草、树根、枯枝等等都是可以利用的材料,搭配动物皮毛或者干草,就能做出一双应急且舒适的鞋来。 这里的环境恶劣,植被多以苔原植物为主,派不上用场。 不过,翠色的小草倒是不错的装饰,等到春夏交际,极地还会开出许多小花,都可以拿来当做装饰品。 现在只能将就一点啦,毕竟第一次用狗爪子做手工,难免有点不习惯,先用手头有的材料试试水。 等他熟练了,再追求更高品质的皮鞋也不迟。 见小狗非但不吃鱼,还将他抓来的鱼开膛破肚,狗爪子抓挠鱼肉,把好好的鱼肉糟蹋得面目全非。 狼末终于略带不满地眯起眼睛,无论如何都不该浪费粮食,他要让小狗认识到错误。 于是他俯身,将汪白扒拉出去的鱼肉碎块卷入口中,咽了下去。 汪白一愣,为了翻找鱼刺,鱼肉早已支离破碎,他本来是打算自己吃掉这条鱼的。 没想到狼哥抢先了一步……难道狼哥饿了?不应该啊,他们不是刚吃了土拨鼠吗? 或许又长了一岁,狼哥的饭量也随之增加,可以理解。 他想了想,把那几条用不上的小鱼挨个叼到狼哥面前,亲昵地蹭了蹭他,吃吧,要吃饱哦。 狼末目光炯炯地注视着小毛团用他抓来的鱼来讨好他,黄褐色的眼眸里多了几分无奈。 或许在他看来,小团子还太小,不懂得极地的险恶。 好在他们还有很长的时间,他可以慢慢教他,不必急于一时。 安抚好了肚子饿的狼哥,汪白继续埋头钻研自己的皮鞋。 海鱼需要抵御的外界压强大,因此它们的鱼刺大而粗,并且集中在骨架上。 他将鱼骨架上的鱼刺全部取下,按从短到长的顺序排列,然后将用碎雪清理好的土拨鼠皮毛,按照他爪子大小撕扯出两块合适的皮子。 剩下的放到一边,备用。 谨慎的小狗先挑出最短的那根鱼刺来当实验品,这是因为鱼刺越短,掰弯它所需要的力气越大,一旦力量超过鱼骨头本身的承受能力,鱼骨就会断裂。 他要试出鱼骨最大能够承受的力量,才好选择长短适中的鱼骨。 这并不简单,如果最后没有一根鱼骨能达标,那就只能换一条鱼做实验了。 汪白将鱼骨摆在面前,一只脚掌的肉垫按压在鱼骨一端,另一只爪子沿着鱼骨边缘向上掰折,随着一声脆响,第一根鱼骨断成两截。 意料之中,他长出口气,没有丝毫气馁,开始了下一次实验。 这一根鱼骨稍长一些,随着掰折的力量不断增加,弯曲的程度有目共睹,但很快也从中间断开,步了第一根鱼骨的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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