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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门被轻轻打开,进来一个人,简迪急忙望过去。 这个人似曾相识,简迪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林易。 四月初,他在北都格林广场天河桥,和无数逐梦的年轻人一般,兜售自己的乐曲。 他拉的小提琴,人气比不上弹吉他和玩摇滚的,零落的观众,断断续续地驻足,然后离去。 不像疯狂的摇滚使人疯狂,也不如文艺的吉他使人心醉,比不上清唱的民谣动人心弦……格林广场的中心被这些音乐歌手占据,观众举花举灯为他们摇旗呐喊。 他伫立于广场的西南角,一个人安静地拉提琴。 提琴的弦,传唱出无人能懂的寂寞。 孤独,落寞,他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 简迪注意到林易首先是因为这个人的穿着,全身是纯黑的西装,将身体包裹得严严实实,黑色墨镜掩埋情绪,无法推断喜怒哀乐。 看起来就像神秘莫测的保镖,或者某种隐藏在黑暗中的暗黑杀手。 简迪发现连续一周这个人都在倾听自己的音乐,准点来,准点走,高大瘦削的黑色身影在人群中显得孤高惹眼。 第八天,在简迪收起提琴之时,这个西装男人终于走近他,直接问:“你拉的曲子叫什么名字?” 简迪愣住,随后回答:“《四月诗》”。 林易:“曲子卖给我,可以吗?” 简迪呆住,他问:“你说是版权?” 林易点头:“是。” 虽然说有人赏识自己的音乐,简迪很高兴。可他也清楚,版权被买断,那以后这首曲子就与自己无缘。 纠结犹豫片刻,他同意道:“好。不过,我完整的曲谱在家里,我得回家拿。” 林易:“三天后,曲谱,提琴和钢琴原声版,给我。” 当简迪把《四月诗》所有的原版和原声交给林易时,林易给了他一个黑色袋子:“这是版权费。” 林易没有加简迪的微/信与电话,将现金装给他。 简迪没想到,林易给了他二十万,他吃惊之余,把钱存到卡里。 他只是一个籍籍无名之辈,居然有人出手阔绰,买断他的作品。 曾经的人,现在就站在他面前,这让简迪内心五味杂陈。 他想张口说什么,林易却出去了。 简迪有些茫然,他不禁疑惑,林易也在浪腾吗?如果是,那他是什么人?歌手?音乐制片人?…… 乱七八糟的念头在简迪脑海里乱窜,他重新坐在沙发上,喝几口茶,使自己镇定下来。 一刻钟后,傅朝缓缓推开门,进入房间。 他屏住呼吸,看到记忆中那个白色衬衫、黑色长裤的身影,正倚窗站立。 米白色的窗帘轻轻阖动,掩盖住那个人的脸。 他的身上散漫温柔的光,好像隐逸在缥缈云间的神。 傅朝喉咙发涩地颤抖,他苍白的手,紧紧地扶住门框。 他薄唇紧抿,表情似乎好像受到重创般失神。 简迪看到来人,他急忙礼貌地上前,至此刻,他完整清晰的脸庞与身形,无一遗漏地映照在傅朝的黑色瞳仁里。 如一片轻盈的羽,落在他的心里。 似故人重逢,眼前的这个男孩,是他错失的十八岁的少年白楚之。 傅朝竭力稳住汹涌的心绪,他问:“你叫什么名字?” “简迪。” 他不是白楚之,再三确认后,他的心又冷下来。 可为何与他这般像? 傅朝在沙发上坐下来,漂亮的桃花眼,弥漫淡淡的哀伤。 简迪不知道眼前这个人为什么一直在盯着自己,他拘谨地眼睛看向地面。 “你为什么想来浪腾?”傅朝问。 “音乐。”出乎傅朝意料的是,简迪只是很简短地说出理由。 傅朝对他刮目相看了一分,他问:“你会弹钢琴吧?” “会。” 傅朝起身走到钢琴旁,拿开红布,露出干净昂贵的琴键,他望向简迪:“弹一首给我听听。” 简迪以为这是加试,他坐下,凝神,开始弹。傅朝站立一旁,仔细倾听。 “简迪,这个音错了。” 傅朝俯身,纠正简迪弹错的一个音。 简迪闻到身旁这个男人身上,淡淡的药味。挨得好近,男人一双极其漂亮的桃花眼,让他不自知地看了好一会儿。 他第一次发觉,原来男人也可以这么漂亮。 “呃,对不起,我重弹。”简迪以考试的心态弹,又因为傅朝一直在旁看他,过于紧张而犯了一个小失误。 弹完曲子后,傅朝问:“你对浪腾了解多少?” “不太多。”简迪如实回答,随后他突然兴致高昂,“但是我喜欢的歌手在这里。” “哦,是谁?”傅朝饶有兴趣地问。 “詹离。”简迪说。 傅朝一听,微笑问:“想见他吗?” “这可以吗?”简迪难以置信,十分激动,詹离是目前北都市最炙手可热的偶像歌手,是无数少年音乐人的无法企及的梦。 傅朝按了手上的腕表,随后林易走进来,躬身听傅朝的指示。 “将詹离带过来。” “是。” 没一会儿,林易身后跟着一个粉色卷发的少年,简迪认出这真的是詹离,他喜不自禁。 詹离落落大方看向简迪:“看来我们公司又要出一位歌星了。” 简迪没反应过来,他神情激动地望着詹离:“我能跟您要张签名吗?” “当然可以。”詹离看上去比简迪大不了一点,面色温和,性格不拘,三下五除二就给简迪签好了一个潇洒的名字。 “谢谢您。”简迪拿到签名喜不自胜,同时他又朝傅朝鞠了一躬,“谢谢您,傅总。” 傅朝站起身,没说话,挥手,让林易带詹离出去。 刚刚这一幕,让傅朝死灰复燃的心,变成灰烬。 记忆中的白楚之,是绝不会将任何一个人视为偶像与明珠,并且大加赞叹,由衷欣喜。 哥哥高傲的头颅,永远昂扬向上,不为任何人俯首。 简迪不是白楚之。 只是面貌像罢了。 第37章 傅朝轻轻关上门,莫名地头晕,林易扶住他。 柳却西跑过来,请示:“傅总,简迪是去还是留?” 傅朝神情淡漠:“留下吧,他可以培养。不要让左明插手这个事情,换个人。” “好的,傅总。”她见傅朝眼尾泛红,面色苍白,好像十分难受的样子,忍不住关心,“傅总,您一定要好好的,不然我会难过得饭都吃不下。” “呵呵,傅总不在的一年里,你饭也没少吃啊!”余姗姗穿着热辣红裙走来,对柳却西不屑一顾,“装什么呢!” “余姗姗,有本事再跟老娘重复一遍你的话!”柳却西一见是这该死的对头,立马愤怒而视。 “你说话干嘛这么大声音,还嫌噪音不够大啊。没看见傅总不舒服吗?”余姗姗予以回击,并将目光落在傅朝身上。 柳却西哼了一声,提紧余姗姗的吊带衫裙,一路疾走:“我看你是找削,别吵傅总了,我们找个别的地方算账!” “你他妈扯到我头发了,该死的!”余姗姗今天把头发染成了大红色,十分抢眼,配上她性感、凹凸有致的曲线,彰显出十足明艳的大美女范儿。 傅朝被林易扶着,他没走几步,胸口突然一阵咳嗽,鲜红的血,从嘴里吐出,苍白的脸,浮现病态的晕红。 林易赶紧拿出手绢为他擦拭。 “回家,我想睡觉。”傅朝语气虚弱,细瘦白皙的手指,按住发疼的太阳穴。 - 白府。 叶惜蓝为白晗做好了早餐。 她头发挽起,乌黑而极细极软的发丝盘在后脑勺。 湖泊色的无袖旗袍,凸显她细而柔软的身段。 白晗已经起床梳洗完毕,他发觉母亲的气色比之前好很多,眉眼舒朗,心里感到安慰。 母亲的身体,看起来薄似纸,一阵风就能轻易刮倒, 他已经失去了父亲,不能再失去母亲。 白晗拿上最新的金融时报看,边吃早餐。 叶惜蓝看到这一幕,好似白承宗在世。他也是这样一边吃早餐,一边看报纸。 不同的是,叶惜蓝很少和他一起吃饭,往往都是由保姆端到房间里,自己一个人默默地吃。 自从白承宗去世,白晗回来后,她才时隔很久,再一次在客厅的大餐桌上吃饭。 这种感觉,让她竟然有些恍若隔世。 她已经从原来住的阁楼,搬到前院的西式大院,是白晗让她搬的。 阁楼高且热,前院的西式大院被好好修葺一番后,空旷整洁,空气清新。 叶惜蓝把自己的书都搬了过去,她种了许多花,每当给花浇完水,抬眼一望去,是一眼望不尽的青青草原,头顶上方是蔚蓝色的苍穹,清风徐徐,实在令人享受至极。 美景细细流淌,正如她的生活,静谧而幸福。 作为一名母亲,她总是格外注意儿子的表情变化。最近,她敏锐地捕捉到白晗的嘴角,若有若无地浮现笑意。 白晗看完报纸后,叶惜蓝忍不住问:“小晗,你最近好像很开心,是遇到什么高兴事了吗?” 白晗略微犹疑,微笑地回:“有吗?” 叶惜蓝浅笑:“儿子,你刚刚把报纸对折的时候,不自觉笑了一下,是不是想起了谁?” “妈,你是监控器,还是无死角的那种,这都被你看到了?”白晗无奈,他起身穿好衣服,将报纸放在书架上,“看来,我得早点搬出去才行。” 叶惜蓝虽然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但要是白晗真的搬出去了,她还是很难受:“小晗,你让妈妈一个人住这么大的豪宅?” 白晗挽起叶惜蓝的手,安慰她:“妈,这里永远是我的家,我不会离开。不过最近公司事情多,我在离公司很近的地方买了一套公寓,进出很方便。” 叶惜蓝也不忍白晗来回奔波,笑道:“好。不过你要常回来看看我。” 叶惜蓝推测让白晗笑的,一定是人。但至于是哪个人,白晗不说,她也不能强问。 就像白承宗一样,就算是她的丈夫,她也没有强问过任何事,她从不主动,都是白承宗告诉她什么,她执行便可。 这种习惯性的听命令,与她天性冷淡的性格,衔接得天衣无缝,使得她愈发孤冷少言。 北都市富豪圈内人都戏称叶惜蓝为“冷面佳人”。 自从接了江南诗语的商业代言后,顾以安的名气更甚从前,一路飙升,成为最近最热的话题人物。 乔歌大声嚷着:“顾哥,你这是要成为巨星的节奏啊,照这样的趋势。” 顾以安则是镇定得一批:“浮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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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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